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世界史 > 世界古代中古史 >

罗马帝国的行省管理及其公民权的扩大(II)(20040709)

http://www.newdu.com 2017-11-11 未知 newdu 参加讨论
8.对整个团体授予公民权
    当罗马人初次开始统治异邦人之时,他们主要是已经构成有组织的社会的希腊人,罗马人将其重新组织。一部分是作为“自由国家”(civitates liberae)另一部分是作为“纳贡属国”即缴纳年贡的附庸。罗马人将这种组织方式固定化,当他们征服了由部落组成的没有城邦文化的地域时也引入一种类似的管理体制。因此,在罗马帝国的土地上林立着众多的异族“邦国”,扩大公民权的一种方法就是将整个社团的地位加以提高。这一手段更多的是用在未开化的西部而不是城邦社会存在已久的希腊化东方。
    对于哪些尚未充分罗马化的社会,罗马人授予拉丁城邦地位(ius Latii),成为自治城市,就像罗马人以前对待拉丁姆地区的诸城镇一样,不过那些城镇很久以前就已获得了完全的罗马公民权。这种方式中最为值得注意的是该自治城镇的官员自动获得罗马公民身份。因此很快的,出任地方官员的当地富有的土地所有者就被授予了罗马公民权。
    在罗马化的进程中下一步就是让该社团获得殖民地地位。这就意味着该城镇将被视作为某位罗马官员为罗马公民的拓殖而创建的殖民地。在二世纪时这种地位上的改变非常多,一个例子就是赛普提米乌斯·赛维鲁皇帝的家乡,阿非利加行省的城市大列普提斯(大列普齐斯)Lepcis Magna。康茂德皇帝曾想将罗马本城改名为科洛尼阿·康茂迪亚纳(Colonia Commodiana,即为康茂德所建的殖民城),这表明种改称的新型殖民城有两个特点:其一,殖民城的地位被视作是荣耀的,到3世纪所有帝国居民都被授予罗马公民权之后,在东方城市间仍努力寻求这种殖民城的地位,其原因更多是为了这一名号的威望,而不是实际的利益;其二,这种城镇地位上的变化不必引入任何罗马拓殖者,该地人口仍维持原样。
    这种地位的变化更多的是将城市及其附属地域一并提升,但有时也会大面积的授予公民权,例如韦柏芗皇帝就一次将拉丁公民权授予所有西班牙居民,这一举动只是对近3个世纪的殖民对当地人口的影响所追加的确认。
    9.建立殖民地
    拉丁语中殖民者(Colonus)的原意就是“农夫”,故此殖民地(colonia)就是指一个农业聚落。最初这个术语是指一个建立在异邦土地上的具有完整功能的政治单位。殖民地起初享有拉丁同盟者地位,但到了共和晚期,殖民地一般都是由罗马公民组成的了。他们通过地方选举出的官员自行管理内部事务,此外具有罗马公民的全部权利和特权。
    到共和国末年,兴起了一种观念,将建立海外殖民地作为分发老兵退伍费的办法(大体说来,在意大利分配土地才是更为正常的方法,但由于获取足够的土地就意味着将大量土地要么强行拍卖要么收充公,并不是一个轻松的选择)。恺撒第一个在海外兴建大量殖民地,他的行动主要是针对西方的:再把亚,纳庞-高卢和山内高卢,但恺撒在东方也兴建了众多殖民地。
    奥古斯都在其《功业录》的第三章中自豪的宣称:“…其中三十余万人在服役期满后,我送他们到殖民地定居或送回原籍。对所有这些人,我都分予土地或赠予金钱作为他们服役的报酬…”当时创建了多少殖民地现已不可确定了,但其数目肯定是巨大的。殖民地的正式名称中对采用创建此城的官员的名字,由于恺撒和奥古斯都的名字相似,有时很难区分究竟是恺撒还是奥古斯都创建此殖民地的。尽管如此,奥古斯都无疑创立了众多殖民地。
    奥古斯都身后出现了一段平缓期,直到弗拉维王朝时代。在A.D.68-69年的移民点中创立了众多的军事殖民地。最后一批出现的军事殖民地是由图拉真皇帝在达契亚战争之后创立的。看来不再创建军事殖民地是因为征募制度的变化造成的。到2世纪时,已确立了严格的从军团驻扎所在地征募士兵的习惯,实际上士兵都是当地征募的,这就意味着他们不情愿接受某个离目前居所路途遥远的行省土地作为退伍津贴。
    10.个人公民权授予
    共和时代的异邦人一般只有通过军事服役才能获得罗马公民权。到了帝国时代,皇帝本人成为授予公民权的人,在罗马保存有授予公民权的人名记录。罗马的显要人物可以为他人推荐获得公民权(例如小普林尼曾请求图拉真皇帝授予其医生公民权)。(此处的显要仅是相对而言的,例如,诗人Martial成功地为其友人向图密善皇帝申请得到了公民权。) 经常有轶闻谈到将公民权授予某些异邦的显赫人物,例如,东方的国王和边界沿线的部族首领们。希腊化东方的政治团体自身的政治传统太强,不愿采用带实质性的罗马式外表的“殖民地”或“自治城市”(尽管到3世纪时他们又渴求获得殖民地的称号)。因此,这一过程是渐进式的,直到图拉真时代,才有大量的希腊人进入了元老院。
    皇帝本人也会作出一些令人莫测高深的公民权授予。有关轶事证明克劳狄乌斯和尼禄曾当场将公民权授予使他们开心的艺术表演者。
