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分析是研究者将知识材料进行加工、组织和表述,以建构政治理论大厦的过程。它使直观的感性材料上升为理性知识,提炼出有用的概念,将概念组织为一整套定理并进而将若干定理组织成为某种体系,以求得对政治现象确切、深刻、全面的理解和阐释。适当的政治分析可使粗糙和杂乱无章的知识材料有序化,或将其整合为合乎逻辑的体系结构,从而使知识更为精确化并达到更高的抽象化水平。 自然科学发展史表明,科学进步主要和直接的动力来源于研究方法的更新。同样,政治学的发展也有赖于分析方法的变革。正如当代政治系统分析方法的创始人戴维•伊斯顿指出的:“只有某种理论方法不断为其他理论方法所替代,科学方能够获致进步。”[1]因此,在一定意义上,政治分析方法是量度政治学研究科学化水准的主要标尺。通过对先秦与古希腊思想家政治分析方法的比较研究,我们大体可以了解他们各自的政治学发展水平及政治思维的某些特点。 一、运用政治分析方法的自觉性 在现代政治学中,政治分析方法的理论被称为“元理论”, 即最高层次的理论或关于理论的理论。自从有了政治现象之后,人们都在认识和思考政治问题,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研究和解释政治现象。但是,对这种思考本身的反思,对这种研究本身所进行的研究却是在较晚的时候出现的。它代表政治学发展进入了科学化的阶段。 现代政治学借用自然科学、心理学、统计学、社会学等研究方法,系统论、信息论等理论,以及电子计算机等先进手段,已经将政治分析发展为一套复杂的方法论和技术。以现代政治分析方法论为参照系来考察,先秦和古希腊政治学所使用的分析方法都是十分原始和粗糙的。然而,当我们仔细追寻现代政治分析理论的源头时,发现正是在古希腊首次萌发了对使用政治分析方法的自觉意识。 古希腊的思想家们已经认识到,建立政治理论需要采用正确的分析方法,所以他们致力于研究、运用和发展政治分析方法和政治分析的方法论。政治分析方法本身的研究已进入了政治学的研究范围。而先秦诸子虽然对政治进行了大量研究,阐述了非常丰富的政治见解, 但是对政治分析方法的运用和研究却没有自觉的意识。 在苏格拉底的一系列对话中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是:怎样才能获得真理。也就是说,采用什么样的方法才不致使我们误入歧途。他的对话往往对所讨论的问题并没有得出明确的结论,这种独特的“苏格拉底式”的没有结论的讨论是分析方法的一种“实验”。在这里,获致正确结论的方法比结论本身显得更值得重视。在先秦诸子那里,我们看不到这种观念的一丝痕迹。诸子的著作提出和阐述某种见解和主张,在他们看来,这些见解和主张是正确的,又是有用的,也是好的。认识问题与价值问题完全纠缠在一起。他们将自己的观点告诉别人, 有时也为自己的观点提供一些证明,以使人相信和接受,但没有人反躬自问:这些观点是否遵循正确的方法和适当的程序产生的,不同问题的研究应分别采取哪些方法等等。比如他们大量使用类比法,但却不去探讨使用这种方法的依据、这种方法的优点、应用的范围和局限性等问题。 对政治分析方法的自觉意识是古代政治学科学化的必要条件。现代政治分析理论权威作家罗伯特•达尔在谈到政治分析方法的意义时曾恰当地以医学作比喻。他指出,现代医学区分了“临床医学”和“医学科学”,临床经验十分重要,但现代医学的进步主要来自医学科学的研究。 “没有医学家的工作,医生只能肤浅地理解病因和治疗”。[2] 我们可以进一步引申这个比喻:先秦诸子的政治学基本上是直观的政治经验的总结,相当于停留在“临床医学”阶段。 而古希腊人则在此基础上发展了相当于“医学科学”的政治分析方法论。正是由于这一点,使他们成为现代政治学的直系祖先。 古希腊人自苏格拉底产生了方法论的意识后,到亚里士多德那里已经趋于成熟。亚里士多德对科学知识的性质已经有了较清晰的认识。他阐述了政治分析方法的理论,并自觉地将其运用于实际的政治研究和政治分析之中。他在《政治学》的开篇就提出了两种分析方法:一种是由部分而及于全体的分析方法。他说:“应该分析一个组合物为非组合的单纯元素——这就得把它分析到无可再分析的最小分子——我们在政治学的研究中,也要分析出每一城邦所由构成的各个要素而一一加以考察”。