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前面所举的例子,即将与《诗经》有关的批评纳入民歌批评范畴的分析,可以极大地拓宽我们的研究对象之外,历代人们以各种形式就“汉乐府”、“歌”、“辞”、“曲子”、“山歌”、“小令”、“小曲”、“小调”、“竹枝词”、“五句子”等等所发表的意见,比如王灼《碧鸡漫志》对民间词曲的评论,冯梦龙对明代民间歌谣的整理研究,杨慎《古今风谣》所体现的民歌观,李调元《粤东笔记》对粤东歌俗的研究,历代史书中的《乐志》对民歌的研究等等,显然都可以划归古代民歌批评。在各种经、史、子、集等典籍中,还有很多关于上古神话、仙话故事、志怪故事、寓言故事、传奇故事、民间笑话的评说。比如刘向、刘歆父子,郭璞、陶渊明、胡应麟、杨慎、王崇庆、吴任臣、毕沅、郝懿行、吴承志等人对神话集《山海经》进行过注释、评说和研究,构成了一部蔚为大观的《山海经》批评史。还有王充在《论衡》中对神话传说的尖锐批评,应劭《风俗演义》从民俗学的角度研究古代神话,冯梦龙对民间传说和故事的整理和研究等,古人就“话本”、“隐语”、各种民间说唱和曲艺等发表的看法,也都应该归位于民间文学批评。这些论说中所包含的宝贵的民间文学思想,在一般的文学批评史着述中要么得不到重视,要么难觅踪迹。我以为它们恰恰集中体现了中国民间文学思想,也是中国古代文学思想的重要构成部分,是古代民间文学批评史的重要研究对象,我们应该将它们清理出来进行系统的研究。 二是从古代民间文学具体的文类和文体角度入手,这一参照标准需要落实于具体的历史语境。由于古代民间文学批评与作家文学批评之间的关系很复杂,比如中国古代文人作家所选择的写作文体,大致上都是起源于不同的民间文学文体,我们在明确古代民间文学批评史的研究对象时,就特别需要考虑不同文体的差异性,从文类和文体的角度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寻找它们与作家文学批评的边界(也可称为外延或范围)。 以民歌批评中的“乐府”和“词”为例来看看这是一种什么情形,因为我们所说的民歌批评本身就面临着非常复杂的边界识别问题,它甚至决定了中国古代民歌思想研究的广度、深度与高度。 文学史上关于“乐府”的含义特别复杂,它在历史上就存在着民间乐府和文人乐府两种形态,在中古以前它有古诗、古歌之意,属于民间乐府,比如宋人郭茂倩所编的《乐府诗集》,收集了由先秦至唐末的民间歌谣5000多首。古人就这些民间乐府所发表的意见,可归位于民歌批评。由唐代诗人白居易、元稹等人盛倡的“新题乐府”则属于文人乐府,就它们所展开的言论,除了涉及它们与民间乐府的关系的言说之外,大体上应归属作家文学批评。此外,唐宋词发展起来后,乐府之名还与小曲子、乐章、乐曲、小歌词等术语混淆在一起,主要是指“词”,在词论中的所谓“乐府”,其创作主体主要是文人作家,这方面的论说,也应归属作家文学批评。历史上,民间乐府批评和文人乐府批评夹杂在一起,一直没有得到清理,如果我们要把属于民歌而非文人诗的民间乐府批评及相关理论整理出来,就需要结合具体的批评语境来寻找它们的边界。这种整理固然比较困难,但显然有利于发现文人乐府思想与民间乐府思想之间的内在关联。 “词”这种文体,也经过了从民间歌唱发展到文人创制的过程,它早期尚处于民间歌唱状态时的名称主要是“曲”、“曲子”,因为它是由民间配合乐曲的民歌发展而来的。正因为如此,在部分词论和词话着作中,由于必然要涉及文人词的起源、最初的功能、与合乐而歌相关的艺术特色等方面的讨论,它们也可以纳入古代民歌批评的范畴进行研究。