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关河南安阳西高穴M2是否为曹操高陵的争论中,大家比较多的提到了鲁潜墓志。这方早在1998年于安阳西高穴砖厂出土的后赵建武十一年(公元345年)墓志中,罕见的在短短120字中,用长达47字的篇幅,清晰描述了该墓的所在(我称之为“述地”),而其中就明确提到魏武帝陵,也就是曹操高陵: 墓在高决桥陌西行一千四百廿步,南下去陌一百七十步,故魏武帝陵西北角西行卌三步,北迥至墓明堂二百五十步。 因此在该墓志发现后不久,它就成为确定曹操高陵位置的重要参考。如龙振山在2003年第二期《华夏考古》发表的《鲁潜墓志及其相关问题》文章中,就据之探讨了曹操高陵的所在。于是,在西高穴M2发掘后,鉴于该墓志发现地点与M2的位置,基本符合墓志关于二字位置的记述,鲁潜墓志就成为论证M2墓主为曹操的重要根据。如发掘者在《考古》2010年8期M2发掘简报结语中,提出的十条墓主论证论据内,第五条即为鲁潜墓志。 但就在多数学者认可鲁潜墓志的记载,并以之推定M2墓主为曹操的同时,有一些学者因对包含鲁潜墓志“述地”高度精确等在内的有关情况并不了解,于是认为该墓志为伪。如李路平在《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年11月5日发表《鲁潜墓志为新造确有根据》文章中,就提出“《鲁潜墓志》120个字,其中66个字是描述‘魏武帝陵’的方位,未见一字记述墓主生平事略,墓志铭似乎是一个叫解建的人留给别人的路标牌,以方便别人去寻找魏武帝陵”。而更详细的否定,则见于山西大学文学院白平先生的博客文章(引述有略): 墓志本来不长,该写的很多东西都不写,却用了如此详尽的文字描绘出了鲁墓、曹墓、明堂的位置图,搞得鼻子比脸都大,这是很不合情理的,……其突出的内容倒成了给“魏武帝陵”定位……。 在墓志中提及墓址的坐标参照的情况是很多的。晋《荀岳墓志》:“……是以别安厝于河南洛阳县之东隅,附晋文帝陵道之右……”魏《肃宗充华卢令媛墓志》:“正光三年,……窆于芒山成周西北廿里。”齐《高百年墓志》:“……安厝在於邺城之西十有一里,城西北三里。”对于墓址的记述,都是点到为止,这就够了。像《鲁潜墓志》这样二维定位的度量单位精准到“三步”,这分明是地契,哪里是什么墓志? 在白平先生意见发布后不久,就有专家从较多方面论证鲁潜墓志为真。如复旦大学软件学院李旻先生,就在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发表《<鲁潜墓志>的历史解读——兼驳造伪论》,全面论述该墓志不假。在该文中,他引证了一方与鲁潜墓志时代相近的墓志:“元康八年十月庚午朔廿六日,晋故东莱庐乡新乐里徐君讳文,年七十九,不禄薨。其子其女卜吉改葬。西去旧墓七有一,囗国治卅有五,西南去县治十”,该墓志中同样精确的“述地”情况,表明鲁潜墓志其实不孤。 不过,由于对如鲁潜等墓志中出现的的这种借多个参照物进行精确定位的“述地”方式,过去的讨论一直不多,因此我就想在在李旻先生已有讨论的基础上,利用出土墓志和有关文献记载,再略深入的解释一下鲁潜墓志出现的这种精确定位“述地”情况绝非偶然,不当处望贤达教正。 首先,在墓志中多会有记述葬者的墓葬所在的内容——即“述地”。一般情况下,常见的“述地”内容都较为简单,大多仅述及墓葬的所在地,如汉贾武仲墓志:“(延平元年,106年)葬于芒门旧茔”(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1,下简称《汇编》),如晋徐洛墓志:“(永平元年,291年)附葬于洛之西南”(《汇编》P4)。为精确一些的,会提到所在地的具体名称,如某郡某县某乡某里,像梁永阳景太妃墓志:“(普通元年,520年)祔葬于琅邪临沂县长干里黄鹄山”(《汇编》P30页),如魏李伯钦墓志:“(景明三年,502年)迁窆于邺城西南豹寺东原吉迁里”(罗新:《新出魏晋南北朝隋代墓志疏证》p58,下简称《疏证》)。有时“述地”会记载墓葬到周围重要城市或地点的方位与里程,如在晋永嘉元年(307年)华氏墓志中,记述其曾祖父墓葬的位置为“墓在本国晋阳城北二里”(《汇编》P12页)。有的“述地”会以山川池沼之名进行墓葬所在位置的记述,如魏元桢墓志:“(太和廿年,496年)窆于芒山”(《汇编》P36),如陈卫和墓志:“(太建二年,570年)葬于河阳邨引凤池上”(《汇编》P33)。 其次,在各种较常见而简单的“述地”外,还存在着不少明显复杂的“述地”,会在较为简单的“述地”后,进一步的提到该墓与第三方甚至更多参照物的具体关系(如方位、距离等等)。如在早于鲁潜墓志的晋永嘉元年(307年)华氏墓志中(《汇编》P12),前已述及,其对曾祖父墓位置的记述甚简,仅为城市+方位+里程。