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有学者就“汉代聚落自名”问题指出:“先秦以来各地存在的复杂的聚落名称,在进入秦汉统一帝国后实际并未消失,只是被覆盖在乡里编制之下。”但认为“‘格’与‘村落’相当,乃汉代的一种聚落称呼”的观点未可确信;而大葆台汉墓竹简文字“‘樵中格’则是一聚落名称,相当于后来的‘樵中村’”的意见也缺乏充备史证,以放马滩地图“山格”、太室阙铭“阳陵格”为论据,说服力不足。对于“樵中格”的意义,可以另外试探。“樵”字虽有柴薪及采取柴薪之义,其字本义却是“散木”;“格”有标准、规格的涵义。“樵中格”可能是检验“黄肠”尺寸规格是否符合要求的记录。由于“题凑”遗存有腐朽、倒塌甚至仅留有烧毁木痕的情形,不能排除入葬时其他部位也存在性质相同竹简而后碎折、腐坏或者焚毁的可能。作为墓葬构筑主要材料质量检验记录的“樵中格”竹简在大葆台汉墓“黄肠题凑”其他部位曾经存在的可能性,还不能完全否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