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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恩维]非遗语境下的民俗修复与调适(2)

http://www.newdu.com 2017-11-07 中国民俗学网 陈恩维 参加讨论

    第三,要修复茶亭、通济古道等附属景观。通济桥所在铺区称为“桥亭铺”,可见“桥”和“亭”是该铺区的地标性景观,因此通济茶亭的修复,对于唤起人们的历史记忆也至关重要。按照《佛山忠义乡志》对“通济古道”的有关介绍和描述,恢复为道路中心有三块条石的景观路,按传统命名为“通济古道”,并且立碑刊刻《佛山忠义乡志》中有关“通济古道”的碑文。这既有利于弘扬“行通济”民俗所提倡的“修路造桥”的慈善精神,又可以引导“行通济”的基本路线。上述这些重构措施,既考虑了历史传统,也有所创新发展,其目的是为了营造一种共同的社会记忆。
    第四,关于通济桥下河涌的修复,应纳入佛山市禅城区的文化生态重建和城市升级改造工程来系统考虑。20世纪50年代以前,佛山老城区还基本保留岭南水乡风貌,从60年代后期开始,随着城市人口的急剧增长,河涌污染严重,历届政府因此开始了一场“填埋河涌接力赛”,汾江中路路段、祖庙路段一带涌段被逐段填埋,同济路一带的河涌则被截断,洛水涌的末端也开始被覆盖填埋。近年来,人们重新认识到河涌对于城市生态文明的意义,改变了原来以填埋为主的思路,开始河涌改造、甚至是复涌。2013年下半年,禅城区采取控源、截污、活水、清淤、修复等多种措施推进原来洛水涌下游丰收涌的改造,使之一定程度恢复和再现了往日的景象。2014年,禅城区政府又开始对丰收涌上段同济涌的改造,此次改造的最大亮点在于更加注重对于文物古迹“天后庙”修复[7]。“天后庙”又称“天妃宫”,是古代铁器贸易和内外铁商祭祀贩运贸易保护神的场所,由明崇祯元年(1628年)佛山栅下大铁商李好问与外地铁商集资修建,在清乾隆、嘉庆和光绪年间多次重修。“天后庙”是佛山当年冶铁业辉煌的最好见证。将通济桥和天后庙等城市景观串联起来,融生态环境修复与文物修复于一体,从而打通“通济桥”文化空间的地脉和文脉。如此一来,就将一改“行通济”民俗文化空间孤立存在的状态,这对于“行通济”文化的整体性和文化生态保护均具有重要意义。
    第五,对于通济桥文化空间的修复,应梳理由通济桥、南济观音庙和通运土地社构成的空间序列。这一空间序列,是“行通济”巡游的核心路段,更是买生菜、扯灯带、过桥、拜土地神等系列民俗行为的发生空间,“行通济”所蕴含的求子、求财、转运等多种文化内涵均通过这一空间得以实现,因此可以视为是“行通济”文化空间的核心区。这一空间的修复和梳理,不仅可以使“行通济”的信仰找到可以依托的物理空间和信仰空间,对于保护“行通济”民俗的完整性也至为重要。
    简言之,“通济桥”的修复,应着眼于文化空间的修复,这样才能真正推动“行通济”民俗的保护。文化空间对其内部群体具有指导作用,而这种指导作用是通过共同的历史记忆力来实现的。我们之所以强调恢复通济桥的形制、结构、建材、甚至台阶这些细节符号,是因为它们具有指代功能、表义功能、自律功能、显示功能、认识功能和交流功能,集中承载和体现了通济桥的丰富历史文化信息。对它们的修复,实际上是修复佛山人对通济桥的历史记忆,使通济桥继续发挥佛山人“记忆仓储”的作用,指导“行通济”的参与人群借助那些“似曾相似”的象征符号唤起相关历史记忆,从而产生地方认同,也达到保护“行通济”民俗核心文化价值的目的。纵观当代一些地方对于文化空间的修复,由于没有充分考虑民俗与特定文化空间的内在联系,往往只着眼于物理空间的简单修复,导致伪文化空间的盛行和民俗行为的失真与脱序,这是值得反思的。
    二、主体调适:从特定群体到多元主体
    “行通济”民俗原本植根于佛山古镇居民日常生活,但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被从正式场所、公共领域排斥出去,最后在社会生活中成为名副其实的文化遗留物。但是,在中国改革开放和国际学术界后现代转向的交汇作用下,它首先在民间自发复兴,接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义,“通过遗产化而重新成为国家的公共文化的候选者”[8],换言之,“行通济”民俗自非遗运动以来实际上经历了一个从具体的生存语境中抽离出来,并广泛地为传承主体之外的多元主体所发现、认识、利用的遗产化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行通济”民俗为特定群体所习得,一直是社区自发传承模式。从2002年通济桥重建之后开始,政府从通济桥的重建和周边环境的改善开始对“行通济”民俗进行“介入”。2002年,通济桥重建竣工,禅城区政府相关部门根据疏导“行通济”人流的需要,以“通济桥—通济广场”为核心规划了一条“行通济”的基本路线。但是,由于“行通济”人数不断增长,政府被迫扩大其外围行走路线,到2012年才基本稳定下来。2005年以来,地方政府开始尝试对“行通济”民俗进行文化介入。不过,地方政府起初似乎并没有意识到传承与传播的差别,因此把工作的重点放在邀请文化名人参与“行通济”上,试图以此扩大“行通济”的传播范围。如2007年邀请的是全国知名作家,2008年则邀请了全国知名媒体和省港传媒精英,到了2009年则主要邀请了岭南文化名家,2010年邀请众多国内著名的财经人士。在名人效应和大众传媒的推波助澜下,有效地提高了“行通济”的知名度,扩大了其传播范围,“行通济”一跃成为珠三角、乃至全国范围内广为人知的民俗。