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金铸国史——中国国家博物馆藏青铜器研究系列之一】 《诗·小雅·北山》语云:“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此诗句是以强调西周时期周王对于臣民的至尊地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亦如西周康王时器大盂鼎铭文所谓“我一人”。又《诗·大雅·常武》云:“王谓尹氏,命程伯休夫。”此乃是周王任命臣僚以职官。对周王而言,此任命、封赐,于典籍之中,称为 “策命;而于西周青铜器铭文中则谓之“册命”。陕西梁带村芮国墓地出土西周晚期毕伯鼎铭文云 “毕伯克肇作朕丕显皇祖受命毕公 ![]() 在目前所见出土材料中,对于 “册命”之记录,见于多篇西周时期的青铜器铭文之内[2]。而且,通过这些铭文所记可知,至少始自西周初年,周王在对臣僚予以“册命”时,均要举行隆重的典礼仪式,其中包含严格而固定的程式化仪节,凝聚着周人的诸多文化内涵。其中,以 “颂”器铭文所记载的“册命”典礼仪式最为详尽、完整,并可与《周礼》、《礼记》、《仪礼》及《左传》等古代典籍中的相关记载彼此发明。“颂”器铸于西周晚期[3],包括故宫博物院所藏颂鼎[4],见图一;颂 ![]() ![]() ![]() ![]() ![]() ![]() 图一 ![]() 图二 ![]() 图三 (一)古代典籍中的“策命” 有关中国古代君王在任命职官时举行的典礼仪式,《礼记·祭统》一文记其梗概:“古者明君爵有德禄有功,必赐爵禄于大庙,示不敢专也。故祭之日,一献,君降立于阼阶之南,南向,所命北面,史由君右执策命之。再拜稽首,受书以归,而舍奠于其庙。此爵赏之施也。” 又《周礼·春官·大宗伯》曰“王命诸侯,则傧”,是周王在封赐、任命诸侯时,大宗伯一职作为“傧”。汉郑玄注谓:“傧,进之也。” 《仪礼·聘礼》云“卿为上傧”,郑玄注云:“傧,主国之君所使出接宾者也。”《说文·人部》:“傧,导也。”是故上引《周礼·春官·大宗伯》文中语大宗伯为“傧”,意即出接将“受命”之诸侯,以作引导。如此,综览上述典籍中所载任命职官之典礼,可将此仪式过程归纳为如下五个关键: 1、 典礼,必于宗庙中举行; 2、 傧,引导受命者入门; 3、 君与受命者及宣命之史,三者均有相对固定的位置,即“君降立于阼阶之南,南向,所命北面,史由君右; 4、 史执策宣君命; 5、 受命者对君王行稽首礼,受书以归。 《周礼》成书于战国时期,《礼记》则集于汉初,但其中所述渊源甚久。《书·洛诰》云:“王入太室祼,王命周公后,作册逸诰。”此乃记西周初年成王任命鲁公伯禽之事。文中“太室”,汉马融注谓即“庙中之夹室”。《国语·周语》记 “宣王命鲁孝公于夷宫”,韦昭注:“夷宫者,宣王祖父夷王之庙。”由此,知周人于庙中举行职官之“受命”,至迟始自西周初年,西周末年仍循此制。而对于在庙中举行此典礼仪式之故,《礼记·祭义》云:“爵禄庆赏,成诸宗庙,所以示顺也。” 又以《白虎通义·爵篇》所论最得要旨:“封诸侯于庙者,示不自专也。明法度皆祖之制也,举事必告焉。” 是故上引文《礼记·祭统》语“古者明君爵有德禄有功,必赐爵禄于大庙”,乃以宣示此“受命”于庙,是为效法祖制。 作为前述《春官·大宗伯》之“傧”,其意在引导“受命”者入庙。《春官·大宗伯》又曰:“朝觐会同,则为上相。”汉郑玄注:“相,诏王礼也。出接宾曰傧,入诏礼曰相。”是“傧”与“相”因事而异称。且《仪礼·聘礼》语“卿为上傧”,郑玄注:“傧,主国之君所使出接宾者也。”《乡射礼》语“相拜”,郑玄注:“相谓赞主人及宾相拜之辞。”是“傧”与“相”异名。但是,《聘礼记》云:“傧者立于 ![]() 上引《礼记·祭统》文又云“史由君右”,且“执策宣命”。