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个世纪以来,社会史研究逐渐成为显学,生态史研究也方兴未艾。从学科的创立动机与初始发展来看,社会史与生态史研究之间,似乎并未发生多少关联。然而,随着自然环境不断遭到破坏,生态危机不断加剧,当代社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重挑战,人们愈来愈清楚地认识到:人类为了谋求幸福和富足,过度地开发自然资源和改造自然环境,其后果正日益走向自己理想目标的反面:大规模地翦草伐树、垦殖农田、开山采矿、建造工厂、建设城市,大量地使用化学产品和利用核能等等,固然使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但也使世界付出了失去碧空蓝天、青山绿水、花香鸟语的沉重代价,而同时洪水泛滥、淡水短缺、空气食品污滥、生物资源锐减、表土流失、沙漠化、沙尘暴、核辐射……,正日益威胁到人类的生存,社会发展竟因对自然所曾取得的巨大成功而危机四伏、甚至前景暗淡。日益严峻的形势,迫使人们反思自己成功的历史,重新估量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于是,社会史和生态史这两个从表面看来研究内容、理论方法和研究目的都无密切联系的学科,逐渐互相渗透、互相连结,形成新的学科交叉。社会史与生态史研究的互渗、连接和交叉,导致了两个新的研究方向的产生,一是社会生态史研究,二是生态社会史研究。两者各有侧重,前者以人所构成的社会系统为中心,而后者则以自然环境为中心;但互相之间彼此呼应。 正在迅速兴起的生态史研究,主要考察自有人类活动以来、特别是最近一万年来生态环境的历史变化,就学术背景来说,它脱胎于历史地理学,特别是其中的历史自然地理研究。与后者相比,生态史更注重考察一定的空间范围内生命系统的变迁,比如高等动植物的种类构成、种群数量、活动分布的变化,及其与整体环境(包括非生物环境如气候、水土状况和生物环境特别是人类社会环境)变迁的关系等,亦即以历史自然环境中生命系统的发展变化为关注重点。 目前,历史学者开展生态史研究,大抵基于这样一个假设的前提,即人类活动特别是经济活动,是近万年来生态变迁的主要导因,因此,研究课题多是探讨生态变迁与人类经济活动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此一来,生态史研究也就不局限于探讨生态环境或其中某个局部方面的自然变化过程,而是将人口、技术、生产与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乃至社会意识形态等等社会因素,与水、土、光、热、生物、矿物等等自然因素一起,同视为生态环境中物质、能量与信息循环的重要参与因素,甚至视作在生态系统变迁中比自然因素更为重要的变量。这样,所谓生态史,实质上是人类社会活动改变生态环境的历史;而生态史研究,即主要探讨生态环境由于人类活动(社会活动)不断发生改变的历史过程。所以,这样的生态史,不妨称之为生态社会史。 社会史研究,致力于考察人类的群体(即社会)活动的既往经历。人类社会是地球生物圈内最高级的、最特殊、同时也是最庞大的生命系统,社会现象纷繁众多,社会关系错综复杂。固然,社会具有自己特殊的运行机制和发展规律,但它仍然服从于一般自然规律的最终支配。要全面准确地理解人类社会的历史,需要选择不同的角度,借助多学科的理论方法,设计不同的思想框架,以便更多地把握社会的不同面相。其中,采用现代生态学(包括其分支学科如文化生态学、生态人类学、社会生态学、人口生态学等)的理论方法研究社会史,可望构建出一个全新的框架,这就是社会生态史。 就自然属性而言,人类是动物界中最高级的种群,但依然是生态系统中一个组成部分。固然,与其它动物相比,人类具有极为特殊的一面,即他具备创造、传播、积累和更新文化的能力,凭借这种能力,人类成为“万物之灵”,占据了生态系统的顶端地位。在同其它物种的竞争、和人类互相之间的竞争过程中,人类广泛利用自然资源,不断繁衍人口,扩张生活领地,发展了复杂的社会系统;凭借这种能力,人类不仅成功地冲破了自然环境的许多限制,甚至还大规模地改造了自然环境,建立了不同类型的人工生态系统。但是,无论人类与其它动物相比取得了多么巨大的成功,也无论其社会系统如何高度复杂,都必须以一定的生态条件为基础,服从生态规律的支配。事实上,从人类发展的全部历史来看,社会的发展过程,从根本上说乃是人类不断调整与生态环境关系(包括经过自己改造的生态环境)的过程。技术体系的更新,生业方式的变更,社会组织的改变,乃至风俗习俗、思想观念的嬗变,都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社会对生态变化的适应性调整,或者跟从于这种调整。社会经济类型、社会组织方式和结构、社会的日常生活方式,乃至风俗习惯、精神风貌等等的地域差异,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生态环境的差异所造成的;生态环境的历史变化,也可能导致上述方面的种种改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