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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剑鸣:从文化的角度解读美国崛起

http://www.newdu.com 2017-11-10 爱思想 李剑鸣 参加讨论

    主持人:欢迎走进《世纪大讲堂》,这里是思想的盛宴,这里是学术的殿堂。从今天开始我们将会推出“大国之路”的系列节目,我们将会和各位共同地来探讨美国,法国,德国,以及日本成功走向崛起的路径,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启示。而在今天首先我们要来讲述的就是美国。
    在大洋的彼岸有一个飘扬着星条旗的国家美利坚合众国,作为一个融合了许多个种族,许多种文化的大熔炉,毫无疑问美国是人类发展历史上一场重大的实验,而且这场实验相当地成功,因为这个仅仅只有着两百多年历史的国家,成功地演绎了大国崛起的奇迹,它将世界第一经济强国的位置占据了长达一个世纪之久,那么美国是如何走向成功崛起的,从欧洲的探险者第一次踏上那片新大陆开始,直到今天又经历了怎样的波澜壮阔,有关这些问题,我们的《世纪大讲堂》,就很荣幸地邀请到了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李剑鸣先生,欢迎李先生,欢迎您来到《世纪大讲堂》,来,请坐。
    首先呢我们和在座的各位一起来通过大屏幕认识一下李剑鸣先生。
    一位少有所成的年轻学者,李剑鸣,美国史研究专家,36岁成为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同时兼任中国美国史研究会理事长,多年来,他一直在从事美国史的研究工作,涉及的领域包括美国早期史、社会政治史、种族关系史,其成名作《文化的边疆——美国印第安人与白人文化关系史论》影响力不仅仅局限于历史学界,同时还引起了民族学文化学和人类学者的关注,此外的代表作《大转折的时代——美国进步主义运动研究》,《美国的奠基时代》等等,也都深入地探求了美国文化史和美国早期发展历程,在学术界也赢得了广泛的声誉。
    主持人: 片子当中也介绍了说李剑鸣先生36岁的时候就成为了博士生导师,那我知道很多人在36岁的时候呢其实还在念博士,36岁成为博士生导师这件事情对您来说意味着什么,好多人都在猜测是不是从小到大,您读书就是特别地出类拔萃。
    李剑鸣:出类拔萃谈不上,可能我总跟我的学生讲,说一个人在成功当中有很多的条件,其中最基本的还是要勤奋。我想我能够稍微做出一点点成绩,可能主要还是因为我坐得住。做历史嘛,主要还是要靠能坐得住。
    另外就是,研究历史,研究一个问题,就好比是登山一样,这个爬的过程非常地艰苦,汗流浃背,气喘吁吁;但最终获得的快感就是,你站在山顶,这个登高一望、清风万里的时候。可是这个时间很短暂,这个攀爬的过程特别地艰辛,所以呢就需要能够有“坐冷板凳”的精神。
    主持人:从什么时候开始了这样一个非常艰辛的攀爬的过程?
    李剑鸣:我从上大学开始,1978年开始就是学的历史专业,在以后呢一直没有离开过这个专业领域。在这个过程当中呢,也得到了很多名师的指点和教导,所以能够避免走很多的弯路,能够比较顺利地按照自己所想要做的这个,想要走的路继续走下来。
    主持人:从1978年开始,经历了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到现在,我想这期间学术环境发生过很多的变化,就像我们整个这个社会的大环境一样,这当中可能早期的时候还比较纯粹一些,后来会变得说这个社会当中的诱惑越来越多,您有没有至少心动过,觉得,哎呀,是不是我好像也应该走出这样一个历史研究的象牙塔,到外面再去看一看。
    李剑鸣:一个人做什么,关键是要出于对自己的能力和兴趣的一种把握。因为我觉得呢,我的能力可能不适合在外面太闯荡了,还是一个属于比较封闭型的人物,坐在书斋里面虽然枯燥一点,但是有一种安全感、踏实感,所以我感觉上好像没有觉得非要出去闯一闯、走一走、看一看的这种感觉。
    主持人:除了安全感、踏实感,其实人做一个事情,我想能够做这么长的时间,做一辈子,最重要的您前面也提到可能还是要有兴趣,那么历史,研究它,为什么您会这么感兴趣?
