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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田:知人论世:陈寅恪、傅斯年的史学与现代中国

http://www.newdu.com 2017-11-10 爱思想 罗志田 参加讨论

    施耐德(Axel Schneider)教授关于现代中国史学的旧著终于出了中译本。我知道“施耐德”三字要全部连读才是其姓氏,但汉语写作讲究要能上口诵读,此姓氏读起来却像是在称其全名,而频频称以“施耐德教授”又太像法律文书,似难以行远;下面姑简称为“施教授”,希望他能入乡随俗,曲谅此不敬之称。施耐德在德国波鸿大学读书凡十二年,从那里毕业后曾任教于海德堡大学,二○○○年起任荷兰莱顿大学的中国近现代史教授,前六年还担任那里汉学院的院长。欧洲大学多实行“教授治校”,一个专业或学科(略近于我们官定的二级学科)一般只有一位教授,通常也就是所在学科的“学科主任”,地位较美国大学教授更高,但要承担不少学术管理工作;就治学而言,恐已是“治多于学”。若教授而兼院长,基本上就是以奉献为主、治学为辅了。而施教授从二○○三年起还担任一个“中日近代史学”项目的PR(Principal Researcher);这是个一百五十万欧元的大项目,所谓PR也要承担大量的项目管理工作,非长于治人者往往苦不堪言。幸其近年急流勇退,已逐渐回归到研究者生涯中来,下一本关于民国史学与思想的新著也快完成了。
    我与施教授相识有年,现在已不记得是哪位朋友所引见,但那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却记忆犹新——他当时正关注着好些不那么趋新的民国史家,那些人在我们(中外皆然)的历史记忆中已经形影朦胧甚或淡而化去了。我自己多年来也比较关注一些历史论述中相对不受注意的人物,他们中不少人当年其实很有影响,另一些人可能真是所谓“无名之辈”,却非常有助于我们了解和认识其所处的时代。
    中国史学本有此传统,多少带有古语所谓“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之意。大概从汉代以后,每一朝代的人都尽可能记录下有关自身的材料,留待后人修史之用。人们似乎都相信:即使这个朝代灭亡,也不会在历史的叙述中消失,后世总会有人根据所留材料为这个朝代修史。反过来说,新的王朝建立后,对于所灭王朝,仍须留给它历史上的一席之地。这既是前人对后人的一种信任,也成为后人对前人的一种责任。用现在的历史眼光来看,这种“兴灭继绝”的传统,便是对历史记忆的尊重;无论是一国、一地,乃至一个人,都可以留下适当的记录,让后世知道这个国或这个人的存在。
    施教授这本《真理与历史:傅斯年、陈寅恪的史学思想与民族认同》论述的两位史家陈寅恪和傅斯年当年也曾近于“失忆”(本书出版于一九九五年,撰写更早),如今至少在中国内地早已被另眼相看。这样,本书在一定程度上也揭示出史学趋向的变迁。不过,关注不一定意味着研究的深入。如近年大陆讨论傅斯年史学的人并不少见,但王沉森先生关于傅斯年的专著已出版逾八年,却几乎很少被这些研究者所提及,仿佛大家都在平地新建高楼。陈寅恪近年尤其受到关注,甚至已经引起一些人的不爽快了;然而大陆所谓“陈寅恪热”,其“热”的似非其史学;陈先生的大名,多半像以前民间艺术中一个常见人物钟馗,被他人借以打鬼而已。
    尽管本书出版较早,其论述对绝大多数中国读者仍非常新颖。首先因为原书是以德文撰写出版,而中国史学界能读德文者实在少,这些少数人中研究现代中国史学者更是少之又少。我自己就感觉到,若能更早读到此书,此前关于现代中国学术的有些论述或许就可以更简略了。不仅如此,施教授曾明言他想要纠正一些“西方对中国研究的片面”因素,而我们认知的“西方”,其实主要是英语世界的(包括那些被译成英语的非英语作品)。读者会从书中看到,不少施教授借以抗衡和修正以美国为主导的“西方中国研究”的既存论著,都出自德文以及法文。这些大量的非英文引文可以告诉我们,“西方”及其中国研究有多么丰富。
