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民间文艺学理论体系问题,已经讨论很久了。我国民间文艺学界的同行朋友们都在思考,而且从理论到实践进行了积极而有成效的探索,步伐是坚实的。几年来在报刊上发表的一些讨论性文章,从不同角度分析论证了建设中国民间文学理论体系的必要性、迫切性和可能性,论述了它的基本构架和研究方法。这些论述发人深思,具有开放眼光和恢弘气度,贯穿着现代意识和学科意识。但也要看到,这些讨论仍然是极其初步的,有许多问题或讨论得不够深入或根本没有触及,而在这些问题上缺乏深刻的论述或不能有比较一致的意见,建设中国式的民间文艺学理论体系就始终不过是一句空话。 我国面临着学术研究日新月异、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社会生产发生深刻变革的新形势。在当代世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内崛起了一大批新学科、新思潮、新观点,这些新学科、新思潮、新观点扩大和提高了人类对已知领域和未知领域的认识,从而推动着学科的发展。民间文艺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由于它与人类生活的密切关系以及在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日益受到人文科学有关领域乃至自然科学领域的重视。 作为一个理论工作者,笔者对于建设我国自己的民间文艺学理论体系,曾发表过一些零零星星的意见,近年来也还在不断思考。当“龙”年(1988)即将君临之际,不揣浅薄,择其要者分篇写出来,以求得同行专家们的批评指正。这一篇的题目叫《整体研究要义》。与其说想要提出什么新见解,毋宁说想把近几年学术界关于这个问题的意见加以梳理、归纳和概括罢了。 整体研究第一义 整体研究是前人早就提出来的一种研究方法。整体研究其实就是在事物的联系中对事物外在特征和内在本质的研究。我们所以提出要在民间文学领域里实行整体研究,是因为我国民间文艺学长期受到封闭的孤立主义思想的影响,无论在学科建设上,还是对某种现象的研究上,都程度不等地存在着割裂事物之间联系的倾向。比如对民间口头创作的研究,由于这种倾向的存在,就不仅放弃了渊源的研究,致使学术界关于原始艺术、艺术的起源与民间口头创作之间的历史联系的意识薄弱,停留在民间口头创作的描述这一浅层次上;同时对民间口头创作与其他相关领域(比如它的孪生兄弟民间艺术)的关系,也表示了不可容忍的冷淡,更谈不上在形态学和功能学上的理论概括了。这种割断事物联系的状况应当得到改正,这种状况不改正,对民间口头创作本质及特征的认识,进而对原始艺术和民间艺术的本质及特征的认识,也就是不全面、不科学的。 原始艺术、民间口头创作和民间艺术是人类社会广大成员三大类精神活动现象,三者构成民间文艺学的研究对象。这三大类精神活动现象,既有同质的方面,又有异质的方面,既体现着时间的观念(发展的观念),又体现着空间的观念(有共时的特点)。从民间文学的立场来看,这三者是难于割裂和舍弃其中之一不论的,否则,我们也就不仅不能正确地认识各自的本质和特点,而且也根本无法正确认识和阐述人类艺术发展的两个截然不同的系统——民间创作和专业艺术——是怎么回事情。 从起源学或发生学的角度来看,原始艺术是史前时期人类艺术(精神)活动的结晶。民间口头创作和民间艺术作为原始艺术的两个发展支脉,与专业艺术和作家文学不同,更多地从它身上继承了和顽强地保持了认识和把握世界的混合性的特点,正是这种原始的混合性使这三类精神创造现象同时成为民间文艺学的三个研究对象,民间文艺学的任务之一应该揭示它们之间的具体关系。 由于历史的久远,资料的匮乏,对于原始艺术,今天难于窥见其真实面貌。但是,研究者们还是根据考古发掘的古代文化遗存(如新石器时代的彩陶、青铜器上的纹样)和把保存在丛山或深洞里的岩壁画、洞穴画,根据古籍中记载的原始歌谣、神话、传说、祭典礼仪等点滴材料,根据世界各地现存原始民族中间记录下的口碑材料——歌谣,神话,传说——和观察所得的人体装饰(文身、项圈、手镯、耳环、唇塞)以及氏族图腾、神偶等,得出了一些结论。比如:原始先民的艺术具有明显的实用功能;艺术因素与实用物品(武器、工具等)的制作、与技术的发展交织在一起,相吻合;艺术地掌握客观世界的混合性。