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歷史學院歷史地理研究所博士生) 沈尹氏是公元前六世紀活躍于楚國政治、軍事舞臺上的重要家族,史籍一般認為它屬楚公族,源始于某位楚王。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降,相繼有學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1)沈尹為楚沈縣之尹,沈尹戌為吳人奔楚者,《左傳》人命前冠以沈尹者不可確定有家世關係[1]。(2)青銅器中常見的“番尹”或“番君”,即文獻中楚國的沈尹氏[2]。有學者進一步推測沈尹是楚化的揚越人,“番君”是其入楚前的爵號[3]。(3)沈尹戌等是姬姓沈國後裔[4]。 包山簡、上博簡中“沈尹”之“沈”本字識別後,沈尹氏族屬、族源有必要重新認識。本文從出土文字材料和傳世文獻兩方面就沈尹氏族源、始封時間、沈尹之官的職能進行初步探討,以求教于方家。 一、出土文字材料中的沈尹之官和沈尹氏 包山楚簡官稱中有“ ![]() ![]() ![]() ![]() ![]() ![]() ![]() 與沈尹相關的文字材料,根據性質不同可劃分作兩大類(資料中 ![]() (一)沈尹之官及其佐官 以下五則材料中的沈尹、沈差、右沈都可能是官稱: 1、 ![]() 徐沈尹征城,徐國銅器,1888年出土于江西高安,同出有徐王義楚觶、義楚觶、徐王禹又觶,《左傳》昭公六年:“徐儀楚聘于楚”,儀楚即義楚。器主活動年代當在徐王禹又或義楚時,不遲於春秋晚期。徐國職官也以某尹稱謂,青銅器有徐令尹盤、徐郊尹鼎等[9],銘文格式均是“國名+官稱+人名”,可證“沈尹”為鉦鋮器主官職。 2、沈差 ![]() ![]() ![]() 沈差蔡惑,蔡為氏、惑為名,沈差與坪 ![]() 3、囂沈尹之州加 ![]() ![]() 包山簡“某某之州”多冠以官爵名或官爵名加人名,而以“地名+官名”冠於州前至少有四例[10],其性質論者多不詳。以“囂沈尹之州”為例,囂指示貴族食邑的地理方位,沈尹以官爵名顯示貴胄身份,全句可有兩種理解:此州是囂沈尹的食邑;囂是沈尹的食州。前一理解把沈尹、莫敖等定為地方官員,則食州的地望不明,《左傳》記載莫敖、沈尹在楚國是僅次於令尹、司馬的重要官職,不至於隸屬私人俸邑。後一種解釋相對合理,即沈尹等是中央官員,囂等州則是他們的食稅之地。 4、羕陵公之人 ![]() ![]() 大室,即太室[11],《左傳》昭公十三年杜預注:“大室,祖廟。”《楚世家》言“(楚共王)埋璧於室內”,“乃望祭群神,請神決之”,亦明示大室是楚宗廟祭祀場所。簡文是“祭祀場所+官稱+人名”的格式,沈尹是溺在大室的官爵,其職能與宗廟祭祀有關。 5、右沈王鉨。(《古璽彙編》0001號[12])。 《古璽彙編》定為官璽可信,讀作“右沈王鉨”則需商榷。楚官璽“璽文排列無定式,依文字多少及印面形狀而構成變化錯綜的印面”[13],此璽璽文中,“王”字表明此官的隸屬關係,“右沈”與左沈相對,可能是低於沈尹的一級官員,包山簡49有佐(左)喬尹、簡44有右芋尹,都是相應尹官的左、右下屬官員。“右沈”和沈差、喬差都省略尹字,推知此璽全稱可能是“王右沈尹鉨”,與“王□右司馬鉨”(《古璽彙編》0063號)都是楚國中央官員的官璽。 (二)沈尹氏 以下兩則材料中沈、沈尹應是氏稱: 6、沈示攵想之飤簠。(徐家嶺M10:80[14]) 此簠出於河南淅川徐家嶺十號墓,大概是器主贈予墓主的賵賻品。銘文兩行六字,字體修長雋美,沈字的寫法有楚文字的明顯特徵。器主自稱“沈示攵想”,楚文字資料不見有氏稱獨作“ ![]() ![]() 7、邨沈尹過以漆蓍為君月貞。