    李剑鸣:因为人实际上是一种历史的存在,你知道你是谁,你从哪里来,起关键作用的就是你过去的经历,所以人在本质上是生活在历史当中的。而一个人在探究你过去的时候,探究一个群体,探究一个社会它的过去的历程的时候,你就感觉是在跟前人对话,在跟他交流,这样你就能够用你的思想、你的智慧、你的知识去深入到一个很幽邃的时间的长廊当中去,发现很多新奇的事物。所以我觉得这是历史的真正魅力所在。
    主持人:与前人对话,其实我们可以有很多的前人选择,有的人可能会选择中国的古人,有的人可能也许会选择比如说欧洲一些时代的历史人物,您为什么会选择愿意跟美国历史上的这些人物来进行对话?
    李剑鸣:这个既有个人的兴趣,也有一些机缘吧。说兴趣,就是因为我对美国历史一直还是有兴趣的。另外机缘就是,因为在我走上工作岗位以后,分配我做的就是世界近代史,在世界近代史这个领域的话,你要找一个具体的点来做的话,就需要有很多的条件,特别是语言的条件,而我当时就是说只会一点点英语;会一点英语,做哪个国家的历史合适呢,当然是美国或者英国了,而美国在当时,八十年代的时候,正是大家非常关注的一个国家,就这样的话呢,我就也随着这样一种大家关注的潮流走进了美国历史这个领域。
    主持人:开始研究美国历史的时候和您之前的想象会一样吗?因为我记得当我念小学的时候,可能所听到的所学到的还是说,美国可能是,在某些程度上是被妖魔化的,不知道您那个时候通过刚刚开始的研究,会不会发现一些新奇的地方?
    李剑鸣:是,因为我们过去所接触的关于美国的知识,很多是一种宣传;而你通过这个学术性的研究以后,通过基于翔实的材料,基于很多人的研究,然后你再来观察美国的话,你会发现,就是我们过去所掌握的很多关于美国的知识实际上是被扭曲了,或者被遮蔽了,删减了的,所以你通过自己的研究,虽然你只能了解很小很小的一个角落,但是你发现这个角落里面其实有很多很精彩的东西,有很多过去被说得不够精彩、但实际上你看起来是很精彩的东西。
    主持人:那通过这些年对美国历史的研究,您感觉自己喜欢这个国家吗?喜欢美国人吗?
    李剑鸣:不能说喜欢,我比较欣赏美国人。
    主持人:欣赏美国和美国人的哪些地方呢?
    李剑鸣:这个就是我下面可能要讲到的很多问题了。
    主持人:好,那既然我们话题呢谈到了这里,我们就用掌声来欢迎李剑鸣先生,给我们进行今天的主题演讲,我想他会告诉我们他欣赏美国和美国人的什么地方,那同时呢也会来告诉我们,从一种文化的、文化史的角度,怎么样来解读美国崛起的过程。
    李剑鸣:
    大家总在问一个问题,就是美国为什么能够迅速崛起,美国是怎样迅速崛起的。我的基本思路呢,就是想通过从文化史的视角来看一看美国在历史的过程当中究竟形成了一些什么样的文化特性;这些文化特性,它是怎么样影响了美国的发展,或者说给美国的发展提供了什么样的动力。我想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切入这个问题。第一个方面,我想讲一讲美国文化的多样性与美国的发展;第二个问题,我想讲一讲美国文化的前瞻性和美国的发展;第三个问题呢,我想讲一讲美国文化当中的规则意识与美国的发展。下面先来看第一个问题,就是美国文化的多样性。我想首先就得谈它的历史起源。美国文化的起源实际上就是具有多样性的。过去我们都说美国文化起源于欧洲,起源于英国,这实际上是一种一元论的起源观,这种观点现在已经被很多的学者所抛弃了。现在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美国文化实际上它是在欧洲文化、美洲印第安人文化、还有非洲的黑人文化三种文化的交汇和互动当中而形成自己的特色的,所以说这三种文化共同构成美国文化的渊源。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呢,说美国在几百年间就发展成为一个世界强国,这种说法呢可能就不是特别地恰当。因为美国作为一个国家的历史呢,确实是很短暂,两百多年;但是它作为一种文化的历史,同样是非常悠久的。因为文化主要的载体是什么?是人,去开发建设美国的人,他是背负着一个很悠久的文化传统,所以美国文化的发展呢,它实际上是在吸收了很多文化的长处和优势,在这样一个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由于这种美国文化起源的多样性呢,很自然地就导致了美国文化的构成具有非常突出的多样性,而且由于美国又是一个移民国家,又有不断地有移民进入,这样,这个人口的构成的这种族裔差别,族裔的多样性,就越来越突出,这种族裔的多样性就越来越加强了文化的多样性。
