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四章里面撮述了新石器时代文化在中国好几个区域中发展的有关资料。过去十年来考古学的进展已经告诉了我们,新材料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出现,而建立在老材料上的假说一定会坍毁。但是已知的各区域的史前史已将两个发展趋势表示得相当清楚。 其一,所有的区域文化在经过一定的时间之后都更广泛地分布,而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趋于深化,终于在公元前第四千纪中间形成了一个“相互作用圈”,奠定了最早的中国历史文明的地理舞台。其二,每个区域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在文化上与社会上都愈来愈复杂、愈分歧、愈分层,终于导致这些区域中产生文明的基础。这两个趋势大概不会彼此不相关的。在本章中,我们先追溯一下上文已经勾画出来的区域文化的发展,并且指明它们在公元前3000~前4000年期间彼此之间连锁关系的基本证据。然后,我们从公元前3000年开始检讨一下显示在一系列的新的考古学文化之中的一个文化之上的每个区域内向文明之转变;这些新文化包括山东龙山文化、河南东部龙山文化、河南北部龙山文化、河南西部龙山文化、山西龙山文化、陕西龙山(客省庄二期)文化、齐家文化、良渚文化和青龙泉三期(湖北龙山)文化。最后,我们再简略地看一下这些文化以外的有关的考古资料。 中国相互作用圈的形成 假如我们将大约公元前7000~前6000年期间、公元前5000年和公元前4000~前3000/2000年期间(上列年代不规则的理由下面不久便可明了)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和它们的地理分布比较一下,我们便会发现一件有意义的事实:起初,有好几处互相分立的新石器时代文化,我们实在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把这几处文化放在一起来讨论——我们所以把它们放在一起来讨论是有鉴于后来的发展,但在公元前7000年时并没有人会知道这种情况的。后来,在公元前5000年左右,有新的文化出现,而旧有的文化继续扩张。到了约公元前4000年,我们就看见了一个会持续一千多年的有力的程序的开始,那就是这些文化彼此密切联系起来,而且它们有了共同的考古上的成分,这些成分把它们带入了一个大的文化网,网内的文化相似性在质量上说比网外的为大。到了这个时候我们便了解了为什么这些文化要在一起来叙述:它们的位置不但是在今天的中国的境界之内,而且因为它们便是最初的中国。这一点且等下文再说。 在目前所有的考古记录中,陶器最初出现以后的数千年之内,华北有四组互相关系密切的遗址群,而华南有多在石灰岩洞穴中的孤立的发现。华北的遗址中出土了粟米农业的证据和有关的器具,包括镰刀、磨盘、磨棒。陶器特有附在底上的三条小形而锥状的足——这些是最早的特征性的中国式的容器即鼎。陶器多素面,但有些器上印有绳纹,还有相当数量的有篦印纹和摇椅式印纹。在华北常见的半地下式草泥土家屋和窖穴式的居住形态在这时候已很普遍。同时,华南的洞穴住民生产了一套颇为不同的器物:砾石砍器、绳纹陶器,以兽骨和渔猎具形式出现的丰富的狩猎与渔捞的证据。可能从事若干农耕;主要作物当是稻米和根茎类作物。 到了公元前5000年前,考古文化的数目增加了,它们占据的区域扩大了,而且各个文化的界说更明显化了。在过去为较早的四组新石器文化遗址群——磁山、裴李冈、渭水流域和李家村——所分布的区域内,现在有了一个仰韶文化,下面分为界说明显的地方类型。若干类型很可以看做是较早的遗址群在同一地区内的持续,可是仰韶的整个分布区域要广大得多了,包括了从河北到青海的大部分黄河中游地区。一个新的文化,即大汶口文化在山东和苏北出现了,被现已越来越窄的豫东和鲁西南的沼泽地带与仰韶文化分隔开来。这个文化很可能是从北辛类型发展出来的;北辛类型好像是磁山和裴李冈穿过沼泽地带移动后在山东的登陆点。再往北看,在辽河下游有新发现的新乐文化,它的平底篦印纹的陶器指向亚洲东北部的联系,可是它的篦印纹和摇椅印纹也可能指向河北的较早的磁山类型的联系。仰韶、大汶口和新乐都是种植粟米的文化。虽然如此,虽然它们彼此可能有关,它们却是三个各有特色的文化。 华南的情况也显示了好几个各有特色的区域文化,可是都是种植稻米的。在长江下游和太湖地区的是有红陶的马家浜文化,而在它南边与它隔杭州湾相望的是有黑陶的河姆渡文化。沿着长江向上流追溯,最近在长江中游盆地发现了一个非常早的新石器时代文化,然后到了公元前5000年前有了大溪文化。再向南走,沿着东南海岸地区,有以绳纹陶或篦印纹陶为特征的零星遗址,可能是从由仙人洞和甑皮岩的石灰岩洞穴文化所知的早期的底层文化持续下来的,但是遗址数目还太少,分布又太稀散,还不能加以稳固地分类。仅有的发掘较多的遗址是属于台湾的大坌坑文化的,而这个文化将来很可能把进一步的研究推早到仙人洞和甑皮岩这一时代。那个时代的绳纹陶文化很可能是所有的华南的种植稻米的文化的祖先:大坌坑、河姆渡和马家浜早期都有绳纹陶,可是大溪的绳纹陶较少。可见到了公元前5000年前,各区域的文化又有个别性,有各自的特色。 到了公元前4000年前左右,华北和华南这些各有特色的文化开始显露出来一种互相连锁的程序的不可动摇的证据,而这个程序在华北在这以后一千年内,在华南在这以后一千五百年之内继续深化。各个区域文化向外伸展而互相接触,在文化上互相交流,而且表现了持久而重要的交流关系的具体的、逐渐增加的证据。这个交互作用的程序无疑在数千年之前便已开始,但是到了公元前4000年前,它在考古记录中的表现才显得清楚而且强烈。这些表现可以从两部分来叙述,即华北诸文化之间的交互作用的表现和华北、华南文化之间的表现。 在华北之内,相互的关系在仰韶、大汶口,红山和土珠山各类型之间开展。到了公元前4000年前,黄河下游冲积平原已经大致形成,而仰韶与大汶口之间的陆上交往必由这个空隙的变窄终于消失所促进。