(天星觀卜辭祭禱簡[15]) 有學者將“邨沈尹”連讀,認為沈尹乃官名[16]。對比天星觀簡輯文33—44條,貞人均直接冠以氏稱,未有加官職者,簡文中既已說沈尹過是頓人,則沈尹很可能是其族氏。 綜上分析,第一類材料證明楚國確有沈尹之官,它的設置還影響到鄰近的徐國。楚國沈尹之官供職於大室,是王官,歸楚王直接控制,其下有右沈、左沈等副官。沈尹之官的設立時間早於春秋晚期,直到前316年依舊存在。第二類材料沈尹(沈)為氏稱,證實楚沈尹氏家族的存在。沈尹既是官稱,又作氏稱,與《元和姓纂》等記載“沈尹氏以官為氏”吻合。 二、楚沈尹氏族屬、族源及相關問題辨析 (一)沈尹氏族屬的兩種說法辨析 沈尹氏出於楚莊王的說法,最早見於漢晉注疏,如《左傳》杜預注、《潛夫論》卷9《志氏姓》均認為沈尹戌是楚莊王曾孫,《呂氏春秋》高誘注以沈尹戌為莊王孫,或認為高注脫“曾”字[17]。唐代林寶《元和姓纂》分沈尹氏和沈氏為異姓宗族,“沈尹,楚有沈尹戌……子孫以官為氏”,沈氏是“周文王第十子耼食采于沈,因氏焉”[18]。林氏的說法可由出土材料印證,足見隋唐學者還能辨識沈尹氏和邥氏之別。 另一種說法始見於《新唐書·宰相世系表》,它將《元和姓纂》明確區分的沈尹氏和沈氏歸為一族,在後代學者中頗有影響[19],《新唐書》卷74上《宰相世系表》曰: 沈氏出自姬姓。周文王第十子聃叔季,字子揖,食采于沈,汝南平輿沈亭,即其地也,《春秋》魯成公八年為晉所滅。沈子生逞,字循之,奔楚,遂為沈氏。生嘉,嘉字惟良,二子:尹丙、尹戊。尹戊字仲達,奔楚隱於零山,為楚左司馬。生諸梁,諸梁字子高,亦為左司馬,食采于葉,號葉公。 此段文字舛誤甚多,如它認為沈尹戌等人名中沈是氏稱、尹戊是名,與《左傳》和出土文獻多處以沈尹為氏不符;姬姓沈氏奔楚的敍述,與典籍記載出入較大,亦不可信[20]。這條來源不明、存在杜撰痕跡的材料,鄭樵斥其為“野書之言,無足取也”[21],可靠性令人質疑。宋人鄧名世著《古今姓氏書辯證》,襲承《宰相世系表》,將沈尹射等亦編入沈氏後人行列[22],並無文獻依據。但鄧氏在記述葉氏時,卻說[23]: 下邳葉氏,出自羋姓。楚人沈諸梁,字子高,食采葉邑,謂之葉公,因以為氏。 如果葉氏出自葉公諸梁,按同書“沈氏”條記載,葉氏當為姬姓而非羋姓,兩條記載中必有一誤。葉氏羋姓的說法與杜預等注疏相符,是沈尹氏屬楚公族的又一證據。 宋人程公說《春秋分記》、鄭樵《通志·氏族略第二》都沿襲漢晉注疏以及隋唐學者的觀點,《春秋大事表》亦將“沈氏”列為“羋姓所分之氏”[24]。出土資料中楚國有“沈尹”之官的事實,表明“沈尹氏屬楚公族”的看法,較之它說更合理可信,清人和今人對沈尹氏源于姬姓沈國之說的批駁是有道理的[25]。 ![]() ![]() (二)沈尹氏始封時間蠡測 沈尹氏以官為氏,除《元和姓纂》等典籍記載作為依據外,出土簡牘金文中的沈尹之官也是重要的證明。《左傳》隱公八年魯國大夫眾仲云: 官有世功,則有官族,邑亦如之。 杜注:“謂取其舊官舊邑之稱以為族。”考之史籍,沈尹氏就是“官有世功”而分封的“官族”。 《左傳》宣公十二年(前597年),晉楚邲之戰中,沈尹統領中軍,時令尹為孫叔敖。據《呂氏春秋》等文獻記載,沈尹是孫叔敖之前的令尹,後來讓賢給叔敖。兩人的事蹟習見于秦漢著作,如《墨子》載“楚莊染于孫叔敖、沈尹”,《呂氏春秋》有幾篇都講到沈尹舉薦孫叔敖為令尹的故事,《新序》也有類似記載[27]。上博六《莊王既成》篇則記載楚莊王成無敵後(時間在楚降宋後,約前594—591年),向沈尹子桱詢問子孫如何能保住霸業的事情[28]。傳世與出土文獻互證,表明楚莊王時確有此一賢臣,《呂氏春秋》載其名為蒸、巫、莖、筮,《新序》作沈尹竺,實為同一字訛變[29],據《莊王既成》簡2判斷,原字作莖或桱可能性較大。