    在这里我想特别地强调一下美国文化多样性当中的宗教的多样性。因为美国是一个宗教意识很强的国家。在今天的美国,经常去教堂的人一般在50%上下,而且世界上任何一种主要的宗教,在美国都有它的信众。过去我们在追溯美国文化的起源、或者探讨美国文化的特性的时候,往往会说清教,清教构成了美国文化的一个基本的特性。但实际上清教它仅仅只是新英格兰这一个地区的主导性宗教,而且清教本身在经历过一个不断地变化的过程,总的趋势是在不断地衰落。
    除了清教以外呢,美国还存在着众多的教派,基督教内部教派众多。这些不同的教派,它们都以自己的方式,给美国的政治民主、自由理念和市场经济提供一种道德的和价值的支持,他们相互竞争,同时又谋求共存,这样的话就使美国不可能产生一个一统天下的主流教派,不可能说哪个教派就成为国教,因此美国没有国教。而且呢,美国是比较早地、比较彻底地实行了宗教宽容和信仰自由的国家,这是写进了美国宪法的。之所以这样呢,跟多种教派的竞争,跟很多少数教派的斗争是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的。所以说宗教的多样性,它促成了美国是一个既有很浓重的宗教气氛,但是呢,它又是一个宗教上非常开明、非常自由的国家。
    除了宗教的多样性以外呢,我想在美国这个社会还有一个很突出的现象,就是利益的多样性。其实任何一个社会都会有利益的多样性,会有不同的群体,会有不同的群体所发出的利益诉求,关键是你怎么样看待这种多样性。有的社会呢,它是不承认利益的多样性的,或者说它只承认和保护某些特殊的利益,而忽视或者践踏其他的利益。在对待利益多样性方面呢,美国这个国家呢,应该说有它自己独到的地方。
    这个可以从美国立国时期说起。大家都知道,美国从州到联邦,它的立法机构都分成两院,上下两院,联邦国会有参议院和众议院。为什么要分两院呢?它最初还有一个重要的考虑,就是要用它来代表不同的利益群体。英国的立法机构是由国王、贵族院和平民院三支组成的,是因为英国存在着三个等级:王室,贵族和平民。可是美国革命的时候,美国只有一个等级,就是人民;只有一个等级的话,那么是不是说就有一个一院制的议会就能够代表他们呢?美国革命时期的领导人不这么看,他们认为虽然人民是一个等级,但是人民当中有不同的利益群体,他们有富人,有穷人,有南部人,有北部人,有大州的居民,有小州的居民,所以呢他们这些不同的群体的利益,在这个国会当中都应该有代表。这样一来,从美国建国初期开始,美国人所设计的、所实行的这种政治体制,它就能够容纳、包容各种不同的利益,这样的各种不同的利益诉求都能够在这样一个既定的限定框架当中来获得解决,尽管它要做很多的斗争,付出很大的努力,但是它最终能够得到满足,它不需要推翻这个体制。所以说呢,美国体制它能够包容这样的多样性,能够尽可能地反映众多的这种利益诉求。使它的政治稳定的一个很重要的条件。
    但是呢,这个话又说回来,美国人在处理文化多样性方面并不是非常地成功。因为占主流地位的白人,他们长期不喜欢文化的多样性,他们想通过“美国化”、通过同化来消灭文化差异,来同化其他的族裔,来铸造一种具有同质性、纯一性的美利坚文化。但实际上这种做法呢很不成功。到后来,到了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他们终于认识到不同的文化具有不同的价值,应该允许各种文化平等地在美国社会存在和竞争。尽管美国历史上很长时期不能够很好地处理文化的多样性,但是美国对待不同族裔的政策,相对世界上很多国家来说,是比较开明的,这就是为什么世界上很多国家的人在受到迫害排挤的时候,他们会纷纷地移居美国。美国正是因为集中了这么多的族裔,这么多国籍来源的人,这样他们才能够吸收很多文化的长处,能够使用各种类型的人才,这样呢,共同来建设美国这个社会。所以文化的多样性,对于美国来讲是一种非常有利的因素,尽管它没有很好地处理这种多样性,但是它的机制没有使这种多样性的好处遭到全部地扼杀。
    还有呢就是,尽管美国的居民构成,它有众多的族裔,有不同的国籍来源,但一旦你成为美国公民,
    那么你就会有一种最基本的国家认同和文化认同,这种最基本的国家认同和文化认同是建立在对于美国一些最基本的价值的认同之上的,这些基本的价值就是我们大家所熟知的,自由,平等,民主,宪政,法制。对于这些基本价值的共同信念,使众多的种族,众多的族裔能够求同存异,能够在一个共同的社会框架当中,用竞争的方式来谋求各自利益的最大化。而且呢在遇到冲突的时候,美国社会呢比较推崇这种妥协和谈判的这种机制。大家都可以看得出来,美国宪法它实际上就是一种妥协的产物。在美国的经济领域里面,妥协和谈判也是一种非常基本的方式,美国工会争取自己权益的方式,最好方式其实不是罢工,而是集体谈判。