    据施教授的考察,在本书撰写的时代,西方绝大多数关于二十世纪中国史学的著作都把重点放在马克思主义史学之上,以非马克思主义中国史学为题的论著,似乎只有关于顾颉刚和钱穆的。关于梁启超、章太炎、王国维、胡适等重要知识分子的论著虽多,但大都局限在他们有关政治和哲学方面;在少数论及其史学问题的著作或章节中,也多局限在具体的内容方面,而甚少注意其史学和史学理论。因此,本书的一个贡献即填补了西方研究中的这个空缺,其价值固不仅在于以德文著述向中国读者揭示或印证“西方中国研究”的丰富性也。
    所谓历史实由胜利者所书写,今人早已耳熟能详,大致也是人类多数社会普遍存在的事实。但在不同的时空环境里,意思可以有很大的不同。如在传统中国,前述那种“守先待后”的信任和责任可能是其他社会少有的一个特点。不过,今日我们所说的“历史是由胜利者所书写”,却基本是“胜者王侯败者贼”那一类意思;用比较西式的表述,即胜利者有意无意间会根据自己的意愿有选择地陈述历史。
    即使从后一意思看,这情形也有更繁复的含义。人们说这话时,多数时候其实有一个预设的空间范围,即在被“写”的历史所处的地域(通常是今日被强调的所谓“民族国家”)之内。但若把视野放开,我们会看到一个相当意味深长的现象:当某一地域的历史被陈述——有时是在意识形态对立的状况下当做“他人”的历史来陈述——时,研究者有意无意间仍会“主动”寻求探索和诠释“胜利”的一方。那种试图解释中国共产党的“胜利何以发生并怎样完成”的后见之明在好几十年里曾有力地影响着西方的近代中国研究,直至近些年侧重“吃喝玩乐”型的史学逐渐压缩政治、军事、经济等以前的史学“重镇”。但中国史学或学术史这一在西方向处边缘的领域却仍反映着当年史学“重镇”的倾向,与近年“吃喝玩乐”对“重镇”的挑战迥异其趣,这一礼失求诸野的现象相当发人深省。
    这里所谓“吃喝”是较为接近“玩乐”的那个层面,即今日人们口中“拉动消费”的那一部分,而不是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演说中提到的那种基本生存意义的“吃喝”。后者,特别是那种以数据分析模式为主的社会经济史论著,在较长时间里也是既存研究的重镇之一。另一方面,与其说是“吃喝玩乐”型史学直接挤压了解释中共胜利的研究取向,不如说是一九八九年后中国和欧洲扭转了西方学界的思路,“吃喝玩乐”型史学或不过因利乘便而已。两极化世界的终结也导致对黑白分明之简洁论述模式的反思,史事本身和史学诠释的丰富性因以彰显。而近年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似乎又在冲击西方思想界和学术界,恐怕用不了多久还会出现一次中国研究的典范转移,导致对近代中国史的再次重估。
    当年不仅西方研究题目的选择有所侧重,就是不少具体内容的论述,有意无意间也受到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影响。如本书所引施维叶(YvesChevrier)关于中国传统史学一篇非常精彩的论文,便是一例。施维叶认为中国古代存在写史和论史的两种倾向,写史的原则是据实记述,论史的原则是褒贬。这样的对应性区分,大体也是存在的,但此文似隐约可见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后中国内地关于史论关系之持续争辩的痕迹,而当年争辩者口中的“论”本是特指而非泛指,引申到古代,或可能引起误会(也不排除这里有我自己的误会,因施维叶的论文是用法文写作,我所知者皆出自施耐德教授的引述。从中文到法文再到德文又回到中文,辗转变化之间,文意的移易可能已相去较远了)。
