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8月31日,笔者受《史学理论研究》杂志编辑部的委托,在柏林访问了德国著名历史学家于尔根·科卡教授。于尔根·科卡(JurgenKocka)出生于1941年,曾先后在德国马堡大学,柏林自由大学,奥地利维也纳大学和美国查珀尔希尔大学学习历史与政治学。他在973—1988年间在德国比勒费尔德大学,自1988年以来在柏林自由大学任历史学教授。科卡是联邦德国社会史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在国际史学界享有较高的声誉。2000年8月在奥斯洛举行的第19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上,于尔根·科卡被选为国际历史科学委员会主席。 下面是访问的记录整理。 问:科卡先生,您正在忙什么呢? 答:我正在撰写19世纪德国工人与工人运动史。我已经完成出版了两册,目前正在写第三册,准备明年出版。另外,我还在写一部欧洲近几百年来的劳动史,将劳动作为一种社会史与文化史现象来研究。再次,我从事着《格伯哈特德国史手册》第十版第三册的编辑工作。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德国所谓“漫长的19世纪”的历史。我刚刚为此书写了一篇详细的引言。 问:《格伯哈特德国史手册》在德国史学界已有悠久的传统。您参加此书的编辑工作是否也标志着社会史学派在德国史学界受到了较为普遍的承认? 答:可以这么说。这也标志着,社会史已经成为普通史的一个核心部分。 问:联邦德国的“历史社会科学”学派本身已有30年的历史,您是这一学派的主要代表之一。您认为,“历史社会科学”学派在这30年中经过了哪些主要发展阶段? 答:在“历史社会科学”纲领形成的60年代,社会史学派还是一个充满战斗精神的少数史学流派。二、三十年来,它尽管没有成为多数史学流派,但已经在德国史学界立足。今天, 它已经不像当年那样充满挑战性。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是一个巩固的过程。社会史学派,包括“历史社会科学”学派的另一变化是,它作出了较大的扩展。它发现并融合了它初期缺少的性别史。最近几年来,它主要融合了文化史,并由此发生了变化。 问:费叶豪斯(R.Vierhaus)认为,社会史的扩大已经达到了向文化史转折的程度。德国史学界是否已有将社会史称为文化史的趋势? 答:这一点是有争议的。毫无疑问,近10至15年来,文化史方面的提问与著述很多。有人说,这是一个文化主义式转折。我本人不把社会史与文化史之间的对立看得那么绝对。文化史重视历史人物是如何经历与解释历史世界的问题,重视象征性形式与内容、解释以及文化实践。社会史学派也应该深入研究历史人物的经历与解释。社会史不应只是社会结构史与进程史。这一点,我们今天要比二、三十年前看得清楚多了。今天的社会史研究比过去更重视解释学方法,更重视历史人物的经历、对历史现实的解释与加工,更重视主观因素,更重视文化。但是,另一方面,社会史学派必须坚持反对把这些历史现实绝对化的做法。我们必须将历史人物的经历、解释、象征性行为与文化实践与当时的结构与进程结合起来研究。举例而言,仅仅讲德意志帝国时期柏林的军事仪式是不够的。在此同时,我们还必须谈到德意志帝国时期的统治关系,谈到当时军人的重要地位。另外还应讲到帝国的社会基础,不能只讲它的自我表现仪式。社会史能够吸收文化史的许多东西,但它不能在文化史研究中得到充分的发挥。在这一点上,社会史区别于单纯的、常常放弃研究人们生活的硬性条件、放弃研究经济与社会不平等的文化史。 问:这么说,文化史学派与社会史学派之间的争议,并不是像司德(R.Sieder)所认为的那样,只不过是“争标签”而已。两派的分歧还是挺大的。 答:对。我们认为,文化史学派中有些方向与潮流是很不完善的,因为它们只集中研究经历与象征世界。社会史学派必须坚持它的伟大传统,钻研历史结构与进程,即钻研历史人物经历与行为的条件与后果。如此看来,两派争议不仅仅是“争标签”,尽管社会史学派与文化史学派之间的界线越来越模糊。 问:在社会史著述中,我常常读到“联邦德国社会史学派有四代人”或“历史社会科学学派有三代人”的说法。但具体的分代法,每代有哪些人,特别是第三、或第四代的社会史学家,却不大清楚。您能否对这一问题谈一谈您的看法? 答:对联邦德国的社会史学派当然可以有各种各样的分代法。