    我们都讲和谐社会,其实和谐社会并不是说没有冲突,关键是看怎么样来解决冲突,怎么样来处理冲突。而美国社会呢,它采取这种妥协和谈判的方式来处理冲突,来处理由于差异性、多样性所导致的冲突,现在看来呢,做得是比较成功的。当然妥协不是万能的,谈判也不能够解决一切问题,所以说呢,尽管如此,美国历史当中还是充满了很多的冲突,还是有很多的危机,这个是任何一个社会都难以避免的。下面呢,我想讲第二个问题,就是美国文化的前瞻性。所谓前瞻性呢,就是我们大家经常讲的一句俗话,叫“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因此很多文化都强调了做事要有长远的打算,要有远见。但是,你真正把这种长远打算,把它作为一种思维方式、一种习惯,贯彻到所有的社会活动当中、所有的政府决策当中,这个就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了。而美国文化呢,它在这个方面呢,有它自己的独特的地方。有人批评说,美国人呢,只顾瞻前而不顾后,其实美国人是既瞻前又顾后。
    这个可以举一个很突出的例子,就是美国的独立。按照我们今天的理解呢,美国人根本不应该独立,因为他们没有受到压迫,英国人对他们很好;它们是英国的海外领地,北美殖民地的居民是英国人,法律上他们是英国人,他们享有英国人的自由和权利。但是为什么美国人要独立呢?就是因为英国在七年战争结束以后,开始加强对殖民地的管理,而殖民地的人认为,这种加强管理跟他们现在所处的地位已经很不适应了,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已经比较成熟、比较强大了,而英国远在三千英里之外,还要这样严格地控制他们,这个对他们今后的发展来讲是非常不利的。所以他们觉得英国所有的政策都是有一个集中的意图,那就是要剥夺他们的自由。为了避免当奴隶,他们就要提前进行反抗。
    这个话呢,不是我现在说的,是当时美国革命的一个主要领导人叫约翰·迪金森,他说过一句很有意思的话,他说呢,美国人之所以要起来反抗英国,并不是因为英国的“某一措施实际上带来什么弊端,而是从事情的性质看可能带来什么弊端”;他还说,“世界各国人民他们一般在自己感到危险已经降临以前就不会考虑危险已经到来了,因此他们都失去了自由,他的话的意思非常明确,就是说,你只有对于威胁自由的各种迹象保持高度的敏感,具有高度的前瞻性,你才能够保护你自己的自由。所以,这种思维逻辑跟我们所熟知的“逼上梁山”的逻辑,那是完全不一样的。
    美国文化的这种前瞻性,在这个社会的层面上它有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社会批判。这个社会批判,它实际上是起一种“社会预警”的作用,因为一个社会总会有很多的问题,美国人呢,对他们这个社会的问题的批判和揭露,那是非常出名的,如果你要把美国人批评自己社会的言论搜集起来,集中来看的话,那你会觉得美国社会简直一片黑暗,简直是危在旦夕,马上就要崩溃了。但实际上呢,这些言论都是出于一种“补天”的愿望所做的一种“社会预警”。
    我们都说美国的发展离不开经常性的改革,而改革是怎么来的呢?改革往往受到了这种社会批判运动的推动,社会批判运动往往是社会改革的先导。这种具有“社会预警”功能的社会批判,可以说存在于美国历史的各个时期。有一个更加显著的例子,那就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黑幕揭发运动。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美国有一批新闻记者、作家、报人、出版商,他们用新闻报道、用纪实文学、用小说等等这样一些方式,来揭露当时美国社会的各种弊端。这些人因为揭露弊端揭露得太厉害,所以,西奥多·罗斯福不大喜欢这批人,说这批人就像一批手拿粪耙、只知道耙粪而不知道看前面美好事物的人,所以把他们叫做“耙粪者”。而这些人又很乐于接受这样一个名称,这样“耙粪”这个词就成了整个这场运动的一个代名词。正是这样一场“耙粪”运动,它推动了进步主义运动当中的很多的社会改革。而那些具有社会批判精神的知识分子,在某种意义上他们就充当了改革的开路先锋。