    现在年轻些的读者可能已不熟悉当年的争论了,那时辩论的重点是究竟应采取“以论带史”(后来有些对此不满的人径称为“以论代史”)还是“论从史出”,以及后来居上也更圆融的“史论结合”取向。这里的“论”基本是特指马克思主义(含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而“史”则显然更多是指“史料”而非“史学”。那是一个大家都已不提傅斯年的时代,而且很多人向不赞成傅先生关于“史学就是史料学”的说法,但“史”在这一持续争论中那似乎不言自明的指谓却非常明显地揭示出该主张潜在而深入的影响。
    施教授最近在北大的演讲,便非常强调中西关于“史”和“史学”的认知可能从一开始就与西方不同,尤其中国史官相当侧重记录。这的确是个睿见,古人不论所谓“左史记言、右史记事”还是后来的“实录”,都强调史官当下的记录或记载功能。为什么记和记什么,当然也会体现记者所处时代的观念以及记者本人对时代观念的理解,可以肯定那不会是多么“客观”的记录。但以“记”为宗旨和以“写”为宗旨,在体现秉笔者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方面,仍可以说有着实质性的差别。后来史官记下来的东西称“实录”,虽免不了有意的选择、删略和改写,相对而言,仍在刻意降低执笔者的主观意旨,较少“创作”成分。而所谓“写史”,则通常带有较明确的作者意图。
    今日国人喜拾西人牙慧,不仅外国有的词汇我们都要有,且一旦“引进”就推广泛用。如近年不少人动辄好说什么“历史书写”,并泛用于“诠释”古今中国史学,却不知西人之“书写”乃是指谓一个作者意图(authorship)明显的过程。中国的传统史官本可能是“记”而不是“写”,在其“书写”时的褒贬也更多是“替天行道”,虽实际不能避免作者意图的体现,在立意上却不强调甚或力图禁抑作者自身的意图。而直到最近,绝大多数中国史家仍以“求真”和“还其本来面目”为治史目标,具有明显的通过禁抑作者意图来追求“客观”甚至“科学”的心态。他们虽以“书写”的动作来褒贬往昔或表述其研究心得,在做此动作时却未必承载着今日西人“书写”所涵盖的立意。这个大问题不是这里可以说得清楚的,我们期待着施教授在下一本书中对此的处理。
    不过,无论是施维叶还是施耐德,他们之所以强调写史和论史的关联,其实是要凸显中国史学那学术之外的承担:中国文化从很早就侧重人世本身,故“子不语”的彼岸世界不那么受重视;在道(或真理)不必从超人之神所出的背景下,当“天听”也表现在“民听”且理想社会就在早期的三代时,史学不仅是接近和认识真理的一种主要途径,也是朝廷及具体帝王将相之作为是否体现了“天命”和伦常的判决者(前者还须界定在此视角下史学与经学的关系,后者的确是史学的“专利”)。这样一种与政治正当化问题密不可分的联系,到二十世纪仍是中国史学的一个特征,故现代中国史学其实承载着远超出“求真”、“还原”等学术追求之外的重负。就像本书所指出的:
    中国知识分子,尤其是史学家的任务极富挑战性:他们必须寻求一种对于中国历史的新的理解,以使中国历史成为世界历史的一部分,并使中国在世界民族之林中至少是平等的成员之一。同时,他们还必须维护历史的延续性从而为中国认同提供基础——而这一历史在“延续”过程中则经常发生显著的变化。他们对历史的书写还要满足让中国能与西方比肩(如果不是高于西方)的要求。最后,所有这些只能在历史传统和当时环境之双重背景下实现,使得历史以及历史学家处于一种特别的政治性地位,由于必须提出解决问题的答案而因此感受到相当大的压力。(238—239页)