整组的大汶口陶器在河南数处遗址中发现,最西到达了偃师,而且典型的大汶口器形(如背壶、袋形足的、镂孔足的豆和高足杯)见于豫西类型的仰韶器组[1]。仰韶对大汶口陶器尤其彩陶的影响也很显著[2]。仰韶和大汶口所共有的石器、骨器和陶器类型的单子是很长的,而两者之间的互相作用、互相影响是不容否认的。 辽河中上游和大凌河谷的红山和辽东半岛南端的土珠山无疑是属于同一个运行轨道之内的,都具有细石器和篦印纹平底陶器这种北方的特征。土珠山和大汶口经由山东半岛和辽东半岛之间的列岛而相接触,如山东蓬莱以北长岛县的北庄遗址的考古遗存所示,在这里篦印纹陶器和大汶口类型伴存出现[3]。至于红山和仰韶,我们在第三章里已经谈到它们在河北北部以及北京地区彼此之间直接的接触。在红山文化最初发现的中国考古学的早期阶段,因为它有绘黑彩的红陶,考古学者很快地做出它是仰韶文化在北方的一个分支的结论。现在我们对这个文化本身了解比较深刻,一般的看法是以为红山文化是辽河河谷本身的发展,也许是在新乐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是它在发展过程中接受了外面的影响,包括仰韶的影响[4]。“如‘红顶碗’式的陶钵,与仰韶文化后岗类型的陶钵相似,彩陶中的平行线纹、平行斜线组成的三角形纹也与后岗类型的同类彩陶相似。有凸饰的圆腹罐,和半坡遗址的有凸饰的尖底罐也类似。”[5] 华北的大汶口文化与长江流域和东海岸文化连锁关系的考古证据就是所谓“龙山形成期”的成形;龙山形成期在第四千纪的中叶在华北和长江流域出现,然后沿着东海岸直到台湾和珠江三角洲一直到第三千纪的中叶。龙山形成期这个概念是最初在1959年作为贯穿若干区域文化序列的空间性的整合工具而提出来的,用来说明整个中国东海岸在一段连续的时期之中的许多石器和陶器特征与类型上的相似之处[6]。为了解释龙山形成期的迅速而且广泛的扩张,在提出这个概念的当时觉得把它当做从一个核心区域,即华北的中原地区,汾、渭、黄三河交汇的地带,放射出来的文化扩展是合理的解释。作这种解释的基础是新石器时代文化发展在中原有一串完整的系列,而在东部和东南海岸当时没有这样的一个完整的发展系列,因此在东部和东南海岸地区的与中原类似的文化想必是自中原较早的文化传布而来的。可是到今天这个基础已经不复存在了,因为在好几个区域中今天也已经有了完整的或近乎完整的发展系列了。因此,“龙山形成期的大扩张”不能再来作为解释龙山形成期的理论基础。但如西谚所云,我们却不可把婴儿与洗婴儿的水一起倒掉,因为婴儿——即龙山形成期——是真有的。 沿着史前时代交互往来的路线在几个区域文化之间移动,我们不妨自大汶口开始。沿着海岸平原我们可以走入马家浜文化的领域。从这里我们有两条路线可走:向南穿过杭州湾到河姆渡的领域及其更南到东南海岸,在这里稍后我们可以接触福建的昙石山与溪头文化和台湾的凤鼻头文化。另一条路是自马家浜转向西而沿长江向上游走。在这条路上我们先碰到安徽的薛家岗文化,然后在江西又碰到跑马岭文化(或称为山背文化)。从这里我们可以再向上游走到湖北的大溪和屈家岭文化,或沿赣江转向南方走入粤北和石峡文化。在这些区域的已知的文化和遗址不都是完全同时的,但它们的文化传统都是彼此平行的,只是多半都还没有为考古学所揭露。一般而言,在年代学上看北方稍早(公元前第四千纪)而南方稍晚(公元前第三千纪早期),但这可能只是由于资料不全所产生的幻象,而且至少所有的区域之间都有重叠现象。 沿着东海岸和长江流域作这个贯穿各个考古文化区的假想中的旅行,我们会看到我们所遇的史前居民在物质文化上有许多相似之点。磨制石斧、石锛、石刀和许多骨角蚌器在这个区域中可以说是普遍存在的,固然在一般的形式上来说它们在所有的相当的文化中都有。可是特别引人注意的类似点——考古学上所谓共同水平的标志——可见于陶器的形制和装饰上面。这中间最令人信服的是我所谓的龙山形成期的诊断特征,即有镂孔的高低不一的圈足的豆与三足的鼎形烹饪器。这两种器形不但在龙山形成期遗址出现,而且数量众多。此外还有若干其他的相似点,有的比较一般,有的很特殊。在一篇谈论山背文化的文章[7]里,彭适凡举证说明这个在赣江流域占据战略位置的江西文化曾经作为与东边(长江下游)、西边(长江中游)和与南边(广东)文化接触交流关系的枢纽。他绘制了一张分布遍及我们所谈这个区域的若干陶器石器类型的比较表。虽然他用作比较的文化都是公元前第三千纪的,这个表所显示的陶器水平期都是有长久历史的。 如上所述,不论是华南还是华北,我们都可以提出一个假说,就是自公元前4000年左右开始,有土著起源和自己特色的几个区域性的文化相互相连锁成为一个更大的文化相互作用圈(sphere of interaction)。这个“相互作用圈”的概念是自葛德伟(Joseph R.Caldwell)那里借来使用的。在他的一篇讨论北美东部侯泼威廉(Hopewellian)的资料的文章里,葛氏必须处理两项显著的特征:分布广泛的侯泼威廉式遗物中间在世俗性的、日常生活上的和非墓葬中的各方面很显著的差异性,和少数在埋葬习俗和葬用器物上在很大距离中间的很有趣的极端的相似性。葛氏用这个名词主要来指称各区域之间在葬仪上或宗教上的相互作用[8],但他也很明显地暗示着说,相互作用圈也可以建立在他种的相互作用活动的基础之上。这里所谈的中国相互作用圈似乎牵涉到范围远较广泛的诸种活动。我们可以借用的另外一个概念是本奈特(Wendall C.Bennett)初用于秘鲁的所谓“地域共同传统”(area co-tradition)。他的定义是:“文化史的总单位……在这里面其构成文化在一段时期之间彼此发生关系。”[9]我在这里选用葛德伟的名词,因为它比较有叙述性,并且不言自明。 这个在公元前4000年前开始形成,范围北自辽河流域,南到台湾和珠江三角洲,东自海岸,西至甘肃、青海、四川的“相互作用圈”, 我们应当如何指称?我们也可以选一个完全中立的名词而称之为x,可是我们也不妨便径称之为中国相互作用圈或中国以前相互作用圈——因为这个史前的圈子形成了历史期间的中国的地理核心,而且在这圈内所有的区域文化都在秦汉帝国所统一的中国历史文明的形成之上扮演了一定的角色。 龙山及相关文化与向文明时期之转变 在一个相互作用圈里面的区域文化或地方文化之间显示着由它们彼此之间相互作用而来的类似性。