我个人认为,应该区分三个阶段或三代人。首先要提到的是50与60年代由康策(W.Conze)带头的一代人。这一代人为数很少,他们受30与40年代的“族民史”学派的影响很大。“族民史”学派在纳粹时期常常带着民族主义思想意识,所以较成问题,但它在作出一些重要的研究工作,特别是在居住史、居住方式、各民族的迁移史、人口史方面。1945年以后,这种“族民史”没有被直接继续研究下去,因为它的政治思想已经破产。但是,它的一些代表,特别是当年还很年轻的康策,成了五、六十年代西德现代社会史学派的先驱。50年代初期成立的海德堡现代社会史工作组是这一代社会史学家的主要活动中心。 联邦德国的第二代社会史学家与第一代人划清了界线。第二代的主要代表人物是韦乐(H.-U.Wehler)。韦乐不仅比康策年轻,而且所受思想影响也不同。韦乐受到了马克思与韦伯以及纳粹时期流亡英美的史学家,如罗森堡(H.Rosenberg)等人的影响。第二代社会史学家提出了“历史社会科学”纲领,将社会史研究与系统性社会科学密切联系起来。他们的社会史是批判性社会史,不仅对德国历史学传统,而且对德国社会的某些保守倾向作出了批判。这一点在1975年创立的《历史与社会》杂志中得到了最明确的表现,《历史与社会》杂志是这一结构史倾向很重的社会史的主要言论场所。这一学派也在国际史学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被人们看成是法国年鉴派在德国史学界的同流,尽管两者之间的区别很大。 80年代以来,社会史学派第三代人成长起来。他们一方面立足于第二代人的“历史社会科学”纲领的基础上,而另一方面又转向新的方向。其中有重视研究性别史的女史学家们。豪深(K.Hausen),尽管年纪较大一些,是性别史的主要的先驱者;年纪较轻的,有福雷弗特(U.Frevert)。还有伯克(G.Bock)。除此以外,还有在80年代批评以“历史社会科学”为纲领的社会史的日常史学家。这里该提到的有吕特克(A.L櫣dtke)。或许也可以将梅迪克(H.Medick)算进去,尽管他年纪较大一点。最后,还有研究文化史的、最年轻的史学家们,如丹尼尔(U.Daniel)以及在维也纳工作的司德(R.Sieder)等人。他们在性别史、日常史、新文化史以及历史人类学的旗帜下,对以“历史社会科学”为纲领的社会史研究作出了批评。第三代社会史学家是站在第二代人的肩膀上来批评第二代人的。我自己处于第二代与第三代之间。 问:“语言学的转向”这一史学思潮主张将历史现实当作文章来研究,它与社会史学派的争议很大。但就我看来,这一思潮也有一定的道理。每个社会都有其方案性、钥匙性文献,现实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是这种文献的实现。例如,我们要研究联邦德国就必须特别重视联邦基本法的研究,依此为线索。这种研究法是不是也可以说是语言学方法? 答:我看不能这么说。每个历史学者,社会科学者,都必须研究一个时代与社会的主要文献,但仅仅就此而言,他还不是语言学者。一个政治学者,或一个历史学者会对这种钥匙性文章有另一种读法,另一种解释法。一个语言学者主要注意的是语言形式,而一个社会科学者,或者一个历史学者会至少象重视形式那样重视文章的内容。当然,我们确实可以通过语言学的方法从一篇文章中了解到历史学家一般注意不到的方面。但是,这一所谓的“语言学的转向”在德国史学界,以及国际史学界没有产生深远的影响。 问:但这一思潮提高了历史学家对语言文字的敏感性? 答:是的,就此而言,它是重要的。它使我们更重视原始资料的语言,使我们收益于语言学家的启发。不过,有些地方,这一语言学方法受到了极为荒唐的夸张。有人认为,世界上只存在语言,其他什么都不存在。似乎语言没有指向特点,似乎语言的作用不是在于指向非语言性现实。所谓“语言学的转向”的最重要的成就在于,它使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到,历史现实在很大程度上是用语言构成的。例如,我们在讲到“阶级”时应该知道“阶级”这一历史现实本身是通过语言表达出来的,已经是由许多历史人物用这一概念来观察与描写的。历史学家用某些概念来研究历史现实时,并不是在给历史现实“照相”,而是在进行再现与塑造工作。认识到社会现实的塑造性是很重要的。尽管这一认识不完全是一个新发现,因为我们在韦伯与19世纪晚期的新康德主义者那里早就了解到这一观点。但是,“语言学的转向”使我们更准确、更明确地认识到了这一点。我认为,说人文科学里有了塑造主义性重点转移的说法,要比说发生了“语言学的转向”的说法恰当一些。 