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民间文学和儿童文学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署名“林兰”(或作“林兰女士”)编的民间传说故事集陆续由上海北新书局出版,共计近40种:《民间趣事》(1926)、《徐文长故事》(五集,1927)、《徐文长故事外集》(二集)、《吕洞宾故事》(二集,1927)、《鸟的故事》(1928)、《新仔婿故事》(1928)、《巧舌妇的故事》(1928)、《民间趣事新集》(1929)、《朱元璋故事》(1929)、《渔夫的情人》(1929)、《换心后》(1929)、《金田鸡》(1929)、《鬼哥哥》(1930)、《鬼的故事》(1930)、《红花女》(1930)、《菜花郎》(1930)、《三儿媳故事》(1930)、《相思树》(1931)、《沙龙》(1931)、《呆黄忠》(1931)、《穷秀才的故事》(1931)、《云中的母亲》(1931)、《三个愿望》(1931)、《名人的故事》(1931)、《八仙的故事》(1931)、《民间传说》(三集,1931)、《趣联的故事》(1932)、《贪嘴的妇人》(1932)、《小猪八戒》(1932)、《董仙卖雷》(1932)、《灰大王》(1933)、《三将军》(1933)、《呆女婿的故事》(1933)、《瓜王》(1933)、《文人的故事》(1933)等,编入的故事近千篇,主要是征集来稿编辑的。这样大规模地搜集、编辑、出版中国民间故事,是空前的。这些传说故事集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那个时代在中国大、中城市中就读的少年儿童,大都读到过这些故事集。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后,民间文艺学家们极少提到它们;如今,在国内图书馆中已很难再找到它们。但是,海外学者在研究中国民间故事和现代儿童文学的发展时,却都提到这些故事集。编辑这套民间故事的“林兰女士”是何许人呢? 为了说明这一问题,须先介绍北新书局的老板李小峰先生和同北新书局结下不解之缘的赵景深教授。 李小峰(1897—1971),江苏江阴人,1923年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他参加了“五四”新文化运动,同孙伏园等人共组新潮社,出版新文艺书籍。后来他扩大资本,将新潮社改名北新书局,并搬到上海,正儿巴经地做了北新书局的老板。直到1950年后,随北新书局并入上海文化出版社,任职员。 先师赵景深教授(1902—1984),1925年到上海,步入上海文坛,主编过《文学周报》,并任开明书店编辑。1930年开始,先生任复旦大学教授,同时兼任北新书局总编辑。此间,先生并与李小峰之妹李希同女士结为连理。先生进入北新书局后,除了继续编辑、出版署名为“林兰女士”的民间传说故事集外,又主编了两套书:一套是儿童读物,共出版30余种,如《优美的作文》、《爱国的故事》等,据当时在北新书局任编辑的钱小柏先生同笔者说:这套书的选题由赵先生筹划、确定,编辑们分头去编写,可拿一笔稿费。另一套是低幼图画读物,共出版50余种,如《月亮和渔翁》、《拔罗卜》等。这三套书从不同的角度为少年儿童服务,十分畅销,为北新书局赚了大钱。直到1950年后,先生才辞去北新书局总编辑的职务,专任复旦大学教授。 在这套民间传说故事集陆续出版的过程中,许多小读者在家长的带领下到北新书局求见“林兰女士”。为此,北新书局也多次组织“林兰女士”与小读者见面。在这些场合出场的均是李小峰的夫人蔡漱六女士。笔者1955年考入复旦大学中文系,因对先生讲授的民间文学课特感兴趣,1959年参加先生主编的华东民间故事集《龙灯》的编选工作,由此经常去先生家(淮海中路四明里旧居)。有一次(大概是1959年),从三楼亭子间下来一位女士,60岁左右。先生介绍说:“这位是林兰女士。”即蔡漱六女士。1986年后,笔者在参与主编《中国民间文学大辞典》时,曾见一本日本学者编辑的民间文学词典(编者可能是小田岳夫,出版者已忘记),在“林兰”条下,注为“蔡漱六”,即由此而来。 但是,1962年5月以“林兰”的名义出席上海市文联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却是李小峰先生。笔者也出席了这次文代会,与李先生同在民间文学组,印象中整个会议期间,李先生一言未发。同时与会的钱小柏先生,八十年代据此著文称“林兰”即李小峰的笔名。钱文发表在浙江民俗学会编的内刊《浙江民俗》上。 “林兰”最初确实是李小峰的笔名,他用这个笔名记录整理的民间故事最早是1924年7月12日《晨报副刊》发表的《徐文长的故事》(三篇),署名“林兰女士”。那个时期,许多男士喜欢用“某某女士”作笔名。后来他办起北新书局后,便用这个笔名陆续整理出版了《徐文长故事》等故事集。本文开始所列1930年以前由北新书局出版十余种故事集,大致就是李小峰组织搜集、编辑的。1930年赵先生任北新书局总编辑,这时正是赵先生热中于研究童话和民间故事的时期,所著《童话概论》、《民间故事研究》、《民间故事丛话》等著作就发表和结集出版于这一时期。先生任北新书局总编辑,自然就接过这套民间故事集的策划、组稿和编辑工作。从上文开列的目录也可看出,1930—1931年出版的故事集即多达16种;1933年以后这套故事集没有再出版,因为这时先生接受郑振铎先生的建议,投入古代戏曲的研究了。1934年由北新书局出版了先生第一部戏曲研究著作《宋元戏文本事》。 北新书局当时让李小峰夫人蔡漱六女士接见小读者,1959年先生向笔者介绍蔡漱六女士仍称“林兰女士”,自然也不是无根据。那时蔡女士也在北新书局工作,她也参加了这套故事集的编辑和出版工作。因此,“林兰”(或“林兰女士”)应是北新书局先后参与编辑、出版这套民间传说故事集的人(包括赵先生)的集体署名,单独视为李小峰或蔡漱六的笔名均不符合实际。 1960年笔者在复旦大学中文系本科毕业,进入中国文学史专业研究班,从先生学习中国民间文学史和戏曲史。1962年参加上海第二次文代会后,便考虑这个问题,想当面向先生请示,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1964年在研究班毕业后,便去了内蒙古大学工作。直到1981年南来扬州工作,得赴沪拜望先生。在三楼先生的书房兼卧室就坐后,恰巧座位边的书橱(靠北墙)内,放的都是先生解放前出版的著作,其中就有署名“林兰”编的民间故事集数种,因回忆起这个问题,遂问先生:“这些民间故事集,老师是否参与编辑了?”先生未作回答,实际上是默认了。笔者接着问:“这套故事海外国学者还经常提到,是否可重印,或选编一些重印?”先生说:“没有必要了!” 基于此,笔者为《中国民间文学大辞典》(1992年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姜彬主编,笔者任第一副主编,最后为辞典通稿)所作“林兰”条释文中说:“又作林兰女士。李小峰笔名。主要用于北新书局编辑出版传说故事时用。1930年赵景深任北新书局编辑后,也参加了这些民间故事的编辑工作。……”限于词典体例难以详述,因补充说明如上。 (原载《新文学史料》2002年第1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