考古学者制定各种“文化水平”(horizon)或“水平形态”(horizon-style)来把这种类似性加以特征化。另一方面,一个大的相互作用圈也可以在个别的区域之内起一定的作用。一个区域文化与其他区域长期的相互作用是会与它内部的发展连锁起来的。因此,在公元前第四千纪中国相互作用圈的形成,与其内各组成文化区域内部向文明时期的转变,乃是同一发展的两面。 在描述中国新石器时代史前史时,我将资料组织成“文化”(cultures)与“类型” (phases)[10],这些范畴是世界上任何区域文化史的建筑单位,让我们能用经济的语言来将考古遗物群提出来。但是在讨论文化的相互作用和它的社会结果以前,我们得先说几句话将我对实行相互作用的确实单位的看法说明。 用考古学的方法来研究人类史前史和历史的一个途径,是把这些人生活在地方社群里来看,而且这些地方社群一般可以认同于个别聚落的考古遗迹。这在新石器考古学上尤其如此,因为新石器考古学处理人类历史上以自给自足的社群为主要生活单位的阶段。在讨论黄河中游的仰韶文化时所说的姜寨或半坡遗址,便可以看成是这样一个社群的遗迹。我们可以进一步根据各种不同的标准把许多社群集在一起,形成各种更大的分类单位以适用于各种不同的目的。同一个社群可以在一种分类之下分入某一个较大的社会单位,而又可以在另一种分类之下分入另一个较大的社会单位。这些标准和由之而来的分类单位可以包括生态学的、生产的、婚姻的、政治的、军事的、宗教的和风格的。当社群依照风格(style)这个标准而分类时,它们才分类成“类型”与“文化”。这是最常使用来描述资料的标准,因为我们的资料的性质(形制和装饰)最便于这种的分类[11]。所以,一个相互作用圈并不是作为行为单位的文化的相互作用。它实际上是社群与社群之间在一个很大的相互作用层次分级结构体之内的相互作用(接触、讯息、货物的交换以及冲突)。我们可以假定在同一个“类型”(phase)之内的社群之间的相互作用比不同类型的社群之间的要彻底要频繁,同时同一个文化中的社群之间比不同文化之间的社群彼此相互作用更为彻底与频繁。我们使用类型与类型或文化与文化之间风格类似的程度为接触关系的彻底性或频繁性的指数。 对外交互作用与内部复杂性的增加一定是相辅相成的。近来研究国家形成的学者屡次地指出,许多政体所组成的纲乃是其个别组成分子向国家转化的必要条件。巴蓓拉?普赖丝(Barbara Price)在对墨西哥中部早期国家的分析上,提出来了一个“丛体相互作用”(cluster-interaction)的模式:“在一个丛体之内,类似的因果关系作业在每一个成员中产生类似的、平行性的或辐辏的效果。因此就在适应程序上有一种基本性的类似性。这种类似性又由丛体成员彼此作规则性或至少是间歇性的相互作用这件事实所加强。这种相互作用采取两种主要形式,即交换与竞争或争战,而它们播放新的成就并将文化演化的整个程序加速化”[12]。在讨论国家形成这个一般问题但主要引用近东的具体的例子的时候,亨利莱德(Henry Wright)指出,复杂的酋邦“也许在得天独厚的岛屿上有所存在,但在它们牵引列入一个更大的系统之内以前似乎不会进一步发展成为国家”[13]。也正像我在谈到中国古代三代文明的发扬的时候所指出的, “三个或更多发展程度相当的国家彼此在经济上的连锁关系造成全华北自然资源与生产品的更进一步的流通,对每个国家之内的财富集中和剩余财富的产生造成更为有利的条件。同时,依仗国外的威力来加强国内的统治是古今中外共同的统治术”[14]。 显然在公元前第四千纪中国相互作用圈形成时还没有迈过国家的门槛,但与此类似的内外交互作用过程,在那较早的网络之中也一定照样进行,因为在这以后一千年间左右,我们在这相互作用圈里的每一个区域内,都可以看到相似的文化社会变迁的程序在纪元前第三千纪之末走向一个复杂并且分级到可以使用文明这个称呼的社会。在这里我们简略地看一下考古资料可供使用的若干区域中文化变迁的程序:1.山东,大汶口文化演变为山东龙山文化;2.长江下游,自马家浜文化产生而将之取代的良渚文化区;3.黄河中游河谷,仰韶文化地区,在这里各区域类型经过一过渡期类型——庙底沟二期,而发展成为好几个区域性的龙山文化(河南、陕西、山西);4.甘肃有齐家文化在此时兴起;5.长江中游青龙泉三期文化的区域。如严文明所指出的[15],这些龙山和有关文化在许多方面彼此相似而且它们约略同时在舞台上出现。这两件事实便可指明各地龙山的发展乃是彼此有关的。下面略述这些龙山与有关文化的要点。 (一) 山东龙山文化 导致龙山文化最初的制定的1930~1931年在城子崖的发掘,已在叙述山东大汶口文化发现时提过。另外一个重要的龙山遗址,是1936年在山东东南海岸的日照两城镇发掘的,出土了一套比城子崖的还要精致的黑陶器[16]。梁思永在第六届太平洋科学学会上宣读的一篇龙山文化考古资料的综合文章里,将已有的龙山遗址分为三个类型,即山东海岸(为两城镇所代表)、豫北和杭州湾。在他这个分类里面,城子崖分为一个介于两城镇和豫北之间的类型[17]。1959年大汶口的发掘以后,山东龙山文化的研究又集中到它与新发现的大汶口文化之间的关系上了。同时,随着60年代与70年代许多新的龙山文化遗址(包括许多出土龙山与大汶口两文化遗物的遗址)的发现与发掘——如茌平的尚庄[18]、梁山的青堆[19]、泗水的尹家城[20]、潍坊的姚官庄[21]、平度的岳石村[22]、胶县的三里河[23]、诸城的呈子[24]和日照的东海峪[25]——我们现在对山东龙山文化的一般特征和内部区分已经有了更多的了解。层位的资料与放射性碳素的数据使我们对年代学上的问题有了一定的掌握。 可是大规模发掘过的遗址是很少的。最早发现龙山文化的城子崖遗址到现在还是惟一有夯土城墙的一个[26],虽然最近有过另一个龙山文化城墙遗址的初步报告。城子崖的城墙呈长方形,南北长450米 ,东西宽390米 ,以所谓“夯土”的技术筑建的: “最先在地面上挖成一道宽约13.8米,深约1.5米之圆底基沟,然后将沟用生黄土层层筑满,筑成坚固的墙基。……所用生黄土中掺有干姜石以增加其凝结力;筑成之土层厚度颇规则,约在0.12~0.14米之间,亦颇平整。挖开筑土可以看见土层间所保存的夯印,径约3.0~4.0厘米之圆形小凸起与坎坷。