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随着国内外媒体热炒中国军队将组建联合作战司令部的传闻,与中国军队有着相同历史的俄罗斯军队的改革经验再次引起国内一些人士的注意和重视。 但是,由于年深日久以及意识形态方面的忌讳,近几年来,国内一些专家学者和军方人士在研究和介绍俄罗斯军队的改革时,谈及的大都是2009年梅德韦杰夫总统时期开始的重塑俄军“新面貌”改革,而对叶利钦时期俄军的改革则很少论及。有的认为,叶利钦总统在第一任期内对推动俄军的改革没有什么作为,而其在1997年7月督促军方高层制定的俄军1997年-- 2005年进行裁减军队员额、优化指挥体制、精简总部机关、削减国防开支、将五大军种并为四大军种的改革方案,也由于论证仓促粗糙、资金保障捉襟见肘,基本上没有取得什么成效,有近四分之三的改革措施还被此后的普京总统所否定。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叶利钦在担任俄罗斯总统期间,虽然其1997年之后所推动的军队改革因缺乏经费保障进展不大,但其在1991年“8.19”政变后所推动的使俄罗斯军队从党军到国家军队的变革却取得了明显成效。而且,相对于建设现代化军队来说,这一改革比梅德韦杰夫总统时期推动的以组建联合作战司令部、推行部队编成师改旅和减官精兵为主要内容的重塑俄军“新面貌”改革更加重要。它具有决定俄军性质、重铸军魂,以及为此后普京时期和梅德韦杰夫时期俄军改革奠定基石的重大意义。 俄罗斯军队是一支脱胎于原苏联军队的年轻军队。 1991年苏共垮台、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与原苏联其他14个加盟共和国共同分割继承了原苏联的武装力量。由于俄罗斯人口占原苏联的二分之一,面积占原苏联的四分三,因而俄罗斯继承了原苏军75%的人员、50%以上的军事装备、约80%的战略力量和70%的军工企业。 虽然,俄罗斯总统叶利钦1992年3月16日才发布关于组建俄罗斯国防部的命令,同年5月7日才发布关于组建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的命令。但实际上,在1991年“8.19”政变失败后,随着当时苏空军司令沙波什尼科夫、空降兵司令格拉乔夫等高级将领及所属部队倒向俄罗斯总统叶利钦,随着原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的大权旁落,俄罗斯在“8.19”政变失败后即事实上掌握了驻扎在其领土上的原苏联军队。 自从俄罗斯事实上掌握和拥有军队后,就开始了其军队的改革历程,而且首先进行的是使俄军从原苏共的党军转变为俄罗斯国家军队的改革。 这一改变原苏军性质、奠定俄军政治基础的改革,在“8.19”政变失败之后正式开始。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取缔军队中的苏共党组织。 苏军建立于1918年1月28日,是由列宁、托洛茨基等苏共领导人在领导“十月革命”期间,利用和改造旧政权的军队建立的。 苏共在建政、建军之后,并不象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共产党那样,强调“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在党内设立“中央军委”并由党的最高领导人担任军队的最高领导人。而是一直坚持将军队领导机关归属政府系列,将其置于苏联最高苏维埃和人民委员会(部长会议)的领导之下。并且,从1942年之后,苏军在军队中就取消了“政治委员”,实行由单一军事首长领导部队的“一长制”。 但是,由于原苏联宪法规定了苏共对国家的领导地位;由于苏军在师、团、营、连仍设有“政治副职”,在团以上单位设有政治机关,在军队各级设有苏共的军事委员会、党委和党支部(党支部只设到营一级,连队没有党支部,只有党小组),苏军实际上被置于苏共的“绝对领导”之下,从性质来说仍然是一支“党军”,而非国家的军队。只不过在苏共垮台、苏联解体的前几年里,苏共对军队的控制和影响已大不如前而已。 1991年8月19日发生的“8.19”政变,被一些人说成是苏共党内的一些“正义人士”挽救苏共和苏联的“最后一搏”,但政变的失败反而加速了苏共的垮台和苏联的解体。1991年8月22日,即政变失败后第二日,俄罗斯总统叶利钦就鉴署法令,宣布武装部队中苏共基层组织为非法组织,命令予以取缔。 二是撤销苏军旅以上部队的政治机关。 苏军在军队的政治机关包括苏军总政治部和旅级以上部队的政治部。苏军的总政治部实际上是苏共中央的一个部,负责苏共对军队的政治领导。自上世纪六十年代“朱可夫事件”后,总政治部成为有权发布指令的与国防部并列的“平行机构”。关于党政工作的基本指示,由国防部长和总政治部主任会同签发;关于政治工作日常活动的指示和命令,则只用总政治部主任名义下发。 而苏军在旅级以上部队设立的政治部,名义上其职能是通过组织开展政治教育,提高军人的政治觉悟,培养官兵对党和政府的无限忠诚,培养部队勇敢精神和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对部队的战斗、训练等各项工作发挥“影响和保证作用” 。