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进入21世纪时,可能非常令人厌烦的一件事情,就是回顾文化研究及其历史,并试图去想象其未来。一方面,思索这个领域所包含的各种问题,或者思索构成它的可能是什么或应当是什么的问题,在过去40年里已经被重复得使人发腻了,即使这类活动还没有那么多减少的迹象。在另一方面,情况似乎是,不断地进行这种界定与再界定、回顾与前瞻,经常被当作是这个领域非常有活力的一个标志,有时也被当作是其性质和任务的一个实质性的和积极的部分;因此,就这种不断被提出的一种构成性的主张而言,它还是需要关注。我们经常听说,文化研究就是这个样子,而这个样子是有用的,这部分是因为它并未停滞不前,而是不断对它本身进行再创造,以适应各种新的信息和新的环境。在另一方面,我们或许会认为,这种变动不居的状况比起这一事业实质性的力量来,倒更是一种混乱和不确定性的征兆。情况也许是,在这个节骨眼上,正如在这个领域以前的历史中一样,没有任何人真正懂得文化研究是什么,它将成为什么,乃至它在何处,它将在何处。 本文还要冒着甚至更加令人讨厌的这种老调重弹的风险,很可能也将成为一桩有点莽撞的事情,因为在某种程度上,它终将尝试和埋葬文化研究——至少,是我发现现在在我们眼前的文化研究,以及它的一些核心主张,或者是最为经常被重复的自夸。由于这个原因,它也有可能是一篇有点傲慢自大的文章,我在其中将试图进行一些介绍,甚至是围绕着文化研究这一话题进行劝诫。要进行控制将是一项有点困难的计划,至少部分是因为我本人的历史,这一历史突出了——即使不是作为例子——文化研究的英国“观点”和美国“观点”之间的分野。我在英国文化研究的理路中接受教育,却在美国度过了将近20年,先在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文化研究的本科学习,后来在(乔治·梅森大学)做博士研究生。现在我返回了英国,很可能脱离了接触,也摆脱了我的观点的偏狭。然而,所有这些风险看来都值得去冒,因为在我看来,这仍然是文化研究最为重要的潜力:即它成为一种知识努力的前景,以及一种有关当代文化和社会之政治形态的明显主张。 真正的文化研究的爱好者们无疑会注意到:我的文章的标题涉及到——或者确切地说,它几乎一字不差地重复了——斯图尔特·霍尔更加非凡的著作之一的标题,那是他最初于1989年所作的一次谈话,后来于1992年发表在《重新思考马克思主义》之中。[1]当然,霍尔的著作到处都被当作是文化研究的精髓,并且在很多方面都一直被认为是权威性的。我并不想就这种评价进行争论,倒是想利用这篇特殊的文章去探究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断在当代文化研究中激起论争,即争论政治与文化之间的关系。为了探讨这些问题,我将从对于霍尔的文章有点怀疑的理解开始。 在霍尔本人的回顾中,他表达了一种观点,这是迄今为止有关文化研究之历史的近乎经典性的观点。但是,就我在此的目的而言,那也是一段相当典型的历史:根据一种有代表性的理解,它可以表明文化研究一直在进行的和仍然在进行的某种奇特的策略与神秘的跳跃。霍尔提出,开初,文化研究处于同实证主义的社会科学各部门对立的状态,那些部门认为,文化不过是由各种抽象的规范和价值所构成的分析系统;文化研究同样是对各门人文学科的一种矫正,那些学科顽固地拒绝“为文化命名,更不用说使文化理论化或概念化”。然后——这是我想表明的霍尔的几次典型的转移中的第一次——他接着做的偏偏不是提供一种文化的定义或者将文化概念化。或者确切地说,他退却到了一种极为模糊的观点之上,即认为文化研究已经满足于完全从雷蒙德·威廉斯较为令人满意的著作往下跌落,威廉斯在那些著作中非常概括地把文化界定为“交流的全部方式……生活的全部方式,通俗文化与高雅艺术在那里交汇,权力在那里抛弃了知识……文化进程在那里先于社会变化”。 这就是我想借霍尔的文章来表明的第一点——即文化研究中的一种癖好,它避免奉献任何关于文化到底是什么的特别有力的定义,或者避免奉献在方法论上有启发的对于文化到底是什么的看法。这并不是霍尔在这种努力的核心之中提出这样一种模糊性的惟一之处。例如,在另外一篇著名文章《文化研究:两种范例》里,他进一步提出:人们发现“当代文化研究中心”在这方面的基本工作并“没有任何独一无二的、毫无疑义的有关文化的定义”。“当代文化研究中心”所运用的、而不是在逻辑上或概念上得到阐明的文化的概念,是他所称的“各种利益”的一种汇集。[2] 我在这里想要提出的是:这种并没有界定文化研究之核心对象的结论,已经导致了只可能被描述为这种规划核心之中的一种多元论的倾向。正是这一倾向认可了文化研究采取多种形式,当然,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认为是一件好事,尤其是对于那些认为文化研究恰好是逃避已被发觉的一般学科结构之严格性的机会的人们来说,是一件好事。但是,在这个问题上,看来无可争辩的是,缺乏界定研究之核心对象的意愿,也缺乏和必然暗含着缺乏方法论上与程序上的连贯性,并且否定了与文化研究最为松散的联系。我们在这里可以考虑一下约翰·弗劳最近的主张:总的来说,文化研究对文化的看法实际上是一桩令人为难的事,不仅在它缺乏明晰性和界定方面,而且也在它无法恰当地使其他学科和方法论的方法用于文化方面,例如在民族学和人类学传统中所发现的那些方法。[3] 然而,如我已经指出的,经常就是这种松散性和开放性,才使很多从事文化研究的人长期被人们坚持认为是对这一事业最有价值的。肯定地说,明确地反对文化研究的“整理工作”,并使我们想到这个领域不可能有任何决定性范例的人,决不只是霍尔一个人。[4]文化研究中一些最为杰出的名人已经就这些话题提出了各种相似的主张:文化研究的各种设想与过程的灵活性,允许有一种分析上的自由,这种自由可以灵活地对文化生活不断变化着的复杂性作出反应。也许,这些主张中最为强有力的观点,是这一领域里最有影响力的文集之一《文化研究》的编者们在引言中提出来的。那些编者在引言里反对这一观点:这个领域应当在一切方面受到控制,并推荐一种宽松和开放的知识态度,这种态度在方法上相当于一种“现成物品”。在其全盛时期,这种方法就是:“文化研究丝毫没有保证在各种既定语境内所追问之问题的重要性,或者说没有保证如何回答那些问题;因此,没有任何方法论可以被赋予特权,甚至也不可能完全可靠地和有把握地暂时加以运用,然而,也没有哪种方法论可以被立刻排除在外。”[5]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