[3]也就是从分析组成城邦的最小因子入手来揭示城邦的本质特征 另一个方法是由胚胎追踪其形成的发生学的或溯源的分析方法,他说:“对政治或其它各问题, 追溯其原始而明白其发生的端绪,我们可获得最明朗的认识”。[4]亚里士多德还把他在研究植物学、动物学时使用的广泛收集和解剖标本,然后分类比较的方法运用于政治学的研究。他首次采用大规模集体协作的方式,组织他的学生对158个城邦的政治制度的变革及现状进行调查。我们现在看到的《雅典政制》就是这项调查成果的一部分。然后,对调查来的大量资料进行分类、比较、分析,研究城邦政治的内在规律,对城邦政治进行一般性的理论概括。这种分类的方法和比较分析的方法已经非常接近现代的政治分析方法了。由于这些方法的运用,使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研究达到古代最高水平,成为政治学的创始人。 先秦诸子由于在这方面的欠缺, 使他们的政治学研究始终没有超出“前科学”的水平。 二、概念的分析 政治理论最基本的分析单元是概念。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可以正确地使用政治概念,但在他们那里,这种概念只是未加分析的和直观的。而政治学家们在使用政治概念时,必须能够准确界定它们的含义,使其成为在政治分析中可用的分析单元,即成为操作性概念。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需要掌握给概念下定义的正确方法。古希腊学者从苏格拉底开始进行了这种研究。在柏拉图的著作中,有相当一部分内容与探讨这个问题有关。柏拉图的主要政治学著作《理想国》的副标题是“论正义”,[5]整部著作都是围绕给正义下定义这个中轴展开的。 它揭露了若干流行定义的逻辑矛盾,从多种角度分析了“正义”概念的含义。另一篇著作《政治家篇》的目的是探讨下定义的正确方法和寻求“政治家”概念的正确定义。文中采用了将类层层细分为组成它的种的方法来给“政治家”下定义。 这个方法后来被亚里士多德发展为“类加种差或许多种差”的下定义规则。 亚里士多德还进一步探讨了下定义的几项原则:第一,概念应明确,不使用含混的词, 不能用比喻;第二,不循环定义,即不能用词重复;第三,要用在先的和更明白的词定义在后的及不太明白的词;第四,一般不用反义词下定义。由于对下定义方法的有成效的研究, 使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能够对他们所使用的政治学概念,如“城邦”、“公民”、“政体”、“正义”等, 作出较为精确的定义,使之成为操作性概念。 先秦诸子使用和创造了大量的政治概念,但他们使用的概念基本停留在直觉水平上。他们没有掌握给概念下定义的科学方法,甚至根本不去关心这个问题。当他们试图解释某一概念时,常常违背了亚里士多德所提出的几项原则。[6]他们使用概念时不是像希腊人那样先把它加工琢磨之后再用,而是直接就派上用场。似乎这些概念的含义是自明的。有时他们力图界定概念的含义,但通常是从某一角度说明概念的某方面属性和特征,在另一个地方, 又从另一角度说明概念的另一些属性和特征。比如,在《论语》的一个地方, 相继有四个人向孔子请教“仁”的含义,孔子便作出四种不同的回答。(《论语•颜渊》)他看来并不去考虑这四种回答之间的逻辑关系。“仁”是孔子思想体系中的核心概念,《论语》使用“仁”的概念有109处之多,“一切美好的东西,特别是精神上诸种美德,都可称之为仁”,但在界定其含义时,孔子的方式是“遇东说东,遇西说西”。[7] 至今研究者仍不易把握它的核心含义。先秦诸子所使用的政治学概念一般都具有这种模糊性和多义性的特征,特别是那些抽象水平较高的概念如“道”、“天”、“仁”、“礼”等更是如此。老子甚至明确指出,他的“道”是不可言说的,如果说出来,就不是真正的“道”了。这就否定了对概念进行理性的逻辑分析的意义。[8] 先秦诸子分析概念的一个常用的方式是在直观的水平上运用比喻或比附的方法予以说明。这种方式被他们大量使用。如“政者,正也”。(《论语•颜渊》)“仁者,人也”。(《孟子•尽心章句下》)“君者,民之原也”。