墙的本身就建筑在这根基上,也是厚约0.12~0.14米的土层所叠成,每上一层由墙面向内缩3.0厘米,形成墙面之倾斜。”[27] 原墙早已坍掉,但据发掘者的估计,城墙上端平均厚度约9米 ,而城墙原高约6米 。这是我们在探索中国史前史过程中所碰到的第一个这样大规模的城墙。这样雄大的城墙显示出来至少在龙山文化时代的两点新的特征:最早的需要巨大劳动力的公共建筑和一个史前聚落的防御墙的最早的建立。当我们进一步描述山东(以及其他地区)龙山文化的其他方面的时候,我们就会看到与上述特征相符合的一个社会水平。 在聚落遗址里面有一般常见的房基、贮藏窖和墓地。有些房基还是半地下的,如在呈子所发现的,直径4.5~5米 ,但在其他遗址如东海峪房子,方形,约6米 见方,建筑在由薄而坚固的土层构成的低台基(约30厘米 高)上。在新的社会秩序上特别有启示的是当时的墓地,在这里面大汶口晚期墓葬随葬物尖锐分化的趋势更深刻化了。在呈子的龙山层里,在1976~1977年曾发掘了87座墓葬,都是单人葬,长方竖穴,头向东南。11个墓有熟土二层台,大多数墓葬有陶器、饰物或猪下巴随葬。根据墓葬的构造和随葬物的数量,87个墓葬分为四组:1.大型墓,有二层台、木棺,随葬品多,都包括高足薄杯和猪下巴;2.较小型墓,有二层台,有的有木棺,有相当数量的随葬物,有时有高足薄杯和猪下巴;3.小墓,无二层台,无木棺,少随葬物;4.狭小墓坑,仅容尸体,无木棺,无随葬品。第一级的墓葬一共只有5个,第二级的11个,第三级的17个,第四级的54个。很重要的一个现象是这些墓葬在墓地中分为三组而每一组中都有四级不同的墓葬。这是与中国古代嗣后常见的分级的宗族制度相伴的埋葬方式的最早的例子之一。 龙山的器具仍是石、骨、木制。这些器具中有一显著特征:矛头和箭头的数量特大,尤其从这时农业生产量可想像的高水平的观点来看更值得注意。在呈子,116件石器中有28件分类为箭头,53件骨器中29件为箭头。在姚官庄所采集的194件石器中64件是箭头,7件是矛头,而在50件骨角器中23件是角制箭头。这些现象都强烈地指示出当时的弓箭(和矛)不但是猎具而且是兵器,防御城墙的确是作防御工事的。 在三里河发现了两件金属的锥子。它们的原料是铜,掺入若干锌和微量的铅和锡[28]。这是山东所发现的最早的铜合金。 与大汶口和仰韶相对照,龙山陶器绝大部分灰黑色,有少许棕、红和白色。陶器轮制、高火候烧成,器表常素面,但弦纹、刻纹、附加堆纹和镂孔等装饰纹样也很常见。器形包括鼎、甗、 、豆、带把杯和有盖的罐。龙山陶器中一个令人注目的成分是极薄而黑亮的杯、盒和罐,多半是祭祀用器。另外一种常见的龙山仪式遗物是卜骨,即烧灼而产生裂纹的鹿或其他哺乳动物的肩胛骨。蛋壳黑陶、骨卜、玉斧和黑陶上面的动物面纹都指向一种超过过去水平的祭仪活动。刻划的动物纹样和偶见的泥制艺术品只对龙山工匠活动作有限的暗示,因为后者无疑还使用了其他未经保存的媒介[29]。 (二)良渚文化 20世纪30年代中期在杭州良渚[30]和湖州钱山漾[31]最初发现的良渚文化,现在已经由层位证据与放射性碳素年代确立为同一地理区域的马家浜文化的较晚期的进一步的发展。除了良渚[32]和钱山漾[33]以外,这个文化的主要遗址包括浙江嘉兴雀幕桥[34]、上海马桥[35]和福泉山[36],还有江苏吴县张陵山[37]和草鞋山[38]、苏州越城[39]和常州寺墩[40]。这些遗址常包括许多邻近的居住点,每个居住点占地很小,一般只有数百平方米[41]。房屋的遗迹见于钱山漾和水田畈[42]。都是自平地起建,长方形,大小在5~20平方米之间。房墙木构筑,填草泥土。屋顶当是人字形。有高水平的农业的证据。在钱山漾发现有稻米(包括籼稻和粳稻)的遗迹,还有桃(prunus persica)、甜瓜(cucumis melo)和菱角(trapa natans.T.bispinosa)的遗存[43]。农具的遗物中,扁平穿孔石铲、所谓“两翼耕作器”、长方形和半月形有孔石刀和石镰都常见。一件大型、粗质尖底器与一件木杵一起发现,可能是捣稻器具。家生动物骨骼遗存中有水牛、猪、狗和羊。网坠、木漂和木桨的遗存表示对水船和渔捞的熟悉。 由于保存条件良好,良渚文化的木制器物为我们所熟知:木质遗物有房屋、船、工具和器皿。石器和骨器也很发达,包括有特征的有段锛。较细致的轮制陶器,有的摩擦光亮。器形包括双耳罐、高足豆、鼎、浅盘和。圈足多镂孔并常有竹节纹。除此以外也有各种陶质(包括含砂和贝壳掺和料)的红陶与灰陶,手制和轮制都有。含砂陶常饰以绳篮印纹。彩饰也偶见。有的陶器与陶片上有刻划纹饰, 而且有一件大型陶盘口缘上有好几个不认识的文字。 近年来有许多良渚文化的墓葬发现。葬俗基本上与崧泽的相同:单人葬,直肢,葬在平地然后覆土,但墓坑和棺也偶然使用。但在随葬品上良渚文化显示值得注意的革新与宗教意义。在寺墩,一个青年男性的墓葬里出土了4件陶器、14件石玉器具、49件玉饰物、24件玉璧和33件玉琮。若干玉器和腿骨有烧过的痕迹。无疑这是一个重要人物,也许是个宗教人物的墓葬。张陵山的两座良渚墓葬有特殊现象:其一(M4)有四十多件随葬物,而且在墓的中部和北部放了三个人的头骨;另一墓(M5)除了墓主的骨骼之外还有两个人头骨和一堆肢骨。有人认为M5的多余的人骨是二次葬的遗 迹[44],但也有人认为这两墓都是用人殉葬的证据[45]。在草鞋山的一座良渚墓葬有一个男性骨骼和两个女性骨骼,后者可能是二次葬埋入的。 在仪式性的物品之中,良渚墓葬中大量发现的玉琮有特别的重要性[46]。良渚的玉有好几种:透闪石、阳起石、岫岩玉和玛瑙;玛瑙在南京附近出产,其他的玉据说都采自太湖区 域[47]。这些岩石的制作都需要大量长期的劳动,因此葬有57件精美的玉璧玉琮的寺墩男性必定是位非常有权力的人。内圆外方的玉琮一向在中国古器物学上是个难题[48]。寺墩、草鞋山和其他遗址出土的玉琮中有的饰以动物面纹,包括两目一嘴。这种花纹令人想到两城镇玉斧上的动物面纹与商周青铜器上面的饕餮纹。同时有不少良渚玉器上刻有鸟纹,而福泉山的玉琮上兽鸟纹同时并存。良渚的兽面纹的鸟纹——尤其是装饰在玉琮上面的意义,在我们将所有的龙山文化与三代的美术一起讨论的时候就可以明显地看出来了。 (三)黄河中游的龙山文化 归入这个大类的各个文化多半分布在黄河中游河谷和它的支流如渭水、汾河和洛河,但也有的位于其他流域系统,如淮河的支流和流入运河的卫河。这些文化归入一处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个是这些文化的陶器都显著的相似:它们都是灰色的而且都饰以印纹如绳纹、篮纹和方格纹。石璋如曾将这类陶器称为彩陶文化与黑陶文化以外华北第三种新石器时代文化的产物,而他称这种文化为拍纹陶文化,因为这种陶器上的印纹多是由带绳纹、篮纹或方格纹纹样的拍子拍印上去的[49]。可是这个分类现在已不适用了,因为这种陶器不再代表一种与仰韶同时的文化。这些文化放在一起讨论的第二个理由是这些文化都似乎是由仰韶文化(所谓彩陶文化)或其各个区域类型演变下来的。 在公元前第四千纪临近结束的时候,除了在甘肃和青海仰韶文化仍持续于几个较晚的类型(见第三章)之外,整个的仰韶文化的几个区域类型在晋南、陕西东部和河南西部普遍地转化为所谓庙底沟二期文化。这个文化是在1956和1957年河南陕县(现三门峡市)庙底沟遗址的发掘中发现的[50]。这个遗址的下文化层是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的代表遗址。在上文化层(庙底沟二期)中发现一组遗物中含仰韶与龙山两者器物类型,因而认定为一个转变期的类型。这个庙底沟二期转变类型的认定是在60年代初期把仰韶、龙山(过去当做两个同时平行的文化)当做两个先后承续的文化这种新看法的关键[51]。类似的器物群也有广泛的发现,较重要的遗址有河南洛阳王湾[52],晋南的平陆盘南村[53],芮城西王村[54]和襄汾陶寺的下层[55],陕西东部华县泉护村[56]和华阴横阵村[57],放射性碳素的年代数据只有一件,来自庙底沟(ZK111),经树年轮校正后是约公元前3015~前2415年。 除了仰韶遗址中常见的两侧有缺口的打制石刀以外,在这个类型中出现了磨制的半月形和镰形石刀,表现较为进步的农业,有两个叉的木制耕器(耒)从它们在泥土中的印痕上可以看出来。家鸡的骨头与狗和猪的骨头都有发现。石制的网坠和石制骨制箭头广泛发现。 陶器主要采取泥条圈卷技术。轮制陶器偶有报告,用慢轮磨光和修整的技术在当时大概已有,但真正的陶轮可能还没有。陶质粗糙,灰色,在有改进的陶窑中烧到摄氏840°左右,在这时的陶窑中的烧坯膛(膛壁向内倾斜形成较小的上口)直接放在火膛的上面,而不像仰韶陶窑那样放在旁边[58]。纹饰多是印制的,有篮纹、绳纹和方格纹,也有附加堆纹和刻纹。彩陶还很多,主要的形式是一种大而深的红色陶钵,上部绘有黑彩纹。少数的薄、硬、亮黑陶也有发现。除钵、罐和盆以外,陶器的形式有三足器和一些圈足器,三足器中有鼎和,但还没有鬲。 庙底沟二期陶器的过渡性质有特别的重要性。就因为这种性质使许多学者接受河南龙山陶器是自仰韶演变而来的这种看法:“其中有不少的陶器好像是承袭了仰韶文化器形发展而来的,尤以杯、罐、尖底瓶及鼎等较为突出。尖底瓶是仰韶文化中的典型产物,类似这里的尖底瓶也见于渑池县仰韶村,在陕西华阴横阵村也有碎片出土,都和仰韶文化的尖底瓶有很大区别,而又有比较密切的联系。涂有红陶衣的小杯是这里的特殊产物,和仰韶的粗陶小杯也有一定的联系。……总之,从庙底沟第二期文化的陶器上来看,具有由仰韶到龙山的过渡形态是非常浓厚的。”[59]在庙底沟发现了一百四十五座墓葬,多是单人葬,仰身直肢,头向南,排成整齐的行列。随葬物极少。在洛阳王湾的三十九座墓葬中有两座是俯身葬,有一人在埋葬时似双臂后绑。 庙底沟二期文化的地理范围和准确的时代持续仍在研究中[60]。当时的情势比较复杂,因为很快好几个区域性的龙山文化类型便在考古资料中出现,可是它们大概不会都是自狭义的庙底沟二期文化发展出来的。在黄河中游整个地区内从仰韶到龙山诸类型的演变的详细的历史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照目前的知识,可明确界说的龙山文化类型有下述数个:豫东类型、豫北冀南类型、豫西豫中类型(通过黄河伸入山西西南)、晋南(临汾盆地)类型和陕西(渭水流域的客省庄二期)类型[61],其层位和年代的数据都指向这些类型在年代学上占有相似的地位的这件事实。除此以外,似龙山式的器物群又见于晋中太原一带[62]和河南西南部汉水上游[63],但资料还少。所知颇详的龙山类型撮要如次。 1.豫东类型。 黄河中游龙山文化的豫东类型(又称王油坊或造律台类型)实际上位于河南最东部的淮河流域范围内,但它的陶器虽有特征,却是黄河中游龙山系统的一部分。“陶器以泥质灰陶为主,其次是夹砂灰陶、褐色陶、红陶和黑陶等。制法以轮制为主,兼用手制。纹饰多方格纹,其次是篮纹和绳纹,还有弦纹、镂孔、划纹、指甲纹和附加堆纹等。器形:以侈口深腹罐、敞口碗为多,其次是罐形鼎、袋足甗,圈足盘和平底盆(盘),还有甑、带柄杯和器盖等。”[64]有可用资料的主要遗址有淮阳平粮台[65]、郸城段砦[66]、商丘坞墙[67]和永城黑孤堆[68]和王油坊[69],都在河南。 这个类型最重要的遗址是1979、1980年发掘的淮阳平粮台。城墙位于一个5万多平方米大、高于周围平地3~5米 的平顶的台地上,方形,每边长约185米 ,方向正南北偏西6°。残墙仅高3米 多,但在底部厚13米 ,在顶部厚8~10米 。墙的建造方式与城子崖的城墙相似,但每个夯土段较小。掺着烧土块的棕色土用来建造墙基,约80~85厘米宽,1.2米 高,夯土层仅15~20厘米厚。多层的夯土段作为内墙,在内墙外堆土夯层到内墙段的高度为止,然后上面加筑一段,如此向上加筑到城墙筑就为止。夯土的器具圆头或椭圆头,或系用四根木棍绑在一处。北墙和南墙的中间有缺口,想系城门所在。南面缺口左右各有一个房屋,用土块堆成或大个晒硬土坯筑成,大概是卫房。 平粮台土堆上的城墙仍在调查研究中。迄今已发现十几间长方形房屋,排列成行,用晒干的土坯或土块所筑成。有的筑在地面上,有的在低台基上。1号房是前者的一例。房子13米 长、4.5米 宽,以土坯造墙,墙厚约34厘米 。每块土坯约32厘米 长,27~29厘米宽,8~10厘米厚;房子分隔成三间,在北墙里面沿墙用土坯筑成一条约30厘米 宽、8厘米 高的台子。三间屋子中两间有炉台。