《周礼·春官·内史》记内史之职曰“凡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则策命之”,此“内史”与前述《祭统》文宣命之史职责相同。两文中之“策”,即“册”之借字。 “册”,于商代文字中即已存在,其构形作 “ ![]() ![]() 图四 ![]() 图五 ![]() 图六 ![]() 图七 战国之后,“策”字替代“册”字而始见,如战国中山王 ![]() ![]() 图八 ![]() 图九 又因君王之命辞须书写在“册”上,故上引《礼记·祭统》文云“受命”之时,史“执策命之”;《周礼·春官·内史》记“凡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内史“则策命之”,亦即代君宣命。而且,上述《祭统》文中“受书以归”之“书”,是前文“执策命之” 一句中“策”之换文。由此,古代典籍中的“受命”仪式遂被称为“策命”。 上引《祭统》文所述“策命”典礼仪式结束之时,谓受命者“再拜稽首”。此“稽首”乃古之拜仪,而古人之拜仪又与当时之生活方式紧密相连。 至少自商人开始,“席地而坐”,即成为我们古人日常生活中的主要起居方式。曲双膝跪地,臀部置于足跟之上,此即古人所谓“坐”;如上身直立,臀部离开足跟,此即古人所谓“跪”。此“席地而坐”之图像广泛见于商代出土的玉器、石器及青铜器之上。中国国家博物馆藏有一尊商代晚期的青铜鼎,器内壁铸有图像,见图十,上部状如二人相向,对“坐”而食,此即“飨”字之初文[20]。图十一所示与之类似[21],均是时人生活中 “坐”之如实写照。而且,此“席地而坐”之生活方式一直延续至唐代。 ![]() 图十 ![]() 十一 古人行拜以示敬意,基于当时“席地而坐”之起居方式,拜则必“跪”,故《说文·足部》云,“跪者,所以拜也。”《周礼·春官·大祝》云“辨九拜,一曰稽首”,“三曰空首”。《礼记·内则》记:“凡男拜尚左手,凡女拜尚右手。”清段玉裁云:“九拜皆必拱手。凡拱,右手在内,左手在外,是谓尚左;左手在内,右手在外,是谓尚右。”上引《周礼·春官·大祝》文之 “空首”,汉郑玄注:“拜头至手,所谓拜手也。”其操行仪态正如《说文·足部》所云,“既跪而拱手,而头俯至于手与心平,是之谓头至手,《荀子》曰 ‘平衡曰拜’是也。头不至于地,是以谓之空首”。典籍之中,男子之间行礼单言拜者,均为“空首”。详言之则曰“拜手”,略言之则曰“拜”,且此“空首”之拜通于尊卑。[22]” 而对于上引《周礼·春官·大祝》文“稽首”之操行仪态,《左传·僖公五年》唐孔颖达疏云:“稽首头至地,头下缓至地也。《尚书》每称‘拜手稽首’者,初为拜,头至手,乃复申头以至地。至手是为拜手,至地乃为稽首。然则凡为稽首者,皆先为拜手,乃成稽首,故《尚书》‘拜手稽首’连言之。传虽不言拜手,当亦先为拜手,乃为稽首。稽首、拜手共成一拜之礼,此其为敬之极,故臣于君乃然。”又清段玉裁云:“稽首者,拜头至地也。既拜手,而拱手下至于地,而头亦下至于地。拱手至地,手仍不分散,非如今人两手按地也。手前于膝,头又前于手,《荀子》曰:‘下衡曰稽首’是也。” 是知古人所行“稽首”之礼,初为“拜手”,亦即上述之“空首”,后为“稽首”,《尚书》之类典籍中详称之,即为“拜手稽首”。河南新蔡葛陵战国楚墓出土简文新乙四:70云“小臣成拜手 王若曰:盂,丕显文王受天有大命,在武王嗣文王作邦,闢厥慝,抚有四方,畯正厥民。在雩御事, 今余唯命汝盂召荣,敬雍德经,敏朝夕入谏,亯奔走,畏天威。王曰:而命汝盂型乃嗣祖南公。王曰:盂,廼召夹死 雩我其遹省先王受民、受疆土。赐汝鬯一卣,絅衣、巿、舄、车马;赐乃祖南公 王曰:頌,令汝官 頌敢對揚天子丕顯魯休,用作眹皇考龔叔、皇母龔姒寶尊壶,用追孝祈匄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