“道者,何也?日,君之所道也”。“夫乐者,乐也”。(《荀子•君道•乐论》) 这种“……者,……也”的语法模式基本上不是在给概念下定义,而是在说明概念的某一方面属性。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简洁、生动、直观,但却往往强化了概念的模糊性。甚至堵塞了对概念进一步探讨的道路。 在回答樊迟对“仁”的提问时,孔子答到:“爱人”。(《论语•颜渊》)这就完了。这是先秦诸子的典型方式。苏格拉底也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当他与欧提德谟斯讨论“善行”概念时,并没有停留在盗窃、欺骗是恶行这种肤浅的认识上,而是不断揭露这种认识的不完善性。因为盗窃敌人的东西不能说是恶行,甚至在某些场合盗窃朋友的东西也不是恶行。这样就暴露了盗窃是恶行这一论题的内在问题。而孔子的“仁者爱人”大体上停留在欧提德谟斯起初的认识水平上,即“恶行者,盗窃欺骗是也”。这是以例举的方法来揭示概念的含义。而这正是苏格拉底讨论问题的起点。希腊人的理性思维不允许模糊概念存在。[9]苏格拉底经过反复深入追问和辩驳,揭露出这种认识的肤浅和缺陷,从而把讨论引向对概念的一般涵义的概括。[10]这进一步的工作是孔子没有兴趣去做的,而这恰是希腊思想家最关注的部分。 三、论证的方法 先秦诸子很少关心怎样使自己的思考和分析方法正确,但却非常关心自己的观点能否被人接受。他们往往抱着某种政治理想和治国方略,游说于诸侯之间,他们的政治著作常常是游说的记录或文字形式的游说。因此,这些著作中大量使用了证明的方法。 他们常用的是类比的方法。类比是他们的研究方法,即致思途径,也是他们的论证方法。当代西方学者认为, 类比是“对两种不同事物的特性间存在的相似性所作的一种可能的和有益的比较”。[11] 政治分析中使用类比方法,是通过将新的和不熟悉的现象与相关的较熟悉的现象加以比较,以求得对新现象的了解。在直观认识占主导地位的古代,人们广泛使用类比方法作为证明的手段是可以理解的。古希腊思想家也大量使用类比方法。即使在现代政治学中,类比方法仍是有价值的方法。但是,运用类比方法有一定的条件和范围,如果援用来作比较的一对事物没有足够的相似性特征,类比就会导致错误。先秦诸子在运用类比时就常在这里走入歧途。这表现在,他们常常把两个不相干的或没有可比性基础的事物硬拉到一起, 臆想出它们之间的相似性。既没有实证的依据,也没有逻辑的联系环节。如五行之政、四时之政、五德政治等。这种作法导致的后果是:第一,如果待证明的观点本来是正确的,那么证明便是无效的;第二,将一种不相干的属性硬是加在待证明的事物上,造成错误的推论;第三,它使人们满足于一种似是而非的结论,从而使进行精密分析论证的努力不可能。这种论证往往粗看起来机智深刻,细嚼则虚幻不实,经不起推敲。 先秦诸子之所以过分依赖类比方法并且发展到滥用的地步,首先是因为受当时科学发展水平限制,他们没有掌握其它必要的分析方法。其次,与他们整体思维方式有关。在他们的观念中,客观认识对象天、地、人、政治、伦理等呈现为混沌未分的模糊整体,而认识主体的理性思维还无力将它分析得条清缕晰,只能从直观上将各种不同事物视为具有同态、同构、同步的特征。朦胧地观察和猜测它们之间的联系,相信它们都受共同的规律支配。基于这种观念,他们论证一个道理时,就可以“上揆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吕氏春秋•序意》。)把类比作为论证的基本方法。[12]最后与他们所使用的概念的模糊性和多义性有关。由于这些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没有被严格地界定,所以就有可能将它们无限引申,任意附会, 人为地构造它们之间的联系。此外,中国语言的表意和象形的特点对此也有一定影响。 先秦诸子还常使用归纳的论证方法。由于他们研究的中心问题是治国之道问题,所以就需要援引前人和他人的经验教训,来支持自己的政治主张。尧、舜、禹、汤、文、武和桀、 纣的事迹是他们经常引证的材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