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世界与性别认同 在传统社会中,绝大多数汉族女性处于社会底层,没有受教育的权利,文化程度低下,在男性统治的主流社会中处于边缘地位。汉族经典文化对于女性精神世界的影响甚微,但这并不意味着女性的精神世界苍白如纸,女性更多地受到来自民间民俗传统文化的支配。在她们的精神世界里,最为重要的莫过于信仰民间宗教、结成类似于盟社的女性组织。 从大量的田野民族志材料可以发现,相对于男性,女性往往倾向于将自身的精神诉求投射到神灵宗教世界。在汉族民俗宗教中,不仅存在着大量的女性神,而且民间信仰拥有最广泛的女性信众,民俗宗教信仰内化为汉族底层女性的精神寄托。对于广大的下层民众而言,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等是家庭经常面临的生存难题,与男性不同的是,女性要为家庭的平安和顺利祈求神灵的保佑承担更多的精神压力,女性与女性神之间的关系更多地反映在生育、婚姻和抚养婴幼子女等生活问题上。[16](P259-296)通过参与宗教仪式,社会下层的妇女可以获得一种新的身份认同,她们不仅掌握了一些宗教教义和清规戒律,同时也能暂时抛却世俗生活的烦恼,寄托心中的美好理想和愿望。比如“南乡之香火会,恒于春秋佳日,社首率妇女等结队鸣锣,预备号布及铅箔等往登大仙沟、老母洞、三皇寨烧香,百十成群,领社者持一小旗为指挥,知礼之家不与焉。”[17] ( P289)地方志记载了大量的女性与民俗信仰关系的材料,多以女性见识少,为巫婆术士欺骗钱财,甚少从女性的社会地位与内心世界的角度,寻找女性虔诚信仰民俗宗教的根源,“乡愚妇孺,类多信仰佛道,藉以祈福免祸……穷乡僻壤巫风最盛。”[17] ( P75)“妇女多信鬼神、好算卦,巫婆、警婆借以骗钱谋食,说神道鬼,抽签算命,其实皆妄。”[17] ( P52)妇女在宗教祭祀活动中的行为令士大夫最为不耻,认为有伤风化,“近城妇女每于三伏之日集中于城隍庙中,男女混杂,夜坐于地,背相对而假寐,其风流之妇彻夜念经,或作捕蛾、推车种种之丑戏。”[17] ( P289)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许多姑娘自行易辫而髻,立誓独身终老,以独特的发式标明一个特殊群体女性的身份认同,人们称之为“自梳女”。自梳女与其他女性的最大区别在于不结婚,有的自梳女还吃斋、皈依佛门。她们有自己的节日(如观音诞、华光诞、拜七姐等),有自己的活动场所(自梳女为终老而合建的“姑婆屋”,比如顺德均安镇沙头黄姓族乡的“冰玉堂”,现成为她们的宗教和社交活动地点),用自己的方式进行拜祭和叙会,有自己的谋生方式(均安镇的自梳女多在南洋做保姆谋生)。[18] (P75-184)有关学者认为华南汉族社区的自梳女可能是儒家贞操观与岭南瑶憧、黎等非汉族婚俗文化以及妇女对自由的要求之间的一种妥协,她们其实在争取摆脱婚姻束缚的自由,以及追求留驻娘家的安全感、建立姊妹伴和妖妹群体组织的自主性、某种程度的个人独立性等等。[19](P57)在东莞市桥头农村,至今还保留着一种民间女性组织——女间,村里一般都有几间这样的女间。女间白天空荡荡,晚上却非常热闹,一群年龄相仿的同村姐妹一起住宿,一直住到出嫁才离开女间。她们有自己的娱乐活动方式,每年的端午七夕、中秋节期间都有集体活动;待嫁的姑娘住在“女间”,叫“住阁”,学习做人媳妇的规矩,姐妹们与即将出嫁的姑娘告别,要举行“吃饼”、“饯行”等特别的“礼式”。在新会乡间,也有类似“女间”的习俗,人们称之为“住女屋”。大年三十晚上则是女屋最热闹的时候,姑娘们一夜不睡,吃完从各自家里带来的果点、菜肉之后,她们便做起了“挑红头绳”、“打石子’,、“摸盲公’,之类的游戏。[7]( P515 - 51 8)这种“女间”组织,与自梳女们在精神上追求独立与个性自由相一致。 结语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发现,与女性性别有关的汉人社会的民俗文化,规范了男女性别之间的角色、行为、思想和感情特征的差异,男女两性的自然差异演变成为一种社会的、文化的关系。反之,我们可以这样认为:社会性别差异建构了一整套区别男女生理差异的社会文化制度以及习俗惯例。习俗惯例与社会文化制度共同形成了一种强大的话语力量,规范了女性的社会行为与思想情感。在传统汉人社会中,社会文化制度对于女性的规范约束因不同社会阶层的妇女而异。相比较而言,上层社会的女性在践行习俗惯例的同时,社会文化制度对其的约束力较强,下层社会的女性则更多地为习俗惯例所驱使。在一定的地域、群体中,妇女所遵守的习俗惯例,成为汉族广大妇女身份认同的重要标志。她们在生命礼仪、日常生活以及精神世界领域中拥有完整的、具有悠久历史渊源的、为女性所共同践行的习俗惯例。汉族女性在生活过程中自觉不自觉地突显出女性与男性之间、女性内部之间的差异。习俗惯例一旦成为一种潜移默化地规范女性社会性别身份的话语,便无所不在,贯穿于女性生命的整个历程,弥漫于日常生活之中,甚至潜入女性隐秘的精神世界。 社会性别认同的形成,与他者的认同关系密切。“我们的认同部分是由他人的承认构成的;如果得不到他人的承认,或者只是得到他人扭曲的承认,会对我们的认同构成产生显著的影响。”[ 20] (P290)与女性有关的民俗禁忌、规范,几乎都与社会对于男性的宽容和放纵相对应;换言之,女性的社会性别认同是由男性他者的承认而获得的,社会性别认同正是在与男性他者长期的历史对话之中形成,并构成了社会对于男女不同性别的心理期待和行为方式。长期以来,男性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处于主流地位,女性社会性别认同是在一种男性霸权的氛围中获得的。这种霸权不仅仅是男权社会的主流话语,更为可怕的是,霸权的图像已经使女性被迫接受,成为一种压迫的形式,进而把女性自身边缘、卑贱的图像内化为一种自我意识。男权世界预设了一系列关于女性的性别形象,这些形象可以说是一种关于女性性别的扭曲的承认,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汉族女性基本处于被贬损、被扭曲的不公正的状态之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