    这样说来呢,美国人就好像不是我们通常印象当中所说的那种实用主义者了。实际上,他们具有很强烈的理想主义精神。你比方说,马萨诸塞殖民地的创立者约翰·温斯罗普,他就是一个很典型的理想主义者。他当时带着一些疲惫不堪的移民,在波士顿附近登陆以后,那个今后日子怎么过都不知道啊,可是呢,他说全世界的人都在盯着我们,所以我们要建立一个“山巅之城”,来发扬基督教的仁爱精神,来光耀我们的宗教信仰。这是种理想主义。美国建国一代的领导人,他们也是一种非常典型的理想主义者。他们想在美国建立一个以公共利益为先、到处都盛行美德的这样一个无比美好的、超过古代任何共和国的这样一种共和国。但是后来他们很失望,而像杰斐逊这些人甚至痛心疾首,认为他们奋斗的理想流产了。华盛顿在他的第一次总统就职演说当中说了一句非常有名的话,他说,我们现在所进行的政治实验,关系到“自由圣火的保存”,关系到“共和政体的命运”。[1]这个是一种非常有理想精神、具有前瞻性的一种言论。所以说呢美国人这种理想主义精神呢,使他们能够在很困难的时候,哪怕在这个社会的草创时期,都在力争要有更高的文化的创造。正是在这样一种理想的刺激之下,美国才能够得到稳步的、迅速的发展。所以呢,你如果说美国文化具有实用主义特色的话,那么美国这种实用主义特色呢,它也是经过了理想主义来平衡的一种实用主义。这就是为什么英国哲学家罗素说,美国人总是昂首望天,畅想未来。这是美国文化的(这个)前瞻性。
    第三个问题,也是最后一个问题呢,我想讲一讲美国文化中的规则意识。 在很多人的印象当中呢,美国人是崇尚个人自由,喜欢一种无束无拘、散漫不羁的生活。可是实际上呢,无论是你在美国社会当中去观察,还是你去反观美国历史,你会发现美国人其实是很讲规则的,他们做人处事有很强的规则意识。他们不仅很认真地对待规则的制定,而且呢也非常严格地遵守达成了共识的规则。正是因为美国人他们遵守规则,重视规则,所以呢,他们就能够有很强的自律精神,他们把他们的这种自律呢,贯彻到他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就形成了一种地方自治的体制;正是因为他们能够自律,能够自治,所以呢,他们就在社会当中能够形成一种自发的秩序,这样的话就不需要有很强的外力来进行“他律”,来管着他们;你自己能够管好自己,就不需要“他律”。所以,他们就能够享受真正的自由。
    说到自由呢,大家就会联想到美国的政治体制,就是美国人所特别标榜和特别自豪的他们的民主政治;而民主政治呢,实际上就是一种讲规则和遵守规则的政治。
    在民主政治当中,对权力的竞争必须要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这个规则就是定期的、公开的、自由的选举;对于权力的行使也要按照规则进行,这个规则就是宪法、法制和舆论监督。不按规则行使的权力,没有规则的权力,美国人把它叫做“任意专断的权力”,这种“任意专断的权力”就是暴政和专制的工具。
    而且,在这个美国的民主体制当中,我们所说的这种规则,它并不是一种自上而下强加的,而是经过了这个规则所涉及到的所有的群体共同同意的,这样才能够制定规则。你比方说美国宪法,美国宪法是美国社会的最高规则,美国宪法是怎么制定的?它不是由当时的政府制定的,它也不是由某个圣人制定的,是由当时的美国人选举出一些专门的代表,在政府所在地之外召开了一个专门的制宪会议,制定了宪法的草案以后,然后把它交给各州,由各州再选举代表组成宪法批准大会,对宪法进行讨论,然后再批准,这样才产生了效力。[2]作为社会最高规则的这样一种宪法,都是通过这样一种方式来制定的,那么其他的很多涉及人们日常生活的其他的规则,特别是一些地方法规,那民众的参与的程度就更高了。
    民主离不开规则,民主更需要对规则的遵守。所以美国人做事呢,特别讲规则,一个事情没有开始之前呢,先得要定规则。你比方说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费城制宪会议正式开会的第一天,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就任命了一个规则委员会来起草规则,给了他们几天时间把规则起草出来以后,会议又重新开始,又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来逐条地审议规则,来审议这些规则,来批准这些规则,达成了共识,然后才正式进入会议的议程。后来的制宪会议经过了100多天时间,在这个过程当中呢,发生了很多激烈的争论,可是会议没有中途散场,一直开到最后,提出了一个完整的宪法草案。除了制宪会议以外,美国国会有它自己的议事规则,美国各州的议会有它自己的议事规则,新英格兰的这些村镇自治的这种镇民大会村民大会),也有它自己的议事规则。任何一个事情,任何一种小型的会议,都会先有规则再来开会。所以说这种规则呢,它对于美国社会的这种有序的发展和运作,它起了很大的作用。
