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禅宗立不言之教,禅师以短语或动作测量机锋和启引修习者的行为,就是所谓的禅宗公案。禅师的那些言行,多是应机而出,不拘常格,易为民间所乐道,但其间妙旨有非局外人所易悟者,便难免有所增减转移而另成故事。本文试举数例,藉明禅宗公案与民间故事之关系。 [关键词] 禅宗公案;增减转移;民间故事 [中图分类号] K892.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7214(2004)03-0044-04 一 禅宗立不言之教,所重在修习者自己的悟。所谓不言之教,是不以语言直接解说人生之理。因为,对于人生之理的解说,语言的功能有限,往往挂一漏万,治丝益棼,不如以行动为主,对修习者适时启发;或以短语应接,言在此而意在彼,令其自悟。所谓禅宗公案,就是这些机锋启应的事例。 这些机锋启应的事例,有些是实事实录,有些可能是假设情境;有的生动有趣,有的晦涩难明。晦涩难明的大概就止于禅门之内,生动有趣的则很容易传播于众人之口。 传播于众人之口的故事,在传播过程中会有继续加工的情形产生,或者是有所感触而在原有的架构下进行再创造。于是,有些禅宗公案的传述便在民间激发了一些别有趣味的故事,彼此可以相应。试举数则,藉见大略。 二 宋僧济普(1178~1253)所纂的《五灯会元》中录载了一事,大意是: 有一位寺院的主持僧,每天不断地念“阿弥陀佛”。有一天,寺院里的一个小沙弥在他的身后喊他,他回头看小沙弥,小沙弥却没有什么话对他说。这样重复了几次,主持僧生气了,责备小沙弥说:“你一再喊我,究竟有什么事?”小沙弥说:“您喊佛喊了几年都可以,我才喊您几次您就发脾气了!” 案,念佛陀名号,是佛门的一种修行方式,多为净土宗僧人所采用。禅宗自称教外别传,不承认佛菩萨及净土的存在,惟一的信仰是“自心”。上述的记载显然是禅僧表示对某些修行方式的不赞同,未必是事实,但是有理也有趣。 到了明朝,在浮白斋主人编的《雅谑》一书里,记载了一则相同的故事,只是人物改为常州人翟永龄和他的母亲: 翟母皈心释氏,日颂佛不辍声。永龄佯呼之,母应诺,又呼不已。母愠曰:“无有,何频呼也?”永龄曰:“吾呼母三四,母便不悦,彼佛者日为母呼千万声,其怒当何如?”母为少悟。(《止母念佛》) 稍作变化而更胜一筹的,则见于韩国徐居正在明朝成化十三年(1477)编成的《太平闲话滑稽传》: 赵石涧云仡观察西海道,晨兴,必念阿弥陀佛。一日,到白川,晨兴,闻窗外有念“赵云仡”之声,讯之,乃邑宰朴熙文也。问其由,朴曰:“观察使念阿弥陀佛欲成佛,我念赵云仡欲作观察使!”(卷一,第十则) 三 《五灯会元》有一则两位禅师较量禅机的记载,很生动,内容如下: 省念禅师奉师命去看怀楚禅师,两人一见面,省念禅师就拿起随身携带的一个布坐垫,问道:“我是要铺这个坐垫,还是不铺这个坐垫?”怀楚禅师说:随你自己的意!省念禅师听了,便对他大喝一声。怀楚禅师不悦地说:“我曾经参谒请教过一些得道高僧,他们都不曾像你这样的唐突!”省念禅师说:“你输了!你输了!”怀楚禅师说:“将来见到你师父时,我会把今天的情形告诉他。”省念禅师说:“请便,请便。千万别忘了。”省念禅师回去后主动把这事告诉他师父,师父赞许他说:“今天你又打败了一人!” 这个故事在中国流传的地区很广,各地的说法大同小异。当年怀楚禅师在省念禅师拿起坐垫问他时,如果就侧身横跨门槛上,反问省念,他是要进来还是要出去?用行动表示省念禅师所问的问题是和他现在的动作一样,都是无法回答的。那么契机不败,至少是个和局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