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经黄阁镇麒麟文化活动领导组研究,镇政府制定了黄阁镇未来麒麟文化活动计划,根据这个计划,黄阁镇向中国文联提交了申报“麒麟之乡”和“麒麟舞培训基地”的报告,并筹办麒麟文化节。2001年10月20—21日在黄阁镇举办了广东省首届麒麟文化节,由广东省文联、广东省民协、番禺区委宣传部、黄阁镇政府联合主办。 在这次文化节中,黄阁镇被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授予了“麒麟之乡”和“麒麟舞培训基地”的称号,而且镇里还专门为黄阁麒麟文化节撰写了文化节会歌《盛世麒麟歌》。来自广州增城、番禺、肇庆市德庆县、汕尾市、东莞市、中山市、茂名市电白县、佛山市等地的14支民间艺术队伍参加了广东省首届“黄阁杯”麒麟舞大赛,番禺黄阁镇大井麒麟队参加了这次比赛。 在10月21日的麒麟文化研讨会上,全国及省内专家学者和来自各地麒麟舞领队等聚集在一起,探讨了“麒麟文化的意义”、“民间艺术的发展前景”、“麒麟舞的创新和发展”等论题。 2002年1月,黄阁镇政府联合省民协、中山大学民俗学研究中心,三方通过协商,决定联合编写《黄阁麒麟文化》一书,在提到此书的目的和意义时写道:“编写专著《麒麟文化与信仰》(暂定名),以期进一步继承发扬传统文化的魅力,展示黄阁的风貌并推动着该镇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做大、做精、做强‘麒麟舞’这一黄阁的品牌与名片,为已经纳入了‘南沙新区’总体规划的黄阁的腾飞助力。” 此书的经费包括出版经费、资料费、劳务费都是由黄阁镇政府提供。《黄阁麒麟文化》一书在2002年12月正式出版。这本书把黄阁麒麟舞提升为学术研究的对象,对于广泛宣传黄阁麒麟舞所发挥的作用可想而知。 而且黄阁镇除了通过参加各种类型的大赛以外,还主动与其他地区交流麒麟舞以加强与周边镇区乃至其他地区的联系。例如黄阁镇与番禺沙湾镇已经结成友好镇,每年举行麒麟—狮会,双方每年互访。2003年7月16日,应浙江宁波镇海后大街邀请,黄阁派出3名传艺者前往镇江传授麒麟舞技艺,3人在镇江传艺10多天。镇政府的目的是要让“麒麟之乡”走向全国和世界,立足点就是周边镇区和珠三角,使其红火起来,并迅速扩展至更广泛的区域。其深层目的应该是扩大黄阁的知名度,以振兴黄阁经济。 镇政府一直都在支持麒麟舞的活动,麒麟队参加所有活动的费用由番禺区政府、黄阁镇政府和各村村政府共同承担。黄阁镇、各村在2000年~2003年间共投入资金168万元,2004年间投入资金40多万。负责组织工作的具体部门一直都是黄阁镇文化站。 这样,在地方政府、媒体、中央和地方的学者、文化部门人士、地方的文化人士、民众的合力打造下,黄阁镇麒麟舞变得兴盛起来,成为了代表黄阁镇传统文化的象征。而且,从上述的打造过程来看,掌握有政治权力的地方政府的作用占据主导地位。 可是,这并不表示民众完全处于被动的听从指挥的地位。在开始挖掘、改造麒麟舞时,老艺人们积极参与。组成麒麟队时,村民们踊跃参加。在为参赛而训练时,队员们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地刻苦训练,老师傅、老艺人们不辞辛苦地教授,队员们的家人也大力地支持。去杭州表演时,村民组成拉拉队自费去杭州为麒麟队加油。黄阁麒麟舞一举成名后,村民们舞麒麟的热情高涨,不论老少都纷纷参加麒麟队,去各地演出。 村民们之所以表现出这样的热情,是因为习俗麒麟舞转变为地方传统文化的过程实际上是民众形成自我认同意识的过程,麒麟舞是黄阁人的骄傲,提到麒麟舞,就会让人想到黄阁,正是由于有这样的认知,村民们才积极地参与麒麟舞活动,麒麟舞因而才成为地方传统文化的代表。 五、结语 在黄阁镇沿袭了百余年的习俗麒麟舞,经历过抗日战争和“文革”的两次中断,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现代社会中得以复兴,在振兴地域经济、发展观光旅游和弘扬民族文化、保护传统文化因素的影响下,在地方政府、中央和地方的学者及文化人士、媒体和民众的合力打造下,黄阁镇的麒麟舞由一种传统习俗演变成为了一个地域的传统文化的象征。这种变化,并不意味着传统文化的复兴,这样的演变过程正是现代民俗产生的过程。过去的民间习俗中的参与者,被响应政府号召的村民们替代,精彩的舞台化的表演,也完全被掌握在行政力量手中。作为番禺黄阁镇传统文化的代表,为各地的观光发挥着作用,同时也创造出了地域文化。 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民众并不是单单处于被动的一方,黄阁镇的民众,通过麒麟舞的兴盛,意识到麒麟舞能够提高他们的自我认同意识,因而他们能够积极地参与到麒麟舞的活动中,享受舞麒麟带来的快乐和满足。而且,我们也可以看到为了提高黄阁麒麟舞的知名度,民众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与智慧,通过利用行政方的操作,更进一步地改造、创新传统。 黄阁镇的传统习俗麒麟舞转变为地方传统文化的象征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其被利用被打造的过程。同时在乡村的民众意识之中,麒麟舞成为了再次形成民众自我认同意识的依托,成为了当地民众接受并承认的传统文化。可见现代民俗的产生已经不再是某种静态的表象,而是在地域差异和商品化驱动下被反复再生产的过程。 本文原刊于《民间文化论坛》2006年第5期,注释请参见纸媒原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