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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不朽的史学家——在齐思和先生百年诞辰纪念研讨会上的讲话

http://www.newdu.com 2017-11-10 爱思想 贺卫方 参加讨论

    从历史上看,导致一个人的名誉受损的往往不是因为他做了一件坏事,而是他本来做的是一件好事,但是选择的却是不适当的时间或场合。例如,我在这个研讨会上的这个时间讲话。如果我在法学院的课堂上给我们的学生们讲一下齐先生的学术成就,以及我自己的一些体会,当然是非常恰当的,但是,今天在座的都是历史学界的前辈学者和知名专家,在大家发言结束后,却让我在这个时候作一个“特邀发言”,想必你们和我一样都对此感到困惑——这个场合让一个法学院的教师讲,能讲什么?况且在我们这所校园里,一般文史界的学者在内心也许对于像我们法学这样的俗学都有些复杂的感觉吧,北大历史上具有全国性影响的学者也的确以文史哲这样的学科为多。现在,一个法学院的学者居然贸然闯入在历史系召开的研讨会上,还要“特邀发言”,岂不是有“公牛闯进瓷器店”的嫌疑?
    我跟今天纪念的主人公倒是有一点联系,那就是刚才主持人杨玉圣教授所说的,我跟齐老都是山东人。不过,这点联系也很脆弱——宁津县过去还曾经属于河北省。所以,这也不足以成为我讲话正当性的借口。如果往专业一点的角度说,我虽然一路都是学法律过来的,但是早在大学时代就读过齐思和先生的著作。七十年代末,法学刚刚恢复,其知识还是相当贫乏的,因此,我们那一代的法科学生中不少人都保持着对于文史的爱好。大三的时候,我曾经在图书馆里借出一本厚厚的英文版著作,Sidney Painter的《中世纪史》,尽管读起来十分困难,但是慢慢地也受到一些字里行间知识的熏染,又把图书馆里的一些世界史尤其是中世纪史的作品借来读,于是自然地就读到了齐思和先生的著作和译作,例如《世界通史》、《中世纪早期的欧洲》、《中世纪晚期的西欧》等。这种阅读逐渐把我带向了法学与欧洲史的接合地带,即外国法制史。自己的本科论文以及后来的硕士论文主题都是中世纪天主教教会法的历史,直到今天,我教学的主要领域仍然是外国法制史。所以,齐思和先生等前辈学人对于我这个行外之人也是有引路之功的。
    刚才马克垚老师总结齐老学术思想,主要表彰了他会通的追求,这种会通体现在中西历史的会通,体现在古代、中世纪和近现代史的会通,我想还体现在另外一个方面,即由于他的历史写作建立在许多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因此,那些成果就有了一种打通不同学科的特点。历史学家在不同的知识领域里开疆拓土、攻城拔寨,不仅仅扩展了历史学本身的疆域,而且也为其他学科的提供了有益的知识和思想基础。马老师本人关于英国封建社会的研究,其中就包含着不少对于英国普通法历史的探讨,我从中就受到过很多教益。实际上,同样是中世纪史研究,法律问题的研究之于欧洲就比中国要重要得多,例如,梅特兰就直接说12世纪是欧洲的一个“法律的世纪”。所以,从齐老那一代开始,一直到今天的许多作者,都十分注重对欧洲史上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研究,不是偶然的。
    但是,历史学家研究法律也会有一些特殊的困难。这种困难也许部分地来源于法律是一个专业化的学科,法律职业者所使用的一套所谓的法言法语对于行外人而言简直可以说是拒人于千里之外。例如英国中世纪土地制度,其中那些复杂繁琐、意义差异微妙的术语就已经令人头疼不已了,整体性的行业话语就更是如同一套密码,而要学会这套密码,非要经历数年的法律专门训练不可。另一个困难是法学和史学的方法论上的巨大差异。历史学注重特定对象与社会其他方面之间的关联,而法学恰好为了维护体系内部逻辑的自恰而必须牺牲这种关联。记得梅特兰曾经有个著名演讲,“为什么英国法律史迄今没有写出”,就讲过这个道理。近年来,在法律史学界,有关中国传统司法制度的性质也有过颇多的激烈争议,在我看来,其中就蕴含着两种方法论之间分歧所导致的冲突。但是,无论如何,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努力,历史学和法学两个领域之间更多的对话、更多的合作研究可能产生的知识创新还是值得期待的。
    今天的不少发言者都提到,我们需要对于齐老所留下的史学遗产做更多的梳理和研究,有人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方案。我只想再补充一点大家没有提到的一个也许是很细微的问题。我刚刚拿到了齐文颖老师题赠的《齐思和史学概论讲义》,信手翻到附录里的“论史学之价值”一文。齐老在文章中主张历史写作的目的并非为了提供文章学的教材,说一个史家如果考证功夫好,文采倒是次要的;反之,假如史家过多地追求文采,反而会因文害义,损害历史本身的严谨。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齐先生本人的写作却有着特别的修辞学特点,他的文笔清澈而优雅,既措辞谨严又富于感染力。你看这一段,“既是过去了,为什么说他还活着?这就是为马文Marvin看清楚了:过去从时间上讲固然是已经过去了,过去的人物或者已经死掉了,但是他们的努力,依然存在,我们还是不能完全摆脱他们的支配。慈禧和那般守旧党已经死了,但是他们的罪恶,他们的昏庸,并没有同他们俱死。因为他们的缘故,我们增加了无法偿清的担负,因为他们的缘故,中国闹到不可救药的地步。”仔细看,你会发现齐老的最后这几句话既是排比,又有明显的押韵倾向。这篇文章发表在1930年,在知识界的写作方面,正是自文言向白话过渡的时期,齐老的这种白话文实在是达到了很高的境界。
    其实,就个人粗浅的阅读经验看,伟大的历史学家从来都是很好的文章家。中国的司马迁、班固自不必说,西方的大史家也大多如此。记得汪荣祖教授专门分析过吉朋的《罗马帝国衰亡史》的文笔之美,甚至发现了其中的一些对仗句式,读起来真正是琅琅上口。德国著名的罗马史学家蒙森以其《罗马史》荣获诺贝尔文学奖,更是史学家文史双馨的典型例证。瑞典学院的颁奖辞说:《罗马史》“既有完整而广泛的学术价值,又有生动有力的文学风格……他的直觉能力与创作能力,沟通了史学家与诗人之间的鸿沟。”(蒙森还说过这样的话:史家乃是天生的,而非后天教育出来的。刚才一位学者发言回忆齐老曾说做历史不需要天才,这或许只是他老人家面对学生时勉励的话吧。)齐老的文章风格当然也可以说是对于这种历史写作传统的延续。
    今天,我们在这里纪念齐思和先生,对于齐老本人而言,自然已经是没有意义的了。不过,通过这样的纪念会,我们愈发意识到“死而不亡者寿”的道理。通过今天在座的齐老的儿女后人,通过各位发言人所告诉我们的一切,我们看得到齐老学术思想在今天依旧有着巨大的生命力,他分明还活在我们的心中。昔日雅典政治家伯里克利在阵亡将士墓前演讲中说:伟大人物的纪念物不是墓碑,是地球;他们的精神不是刻在石头上,却是铭刻在后人的心中。虽然修昔底德明言他书中的演讲辞并非逐字照录,但是今天我们在座的每一个人都可以见证演讲里的这个说法不是文章家的向壁虚构,而是历史家的卓识远见。
    2007年5月7日于北京大学历史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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