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在凤翔县城东南海家河一处断崖上,考古队的 工作人员发现一座瓮棺葬的残迹 。墓葬深距现地表约40厘米,被晚期灰坑打破。瓮棺葬具为夹砂陶鬲上扣有灰陶盆。陶盆完 整,陶鬲口沿已被破坏。内有一儿童头盖骨残骸。陶鬲平档,三足近平,无领敛口、圆腹, 通体饰绳纹,底有大麻点,表面有烟炱。残高18.5,腹部最大直径45厘米。陶盆泥质灰陶, 口沿外侈,方唇、腹斜下收,小平底,口径19,通高41厘米。 目前在凤翔秦文化遗址中发现的瓮棺葬主要有高庄2座:M37,墓向273度,竖穴、屈肢葬。 随葬品有陶壶、盆。瓮棺上刻有(雍)城里陶文;M44,屈肢葬。两墓年代均定为战国中期 ①。高王寺4座,陶鬲与陶盆相扣,陶盆腹下部有两排气孔。陶鬲直口圆肩,深腹,平档, 足矮,饰粗绳纹,底部有大麻点,年代定为战国中期②。这次在海家河采集到的陶鬲形制 和高王寺的完全一致,也应定为战国中期。 在陇县店子秦墓地发掘的224座墓葬中,只有一座是瓮棺葬,即M203,人体肢骨错乱置于一 个瓮内,墓向270度,墓口平面长方形,墓壁竖直,无收分,墓室长1.10,宽0.60,深1.96 米。葬具为一瓮,一盂。年代定为春秋晚期③。这是目前秦文化瓮棺葬一般年代较晚,为 秦统一时期。如咸阳市窑店乡秦都遗址内曾发现有瓮棺葬两座,用作葬具的小瓮棺是椭圆形 粗绳纹瓮,棺内有小孩遗骸④。塔儿坡秦墓地被认为是战国晚期至秦统一期间形成的一处 非土著民族的平民墓地,有9座瓮棺葬,以陶瓮和盆相扣做葬具,其中一座为成人二次葬, 两座明显为婴儿⑤。这些瓮棺葬的墓室形制、结构、墓向、随葬器物的放置与其它墓葬一 致,年代为战国晚期到秦统一。 瓮棺葬出现于新石器时期,至解放前,我国西南边疆的一些少数民族中还保留这种习俗。瓮 棺葬具绝大多数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陶器。有的器物在出土时表面还留有一层黑灰或草 泥土痕迹。一般作竖立或稍作倾斜埋葬。在仰韶文化半坡等遗址中也有尖底瓶瓮棺或陶罐口 部相对,瓮棺为横置。 从新石器时代开始,瓮棺葬的埋葬地点以人们生活区周围为常见,与一般的墓葬有显著的区 别。1972年发掘的临潼姜寨仰韶文化遗址墓葬区,在遗址的东南边,有成人的二次土坑葬、 儿童土坑墓、幼儿瓮棺葬等,墓葬的头向都向西或西北偏北,说明他(她)们当属于同一个意 识形态的人们共同体。而惟独“成年瓮棺葬”埋在遗址的西北部,与该遗址的成人土坑墓分 葬,表明这些瓮棺的使用者是一些不能埋进本氏族公共墓地里的特殊群体。对于成人瓮棺葬 ,按照民族学材料的解释,应是一些“凶”死的人。凡是“凶”死的人,其灵魂也是“恶” 的,他们的尸体不能同本族人的尸体埋葬在一起,往往单另埋葬在一处。儿童瓮棺葬出现在 居住区,或是体现当时人们对小孩子的体贴和爱护,以防止野兽对小孩子尸体的伤害;再或 是因小孩太小,未行“成丁礼”,故不能埋进本族成年人的公共墓地。也有研究者认为瓮棺 是死者实现转生前所居的模拟“子宫”,成人瓮棺葬的墓主是某些原始氏族部落的精英人物 ,用瓮棺葬埋葬这些精英和夭折的儿童是为了加速死者的二次转生⑥。 秦文化的瓮棺葬继承了早期传统并有所发展。仍然有婴儿瓮棺葬和成人二次葬两种形式,但 多数埋入了公共墓地,说明早期瓮棺使用的寓意已经淡化。葬式屈肢、头向西、随葬器物与 一般同等级墓葬没有大的区别,这些反映墓主人属于传统意义上的秦民族;从时间上看,使 用的区域是由西向东随着秦文化的传播而东移,至咸阳以东以及湖北、河南等地就再也没有 类似的材料了。或者可以说,凤翔等地发现的瓮棺葬是秦文化因素中一些 早期风俗的遗留, 带有一定的原始性。 ①雍城考古队吴镇烽等:《陕西凤翔高庄秦墓地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81年第1期 。 ②陕西省雍城考古队:《秦都雍城钻探试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85年第2期。 ③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陇县店子秦墓》,三秦出版社,1998年出版。 ④咸阳市博物馆:《咸阳市近年发现的一批秦汉遗物》,《考古》1973年第8期。 ⑤咸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塔儿坡秦墓》,三秦出版社,1998年出版。 ⑥何弩:《关于瓮棺葬俗的原始逻辑思维发微》,《史前研究·辑刊》,1990-1991年。 (凤翔联合考古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