原始艺术的实用—功利性是为人本身的需要所决定的:生产的需要(为工具和武器的顺手而绘制的图案,为保证狩猎和战争的胜利而举行的仪式中先民表演的舞蹈与哑剧,岩画中所表现的动物和人具有的祭祀含义,等等)和人类自身蕃衍的需要(对火的获得、对生殖的崇拜,等等)原始艺术的混合性是原始思维能力和思维方式所决定的;由于原始先民的思维是一种被法国原始学家列维—布留尔(Lévy-Brühl,Lucién,1857——1939)称为不同于文明时代人类逻辑思维的“原逻辑思维”[1],他们对主客体的认识往往收到“互渗律”的支配,不能区分物质和精神、自然和人、生产和思想意识、现实和幻想、实践和想象。对于那些创造者来说,原始艺术不能说是现代意义上的艺术构思,而是对真正发生的、或正在发生的事情的描述与模仿。 原始艺术从一开始就沿着两条轨道平行发展:一条轨道是通过人本身所具有的表现手段——发出声音、身体动作;一条轨道是通过人体以外的物质手段——石、黏土、木头、骨、天然染料等。前者便产生了早期的诗歌、神话、歌曲、舞蹈等艺术,后者便产生了绘画、雕塑、乐器等艺术。当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把人类带入文明时代之后,原始艺术逐渐演变而为民间口头创作和民间艺术。民间口头创作和民间艺术同原始艺术有相通之处和本质的相同之点,又在许多方面有根本性的差别。 民间口头创作是在社会分层和阶级对立的社会环境中产生的,由社会下层成员创作的口头作品。前著名苏联美学家莫·卡冈(М.Каган)在论述原始艺术与民间创作的区别时说:“民间创作终究不同于原始艺术,这是因为,首先,它是艺术创作最初形式的漫长历史发展,完善和形态变化的结果,其次,它在另一种社会环境中被创造出来并存在着——已经不是在原始公社制和前阶级的社会环境里,而是在阶级对立的环境中,同时这种环境在很多方面得到分裂,在社会方面分裂为城市和乡村,在一般文化方面分裂为城市文化和乡村文化,在特殊艺术方面分裂为民间创作和城市的专业艺术生产。实际上,原始艺术就是前阶级的和未形成社会分化的社会的民间创作。”[2] 随着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文学逐渐为知识分子所专有,而民间口头创作则仍然沿着氏族社会中发展起来的原始神话、传说、歌谣发展的道路延续下来,成为广大的不识字的下层社会成员的精神产品。值得指出的是,作为原始艺术核心内容的原始观念,并未因为社会的历史性变换而悄然遁去,而是依然顽强地保存在大部分社会成员的头脑中,依然顽强地保存在和承继在他们的民间口头创作(传说、故事、史诗等)中。即使在漫长的封建时代中创作出来并得以广泛流传的这类民间口头作品中,我们仍然随处都看到灵魂不死、灵魂寄于体外、变形、半人半兽、人神共处等原始观念。不过,在民间口头创作中的这类原始观念多数是与社会现实生活画面交织在一起的,是从属于已经进化了的社会形态和社会理想的,是逐渐与艺术的实用—功利功能疏离的。 民间艺术作为原始艺术经过漫长历史发展的第二个支脉,在社会分层以至阶级对立社会中与民间口头创作平行发展起来。不过,民间艺术与口头创作不同,它是以物质为依托、为外壳的,而不像民间口头创作那样,是口头的、语言的、容易变易的;它是由个人创作(大型的岩画、雕塑等作品例外)之后即告完成,而不像民间口头创作那样,在创作过程中即有集体的修改加工参与其间。在民间艺术中,相当普遍地存在着艺术史初期的艺术混合性、原始观念和实用—功利性,尽管艺术所固有的“谬斯”(艺术性)与“实用—功利性”这两重性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起来。比如各种民间神禡画像起着祈福的作用,各种器物、服饰、窗花的图案多数还具有禳灾辟邪的意义。当然,随着社会形态与社会生活的变迁,文化变迁是不可避免的,比起原始社会初期的艺术来,民间艺术的世俗内容大为加强了,审美功能大为强化了。我国的民间艺术特别发达,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心理素质和文化特征,具有浓郁的地域特色,与我国的民间信仰的多种多样、历史悠久、在各阶层民众的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不无关系。 这三类人类精神创造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民间文艺学理论很难、也不应当抛开其中的一类于不顾,而应当把这三者作为一个整体来加以审视。建国以来,我国民间文学界对民间口头创作研究较多,而对原始艺术和民间艺术研究较少,即使有所研究,也未能从三者的相互联系中作整体的观照,因而造成民间文艺学理论断肢残臂的不正常状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