问:日常史学派对社会史学派的理论使用法提出了批评,认为社会史学派是将外来的理论,如马克思与韦伯关于西方工业资本主义的理论,强加到历史现实上去。日常史学派提倡挖掘“本地人”的,即历史人物自己关于其生活世界的理论,搞“来自内部”的历史。但是,从中国人的角度来看,马克思与韦伯这方面的理论,特别是韦伯关于德意志帝国官僚机构的理论,就是西方或德国本地人的理论。“历史社会科学”学派运用马克思和韦伯的理论来研究西方与德国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是不是也在搞“来自内部”的历史? 答: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您认为,德国历史学家们使用的理论是来自同一历史时代,本文化区域,甚至是本国人的理论,这一看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们也使用其他理论。例如,伯地(P.Bourdieu)的社会特征范畴在近来的社会史与文化史研究中的影响很大。此外,我们也使用了帕森斯以及其他美国理论家的范畴。再说,尽管马克思与韦伯的理论是19世纪与20世纪初的产物,但它们不一定是1860年或1900年前后德国“小人物”的所思所想。所以,用韦伯的官僚主义理论来分析1914年德国的一个工业企业(我就曾使用这一理论分析过西门子公司),确实是在运用在一定程度上处于被研究的当代人思想境界之外的理论。因此,日常史学派的观察是有一定道理的,以理论为指导的社会史学派所运用的概念与提问不是被研究历史人物的概念与提问。而社会史学派必须坚决捍卫这一研究法的合理性。如果我们只使用历史人物的概念,只运用历史人物的提问方式,后果是不可思议的。所以,我不同意日常史学派对社会史学派运用外在理论研究历史现实的批评。不过,应该指出的是,与六、七十年代相比,近10年来社会史研究中理论的运用已经大大减少,德国历史学界的情况也是如此。尤其是年轻一代的历史学者,不像我们在六七十年代时那样对理论感兴趣。很可惜,但现实就是如此。 问:德国一些年轻的社会史学家正在进行社会史学派与文化史学派之间的调解与疏通工作。我的印象是,他们不仅仅是在两个学派之间调解,而且也在彷徨。例如,我在韦司科(T.Welskopp)与美格尔(T.Mergel)合编的《处在文化与社会之间的历史》论文集的引文中,就读到以下这样一段话:统治、阶级、资产阶级这些基本范畴只不过是“乌托邦”,只不过是我们对世界的想象方式而已。这是不是对文化史学派过度的让步? 答:您刚刚提及的韦司科与美格尔的观点,我还没有见过,所以还不能直接对此表态。不过,最年轻的一代,或许可以把他们称为社会史学派第三代的年轻代表,确实有很值得思考的新观点。他们在他们老师们(您提及的两位来自比勒费尔德)与新学派之间作调解与疏通。当然,他们也有些彷徨现象。我们还得看以后的发展情况。目前,史学界有过分强调文化史方面的倾向。或许矫枉必过正。长期以来是结构与进程史占主要地位,现在人们则在更大程度上强调历史人物的行动、经历与解释,不再强调人们创造历史的客观条件,而是强调他们创造历史的行动与动机。而我们的目标则应该是两方面的结合。对此,史学界的意见基本上是一致的。 问:1989年以来东德与东欧的巨变对德国历史学界与德国社会史研究有什么影响? 答:首先,我们开拓了新的研究领域,例如东德的社会史,萨克森与图森根的社会史,即德国二战以后属于东德的,而西德社会史学家难以涉及到的地区的社会史。 其次,整个欧洲的历史进入我们的视线。1990年以来,我们有了把欧洲作为整体来思考的可能性。欧洲统一的进程正在迅速向前。新形势向历史提出了新问题。我认为,新发展之一是,德国社会史研究不再局限于德国境内,正在走出民族国家的界线。跨民族界线的社会史研究一方面借助于历史比较研究。最近15年来德国史学界历史比较研究有了很大的发展。另外,也借助于欧洲各国家与地区之间的关系与交流以及影响的历史。我们这里的,柏林自由大学与洪堡大学合办的欧洲历史比较研究中心就是这一新趋势的一个标志。两个至今主要研究西欧社会史的社会史学家,即我与凯伯乐(H.Kaelble)与两个研究东欧社会史的社会史学家,即修德迈亚(M.Hildermeier)与松德豪森(H.Sundhaussen),在这一中心进行合作。我们力求设计出一个以社会史为主的欧洲史新史纲。 第三,民族又成为历史科学,包括社会史学的一个主要专题。