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玻利维亚政府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提出要求,希望教科文组织关注与研究民间文学的状况,建议考虑对其予以保护。1989年10月17日至11月16日,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第二十五届大会,于11月15日通过了《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其出发点是基于:1.传统的民间文化是人类的共同遗产;2.传统的民间文化是促使各国人民和各社会集团更加接近以及确认其文化特性的强有力手段;3.传统的民间文化在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4.传统的民间文化在一个民族的历史和现代文化中具有重要地位,是其文化遗产和现代文化之组成;5.传统的民间文化具有极端的不稳定性,特别是面临着有可能消失的危险;6.各国政府应在保护传统的民间文化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并尽快采取相关措施。《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对民间创作的界定是:“民间创作(或传统的民间文化)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其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相传,它的形式包括: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术及其他艺术。”此后,教科文组织用“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或“无形文化遗产”的概念来表述“民间创作”。作为“物质遗产”的延伸、补充、丰富和完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又提出了建立“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公布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2001年,经过申报和评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了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19个项目,其中有中国的昆曲。2003年又公布了第二批代表作28个项目,中国的古琴列入其中。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公布是两年一次,每次每个国家只能有一个项目入选(两国或多国共有、支持申报的例外)。鉴于物质遗产申报世界名录产生的巨大效益和带来的世界影响,一时间,申报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在我国刮起一场大风,无数项目纷至沓来,要求申报,使有关部门应接不暇。这是因为,我国不仅是遗址、遗迹、古建、文物等物质遗产的大国,也是一个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大国。我国的文明、文化、历史是四大文明古国中惟一从未间断的国家,这使中国文化的任何一种类别都极有特色,极具价值。 我们拥有的世界级的遗产是如此之多,而世界遗产的申报排队之路又是如此漫长。难道所有的遗产都只能在“申遗”成功后才能达到宣传、珍惜、保护的目的?回答是否定的。但是,我们又不能不看到,在有“申遗”之前,虽然中国的学者和学界对各种遗产都在不遗余力地研究、抢救和保护,但是学界以外并未成为热点。比如,对民间文化或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调查、抢救、研究、保护,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在党和政府的支持下就成立了以郭沫若为主席的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现为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开展了大规模的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迄今为止,人们对民间文学、民间艺术、民间文化是否也有如此重要的世界级的意义和文化地位依然知之甚少,以至于民居被弃如弊屣,民俗被视为落后,民艺被看作雕虫小技,民间祭祀被打入冷宫。 在未成为或进入“世界遗产”之前借助“世界遗产”的影响、理念、认知把我们的文化精华宣传开去,不失为一件有意义的事情。这就是我们这套“中国世界遗产推介丛书”的初衷和本意。鉴于历史界、文物界对物质遗产推广、研究、保护的成绩有目共睹,我国还有《文物法》对此一遗产专门保护,现今已列入国家一级文物的文化景观性单位的就有1000多处,而人们对我国的传统民间文化或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资源、分类、形态、价值、意义却知之甚少,所以,本丛书推介的对象主要是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并兼顾其他遗产,总其类为“世界遗产”。所推介的,一方面是被专家们认为有望进入“世界遗产”者,以为其造些声势;另一方面是不管今后是否“申遗”或“申遗”成功,它们也是具有“世界意义”、值得珍惜和爱护者。所以,这套丛书也可以看作是民间文化界呼吁社会关注、爱护中国民间文化遗产的一个行动。2003年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又通过了《保护非物质遗产国际公约》,中国政府正在积极启动相关法律程序,力争在今年内加入此一公约。可以预计,在“代表作”和“国际公约”的双重作用下,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抢救和保护的力度将大大加强。在这样的文化机遇到来之时,作为长期从事中国民间文化抢救和保护的专家性组织,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的支持合作下编辑出版这样一套丛书应该是不无意义的。 是为序。 2004年7月31日 本文原刊于《民间文化论坛》2005年第5期,注释请参见纸媒原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