    克劳狄乌斯皇帝曾因出售公民权而遭到严厉的指责,据推测这其实是指他贪污了其朋友们的份子。对于《新约·使徒行传22:25》以下所记:
    [22:25 刚用皮条捆上,保罗对旁边站着的百夫长说,人是罗马人,又没有定罪,你们就鞭打他,有这个例么。
    22:26 百夫长听见这话,就去见千夫长,告诉他说,你要作什幺。这人是罗马人。
    22:27 千夫长就来问保罗说,你告诉我,你是罗马人么。保罗说,是。
    22:28 千夫长说,我用许多银子,才入了罗马的民藉。保罗说,我生来就是。
    22:25 And as they bound him with thongs, Paul said unto the centurion that stood by, Is it lawful for you to scourge a man that is a Roman, and uncondemned?
    22:26 When the centurion heard that, he went and told the chief captain, saying, Take heed what thou doest: for this man is a Roman.
    22:27 Then the chief captain came, and said unto him, Tell me, art thou a Roman? He said, Yea.
    22:28 And the chief captain answered, With a great sum obtained I this freedom. And Paul said, But I was free born. ]
    那个军团将校听到圣保罗一出生即为罗马公民时声称自己以前不得不花钱买来公民权,这段奇怪的指控中到底有多少精确性很难判断。
    11.服军役
    在共和国时代,虽然还有别的原因可被授予罗马公民权(例如,对某长官在行省敲诈勒索的指控成功),获得公民权授予的最常见原因即是服军役。共和国时代和帝国时代在此有所不同,共和时代专门订立了条文,规定了给予那些并不想成为罗马公民的人们授予公民权后所享有的特权。到了帝国时代,人们发现了一种办法作为协调,可以同时享有罗马的和本地的公民权。
    辅助部队的各单位与罗马军团(完全由罗马公民构成)人数相等。自克劳狄乌斯皇帝时期起,这些辅助部队收到了一种特制的铜质证件,上面记录着当他们服役满25年而光荣的退伍之时,将被授予罗马公民权,并可以合法的和一个外国女子结婚。这种证件保存下来的数量相当之多,我们可以看到某支辅助部队单位在某一时间遣散以及授予老兵们的特权。据推测,这是对恺撒和奥古斯都统治时期所产生的习惯的规范化。这些老兵在退役时会采用某个罗马名字,通常是皇帝的首名和氏族名(如Gaius Julius Caesar中的Gaius和Julius .),这就使我们可以确定该辅助部队退役的时间范围。
    罗马帝国的海军也是由外邦人构成的,但他们起名字的方法却不一样。尽管这些外国水手也只有服满25年军役才能获得罗马公民权,但自图拉真甚或图密善时代起,他们在加入军队时就可以起一个罗马名字。一般而言,这些名字与水手们所在的地区的常见名有关而不是基于皇帝的名字
    12. 公民权扩大化中的新动向
    公元1世纪时,公民权的授予看来有着比较明显的波动起伏。恺撒和奥古斯都对授予公民权都比较大方,而拖沓的提比略皇帝的统治则标志着一个紧缩期。公民权的扩大缓慢,而奥古斯都曾授予公民权的那些地区又受到了整顿。哲学家塞涅伽的嘲讽克劳狄乌斯皇帝曾设想让所有的希腊人、高卢人、西班牙人和布立吞人都穿上托伽(暗喻授予其公民权,见《神圣的克劳狄乌斯变瓜记》)。这当然是有所夸大,但是塔西陀记录一段克劳狄乌斯的演说辞,我们有一篇铭文保存了其原始词句,其中这位皇帝为其在元老院中引入罗马化了的高卢贵族而做辩护。在尼禄统治期间公民权的扩大又暂告停息,到了弗拉维王朝时代,公民权的扩大已更大的规模重又开展。2世纪时,公民权的扩大化比较平稳,此时众多早就有着(自己的)公民权的团体转变为“殖民地”,同时还创建了众多自治城市
    13.公民权含义的发展
    在共和时代,公民权有着严格的界定,不可能同时身为两个国家的公民。罗马人,为了免得对自己的罗马公民地位带来不利影响起见,会拒绝接受雅典荣誉的公民权。外邦人成为罗马公民后也适用这一点。对于哪些会被授予公民权而又不愿放弃原有公民权的人们,专门制定了规定。在共和时代对于新获罗马公民权之人可以免除当地税收和应做的公众服务等事项也有规定可循。
    很显然,假如有大量的外邦人接受了罗马公民权,这一想法就产生了问题。最有可能接受罗马公民权的也就是那些最有可能参与当地政务活动的人,也正是拥有的财产需要征税的人。假如这类公民放弃了公众服务并依据其罗马公民权而得以免税,这些社团实际上就变得无法治理了。因此自奥古斯都时代起,授予个人罗马公民权时不再带有免税政策,卑使其在原本的环境继续中继续发挥作用。