    这确实不是轻微的负担,虽然也可以成为推动史家的动力。用施教授自己的话说,陈寅恪和傅斯年就是两位在这样的压力下“为中国寻找现代认同”的史家。这似乎是本书的主题,即现代中国史学不论有多少“为学术而学术”的追求,实际却与确立中国及其文化在世界上与什么地位这一整体努力密切关联。这样,对陈寅恪和傅斯年的史学进行分析和解释,不仅要认识其学术本身,也要说明这两位史家的世界观、学术和政治之间的关系,使读者在了解特定时期特定学者的史学思想和史学实践的同时,也可以进一步认识和理解“现代中国”那饱含困窘却又不断努力的丰富含义。
    熟悉二十世纪西方中国研究的读者在这里会自然联想到列文森(JosephLevenson)那著名的“历史”与“价值”冲突的模式,即每个人都在情感上忠实于历史而在理念上信守价值,并总欲使二者结合。然而在近代中国,历史和价值在很多读书人心中被撕裂了。如梁启超便从理念上异化出传统,向西方寻求“价值”;但在情感上又离不开传统,为“历史”所左右。故终其一生都在不断努力通过缓和历史与价值之间的冲突来平息情感和理念问的紧张,以确认中国与西方在“价值”上的对等。
    列文森这一解释模式影响相当广远,也长期受到批评。大部分批评者都认为他把“(中国)历史”与“(西方)价值”的对立和冲突处理得太过绝对也太简单化,尤其凡时人述及“传统”便往往被牵连到“情感”之上,实难以呈现和诠释近代中国思想史的复杂面相。但列文森确实提出一个值得长久思考的问题,那种中西新旧之间的紧张的确萦绕在很多近代中国读书人心中。特别是那些趋新之人,虽处处努力以西方标准衡量中国事情,但到底只是心向往之,
    终不能完全摆脱羁绊,到达彼岸。这样一种读书人安身立命的基本行为准则与其意识层面的思想取向之差距,与个人和国家民族的认同都密切关联,造成一种难以化解的心态紧张,常常不得不做出自己未必心安的抉择。
    胡适自己在一九一八年便坦承他一身兼有“中国的我”和“西洋二十世纪的我”,两者之间的“是非得失,最难决定”。他的学生傅斯年在一九一九年也说,“我们自以为是有新思想的人,别人也说我们有新思想”;但“惭愧”的是,“就境界上和习惯上讲去,我们只可说是知道新思想可贵的人,并不是彻底的把新思想代替了旧思想的人”。因为“我们生理上、心理上,驮着两三千年的历史——为遗传性的缘故;又在‘中国化’的灰色水里,浸了二十多年;现在住着的,又是神堂,天天必得和庙祝周旋揖让”。
    那是“五四”前后,当时两人的出身、境遇和受学经历都还相当不同,然而感触却惊人的相似。这样的心态似乎并未因时局的遽变和个人境遇的转换而更易,十年后,自己也已留学八年又回国服务的傅斯年对胡适说:“我们的思想新信仰新;我们在思想方面完全是西洋化了;但在安身立命之处,我们仍旧是传统的中国人。”胡适以为傅斯年“此论甚中肯”。虽然时过境迁,两人的同感却仍持续。
    又十多年后,类似的困惑仍与傅斯年不即不离。如施教授注意到的:“在纪念五四运动的一些文章里,他常带着一种矛盾心情。”(51页)在一九四三年的“五四”二十四周年时,傅斯年提出了“文化的积累”说,强调“积累文化犹如积山,必不除原有者,而于其上更加一层,然后可以后来居上,愈久愈高。若将旧者拆去,从新自平地建设起来,则人类之文化,绝不会‘后人胜过前人’的”。简言之,若“将来”要建立在“现今”之卜,则“现今”必须建立在“过去”之上。
    但到下一年,他一方面坚持“恢复民族的固有道德”是必要而“不容怀疑的”,“民族的自信心是必须树立的”;同时又说:“假如我们必须头上肩上背上拖着一个四千年的垃圾箱,我们如何还有气力做一个抗敌劳动[运动?]的近代国民?如何还有精神去对西洋文明‘迎头赶上去’?”故“涤荡传统的瑕秽”同样是必要而不容怀疑的。即使“对于传统的物事重新估价”因“感情策动”而产生“过分的批评”,也是激流之下的漩涡,是“逻辑上必然的”,从长远看更是“大道运行的必经阶段”。盖“与其自信过去,而造些未曾有的历史奇迹,以掩护着夸大狂”,不如“自信将来,而一步一步地做我们建国的努力”。
