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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湘

http://www.newdu.com 2017-11-06 新都网 佚名 参加讨论
    人物简介
    朱湘出生湖南沅陵,是近代著名诗人、散文家,被誉为“清华四子”之一,也是鲁迅口中“中国济慈”的诗人。朱湘著有《夏天》《草莽集》《石门集》等作品,曾任教安徽大学,家庭贫寒,生活拮据为生计奔波,加上家庭矛盾日益激化,最终他于1933年12月5日投水自杀,年仅29岁。
    人物经历
    朱湘是二十年代清华园的四个学生诗人之一,与饶孟侃(字子理)、孙大雨(字子潜)和杨世恩(字子惠)并称为“清华四子”,后来与其他三子成为了中国现代诗坛上的重要诗人。在校期间,他的艺术天分已经崭露出来,当时就是清华校园的文学名人。
    1921年在清华学习期间开始新诗创作,初期作品多收在诗集《夏天》(1925)中。作品《小河》等风格纤细清丽,技巧还较为幼稚。1925年以后,自觉追求新诗音韵格律的整饬,曾于1926年参与闻一多,徐志摩创办的《晨报副刊·诗镌》的工作,提倡格律诗的运动,并发表“我的读诗会”广告,努力实践诗歌音乐美的主张。他的第二部诗集《草莽集》(1927)形式工整,音调柔婉,风格清丽,《摇篮歌》、《采莲曲》节奏清缓、动听,他的著名长诗《王娇》,注意融汇中国古代词曲及民间鼓书弹词的长处。这个诗集标志他诗歌创作的日趋成熟。朱湘出国前后的创作较多接受外国诗歌的影响,对西方多种诗体进行了尝试。在后期,他多用西洋的诗体和格律来倾吐人生的感叹,其中《石门集》(1934)所收的70馀首十四行体诗,被称为是他诗集中"最有价值的一部分"(柳无忌《朱湘的十四行诗》)。其外在他其他作品中,还包含了有回环调,巴俚曲,商籁体,散文诗,诗剧等等,这些都是外来形式,和前期诗歌的格调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参与徐志摩创办的《晨报副刊.诗镌》的工作。其中《石门集》(1934)所收的70馀首十四行体诗,被称为是他诗集中“最有价值的一部分”(柳无忌《朱湘的十四行诗》)。朱湘还写过不少散文随笔、诗歌批评,翻译介绍了不少外国名诗。他用“天用”的笔名在1924年《文学周报》上开辟“桌话栏”,《番石榴集》(1936)。
    紧靠微薄的稿酬如何养家糊口,朱湘已经穷困潦倒,可是,他“生无媚骨”,不肯接受嗟来之食。自从他辞职后,被世俗诬为“神经病”。此时,夫妻也闹起了离婚。1933年12月5日,诗人在去南京的渡轮上跳江自杀。他的妻子刘霓君“只好靠缝纫和刺绣来维持生活”。
     朱湘被鲁迅誉为什么
    朱湘被鲁迅誉为“中国济慈”的诗人。
     朱湘的代表作
    朱湘的诗“重格律形式,诗句精炼有力,庄肃严峻,富有人生哲学的观念,字少意远”。其中,他的代表作《有忆》更是做到了闻一多所提出的“三美”主张——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
    朱湘艺术最高的作品,如《有一座坟墓》、《葬我》、《雉夜啼》、《梦》、《序诗》,与闻一多《死水》里的作品也不差多少。
    著作
    《夏天》(诗集)1925,商务
    《废园》朱湘代表作
    《废园》朱湘代表作
    《草莽》(诗集)1927,开明
    《石门集》(诗集)1934,商务
    《文学闲谈》(评论集)1934,北新
    《中书集》(散文、评论集)1934,生活
    《海外寄霓君》(书信集)1934,北新
    《朱湘书信集》1936,天津人生与文学社
    《永言集》(诗集)1936,时代,遗著
    译作
    《路曼尼亚民歌一斑》1924,北新
    《英国近代小说集》英国怀特等着,1929,北新
    《番石榴集》(诗)阿拉伯穆塔密德等着,1936,商务
     朱湘刘霓君
    早在朱湘还没有出生之前,他的父亲就给他定了一门娃娃亲,对方是他父亲一位好朋友,两家约定好,如果生的都是男孩,那就结为兄弟,都是女孩,那就结为姐妹,若是一男一女,那就结为夫妻。巧合的是,对方家生下的是一个女孩,那就按照父母之命两人须结为夫妻。
    但随着朱湘的成长,他极力反抗这桩婚事,反对这种包办婚姻,一直选择逃避,但此时朱湘的父亲已经去世,那这桩婚事也得继续下去,长兄如父,这时候朱湘的大哥就开始来说服朱湘,但后来朱湘考入清华学堂,这婚事就只能往后拖一拖了,正当朱湘窃喜躲过一劫的时候,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在清华读书的时候,与饶孟侃、孙大雨和杨世恩并称为“清华四子”,朱湘的才学可见一斑,但朱湘也比较有个性,他偏爱文学时常旷课,但他在在清华是如鱼得水一般自在,但那桩婚事则是他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
    直到有一天,他那任性的大哥带着那个女孩来到了清华找朱湘,女孩这便是刘霓君,在那个破旧的旅馆里,朱湘第一次见到了刘霓君,朱湘觉得甚是尴尬,但刘霓君倒放得开,原因是她早就在报纸上读过朱湘的诗,心生爱慕满是崇拜。
    但面对刘霓君的热情,朱湘就显得十分冷淡,他表示自己不会完成这桩婚事,这把刘霓君给吓到了,她心中可是非常喜欢刘湘的,除了这是父母之命以外,她对朱湘的才情很是欣赏,她也表示自己不会让朱湘失望,但朱湘只有冷漠,最后愤然而去,他觉得这是在逼宫,让他难堪。
    刘霓君心想:你不爱我,没关系,我不放弃。
    总有一天,你会爱上我。
    两人命运同样孤苦,又身在异地他乡,彼此难免需要依偎照顾,此后,朱湘与刘霓君有了更多生活上的交集,他们走进了彼此的生活,于是,有了爱情,这份父母之命如今焕发出了自由恋爱的光彩。
    朱湘决定接受刘霓君,两人正式成婚,婚后朱湘还给她取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刘霓君,她原名叫刘彩云,婚后的他们过着平稳的日子,也有了自己的孩子。
    紧靠微薄的稿酬如何养家糊口,朱湘已经穷困潦倒,可是,他“生无媚骨”,不肯接受嗟来之食。自从他辞职后,被世俗诬为“神经病”。此时,夫妻也闹起了离婚。1933年12月5日,诗人在去南京的渡轮上跳江自杀。他的妻子刘霓君“只好靠缝纫和刺绣来维持生活”。
     人物评价
    朱湘死后被鲁迅称之为中国的济慈。罗念生说:"英国的济慈是不死的,中国的济慈也是不死的。"
    余伟文认为,朱湘自杀“完全是受社会的逼迫”,“正是现代社会不能尊重文人的表现”。
    何家槐认为,混乱的社会“使他没有生活下去的勇气,使他不得不用自杀来解决内心的苦闷”。
    柳无忌认为,不为写文章,“也许子沅不会这样悲伤的绝命”。
    罗皑岚不明白,“朱湘虽不是见面向人问好的交际大家,难道竟无一个朋友?”
    谢冰莹断定,朱湘自杀“是为穷”!
    梁实秋则认为,“朱先生的脾气似乎太孤高了一点,太怪僻了一点,所以和社会不能调谐”。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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