    当然并不是说在美国就不存在破坏规则的事情,也不是说美国所有的规则都能够得到很好的遵守,我这儿所强调的只是,在美国文化当中,这种规则的意识,对规则的遵守,已经成为一种“心灵的习惯”。这种“心灵的习惯”它反映在很多方面。举一个大家熟知的例子,就是美国宪法所规定的选举程序,就是两年进行一次中期选举,四年进行一次大选,自从美国宪法实施以来,200多年时间,没有因为任何一种事态而中断过这种选举。1864年美国内战打得最激烈的时候,照样进行总统选举,而且对于挑起内战负有重大责任的民主党人,还推选自己的候选人来参加总统竞选。到了1939年和1945年期间,是二次世界大战,对于美国来讲那也是一个非常危急的时期,美国承担着为“民主国家”制造武器提供动力、甚至后来直接参与战争的重任,而且当时的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也是一个公认的全国的政治领袖;可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照样要通过选举,通过四年一度的选举来确认他的权力,确认他职位的合法性。就这样一个很简单的事情,就可以看得出在美国政治当中,这种对于规则的遵守,确实是成了一种习惯。
    刚才我们说到,宪法是美国社会的最高规则。在美国革命以前,世界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是用成文宪法治理的,可是美国人为什么就要想到要制定成文宪法呢?这个里面呢就包含了他们对于这种宪法的功能、作用和意义的理解。在美国人的观念当中呢,宪法它最首要的功能是什么?是限制权力,限制政府。革命时期的人认为,说什么叫宪法,宪法就是“掌权的人时时都要遵守的规则”,宪法就是一种“保护自由的永久制度”。
    宪法作为一种规则,它的生命力何在?生命力在于被人遵守,规则不被遵守是毫无意义的。所以美国宪法它之所以有生命力,就是因为它在统治者心目当中,在被统治者心目当中,它都是最高规则,它都具有崇高性和神圣性。很多人都注意到,美国人对宪法有一种崇拜宪法的情结。最早是托马斯·潘恩,就是美国革命时期写《常识》的这一位大思想家,他后来又回到了欧洲,他在1791年写了一本书叫《人权论》,他在《人权论》当中就提到美国人当中存在着某种宪法崇拜。在同一个时期呢,宾夕法尼亚有一个法官,他说过这么一句话,他说:“人总得要有一个偶像,那么我们的政治偶像是什么呢?那就是我们的宪法和法律。”很多后来的学者他们也认为,美国宪法确实具有某种“圣经的性质”,美国人对于宪法的崇拜,有时候确实达到了这种宗教崇拜的这种程度。体现这种宪法崇拜的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宪法最初的那个原始文本现在在哪儿,现在在华盛顿国家档案馆的一个高高的祭坛上面,放在那儿供人们去瞻仰、去膜拜。英国没有成文宪法,但是英国有很多宪法性的文件,这个宪法性的文件当中最重要的一个就是我们所熟知的《大宪章》;《大宪章》最初的原本在哪儿,在大英博物馆一个非常普通的展柜当中。《大宪章》的签署地叫兰尼米德草地,在兰尼米德草地只有一个标志物,就是一个纪念碑。这个纪念碑是谁立的?是美国律师协会立的。因为美国人把《大宪章》作为他们宪政的一个渊源来追溯,
    这就反映出他们对于宪法崇拜的一种程度。
    除了宪法以外呢,法律也是人们日常生活当中的一种息息相关的具体规则。美国是一个法治的国家,但是这种法治并不是说是依法而治,并不是说有法而治。什么叫法治?有的人说法治是“良法而治”,“良法之治”,但实际上并不全面。按照美国人的理解,美国是一个共和国,共和国是一个法律的国度,而法律是什么样的法律?法律是由人民本身或者通过他们的代表所同意的、固定的、公开的、公正的法律。只有用这种法律来治理国家才称得上法治。我们一般认为,美国的法治它上承英国的传统,同时呢也有自己的发展。在美国,这个法是无处不在。在美国的权力结构当中,立法权是一种核心的权力,然后呢美国有独立的司法体制,美国在司法当中实行陪审制。法律和法(院)的尊严,从殖民地时期开始就得到普遍的公认。但是仅仅有法治,仅仅有立法、有司法是完全不够的,更重要是国民的法律意识。在美国政治当中,衡量一个政策,它的合理性,最后的判断标准是什么?就是宪法。一项政策如果被最高法院宣布为违宪,那就是终极判决,那就是“死刑”。美国人在日常生活当中也用法律来衡量各种事物,他们经常用合法、不合法来判断事物。这种把法律作为一种基本的判断标准,就充分地反映了美国人的法律意识,反映了他们的规则意识。
    好,今天我就讲到这儿,谢谢大家。
    主持人: 谢谢李剑鸣先生带给我们精彩的演讲,给我们讲述了美国文化,它的多样性,它的前瞻性,以及美国人的这种规则意识,那我想无论是多样性也好,或者前瞻性或者它的规则意识,以我们今天的价值观来衡量,这其实都是美国文化它非常先进的地方,那您研究美国文化这么多年,感觉到他们的文化当中有什么是不可取的,或者说以今天的我们这个普适的价值观来衡量是相对落后的吗?