    这是对日抗战最困难的年代,傅斯年虽做出了明确的选择,但其必须承认两方面都很“必要”,恰凸显出那不得不有所舍弃的无奈。傅斯年很早就认为,“中国现在的时代被他的前因支配”着,是其难以投入“世界潮流”的困窘所在。他曾说,“现在的中国人远远地望着了曙光,然而身上穿着袁世凯的祭服,要去跳进世界流去”,既不协和,也至为困难。传统既然被视为阻碍前行的包袱而非资源,似乎扫清障碍是必不可少的程序。
    但历史是否可以人为切断,其实还充满了疑问。更可能的是,不论在意识层面怎样努力,那支配现在人的“前因”恐怕都挥之不去,中国人可能永远都不能不背负着“前因”跳进世界流去,并同样背负着“前因”在世界流中游行。这大概就是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现实,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转移”的,即时代的弄潮儿不一定将所背负的“前因”仅仅视为负担,因为那也可能是获得智慧和产生力量的资源。
    进而言之,若真按“逻辑”思考,既然已明确了朝前看而非朝后看的方向,何以对往昔“过分的批评”仍是“大道运行的必经阶段”呢?就像施教授已指出的,现代中国史家似乎有必要“维护历史的延续性以为中国认同提供基础”。若回到傅斯年一年前的思路,在卸除历史的重负后,“现在”还能存在吗?一张白纸或许真可以画最新最美的图画,若立足于一个“不国不故”(傅斯年早年用语)的现在,能够凭空建立一个新国吗?傅先生在“逻辑”上或能自解,内心恐并不那么肯定。
    不论傅斯年想要追寻和建立的“新”是什么,那“价值”确实偏向西方,而“历史”则已明确被概括为“四千年的垃圾箱”了。从国家民族的生存发展考虑,选择“涤荡传统的瑕秽”以利前行似乎对很多“五四”人都是自然的。而对一个史家来说,怀抱着“历史”等于“四千年的垃圾箱”这样的“逻辑”进行研究,大概只能像闻一多所说,“虽然身在故纸堆中,却并非一个蠹鱼,而是‘杀蠹的芸香’”。问题是,当这“四千年的垃圾箱”实即该史家的“本国历史”时,这样“杀蠹”式的研究真能使其心安理得吗?用施教授的话说,中国史家其实承担着“使中国历史成为世界历史一部分”的责任,要以其研究“使中国在世界民族之林中至少是平等的一个成员”。这一任务的沉重感,或许并不亚于“头上肩上背上拖着一个四千年的垃圾箱”。
    为了超越自身与其研究对象的先天共性,傅斯年采取了一种现代式的“述而不作”取向,即把史学建设成和地质学、生物学一样的“科学”,而史家对史料也仅整理而不疏通,似可最大限度地体现研究者的中立。但不论史家用怎样“客观”的态度来规范其研究,近代中国“学术”不仅不是一个可以和国家民族的生存发展这一“现实”区分开来的独立领域,它本身就是那“现实”的一个组成部分;“执笔报国”的形式可以林林总总(包括“杀蠹的芸香”),但所有新颖的“现代表述”之下仍潜伏着士人那不可推卸的传统责任。
    列文森解释模式的魅力正在于此。不论其受到多少质疑,绝大多数近代中国读书人身上都或多或少存在着类似的心态紧张和两难倾向。施教授以为,“因要从概念上掌握研究对象,故概括是必要的”。且“只要不把概括本质化和当成是观察到的事实看待,那么概括对研究而言就不会有害”(3页)。把一种解释模式运用得太过绝对和太简单化当然是不合适的,但若不把它当成是“观察到的事实”看待,而将其视为一种提示性的思路,或许便有着历久而弥新的生命力。本书似乎就是这样处理和回应着列文森的见解,既有所质疑,也提出进一步的思考,展现了真理与历史之间那开阔的认知空间。