但子桱應是沈尹的字而非名[30]。《左傳》僅有兩條子桱的記載,除邲之戰外,成公七年沈尹又參與子重、子反瓜分屈氏的財產,兩事相距僅十三年。《左傳》記春秋人物,鮮有僅稱氏者,“沈尹將中軍”、“沈尹與王子罷分子蕩之室”等文句中,沈尹蓋是子桱的官職。以官稱替代人稱在傳文習見,如《左傳》成公十六年:“楚子(共王)救鄭。司馬將中軍,令尹將左,右尹子辛將右。”以司馬、令尹等官職指代某位貴族。 子桱作為文獻所見最早、最著名、也是唯一可確定的沈尹,與沈尹氏的產生可能息息相關。漢晉學者言沈尹氏出自莊王,只因沈尹活躍于莊王時,並無實據。我們認為子桱更可能是楚穆王的兒子,理由有三: 1、莊王時期的重臣,如子重、子反均是穆王子[31] 前605年,楚莊王滅若敖氏之族後,子桱、子重、子反三人便掌控了莊王晚期、共王時期的軍政大權。前597年,邲之戰中他們分別是三軍的統帥。前584年,三人又瓜分子閻、子蕩等屈氏貴族的財產,掃除了屈巫族人在楚國的勢力。若敖氏族滅後,楚王族大宗加強了對中央權力的控制,小宗力量遭到極大削弱。子桱等三人正是楚王族大宗利益的代表。 2、子桱曾任令尹,很可能是羋姓貴族 春秋時期,除彭仲爽外,令尹一職由羋姓貴族壟斷。王室之外,令尹非斗、成、蔿、屈四大公族莫出。斗氏、成氏當時已遭滅族。孫叔敖即蔿敖,子桱與他不屬同一族氏。子桱又參加瓜分屈氏財產,也不可能是屈巫族人。因而,他是楚王室成員的可能性最大。先秦文獻對各國尚未另立門戶的諸侯子孫,從不署明姓氏[32],文獻僅見子桱的官職、字號,符合其王子或王孫的身份。 3、子桱任令尹約在莊王統治中期,兩人年齡相差不宜太大 楚王在位時,沒有其子已是令尹的例子,子桱應不是莊王的兒子。孫叔敖、子桱在楚人中德高望重,莊王對兩人也是畢恭畢敬,“子桱是莊王子”不合情理。 綜上所論,子桱極可能是楚穆王之子,與子重、子反同是莊王兄弟。 討論沈尹氏始封時間,關鍵是要區分文獻中的沈尹是官稱還是氏稱。子桱之後,《左傳》記載可能屬沈尹氏者有七人:沈尹壽、沈尹射、沈尹赤、沈尹戌、沈(尹)諸梁、(沈尹)後臧、沈尹朱。沈尹赤、沈尹射均參加了昭公五年楚靈王伐吳之役,兩人同時活動,當不全是沈尹之官,即至少有一人是以沈尹為氏稱[33]。沈尹戌與赤、射二人活動年代相近,昭公二十七年、三十年、三十一年皆稱“左司馬沈尹戌”,沈尹當是戌的氏稱、左司馬為其官職[34]。沈諸梁及其弟後臧,按漢晉注疏,他們應是戌之子[35],蒲百瑞先生據其活動時間及楚宗族間世系的比較,認為這種觀點可信[36]。晚于沈諸梁的沈尹朱,清人陳厚耀定其為射之子[37],與二人活動時間無矛盾,但無法求證其說。綜上統計,射、赤其必有一人為沈尹氏;沈諸梁、後臧為戌之子,父子三人也應屬沈尹氏之族[38];朱為射之子若成立,也可能是沈尹氏一員;唯沈尹壽見於《左傳》襄公二十四年,族系不明。沈尹氏早期世系雖還不明朗,但可推測,至遲在沈尹赤或射時(約前540年),沈尹氏之族已經存在,而具體始封時間可能更早,約在公元前六世紀上半葉。 (三)沈尹之官職能初探 沈尹之官的釋義,傳統說法以鄭樵較有代表[39]: 沈尹氏,沈邑之尹官也,沈姓。沈尹之後世為之。 以官為氏的說法最早見於《呂氏春秋》高誘注,此後《元和姓纂》、《通志》、《春秋大事表》均持此議。鄭玄解釋沈尹為沈邑之尹官,只是望文生義,缺乏文獻依據。據上引《左傳》及諸子著作記載,子桱讓賢于孫叔敖後,曾擔任沈尹一職。邲之戰時,子桱統帥中軍,楚莊王和令尹孫叔敖坐鎮于後方,表明沈尹的地位可能低於令尹。 甲骨文“沈”字寫作 ![]() 如果上文關於沈尹和沈尹氏的論述無誤,我們則可以得出以下印象:(1)沈尹是大室內掌管祭祀占卜的神職官員,沈尹氏後人傳承了這種文化面貌。