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考察了楚简中一类从“付”之字的省形写法,提出包山楚简147号简的“”可读为“釜”或“鬴”。上博七《凡物流行》7号简的“”字可考虑读为“腐”、“祔”和“附”,并对这三种释读分别作出分析。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