    在近代中国,若一个以澄清天下为己任的士人同时又是一个史家,其心中“历史”与“价值”之间的紧张,应该说比一般人更为深邃而激切。也正是在这里,历史的积淀落实在也表现在史家的身上。一个曾自视为天下之中的文化遗留下的骄傲和自负其实是长远的,尽管可能在一定时段里以自卑或自我批判的方式表述出来。这样未必有意的遮盖可能模糊一般人的视线,却不能逃过史家那长程的眼光。
    陈寅恪和傅斯年身上,都特别显著地体现了中国文化几千年积淀的自负,虽然其表现方式可能相当不同而多样。本书将这两位个人怀抱远逾史学但其专业表述又甚有分寸的史家合并研究,很能体现作者睿智的眼光。除上述通过具体史家以认识现代中国这样一种“知人论世”的取向外,本书对陈、傅二人史学本身的探讨,也新见迭出。如海峡两岸研究现代中国史学史者,常喜欢提到德国“兰克史学”(比我年长一辈者尤乐道之),而相当一部分既存研究把陈、傅两人都看做“兰克史学”在中国的代表,施教授则成功地梳理并说明了两人治史取向与“兰克史学”的基本差异。
    陈、傅两人自身在史学认识(即施教授所说的“史学理论”)上,也有一些明显的差异。本书侧重考察了两人主要使用什么样的史料,以辨析其治史取向的异同。施教授特别提出从“认识论型术语”(即某种方法在认识论上所处的地位)的使用来观察史学家如何指明与确认某一既成的事实及意义之关系;并以对这些术语的统计分析为基础,认识和区分具体史家的研究方式。据本书统计,在“解释性术语”和“经验性术语”的使用比例方面,陈寅恪为213:273,而傅斯年为82:260;由此可以看出,陈对历史诠释的重视远甚于傅。
    在研究方向的选择和具体题目的处理上,两人却有非常相近之处,并时相唱和。如陈寅恪曾提倡“以西洋语言科学之法,为中藏文比较之学”,傅斯年在其《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也说“西藏、缅甸、暹罗等语,实在和汉语出于一语族,将来以比较语言学的方法来建设中国古代言语学,取资于这些语言中的印证处至多”。而傅斯年早年就曾强调隋唐的“半虏”性质,十多年后陈寅恪曾三论“李唐氏族”问题,结论亦近此;傅先生闻知后“徜徉通衢,为之大快”,以为“此事关系极大,此一发明,就其所推类可及之范围言,恐不仅是中国史上一大贡献而已”。
    有些不熟悉这一研究方式的人或许会觉得上面的统计是否有些虚悬,其实刘师培早就提出,一时代的学术特征,当从其所思考所讨论的问题、所依据和处理的典籍,以及所运用的治学方法等方面求之。施教授上述取向亦颇类此。实际上,不仅陈寅恪因主张“一时代之学术,必有其新材料与新问题”而著称,也恰是“史料”的变化促成了傅斯年史学观念的转变。施教授敏锐地注意到,正是北伐后考古发掘的“新材料”促动了傅斯年的转变,虽然这一转变的完成要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后了(163—164页)。
    本书出版于十多年前,然中译本的两篇附录则写作较晚,尤其第二篇关于梁启超后期史学的讨论代表着施教授的近期看法,其中一些见解在他快要完成的新著中会更充分地展开。另外,本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始终关注和思考史学的基本问题,并尝试用非欧洲的中国史学来检验J?mRüsen和HaydenWhite等提出的以欧洲为中心的史学理论。通常越是基本的问题,越容易引起史学工作者的反思,相信很多非近代中国学术史的研究者也会从中获益。
    《真理与历史:傅斯年、陈寅恪的史学思想与民族认同》,施耐德著,关山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二○○八年即出)
    来源:读书2008年第6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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