(2)徐國受楚國官職影響,亦設有沈尹一職,其職能或與楚國相似。(3)沈尹子桱是楚穆王的兒子,始任沈尹之官,子孫以官為氏,遂立新族,始封時間約在前六世紀上半葉。但是,春秋時期沈尹一職是否世襲?沈尹氏早期世系如何?這兩點比較模糊,有待於更多出土材料加以解決。 (載《江漢考古》2008年第2期,略有改動) (編者按: [1]顧久幸:《沈縣和沈尹——兼論楚縣的性質》,載于張正明主編《楚史論叢》,湖北人民出版社,1984年10月,第129—135頁。 [2]李學勤:《論漢淮間的春秋青銅器》,《文物》,1980年第1期。 [3]劉玉堂:《沈氏族屬初探》,《江漢論壇》,1987年第4期。 [4]尹宏兵:《楚沈尹氏族氏族屬考》,未刊。 [5]原考釋參閱湖北荊沙鐵路考古隊編:《包山楚簡》,文物出版社,1991年10月。《王人臽輔甗》之“臽”字,與包山簡 ![]() ![]() ![]() ![]() [6]陳偉:《讀〈上博六〉條記》,簡帛網,2007年7月9日。 [7]李守奎編著:《楚文字編》,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年12月,第406頁,“邥”條。 [8]《殷周金文集成釋文》(第一卷),第460-461頁。 [9]“郊尹”之“郊”字從陳秉新先生意見,參見陳秉新:《讀徐器銘文劄記》,《東南文化》,1995年第1期。征城的出土情況可參閱董楚平:《吳越徐舒金文集釋》,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年12月,第271頁。李學勤先生認為沈尹是徐國官稱,受到楚國制度的影響,參見李學勤《從新出青銅器看長江下游文化的發展》,收錄於氏著《新出青銅器研究》,文物出版社,1990年6月,第267頁。 [10]此外三例是: ![]() ![]() [11]劉信芳:《包山楚簡解詁》,藝文印書館,民國九十二年元月,第204頁。 [12]故宮博物院編:《古璽彙編》0001號,文物出版社,1981年12月,第1頁。趙平安先生從印面風格和用字特點斷此璽似當為楚物,參見上揭趙氏文。 [13]葉其峰:《古璽印與古璽印鑒定》,文物出版社,1997年10月,第3頁。 [14]《淅川和尚嶺與徐家嶺楚墓》,第259、362頁。 [15]晏昌貴:《天星觀“卜辭祭禱”簡釋文輯校》,載于張建民主編《武漢大學歷史學集刊》(第三輯),第107頁,第42條。 [16]上揭晏氏《天星觀“卜筮祭禱”簡釋文輯校》,第108頁。 [17]《左傳》昭公十九年,“沈尹戌曰”句杜注;(漢)王符著、(清)汪繼培箋、彭鐸校正:《潛夫論箋校正》,中華書局,1985年9月。陳奇猷:《呂氏春秋新校釋》卷22,《慎行》篇“沈尹戍謂令尹曰”句,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4月。 [18](唐)林寶撰、岑仲勉校記:《元和姓纂》卷7,“寢”韻“沈氏”、“沈尹”條,中華書局,1994年5月。 [19]如(清)陳厚耀《春秋世族譜》卷下《楚世次圖》,既認為沈氏出莊王,又引《封建考》說,因循《宰相世系表》觀點,《文淵閣四庫全書》,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年影印本,第178冊。 [20]參見(清)顧棟高:《春秋大事表》卷11,《春秋列國姓氏表》“楚表”“沈氏”條,對沈尹氏為姬姓沈國後裔有詳細批駁,中華書局,1993年6月。 [21](宋)鄭樵著、王樹民點校:《通志二十略》,《氏族略第二》“周異姓國”“沈氏”條,中華書局,2000年10月。 [22](宋)鄧名世撰、王力平點校:《古今姓氏書辯證》卷28,“寢”韻“沈”條,江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6月。 [23]《古今姓氏書辯證》卷40,“葉”韻“葉氏”條。按:下邳葉氏為宋望族,疑此條據葉氏家譜。 [24](宋)程公說:《春秋分記》卷16,《世譜七》“楚公族”, 《文淵閣四庫全書》,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年影印本,第154冊。《春秋大事表》卷11,《春秋列國姓氏表》“楚表”。 [25]《春秋大事表》卷11,《春秋列國姓氏表》“楚表”;(美)蒲百瑞:《春秋時代楚王宗族世系疏證》,其中有“沈尹(沈)氏世系疏證”章,未刊載。 [26]諸梁又稱葉公諸梁,或為避沈尹諸梁與葉公之職混淆,故僅取沈為氏。 [27]吳毓江撰、孫啟治點校:《墨子校注》卷1《所染篇》,中華書局,1993年10月,第17頁。《呂氏春秋》卷2《當染篇》作“沈尹蒸”,卷4《尊師篇》作“沈尹巫”,卷22《察傳篇》作“沈尹筮”,卷24《贊能篇》作“沈尹莖”。(漢)劉向編、石光瑛校釋:《新序校釋》卷5,《雜事五》“呂子曰”章,中華書局,2001年1月,第658頁。 [28]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7月。 [29]李學勤《論漢淮間的春秋青銅器》。 [30]楚人名、號之別,參見何浩《“王子某”、“楚子某”與楚人的名和字》,《江漢論壇》,1993年第7期。 [31]子重為莊王弟,見《左傳》宣公十一年杜預注;子反為楚穆王子,參閱石泉主編:《楚國歷史文化辭典》,武漢大學出版社,1996年1月,第65頁“公子側”條。 [32]參閱上揭何浩文。 [33]尹宏兵《楚沈尹戌族氏族屬考》論證兩人都是中央官員,在中央機構不可能同時存在兩個沈尹。 [34]同上注。 [35]《呂氏春秋》卷22《慎行》高誘注、《左傳》昭公十九年杜預注、《元和姓纂》卷10“葉”韻“葉”條引應劭《風俗通》、《國語》卷18《楚語下》韋昭注等均持此觀點,唯《潛夫論》卷9《志氏姓》以諸梁為戌之弟,不為學者所取。 [36](美)蒲百瑞:《春秋時代楚王宗族世系疏證》,其“沈尹(沈)氏世系疏證”章,未刊載。 [37]《春秋世族譜》卷下,《楚世次圖》“沈氏”欄。 [38]《左傳》定公四年云:“初,司馬臣闔閭,故恥為禽焉。”《左傳》定公五年曰:“葉公諸梁之弟從其母于吳,不待而歸。葉公終不正視。”有學者據這兩條史料認為戌父子可能為吳人奔楚者,有必要對此略加分析。沈尹戌始見於昭公十九年(前523年),昭公二十八年闔閭繼位,戌應在闔閭登位前仕公子光。由於共王諸子爭立嚴重消耗了楚國國力,前528年楚平王踐位後,楚在吳楚戰爭中顯露頹勢,前525年長岸之戰,楚師由勝轉敗,吳方主帥便是公子光,戌之“恥為禽”,可能與這場戰役有關。從氏稱和地位判斷,戌本是楚人無疑;《史記》卷31《吳太伯世家》曰:“楚之亡臣伍子胥來犇,公子光客之”。沈尹戌、伍子胥雖都為公子光臣,但兩者情形必然不同,否則沈尹戌不可能“恥為禽”,且與吳戰鬥至死。沈尹戌臣吳,可能因戰爭被俘或作為質子身份客居,是非情願的。後臧不待其母而歸的原因,正如劉玉堂先生分析,應與其楚人身份有關。 [39]《通志二十略·氏族略五》,“以官為氏”“沈尹氏”條。 [40]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第二冊),中華書局,1996年5月,第1526-1528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