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对中元节有种种说法。《道经》指出,七月十五日中元,地官校阅,搜选人间,分别善恶。诸天圣众,普诣宫中,简定劫数人鬼,簿录饿鬼囚徒,一时俱集。以某日作元都大斋献,于玉京山采诸花果异物,幡幢宝盖,精膳饮食,献诸圣众。道士于其日夜讲诵老子经。“十方大圣,高咏灵篇,囚徒饿鬼,一切饱满,免于众苦,悉还人中。若非如斯,难可拔赎”。也就是说,中元为地官超渡囚徒饿鬼之日。文中的玉京山是道教大罗天之上天帝所居之地。上述《道经》只出现了地官和十方大圣之类泛称,《道藏经》则更为具体指出,七月十五日乃太上老君同元始天尊会集说法召十方天帝神仙真圣之日。《真武经》具体记载了元始天尊说天上至真妙法的情形。而《正一旨要》更把地官具体化:“九地灵官神仙兵马无殃数众,名山洞府,神仙兵马,同下人间,校戒罪福,大宜拜表上章,祈恩谢过。”至于超度亡灵,道教有《度人经》,说“七月长斋,诵咏是经,身得神仙,诸天书名,黄箓白简,削死上生”(以上均转引自《岁时广记》卷二九)。 道教给予七月十五日的影响虽不及佛教,但也有相当程度。反映南宋杭州风俗的《武林旧事》说:“七月十五日,道教谓之中元节,各有斋醮等会。”嘉靖河南《归德志》讲当地中元日有祀三官之俗。中元节也是主宰冥事的城隍出巡之日,十分热闹,宗教信仰者往往持斋诵经。 祭祖活动 七月十五日成为节日,显然是受佛道影响形成的,不过也有一定的中国民间习俗为基础。唐人戎昱《开元观陪杜大夫中元日观乐》有句:“今朝欢称玉京天,况值吴东俗理年。”所谓“理年”,当时有理庄稼年成之意。中国古代有秋成向祖先荐新的礼俗,如嘉靖山东《夏津县志》说:“中元荐新。”崇祯江苏《泰州志》记该地中元日:“人家皆祀先荐新。”佛道宣扬超度亡灵,恰好和民间观念结合,使七月十五日成为祭祖的日子。《东京梦华录》的记载可以证明我们的看法。北宋开封府中元前一日,卖麻谷窠儿,系在享祖所用桌子脚上,“乃告祖先秋成之意”。十五日供养祖先素食,天亮,沿门叫卖(jì)米(黄稷米)饭,“亦告成之意”。《岁时杂记》对使用“麻谷”也有说明:“取麻谷长本者,维之几案四角。”并说祭父母祖先,用瓜果、楝叶、生花、花盆、米食,略与七夕祭牵牛、织女同。也使我们看到中元节与七夕相近,祭祖活动受七夕影响的情形。向祖先“告秋成”是七月十五日的重要内容。《岁时广记》引《钱状元家范》还记载了烧素食之俗:“近世以七月十五日为烧衣节,盖本浮屠之说,不足依据,然佛老宫祠,所在有之,亦祖考平生游思更衣之地,因设素食于此烧之,理亦可行。”烧衣之俗在元大都也有反映:“富人家祀,先用麻秸奠酒为诚,买纸钱冥衣烧化于坟,谓之‘送寒衣’。仍以新土覆墓。”(《析津志辑佚》,按书中将该条系于七夕中,似为中元之俗)送衣食、告秋成均表达的是对祖先的怀念。祀告是七月十五日的民俗主题,便反映了百姓的观念。 明清时代北方中元节麻谷作用突出。嘉靖河北《广平府志》记载:“十五日农人挂纸钱于田畔,谓之挂地头钱,取麻谷置于庭间并门侧,至晚送于墓祭所。”嘉靖河北《清苑县志》也说:“中元树麻谷子门左右,祭墓,曰麻谷祭。”反映出麻谷两大用处,一是门悬麻谷,二是祭墓。“麻谷祭”突出说明了麻谷的作用,而在陕西府谷,干脆把中元节称为麻谷节。麻谷是秋成告祖之物,也是告神之物。嘉靖河南《尉氏县志》记载:“十五日中元节,上坟祭扫,割麻枝、谷穗插门外,并献神。”此神当是农神。天启安徽《来安县志》说:“是月望,祀先农,家置酒劳力田者。”同治山西《阳城县志》讲当地“搏面肖麻谷、人物各形,竞祀田祖,并上冢焚纸祀先”。均是秋报的反映。 烧衣、烧纸钱习俗也是明清中元节的重要内容。嘉靖江西《南安府志》说,十五日“人家则用彩色纸糊为冠履衣裾,剪制金银为首饰带锭之类,备牲礼祀祖先毕焚之”。万历福建《建阳县志》记载:“中元设祖考斋宴荐献于家,焚金银钱锭于门,俗称鬼节。”烧衣,又称焚冥衣,烧包袱。所谓“烧包袱”,光绪湖北《荆州府志》解释道:“祭祖宰牲,用纸封楮钱,名曰包袱,上书祖考姓名,祭奠焚化。” 南方江南、闽赣聚族而居地区,士大夫衣冠之家祭祖往往在祠堂进行。 (摘自 常建华著:《岁时节日里的中国:古代社会生活图记》,中华书局 2006年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