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婚姻家庭方面。壮族实行“一夫一妻”制,以歌择偶。壮族婚姻缔结过程繁杂,主要有问名、合八字、定亲、结婚等程序。婚姻形式主要有不落夫家、招赘婚、寡妇再嫁等,过去还实行同姓不婚。在上述几种婚姻形式中,不落夫家婚占主导地位,即女性结婚后要在娘家住一段时间。期间,每逢农忙时节、节日、红白喜事,夫家便派人去接新娘,新娘在婆家居住几天后又返回娘家,直至怀孕生子才落夫家。越南的岱族、侬族在婚姻缔结过程要行“六礼”,如问名、纳吉、纳征等。与我国的壮族一样,越南的岱族、侬族也实行同姓不婚和不落夫家婚,也以小家庭为主。不同的是,在越南的岱族、侬族聚居地区,孩子少的家庭中还允许“一夫多妻”存在。 5.娱乐方面。壮族出口成歌,以歌代言,通过山歌的形式表达情感。壮族称山歌为“比”、“欢”等。“宁可三日无饭,不可一日无歌”表达了壮族人民对山歌的喜爱。山歌不仅是壮族重要的精神食粮,也是壮族青年男女的媒人。越南的岱族、侬族也喜爱唱山歌,他们把山歌称为“诗”或“伦”。每年阳春三月,广西边境的的龙州县、凭祥市都会组织中越山歌比赛,我国的壮族与越南的岱族、侬族一起放开歌喉,展示才华。龙州一带的壮族还有着边唱歌、边弹天琴的习俗。越南的岱族、侬族也擅长天琴表演,但是表演形式与我国的壮族略有不同:龙州壮族天琴表演以女子坐着弹唱为主,脚上摇铃;越南岱族、侬族的天琴表演通常由女子站着弹唱,同时有男女对歌和有男子伴舞。 6.宗教方面。我国的壮族和越南的岱族、侬族有着许多共同的信仰。例如,他们都喜欢弹着天琴唱天,便源自于他们对天的信仰;在过去水利设施不完善的条件下,壮族、岱族、侬族主要靠天吃饭,因此对雷神、青蛙等产生了崇拜;花婆神也为他们共同信仰,壮族认为,人是否生育与花婆是否送花有关,白花代表男婴,红花代表女婴,岱族、侬族也认为,孩子由花婆神赐予,金花代表男孩,银花代表女孩,当人们没有生育时,要举行求花仪式。此外,我国的壮族与越南的岱族、侬族在信仰方面也有不同之处:壮族除了信仰原始宗教以外,受道教的影响较大;而岱族、侬族虽然也信仰道教,但受佛教的影响更加深刻。 三、壮族与岱族、侬族的关系问题及走向 1.问题方面,跨国务工和跨国婚姻的管理问题亟待解决。当前,我国广西的壮族聚居地区以种植甘蔗为主,由于当地大多数年轻人外出务工,糖厂面临着劳动力缺乏的问题。于是,当地人便通过朋友、亲戚关系,雇佣与自己语言相通的越南岱族、侬族前来务工。同时,越南的其他民族也跟随着岱族、侬族来到广西务工。不仅如此,其中一部分越南劳工借着来广西务工的机会,辗转到我国其他城市务工,或与我国人口通婚,形成跨国婚姻。此外,也存在壮族通过岱族、侬族的亲戚、朋友到越南务工或娶嫁的现象。跨国务工与跨国婚姻带来了管理上的一系列问题。此类问题若解决不好,将会影响到壮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甚至影响到中越两国关系发展。笔者认为,对于跨国务工问题“宜疏不宜堵”,应采取有效的处理方式,例如,“谁雇佣、谁负责”,派出所、边防、村委备案,信息共享,村民签责任状,劳务结束后负责送劳工安全出境等。 2.走向方面,双方的交流更加频繁,各自的国家意识也不断增强。尽管存在跨国劳工、跨国婚姻等问题,但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一带一路”的战略背景下,我国的壮族与越南的岱族、侬族在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将更加广泛、深入。经济上,凭祥保税区的建成、中越自驾游项目的启动、中越跨境电商的合作等,使我国的壮族与越南的岱族、侬族经济关系日益密切;文化上,由于习俗相近,我国的壮族与越南的岱族、侬族在医药文化、山歌文化、天琴文化、稻作文化、中越跨国合作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也更加广泛。 与此同时,由于中越南海争端等问题的存在,以及两国开展爱国教育的深入、对国家观念的强化,我国的壮族和越南的岱族、侬族各自的国家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在我国,壮族是一个包容的民族,在保持本民族文化特色的同时,积极吸收汉族、瑶族等民族文化,并从小接受汉文化教育。从古至今,壮族的爱国情感都很浓厚。尽管我国的壮族将同宗同源的越南岱族、侬族称为“贝侬”,即“兄弟姐妹”或者“亲戚”,但在他们心里,国家意识要大于民族意识。居住在中越边境上的壮族,家家户户悬挂中国国旗,表达着他们的爱国情感。而越南政府也通过民族优惠政策等方式,不断强化岱族、侬族的国家意识。 【本文是北京市社科基金基础研究重点项目“跨界民族与周边关系”(项目号:15KDA007)成果,项目主持人:吴楚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