所以如果要将民间曲子词的批评和相关理论清理出来,则需要根据词体的演变情况来确定其边界。 至于神话、民间传说和故事、民间说唱艺术和曲艺、民俗语言等等,都面临着寻求民间文学批评和作家文学批评的界限问题,这还需要在研究过程中进一步细化和深化。 (二)结合文类,建立基本的研究范畴体系 为了突出中国民间文学批评的独特性,可以突破一般文学批评史以史为经、以论为纬的研究框架,尝试采用以文体类型为经,以史论结合为纬的方式构建中国民间文学批评史的研究范畴体系。 所谓以文体类型为经,即以古代常见民间文学文体类型和批评文体类型作为经线。其中以民间文学文体类型为主线,批评文体类型为辅线。而一般的文学批评史的基本理论体系是以史为经,即主要按王朝更替或时代变迁的方式来划分文学批评史的分期,然后在各个时期中介绍并分析具有代表性的文学思想、思潮、流派、批评家和理论着作,这种历时性的研究有可能遮蔽民间文学批评的内涵和特征。 以民间文学常见文体类型为主线,即以现代的民间文学学科对民间文学的分类为主线。通行的民间文学学科一般是将民间文学的基本文类划分为神话、传说、故事、史诗、歌谣、民间长诗、民俗语言、说唱文学、民间曲艺等,我们可以据此将中国民间文学批评史分为相应的一级范畴,并在一级范畴之下进一步明确二级范畴。如在神话批评中分出神话(如郭璞注《山海经》)、仙话、鬼话等;在民间口头叙事的批评理论中,分出民间寓言、传说、小说、笑话等;在民歌批评中分出风诗批评(包含《诗经》的批评)、乐府批评(如李孝光序《乐府诗集》)、曲子批评(如王灼《碧鸡漫志》)、山歌批评(如冯梦龙《序山歌》、刘禹锡《竹枝词序》)等;在说唱曲艺批评中分出变文批评、话本批评、南戏批评等等。当然,二级范畴的名称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直接采用中国古代民间文学的文体名称,因为这样更具本土化特色。比如,在中国古代是没有“神话”之称的,而多以“神”、“怪”、“异”、“谐”称之。中国古代也没有一个统贯所有民间歌谣的民歌之称,而是将合乐的歌与不合乐的谣分开,或者另称其名,如风、乐府、曲子、辞、竹枝、山歌以及其它称名不同而大意相近的歌体。说唱文学有变文、话本、诸宫调,弹词、宝卷、鼓词等,民间曲艺文学有宋元杂剧、南戏、明传奇、昆曲及各种其它地方戏等。这样可以建立起一个最基本的,真正具有民间文学批评的鲜明特色,足以与作家文学批评相区别的研究范畴体系。 以批评的文体类型为辅线,有利于我们获取更多的文献资料。中国古代常见的批评文体类型主要包含各种形式的诗文评、小说戏曲理论、书信序跋等,比如典型的诗文评形式有论诗诗、诗话、词话、赋话等,小说戏曲理论有小说戏曲评点、曲话等,虽然它们主要用于作家文学批评,但其中也夹杂着部分涉及民间文学的言论,值得我们发掘。比如《文心雕龙》中的《乐府篇》其实关于古代民歌的专篇,《谐隐篇》是讨论来自民间的谐辞隐语的专篇,严羽的《沧浪诗话》的《诗体篇》,也有关于古代民歌体的讨论,它们都可以从作家文学批评的体系中抽出来,作为民间文学批评史的重要研究内容。此外,还有大量民间文学批评散见于诸子着作(如先秦诸子典籍中多有对于上古神话的评说)、史传之书(如春秋三传、《史记》等中均涉及对上古神话的言论)、各种杂史野史和笔记、诗文书信(如陶渊明的《读〈山海经〉十三首》)中,还有那些收集了民间文学作品的辑本的历代序跋,如《乐府诗集序》、冯梦龙《序山歌》等等,它们理所当然都可以纳入民间文学批评史的研究范畴体系之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