这种土坯盖的房子也见于王油坊。 在南门下面有一段5米 多长的地下水沟,由陶水管接成,每管35~45厘米长,大头套小头相接,然后埋在地下,覆以小石子和土,最后为路面掩盖。其他出土的现象有三个陶窑、十六个婴儿葬(用瓮棺或土坑)和两处窖穴。在一个窖穴中发现了铜绿状碎土,可能是铸铜遗迹。在这层土下面有两支整牛骨架。 平粮台的初步发现指向与山东龙山文化可以相比的社会水平,有城镇生活,并可能有冶金技术。牛肩胛骨卜骨在这一类型的遗址中广有发现,但至今尚未有文字发现的报告。 2.豫北冀南类型。 黄河中游龙山文化的豫北类型在文献里又称为后冈或后冈第二期类型,这是依据1931年这个类型最初发现所在的河南安阳后冈而来的[70]。自此以后,龙山文化这一类型的遗址已有100余处,多在卫河、漳河及其支流在豫北冀南的洹水和淇水流域[71]。报告较详的遗址有河南安阳数处[72],尤其后冈[73]和汤阴白营[74],以及河北南部的磁县下潘汪[75]和邯郸涧沟[76]。这个类型的特征依李仰松的撮述如下:“陶器以泥质灰陶为主,其次为夹砂灰陶,泥质黑陶和红陶最少,多为轮制。纹饰除大量素面磨光灰陶外,以绳纹陶最多,其次是篮纹和方格纹,堆纹和划纹较少见……器形有单把绳纹鬲、甗、 、小口高领瓮的残片。还有深腹小底罐、泥质双腹盆、大平底盆(盘)、直筒杯、斜敞口碗(盖)和带把纽的子母口盖等。比较突出的陶器为鬼脸式(铲形)鼎足。”[77] 后冈类型的遗址沿着这个区域的小河两岸密集地分布。在殷墟的范围之内沿着洹水两岸便有九个以上龙山村落,彼此相距0.5~1公里,堆积很深,表示占居时间较久[78]。坐落在一个400米×250米大小的天然土台上的后冈遗址的周围发现过一道夯土围墙;仅南墙与西墙有70米长的一段存留,2~4米宽[79]。在墙内地区发掘了几十座房基;多圆形,2.5~5.5米 直径,平均3.6~5米 。房子都建于地面,居住面用夯土和白灰面,墙用草泥土或土坯。土坯20~52厘米长,15~38厘米宽,4~9厘米厚,系自混有烧土块的深褐色土切成,半干后一块接一块平放。瓮棺或土坑中的婴儿埋葬常与筑屋活动相联系:有的埋在房基下面,有的在木柱下,有的在墙基下甚至在墙内,还有的在附近垃圾下面或在散水下面。这些婴儿被认为是与建屋有关的仪式中的牺牲者。与此相似的房屋建造方式也见于白营,但白营未发现婴儿埋葬。 在涧沟发现了中国史前史上人与人之间暴力活动的最早的证据。在这里的龙山文化层中发现了一片房基和两口干井。“在房基中发现人头骨六具,有砍伤痕与剥皮痕,显系砍死后又经剥皮的……水井被废弃后而埋有五层人骨架,其中也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或者身首分离,或作挣扎状。由此推测:死者可能有被杀死,或被活埋的。”[80]严文明推测人头骨可能是自敌人酋长或战士的头上砍下来的,作为饮器之用[81]。既然当时已有这种活动,龙山村落的夯土围墙就很有存在的理由了。在发现的石器中有箭头和矛头。 窖穴和陶罐中发现有粟的遗存。家畜有猪、牛和狗,后冈所发现的家畜骨骼之中,猪骨占百分之九十以上。用以占卜的猪和鹿的肩胛骨也有发现。 3.豫西豫中类型。 这个类型又称为王湾或煤山类型,在黄河中游龙山文化诸类型之中分布最广,所发现遗址最多。遗址分布于山西河南之间黄河两岸、河南的洛河河谷和嵩山地区,向东沿淮河支流颖河延伸到禹县以东。这个类型的特征撮述如下:“陶器以泥质和夹砂灰、黑陶为主,褐陶逐渐减少,不见红陶。制法以轮制为主,其次是手制。纹饰以拍印方格纹、竖篮纹为主,其次是绳纹,还有一些划纹和指甲纹等。器形:以侈口夹砂罐、高领瓮, 双腹盆、、甑、单柄杯、斜壁碗(盖)、圈足大盆等为最常见。另外,还有乳头足罐形鼎、袋足、平底三足、鬲、 、豆、垂腹罐(壶)、研磨器和器盖等。”[82]这个类型的主要遗址包括:洛阳数处,包括王湾[83]、孟津小潘沟[84]、郑州地区数处[85]、沁阳点军台[86]、登封王城岗[87],禹县数处[88]、临汝煤山[89]、陕县三里桥[90]和夏县东下冯[91](以上遗址除东下冯在山西西南角外,都在河南)。 1977~1981年在登封王城岗发掘出土一座夯土城墙。城有东西两城,但东城大部都已冲蚀,只余西南角。西城的东城墙即东城的西墙,城作方形,南北约92米,东西82.4米。西墙南北走,偏西5°。南墙有一缺口,可能是城门所在。城墙用夯土建筑,夯层多10厘米厚,但有若干层仅6~8厘米厚。每层上表铺一层细砂,然后该层用河床砾石捶紧,砾石的印痕在每层表面都可见到。在西城中央高地上和城西南部发现了夯土基址的残迹,但保存不足,无法复原。基址当中掺有圆形地下穴,常填有成层的夯土。夯土层中间发现大人或小孩的墓葬,每墓二人到七人不等。这些墓葬被认为与房屋奠基的仪式有关。以第1号坑为例:共二十层夯土,每层8~24厘米厚,从第3层到第6层之间发现了七具骨架。 煤山遗址出土了十七处房屋。房屋均建筑在略低于地面的居住面上,以草泥土为墙和隔墙。居住面上抹数层薄石灰。房屋之一的大小是3.5米 ×5米 ,东下冯遗址出土许多墓葬,都是单人土坑墓,有生土二层台但少随葬物。M313墓穴圆形,中埋一青年尸体,两足都被整齐地斩掉。 虽然龙山文化这个类型的遗址已有不少发现,关于它的资料仍嫌不足。在王城岗我们见到贵族的房屋,和可能与之相关的人牲祭祀。没有夯土房基的煤山房屋以及其他遗址发现的房屋代表至少低下一格的阶级,而东下冯的墓葬显然属于再低下的阶级。除此以外,当时的社会还有许多缺环。还应当一提的是在王城岗的一个窖穴里发现了一个青铜容器的残片,经分析证明为铜锡和铅的合金[92]。煤山陶制坩埚的碎片发现于两个窖穴,其中有的在里面表面上附有金属渣滓,有一件经化验含95%的红铜。最后,像其他龙山类型一样,占卜用的肩胛骨广有发现。 4.晋南临汾盆地类型。 晋南类型(又称陶寺类型)是最近在晋南襄汾陶寺遗址发掘以后才辨认出来的。目前在临汾盆地的坡地上已发现七十多处遗址[93],但仅陶寺遗址有较详的报告[94]。这个遗址面积很大,其遗迹遗物分布范围有1.5公里×2公里,但仅有一小部分经过发掘。除了少数房屋、窖穴和陶窑外,这个遗址中主要的发现是一处巨大的墓地。调查者相信这个墓地有数千座墓葬,已发掘的有千余座。