但根本上是为了“保证苏联武装部队在意识形态上的纯洁性”,具有苏共“监军”的性质。 1991年8月29日,在叶利钦宣布武装部队中苏共基层组织为非法组织后,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也被迫下令撤销了苏武装力量、苏国家安全委员会和内务部及铁路部队中的政治机关。1991年9月30日,国防部长沙波什尼科夫发表谈话,明确宣布将“非党化、武装力量改革和解决干部问题”作为军事改革的三项任务。 在取消军中政治机关后,苏军组建了军人品德教育与道德-心理教育机关,并将以前专事教授马列、培养政工干部的军队政治院校改为培养教育和心理学军官的院校。 三是重新定位军队的性质和职能。 关于军队的性质,时任国防部长沙波什尼科夫明确宣布:“军队不会也不应成为政党政治对抗的战场,也不会和不应成为满足某些人野心的工具”;时任总参谋长洛博夫也提出,“中央国防部和共和国国防部,应当是通过内阁统领于总统本人的纯粹文职机构”。 关于军队的职能,“8.19”政变失败后,军队高层立即对前苏军军事学说的政治原则做了根本性修改,取消了军队对内遂行任务的基本职能,宣布苏联武装力量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不用来对付平民,不用军队解决联盟内部的问题。 虽然后来俄罗斯对其军事学说重新进行了修正,规定俄军在俄联邦内部发生某些自治体以武装手段谋求独立的极端行动,在各种民族集团、犯罪团伙和黑社会挑起较大范围的暴力行为,在因政治、经济和民族矛盾激化而引起社会动乱或骚乱时,“武装力量可以向内务机关和内务部队提供支持和帮助,直至动用俄罗斯武装力量消除内部军事威胁”,但始终反对动用军队解决国内党派之争等政治问题。 叶利钦主导和推动俄军进行的由党军到国家军队的改革,在此后被以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形式明确和巩固下来,成为俄军建设的政治准则和后续改革的政治基础。 1993年12月,俄罗斯正式通过了《俄罗斯联邦宪法》。该宪法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九条、第一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俄罗斯联邦总统是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由其任免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最高统帅部成员、颁发俄罗斯联邦的最高军衔;由俄罗斯联邦政府实施保障国防、国家安全和贯彻俄罗斯联邦对外政策的措施。 2001年6月21日,俄国家杜马又制定通过了《俄罗斯联邦政党法》。该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政党分支机构只能按照地域特征创立和活动。不得在国家权力机关、地方自治机关、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执法和其他国家机关,国家和非国家组织中创立政党的分支机构;不得在国家政权机关、地方自治机关、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国家权力的立法或代表机关中开展政党及其分支机构的有关活动。 俄罗斯宪法和《政党法》的颁布实施,为军队国家化提供了法律保证。它使军队永远脱离了国内政治对抗的战场,避免了军队沦为某些政党和个人的工具。 如果没有当初的军队国家化改革,没有确立俄军国防军的地位和职能,而是把军队作为镇压国内反对势力、捍卫某一政党或政治集团权力的工具。那样,军队因为要面对国内亿万民众,要处处驻兵设防,就只能继续坚持以陆军为主体,维持庞大的规模。这样一来,俄军减员增效,把继承苏军的280万军队精简到现在的100万人,把官兵比例由原来的1:3降到现在的1∶15的改革任务就根本不可能完成。 如果没有当初的军队国家化改革,没有确立俄军国防军的地位和职能,军队就会被作为某一政党或政治集团的私器,军队数千个将军职位就会成为他们享用特权的禁脔,而信息时代局部战争三军联合作战的需要则退居其次。那么,俄军推行的裁减合并6个军区、组建4个联合战略司令部的改革,以及师改旅的改革,都将遭到军中特权集团的强烈抵制,而根本不可能推行。 如果没有当初的军队国家化改革,没有确立俄军国防军的地位和职能,军队不是准备对国外强敌作战、捍卫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而是把国内民众作为假想敌。那么,面对手无寸铁的民众,俄军原先的武器装备已经足够,俄军也不可能会有2012年以来大规模采购更新先进武器装备的动力,迎来武器装备更新换代的高潮。 总之,叶利钦主导和推动俄军国家化改革具有不可磨灭的历史和现实功绩。俄军国家化改革赋予俄军的是新生命,是俄军后续改革的起点和基础;而“新面貌”改革只是军队国家化改革的延续和发展,赋予俄军的是强健的体格和机能。 2014-1-11(共识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