一方面,1989年以来,民族国家在东欧与德国的复兴,确实值得注意;另一方面,我们知道,欧洲的统一以及其他进程将越来越减小民族国家的主权,因此我们正在走向一个旧型民族国家不再占主要地位的未来。这两方面都使我们提出有关民族国家的历史,它生存力的原因,它功能的局限性等问题。例如,社会史学家在研究19世纪体操运动是如何加深与传播民族形象时,在研究民族与感情的关系时,研究民族观念的吸引力时,都很重视研究这方面的问题。 第四,马克思主义史学当然是衰落下去了。实际上,它在1989年以前已经老化了,对绝大多数西方年轻史学家失去了吸引力。对绝大多数东欧的历史学家也是如此,尽管他们出于制度原因不得不仍然运用旧概念。这也是仅仅局限于著作的前言与后语中,而在主要章节中他们则是以史实为主,并使用另一种语言。而现在,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史学在制度上的后盾已经不再存在。这样,马克思主义在历史学,包括在社会史学中,大为削弱。我认为,有可能削弱得过分。因为,恰恰在没有制度强迫的情况下,恰恰对于不把马克思主义当作教条的历史学者来说,可以在社会史研究中向马克思学习许多东西。 问:您与其他几位历史学家共同主持的“欧洲历史比较研究中心”的主要研究课题是欧洲“Zivilgesellschaft”(“文明社会”)的发展史。这一概念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这一概念有许多层含义。我们欧洲中心所运用的“文明社会”概念是一个未来社会的设想。它产生于欧洲启蒙运动中,是一个关于觉悟公民理智地组织他们共同生活方式的未来设想。它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个法治的、拥有许多参政途径的国家,一个多元化而又相互疏通的社会,一个分散性市场经济,一个世俗性现代文化。在这一社会中,人们,或作为个人,或作为集体,自主地组织其生活,既独立自主,又互帮互助。这是一个启蒙运动的乌托邦设想,在世界上任何国家与地区都没有得到百分之百的实现。但是,从这一角度来向德国与欧洲历史提出问题,是很有意义的。 问:为什么称之为“Zivilgesellschaft”(“文明社会”),而不称之为“b櫣rgerlicheGesellschaft”(“资本主义社会”)? 答:“Zivilgesellschaft”这一词是一个国际性概念,是英语“civilsociety”与法语“societecivi le”的德语直译。“Zivilgesellschaft”在德语中,常常被译为“B櫣rgergesellschaft”(公民社会),而有时也被解释为“b櫣rgerlicheGesellschaft”(资本主义社会)。“B櫣rgerlicheGesellschaft”一词的含义很复杂。自黑格尔与马克思以来,自19世纪前半期以来,它已成为一个抨击性、批判性、贬低性概念,意味着一个充满利益斗争、贫富差别的经济社会。“B櫣rgerlicheGesellschaft”就成了“Bourgeois Gesellschaft”(“资产者社会”),而不是“Citoyen Gesellschaft”(公民社会)。德语中至今有这一痕迹。所以,我们难以用“B櫣rgerlicheGesellschaft”来作研究工作,尽管本来是可以使用它的。如果用“B櫣rgerlicheGesellschaft”来代替“Zivilgesellschaft”,那么我们就必须说明,“b櫣rgerlich”这个形容词是与“Citoyen”,而不是与“Bougeois”同义。这在德语中很麻烦,因为德语中“B櫣rger”即是指“资产者”,又是指“公民”。而在英国、法语以及其他语言中,两者有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所以,我们现在一般选用“Zivilgesellschaft”以及“B櫣rgergesellschaft”概念,而在使用“B櫣rgerlicheGesellschaft”这一概念时非常谨慎,尽管在原则上我们是可以使用“B櫣gerlicheGesellschaft”的。而且,在康德、莱布尼茨与孟德松的著作中,“B櫣rgerlicheGesell schaft”恰恰是指“Zivilgesellschaft”(“文明社会”)。我们是可以继承与发扬这一概念传统的。 本文原载于《史学理论研究》2001年第4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