    李剑鸣:现在,就是在世界主流的这种看待文化的思潮当中,比较强调文化的相对性。这个文化的相对性就认为,就是说不同的文化,有它自己的特性,有它自己的这个特点,它在它自己的系统当中它能够很好地运作,这个文化就是一个好的文化。所以,文化它不存在着先进和落后之分。但是,就是说你如果说现在作为一个中国人,一个美国以外的人来反观美国文化的时候,你会觉得美国文化当中它确实有一些这种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在他们的历史当中也带来过一些非常明显的弊端。这就是有时候他们是比较重个人轻社会,这种重竞争轻合作。这种问题在美国十九世纪末期表现得非常地突出,这是所以在二十世纪初期的时候美国人倡导价值观念的转化,要用“新个人主义”来取代传统个人主义。在美国的文化当中,有很多批判个人主义的不足的东西,所以就是说美国文化不是说它是一种非常完美的东西,它有它自身的特点,它有很多它的长处,但是它也有很多不足的地方。
    主持人:而在另外一方面我们也看到,其实美国文化它可能在对于内部推行一些政策的时候,或者是说一些表象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它的多样性,它的规则意识,它的民主,但是人们常常会说美国其实这么长时间以来,一直实行的是一种Double Standard双重标准,那么为什么它在对外和对内的时候常常会呈现出一种截然不同的特点呢?
    李剑鸣:这就是跟美国人这个民族特性有很大的关系。他们以美国人为自豪,他们总是在问什么是“美国人”?就是你入了美国籍,你不一定是美国人,你要信奉美国最基本的价值观念,你才能够成为一个美国人。而他们认为世界上其他的人,除了美国人以外,很多的民族、很多的国家,他们不能够理解、更不能接受和信奉美国这样的价值观念,所以他们跟美国相比,就不处在一个同样的水平线上。所以他们在对待其他的文化的时候,特别是对待他们境外的文化的时候,就会有一种文化优越的心态,就会有一种文化的使命感,他要去改造人家。而且美国人,就说他们在国际事务当中所推行的这些东西,它也有人性的一个共通的弱点,就是所谓的强权逻辑。美国人推行的这种强权逻辑,它给世界上很多的国家造成了很多的伤害,这样也就使很多人用美国对国外的强权逻辑去反观它的国内。但实际上我觉得,正是因为美国人他们自己奉行双重标准,所以我们在看待美国的时候,最好也把它的这个双重标准把它剥离开来来看,它对待国外的这种不合理的做法,不公正的做法,不正义的做法,并不能够掩盖、或者说抵消它在国内发展当中所表现出来那些好的方面。
    主持人:好,谢谢。当然从网络上,我们有很多网友就美国的文化希望向您请教一下。这边有一个网友的名字就叫做“阿甘的粉丝”,他说您也一直在强调美国文化的多样性,但是我们也知道塞缪尔·亨廷顿教授有两本书,现在是非常地畅销:《文明的冲突》和《我们是谁》,他可能就觉得说这两本书意味着这种盎格鲁-撒克逊人美国白人这种传统的骄傲,他的这种傲慢,想听一下您的观点。
    李剑鸣:亨廷顿这个人呢,他的很多观点实际上是被误解的。就是亨廷顿他并不倡导文明冲突,他只是在做预测,提醒大家要注意在冷战结束以后这个时代当中,国际冲突当中会有一些什么样的因素会引发国际冲突,其中他认为这种文明之间的差异和碰撞有可能是导致冲突的一个因素。另外就是说,对待这个文化的多样性、差异性,在美国社会向来是有不同的声音,有不同的观点。有一派是比较拥护文化多样性的,这个主要是那些少数族裔群体,他们要争取自己文化的合法地位,自己文化的平等地位,所以他们倡导多样性;而那些比较传统保守的盎格鲁-撒克逊白种人,他们仍旧在强调美国文化的主流价值,强调美国文化的同一性和纯一性,认为这个文化的多样性,有可能导致美国的解体。
    主持人:那现在呢,在美国正如您所说,有相当多的一部分这个保守的白人也持这么一种观点,就是有越来越多的西班牙裔出现了,他们可能讲西班牙语,不讲英语,他们有完全自己的一个生活的族群,在当今的美国社会这会成为对美国文化本身产生影响的一个很大的威胁吗?