但是,这些邀请过来的外地文化精英,是“行通济”民俗文化的传播者,而不是“行通济”民俗的传承者,他们对“行通济”的传播,主要不是一种内源式迁移,而是一种外推式转移。有鉴于此,2012年以来的“行通济”慈善巡游,开始面向本土参与主体,重构参与秩序。2012年的“行通济”巡游活动由传媒界、宗教界、企业界、文化界、公益慈善组织、机关单位、外来工群体等19个方阵组成。19个方阵,实际上象征了参与“行通济”人员的构成及其秩序。从方阵的构成来看,主要是依据参与者的行业、身份进行划分,打破了过去参与人群主要以地缘性社区身份参与的模式;从方阵的排列顺序来看,依次出场的是文化、慈善组织和机关干部,体现了一种文化政治的安排,而将文化组织排在最前面也体现了对于“行通济”民俗文化属性的承认。行走路线和参与方阵的调整,表面上只是扩大了“行通济”巡游的参与范围,但无意中或者说事实上重新构建了一个新的巡游框架,不仅扩大了参与社区的传统范围,而且重构了原有参与者的关系结构,因而事实上扩大了“行通济”的保护传承主体。
    2013年元宵“行通济”巡游,在参与主体的多元化上更进一步,呈现出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市民共同参与的局面。从巡游方阵组成及出场顺序的安排来看,先政府,后社团、企业,最后是市民,体现的是一种“政府、市场、社会(社会组织)”三元鼎立的社会结构。作为自古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自由权益的主体——佛山本土市民,反而被不同程度地边缘化了。针对这种情况,2014年的巡游又做了一些调适,当年参加巡游的共有16个队伍,其中包括慈善先进人物、市直机关、宗教界、外来工群体、爱心公益组织以及五区的慈善会方阵。这样的安排有意淡化了政府事实上的主导地位,而且采取了“接龙”的方式巡游,也象征性地加强了各方阵所代表的社会力量和阶层之间的交流互动。对于参与主体的调适,意在建构一种适应佛山文化体系的群体传承模式,由此强化佛山社会对社会秩序和城市文化的认同。佛山古镇桥亭铺原是一个传统性很强的熟人社区,对于铺区居民来说,通济桥是为其提供了安全感和身份感的庇护所,“行通济”民俗为这个社区的群体所创造、所传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提到:“承认各社区,尤其是原住民,各群体,有时是个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保护、延续和再创造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而为丰富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性做出贡献。”“行通济”习俗强大的生命力和薪火相传的动力,首先得益于佛山本地人对该习俗的创造与几个世纪的传承,所以,充分尊重传统习俗与本地人的习惯,将他们视为最为重要的参与主体是必要的。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和城市化进程的双重影响下,佛山桥亭铺区原有的城乡二元结构被打破、城乡一体化趋势明显,与周边社区的交通联络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与此同时,随着制造业和商贸业的快速发展,佛山企业发展迅猛,社会组织不断成熟,外来工不断涌入,使得原有人口结构和社会关系也发生了改变,由此也造成了多元的利益主体和阶层的分化,因此“行通济”参与主体必然发生适应性变化与调整。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行通济”巡游中出现了原本没有主动介入“行通济”的社会组织,它们以非营利的公益互助为原则,以独立自治的参与意识、慈善互助的志愿精神,提供各种社会服务;并代表、沟通、联络不同的社会群体。如2014年“慈善文化人人行”活动中的爱心公益组织方阵由20多个爱心公益组织组成、共400多人报名参加,是本次巡游中人气最旺的方阵之一,展示了佛山慈善事业领域不断成长的公益力量,彰显了一种全民参与、集体传承“行通济”的模式。又如,近年的“行通济”巡游方阵中,出现了“外来工群体”。本来,佛山是制造业大市,其外来人口多为文化素质相对不高的务工人员,他们来到佛山后不同程度存在着被边缘化、难以融入本地社会的现象,“行通济”巡游方阵为他们留下一席之地,体现了一种文化上的开放和包容,有利与文化的共享。总之,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行通济”民俗文化巡游,其实是佛山各种社会力量的联袂“表演”。这种表演作为“一种说话的模式”,“一种交流(communication)的方式”[9]600被实践着。“行通济”方阵巡游顺序及方阵构成的调适,构成了一种新的参与秩序和民俗表达方式,反映了组织者对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调适。
    综上所述,“行通济”参与主体及其结构关系的调适,表明传统民俗在新的语境下逐渐改变了单一的社区自发传承模式,向多元参与、公共传承模式发展。这实际是传统民俗面对生存语境的巨变,从一种地方性的民俗生活向一种多元主体参与的公共文化实践的转型。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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