(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睡虎地秦簡《法律答問》簡156: 大夫寡,當伍及人不當?不當。 簡文中的“寡”,《睡虎地秦墓竹簡》訓為“少”,並解釋說:“推測當時因大夫係高爵,所以不與一般百姓為伍。”[1]按對於此說,尚未見異議。從詞義角度說,“寡”有“少”義乃古書常訓,且如此解釋簡文似也能通。但照此解釋,總感覺“大夫寡”作為律文的開頭似突兀了些,畢竟什麽樣的比例數量才算“寡”,簡文裏並未說明,此與《法律答問》界定清楚邏輯嚴密的特點似有不合。再者,“推測當時因大夫係高爵,所以不與一般百姓為伍”的解釋,古書裏也未見有明確的佐證。其實,這裏的“寡”理解為“鰥寡孤獨”之“寡”似也未嘗不可。江陵毛家灣1號漢墓告地書說: 十二年八月壬寅朔己未,建鄉疇敢告地下主,□陽關內侯寡大女精死,自言以家屬、馬牛徙。今牒書所與徙者七三牒移。此家復不事。可令吏受數以從事,它如律令。敢告主。[2] 比照此處的“關內侯寡”,“大夫寡”當與之同構。如此理解,則文意更為明確。“當伍及人不當?不當”應是對“大夫寡”的一種優撫措施。《管子•問》:“問死事之寡,其餼廩何如?”亦可與簡文相對照。 (編者按: [1]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睡虎地秦墓竹簡》第129頁,文物出版社1990年。 [2]釋文據劉國勝:《讀西漢喪葬文書札記》,《江漢考古》2011年第3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