    李剑鸣:这个看从什么样的角度来看。有很多的人,刚才就是我说到的这些传统的保守的人,他们认为这是一个威胁,因为这不仅仅是说他们在讲自己的话,有自己的生活习惯,有自己的社群,最关键的是他们的出生率非常地高,少数族裔的出生率高于白人,所以美国人预测,再过几十年,白人会变成一个少数族裔。就这个对于很多人来讲这是一个最大的威胁,所以很多的白人对于这一点是非常地担心,他们倡导,就是说一方面要改变美国的移民政策,一方面要改变美国对于多样文化的政策,同时呢也倡导白种人应该意识到这样一种危险,应该避免这种局面的出现。所以你从不同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的话,对于这种状况就会有这种不同的观感和感受。但从总体上来说,美国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还是有它可取的地方。你比如说,在美国今天的很多商品上面,它印着两种文字,一种英语,一种西班牙文,这个就是说它已经承认,到就是西班牙裔居民作为一个非常大的群体,他们在美国社会已经有很重要的这种地位,你如果说不考虑他们的需求的话,这个就非常地不合理了。
    主持人:好,谢谢。接下来看一下我们现场的观众,您有什么样的问题。
    提问:李教授,您好,一直以来我们相信“船坚炮利”的物质主义才是大国崛起的根源所在,而今天您的演讲是从文化史的角度来说的,那么我想知道,“软实力”是不是比“硬实力”更有说服力呢?谢谢。
    李剑鸣:这是一个非常有深度的问题。因为我们大家都觉得,就是说一个国家要成为一个大国的话,就必须要有强大的实力,“船坚炮利”是一个基本的条件。但是问题是你怎么样能够做到“船坚炮利”呢?最主要就是需要人来做,而这个人呢,最主要的就是一个文化的载体,所以人身上是背负着很多的价值观念、生活习惯、做事的作风,而从这个人的角度来切入,来从人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工作办事作风这些方面来切入这个问题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就是说如果说离开了人你来讲“船坚炮利”,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为技术的引进,技术的发展,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是一件最困难的事情,就像中国,在十九世纪末年[3]的时候,中国的海军曾经从技术的角度来讲、装备的角度来讲,已经非常地先进了,但是它在跟日本作战的时候,它不堪一击。根本的问题并不在于它的装备、它的技术的问题,这就涉及到有一个文化层次的问题了。而且就是说文化,它除了作为人的一种生活方式的一种表现之外,它还可以是一种——它的成果可以成为一种“软实力”。所以你今天判断一个国家的地位的时候,仅仅看它的物质发展,看它是否“船坚炮利”,这只是一个方面的标准;而且在今天来看,这个“船坚炮利”所起的作用看来是越来越小,因为大家都觉得这种强权逻辑已经是很难接受了,那么我们还需要有其他的方式。像美国今天对外界的影响,它主要不是借助于它的武力,而是借助于它的文化输出。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就是说“软实力”它和硬实力同样重要。
    主持人:非常感谢李剑鸣先生今天来到《世纪大讲堂》给我们做了精彩的演讲,而且也和我们的现场观众做了交流。那我想对于美利坚合众国,无论你是喜欢它还是憎恶它,其实我们都不可否认的是,在当今这个时代,它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甚至是它的价值观可能都是传播得最为强势的,回顾这个国家两百多年的历史,可以说它在欧洲文明的基础上走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非常独特的发展道路。那分析它的崛起的原因,当然我们有方方面面的角度,我们可以去看它的自然的条件,可以去看它的制度建设或者说它的历史机缘,但这其中相当重要的,是绝对不可以忽略的就是它的文化因素。所以我想从文化的角度,从文化史的角度来分析美国的崛起,可以说也会帮助我们更加全面、更加深刻地去理解美国是如何走上大国之路的。
    再次感谢李剑鸣先生来到《世纪大讲堂》,也感谢我们今天在座的北京大学的老师和同学们,下周同一时间《世纪大讲堂》我们再见。(世纪大讲堂)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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