这里所发现的陶器与豫西豫中类型的相似,但包括数种有特色的器形,“直口肥足鬲、方格纹带把或带纽鬲,平口鬲、圈足罐、扁壶、斝、簋”等器形是豫西豫中所不见的[95]。 与墓地内各墓葬之间的差异有关的陶寺最令人注目的发现是在若干墓葬中出土的值得注意的一些器物。墓葬都是单人土坑墓,头朝东南,而这些墓葬似乎排列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组合,而在每一组之内各个墓葬又好像依照某种规则而排列。这使人想到山东呈子的墓地,但陶寺的资料所知尚不完整而且多未报告。我们可以清楚知道的是已发掘的千余座墓葬可以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三等: 大型墓:已发现9座。墓坑约3米长,2~2.75米宽。能鉴定性别的骨架都是男性的。用木棺,里面铺以朱砂。随葬物丰富,有一两百件,包括一件绘有龙纹的红色陶盘及包鳄鱼皮的木鼓、石磬、鼓形陶器、木案、木桌、容器,其他有鲜艳彩绘的器物、石玉璧环和斧、整猪的骨架。但大墓中有四座没有包鳄鱼皮的鼓、磬和鼓形陶器的乐器组。 中型墓:约80座。墓坑浅而宽或深。浅而宽者2.5米 长,1.5米 宽,不深于附近的大型墓;深墓坑集中在墓地的另一处,长2.2~2.5米 ,宽0.8~1米 ,深2~3.5米 。浅墓坑多在大型墓附近,其中骨架似均男性。用木棺,有的有朱砂。随葬物包括整套的陶容器、彩绘木器、玉琮、斧、环、饰物和猪下巴。若干位于大墓附近的浅穴墓似乎是女性墓葬,用彩绘木棺,内有朱砂。死者戴繁褥头饰和臂镯,随葬有彩绘陶瓶。若干浅穴墓和全部深穴墓没有随葬的陶器或木器,在这里面发现的有木棺、繁褥葬衣、玉石斧、环、琮、梳、笄和猪下巴。有少数中型墓葬(浅和深穴)很少随葬品。 小型墓:六百一十多座已发掘,大小多2米 ×0.4~0.6米 ,多无随葬物。 上述现象说明财富在大型墓(占全部墓葬1.3%)与中型墓葬(占11.4%)中显著地集中。这比我们迄今讨论过的任何其他龙山墓地中更大程度的集中。大墓两旁各一中型墓的一组可能是一家的男主人和他的两个配偶。古代文献中记载鳄皮鼓和石磬为王室的象征,而龙纹盘、玉器和木器都是这段时期特别值得注意的发现物。1983年,在一座墓葬骨架的近骨盆处发掘了一件似铜铃器物,原来裹在纺织物里,化学分析证明它的成分有97.86%红铜,1.5%铅,0.16%锌。 5.陕西渭水流域的客省庄二期类型。 一般称为客省庄二期[96],陕西龙山文化类型的代表遗址有西安客省庄[97]、临潼姜 寨[98]、华县横阵村[99],以及渭水两岸的其他遗址。在姜寨,这个类型的遗物在半坡晚期或称西王村类型的上层发现。在横阵村,它的遗物在庙底沟二期文化层上面发现。在西安附近的张家坡,这个文化的年代在西周遗物以前。陕西龙山类型大致与其他龙山诸类型同时,但它与西周的关系以及它与殷商的相对年代关系等下面谈到周文明起源时再作探讨。 在客省庄发现了10座半地下式房屋的遗迹。房屋或只有一间屋子,或有两间屋室相接。双室的房屋,或有两间方形房间或内室为圆外室为方,尤有特色。房内的居住面铺有生活杂圾,然后经长期使用而踏紧。袋形窖穴有细口颈和大达4米 直径的窖室,也是有特征性的遗存。 在遗址中所发现的器物,多属农业文化,但渔猎具仍有发现。器物包括石刀、锛、斧和矛头;骨制的鱼钩、箭头和板状具;泥制的纺锤。贝壳器没有发现。兽骨中有狗、猪、牛、水牛、羊、兔和水鹿。除了兔和水鹿以外都是家畜,比起仰韶来有显著的进步。陶器中约80%是灰色的,像海岸地区龙山式的黑陶片不超过1%。印纹陶多印绳纹或篮纹;方格纹陶片很少。彩陶片(深红彩绘于红外衣上)有偶然发现。器形上,单把的鬲、绳纹罐和绳纹最为常见,鼎极少见。陶器多用手制,用泥条筑成,而且有的鬲是范制的。很少数的陶片有轮制痕迹。 在横阵村发现了1座一男一女的双人葬,随葬有六件陶器。在客省庄遗址,尸体有时埋葬在被废弃不用的窖穴里,每穴可达五具骨架。这个文化的另一特征是使用羊肩胛骨来占卜,烧灼过的羊肩胛骨时有发现。 (四)齐家文化 跟着陇东洮河流域广河县齐家坪标准遗址命名的齐家文化是安特生在1923年所发现的,安氏认为齐家文化是甘肃最早的新石器时代文化,而甘肃与河南的仰韶文化都是从之演变而来的[100]。这个说法早已证明是完全错误的。在它整个分布范围之内都可找到的层位上的证据表明,齐家文化在时代上在仰韶文化之后,而在渭水上游的周文化层和西面的几个并存的金石并用时代文化之前[101]。它的分布范围东到渭水上游,西到青海湟水流域,南到西汉水流域,北到宁夏和内蒙古的最西端[102]。齐家文化的遗址现已发现的有三百多处,其中除齐家坪[103]以外,所最熟知的有甘肃永靖大何庄[104]和秦魏家[105]、武威的皇娘娘台[106]和青海乐都柳湾[107]。一小串的C14年代把齐家文化放在公元前第三千纪的后半,大致与其东的龙山诸文化年代的后半相符。 齐家陶器的特征是具有篦纹或刻纹的黄棕色的陶,尤其是一种束颈、侈口、在肩上有两个大直圈状把手的平底壶。彩陶偶见,绳纹也有。粟粒遗迹和陶器上纺织物的印痕发现于永靖大何庄;占卜用过的猪骨和羊骨见于灵台的桥村[108];卜用羊肩胛骨见于大何庄和永靖秦魏家;卜用牛、羊、猪的肩胛骨见于武威皇娘娘台;红铜装饰品和小件用具见于上举三址。狗、猪、牛、马和羊骨以及大麻的遗迹也有发现。这些发现都表示齐家是发达农业的文化,但在它们中间家畜似乎比在华北其他各处都较重要[109]。 在永靖大何庄遗址发现有涂白灰的长方形房屋居住面,在房子附近或里面造有圆形或方形的灶,在房子的周围有各种形状的窖穴。从房屋和窖穴里发现了23件红铜的器具和铜炼渣,前者包括刀、锥、凿和环。1件刀和1件锥经分析发现红铜占金属成分99%以上,包括不到0.4%的杂质(铅、锡等)。在青海贵南尕马台遗址发现了1个红铜镜,直径89厘米,厚3厘米,在背面有花纹,由两个同心圆圈及其间的平行纹组成的单位所构成。经中子激活法分析所得的铜锡比率为1∶0.096[110]。 齐家文化的村落包含它们自己的葬地。在秦魏家遗址发现两个葬地,一在遗址西南部,一在东北部。1960年在东北部墓地中100平方米 大小的一块地内发现了29座墓葬,南北排成三列,头均向西。