但到了对祖父墓葬位置的记述,就详细到郡+县+方位+道路+方位(“墓在河内野王县北白径道东北”),而与此同时还进一步提及其周围的其他参照物(“比从曾祖父府君墓,南邻从祖东平府君墓”)。而对其父墓位置的“述地”,也依然如此(“墓在洛阳北邙恭陵之东,西比武陵王卫将军,东比从祖司空京陵穆侯墓”)。它对祖父墓、父墓位置的“述地”,首先是描述墓葬所在,之后进一步提及周围参照物。这种格式,与鲁潜墓志的“述地”一致。 第三,较多情况下,墓志“述地”中的出现的墓葬与参照物之间里程的单位为“里”。如魏建义元年(528年)元愔墓志,其墓位于“洛阳西卌里,长陵西北十里西乡湹涧之滨”(《汇编》P232),魏兴龙墓志:“(兴和三年,541年)葬于邺城西北十五里,釜阳城西南五里平冈土山之阳”(《汇编》P349),魏赵胡仁墓志:“(武定五年,547年)葬于邺城西七里之北,左带漳水五里之西”(《汇编》P373),又如齐乐陵王墓志:“(河清三年,564年)安厝于邺城之西十有一里,囗城西北三里”(《汇编》P420)。 少数情况下,墓志“述地”中对墓葬与参照物间距离的测量单位,会精确到“丈”甚至是“步”。如晋谢坤墓志:“(泰宁元年,323年)假葬于建康县石子岗。在阳大家墓东北四丈”(《汇编》P18)。如魏郑胡墓志:“(太昌元年,532年)开封城西门西二百步,横道北五十步”(《疏证》p137),齐李祖牧墓志:“(武平五年,547年)归窆于先夫人旧兆以北六十步。”(《疏证》p220)。而这种精确测量并记述的情况,至少到隋代还继续延续,如隋李静墓志:“(仁寿四年,604年)合葬于阴灌里旧村西南七百卌步砂沟之阳”(《疏证》p505),隋刘士安墓志:“(大业六年,610年)葬于周城乡吉迁里祖坟东二百步”(《疏证》p562)。 而极少数墓志在精确地“述地”后,还会记述与墓葬有关的设施。如隋韩贵和墓志:“(开皇四年,584年)葬在村北三百步,石铭一枚,石柱一囗,并羊、虎、清砖大藏,陛道周悉,羊、虎、悲柱并在其所”(《疏证》p352)。当然,与鲁潜墓志相比,这种情况就更为罕见。 第四,虽然多数墓志选择的第三方甚至第四方参照物,多是城市、建筑或山川,但少数墓志中的“述地”,喜欢用古代陵墓为参照。如魏叔松协墓志:“(正光元年,520年年)葬光武帝陵东南二里许”(《汇编》P117),魏张宁墓志:“(永熙二年,533年)窆于孝明皇帝陵西南二里,马村西北亦三里”(《汇编》P306),而魏宋灵妃墓志述地中所出现参照物的时代和数量,就明显要多,“(永兴二年,533年)葬於洛阳城西廿里,汉原陵南七里,魏长陵东南十里,马鞍山之阳”(《汇编》P302)。 这种以古代陵墓为参照“述地”的情况,至少在隋代还继续存在。如隋王钊墓志:“(大业三年,607年)葬于宫城东北魏孝文后高氏陵北三里”(《疏证》p530)。而在著名的隋虞弘墓中,其墓志“述地”提到参照物的时代,更比前述墓志“述地”中参照物的时代更为悠久:“(开皇十二年,592年)葬于唐叔虞坟东三里”(《疏证》p420)。 因此,从现有墓志的内容看,不仅鲁潜墓志“述地”中精确到“步”的情况非其独有,而且其以曹操高陵为参照“述地”的情况,也并不罕见。大体如李旻所言,“仅从志文的内容行文等来看,《鲁潜墓志》不但不伪,而只能说是真实性又大大地增强”。 当然,在出土墓志之外,其实传世文献中像鲁潜墓志这样的“述地”情况,也并不罕见。如在《后汉书·礼仪志下》注引《古今注》中,就列述了东汉诸帝陵的具体位置。从其内容看,虽对多数帝陵位置的“述地”,像多数墓志一样简略,如记述孝明帝陵位置时,引述《帝王世记》的描述为“故富寿亭也,西北在雒阳三十七里”;章帝敬陵,引述《帝王世记》“在雒阳东南,去雒阳三十九里。”但到了记述光武帝原陵位置,《帝王世记》的内容就明显详细,“在临平亭之南,西望平阴,东南去雒阳十五里。”不过,最详细的“述地”,则属与曹操同时代的献帝禅陵,《帝王世记》曰:“……在河内山阳之浊城西北,去浊城直行十一里,斜行七里,去怀陵百一十里,去山阳五十里,南去雒阳三百一十里。”其对禅陵的“述地”,除未能精确到“步”外,其参照物的丰富和记述的复杂程度,都明显要高于前述各墓志的“述地”内容。其对禅陵“述地”,一共用了浊城、怀陵、山阳、洛阳等4个参照点,而对其与浊城的位置,更用了直线距离(“直行”)、实际距离(“斜行”)等两种尺度进行描述。当然,这种复杂“述地”的方式,非仅限于墓葬。《汉书·王莽传》:“予乃卜波水之北,郎池之南,惟玉食。予又卜金水之南,明堂之西,亦惟玉食。予将(新)〔亲〕筑焉。于是遂营长安城南,提封百顷”,表明这种多参照物的“述地”还被用于礼制建筑。因此也就是说,从传世文献看,各时代墓志中出现的各种“述地”之法,其实在文献中早有类似情况存在,不足为奇。 于是,无论从出土墓志,还是从传世文献看,鲁潜墓志的“述地”格式当无可疑。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