其中24座为单人葬,另外5座各葬两个大人,一男一女。男子骨架直伸,女子在其左方,屈肢。所有墓葬都有石陶器随葬,并有一件到15件猪下巴。西南墓地下文化层出土了8座墓葬,上文化层出土99座墓葬,后者分六排自东北向西南排列,头皆向西北。墓葬绝大多数为单人葬,都有葬品——陶器、石骨器、饰物、卜骨和猪下巴。这种埋葬方式在了解齐家社会组织上的重要性是很显然的。在大何庄遗址的地表上发现有小石块排成的圆圈圈,可能是一种宗教遗迹,附近有祭供用的动物的埋葬。 关于齐家文化的来源问题学者有不同的看法。它的粟米农业无疑是自仰韶文化传入的,但它的文化从属则是值得讨论的问题。它与渭水流域仰韶和龙山文化以及与西周文化的相似性已经有人指出[111],但这些相似性可以用在不同时期的文化接触关系加以解释。可能在这接近西北和内蒙古干燥草原而现代气候也趋于干燥的这个区域,仰韶式的农业文化较不适应而为以土著为基础的文化类型所取代,而后者接受了相当的仰韶农民的文化影响。与它同时的文化类型以及许多接着齐家而起的文化传统的性质似乎指向上述的可能性,可是那土著的基础如何还不能断定。同时由于最近在甘肃极东部镇原常山遗址的发掘[112],有人又建议齐家文化是自早期常山文化发展出来的,后者可以把齐家与渭水流域的仰韶联系起来[113]。我们对这个区域未来的发展付以密切的注意。 (五)青龙泉三期文化 又称为湖北龙山文化,青龙泉三期文化最初是在1958~1961年发掘的湖北西北部汉水流域的郧县青龙泉遗址中辨认出来的[114]。在这个遗址里,仰韶、屈家岭和青龙泉三期文化的器物群发现有层位关系。最晚的这个器物群的特征:陶器以灰色为主,黑光陶较少。陶器一般手制,个别的轮制。篮纹为主,多交互拍印,彩绘陶片极少。代表器形有盆形鼎、厚壁的喇叭形杯、红顶碗、鬲和甗未见[115]。 根据李文杰在1980年的综合研究,青龙泉三期文化在湖北、河南南部和湖南北部有不到二十处遗址发现,大致与屈家岭文化的分布范围相符合[116]。这些遗址多半未经正式报告[117]。从层位和绝对年代证据上证明为比青龙泉三期文化为早的屈家岭文化显然是后者在本地的祖型,但青龙泉三期文化具有轮制陶器,灰陶、篮纹和方格印纹,以及上举的新器形,已演进为龙山式的新形式。从随葬的财富上说,当时已有显著的社会分化[118],现有的资料还不能使我们作进一步的推论,但这种龙山式文化的存在,暗示一种与其北和其东的龙山或龙山式文化相当的原始文明底层在湖北存在的可能性。湖北的长江中游盆地及其附近正好是公元前第二千纪晚期与第一千纪中有绝大重要性的楚文明的老家, 这使得我们对上述的可能性感觉更大的兴趣。 公元前第三千纪(3000B.C.~2000B.C.)是龙山文化的时代,这个时代继续维持着本章开始所说的中国共同传统。上面简略地撮述的几个文化——山东龙山文化、良渚文化、黄河中游龙山文化诸类型、齐家文化和青龙泉三期文化——都是在生态学上和考古学上很明显的界说下来的,可是它们的考古研究工作的数量和深度很是不一,而我们面临的引人入胜的线索与问题远多于实实在在的答案。 不过,相互作用圈的完整性到了龙山时期显然进一步加强了,而且到了这个阶段,我们在整个的相互作用圈内不但看到物质文化形式上的类似性,而且可以看到彼此相似的在社会组织和意识形态上的演进趋势。这表示着彼此间信息交往一定是持续的而且是频繁的,而且这种交往促进了文化和社会的穿过区域界限的彼此相关的变化。我们这里不妨简要地看一下有哪些种新建树到处滋出,而且由于形式上的相似彼此一定是有关联的。 1.红铜器物(多为小件饰物和无农业作用的小型器具)的考古学的证据已在山东、豫西、晋南和齐家自年代相当的考古层位中有所发现。已有的发现还不足构成一种重要的金属工业,但有鉴于后来的发展,我们必须认为龙山的金属技术是值得注意的。王城岗发现的青铜容器的残片尤其有重要的意义。 2.在工业上远为重要的是陶轮在陶器制造上非常广泛的使用。各种龙山文化的陶器彼此之间有非常重大的差异,但从红色陶向灰色陶的压倒之势的转变,以及彩绘装饰的一般衰落,一定是陶工有意选择的结果;这时的陶工具有改进了的陶窑和陶轮,一定代表龙山社会上的一种特化专业。 3.夯土建筑技术和使用这种技术来从事的城墙建筑,是分开的两件事,但是山东、豫东、豫北和豫西的城墙表现着一种技术的传递,又表现着防御性公共工事需要的产生。 4.与防御工事产生有关的是制度性使用暴力的考古上的证据。这种证据有两种形式:袭击或战争的遗迹,如涧沟人头骨及水井中尸体的发现,和与酋长或国王建筑有关的祭祀所用的人牲的墓葬。 5.当时有数种祭仪的表现,有的与政治地位崇高的人物有密切的关系。首先便是若干动物和鸟在仪式性的艺术中所扮演的角色,如最近在山东两城镇、浙江的良渚遗址,以及山西陶寺的发现所示。 6.玉琮,尤其如与动物和鸟相结合,是显示一种独特的宇宙观的一个非常有特色的仪式用具。它在海岸地区的良渚和在内陆地区的陶寺同时文化中同有发现不是偶然的;无疑的,它代表这种宇宙观穿越区域的传递,或甚至代表以这种宇宙观为特征的一个全作用圈性的底层。如果我们把璧也放入这个宇宙观的口袋里去,则齐家文化也被涉入。 7.用肩胛骨的占卜术可说是普遍在龙山文化中出现,这是全作用圈的讯息交通或宇宙观底层的又一表现。 8.制度化的暴力和祭仪的考古证据几乎不可避免地指向一个以在政治和经济上尖锐分化的社会,而这种社会我们正好在许多龙山文化的墓葬遗迹中可以看到。我们已经看到过公元前第五和第四千纪的新石器时代墓葬遗迹中社会分级的考古现象(见第三、四章)。这种趋势在龙山墓地中加速发展并作进一步的深化。同时,如山东呈子和山西陶寺的墓地所示,这种经济上和政治上的两极分化似乎是在单系的氏族和宗族的框架里面进行的。 所有上述现象都很清楚地见于考古学的资料,但它们并不指向一个单一的龙山文化。它们所指向的乃是在中国相互作用圈每一个区域文化之内的在文化和社会上所发生的一连串的彼此有关的变化。从每一个区域文化个别的观点来说,外面的作用网和两千年间在内部所发生的变化,在这个区域史到公元前第三千纪之末之准备向国家、城市和文明跨进的准备工作上都是同等重要的。 选摘自 张光直《中国考古学论文集》,三联出版社1999年出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