    这一发展得到了社会战争(Social War,阿庇安<罗马史>做“意大利同盟战争”)以后在意大利建立起来的众多自治城市形势的支持。由于自治城市通过自选的官员处理其自身的内部事务,一种观念产生了:他既可以在当地政务中行使职能又可以同时身为一名正常的罗马公民。共和主义者的态度中部分的原因是缘自罗马与当地社团的利益间存在着潜在的冲突。一旦所有的团体,罗马和异邦都臣服于皇帝的权威之下时,理论上的这种冲突的可能就变得微乎其微,因此在理念上,一个人就可能同时既属于本地的社团而同时又从属于更为广阔的帝国(意即罗马的)政治体系之中。
    [ 参考下列B.C.4的昔兰尼伽铭文(III)
    Edicts of Augustus and Decree of the Senate on the Judicial Process in Cyrene(4 B.C.)
    III
    Emperor Caesar Augustus, pontifex maximus, holding the tribunician power for the seventeenth time, proclaims: If any persons from the province of Cyrene have been honored with Roman citizenship I command that they nonetheless shall discharge their compulsory public services among the body of the Greeks in their proper turn, except those persons to whom by a law or by a decree of the Senate, by my father's or my own decree, the citizenship was granted with exemption from taxation. It is my pleasure that these same persons, to whom exemption from taxation has been granted, shall be immune in respect to the property in their possession at that time, but that they shall pay taxes on all property that they later acquired.
    “公元前4年 关于审判程序的奥古斯都皇帝敕令及元老院令·奥古斯都第三敕令”
    最高大祭司,恺撒·奥古斯都皇帝,于其第17次执掌保民官权利之年,诏告尔等:
    若有任何昔兰尼伽行省之人荣膺罗马公民权,吾在此命令,彼等不得因此解除其在希腊社团中对公众适当的服务义务。唯有下列人等,因某条法律,或元老院之法令、或吾父之法令或吾之法令获得罗马公民权之时亦免除纳税义务者除外。此等公民获赐享有免税之权利,仅适用于彼等获赐时所占有之财物,此为吾所欣然乐见,对于此后该人所获致之资财当予征税。]
    14.公民权的贬值和态度的转变
    塔西陀曾就帝国时代和共和时代对授予公民权两种心态做了不甚赞同的态度:共和时代授予公民权很少,仅仅是为了奖励(人们的)勇敢。到一世纪末,成为罗马公民在本质上还不是那么重要。尽管罗马公民在法律上确有某些特权,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下层阶级或者通过对这个社团集体授予公民权或者通过光荣退役而成为罗马公民,这一点逐步变得较不明显。象圣保罗这样的帐篷匠也可以乞灵于其身为罗马公民的保护,这就使得象他这样的人较之一个富裕的异邦人享有更优越地位显得不合适了。按罗马人的感受,他们对等级更有认知,这种情形是讲不通的。因此法律越来越不观重于公民与非公民之分,而更在意富人和穷人之分,不再顾及该人是否享用公民权。到3世纪早期,在西方只剩少数几个社团有待罗马化而希腊化东方的统治阶级则通过对个人的公民权授予完全被帝国体系所吸收。因此,是时候该取消种种差异了。
    15.安东尼变法(安东尼是卡拉卡拉的帝号,故此本节也可译为卡拉卡拉改制)
    毫无疑问,卡拉卡拉皇帝的做为在历史上唯一值得铭记的就是他A.D.212年发布敕令,授予帝国境内所有生来自由的居民以罗马公民权。有一小部分人被排除在外,但围绕着究竟是谁被排除在外仍有争论,由此显示出这并不重要。迪奥·卡西乌斯认为这不过是为了增加公民人数以增加只对公民收取的税种金额,这个理由并不充份。在一张莎草纸上似乎记录了敕令的原文,卡拉卡拉在其中给出了他的理由,那是为了增加可以为从其兄弟(虚构的)阴谋中保护了皇帝向诸神表示感恩的公民数量。不论其直接动机如何,从大局看来,真正的原因看来是罗马化和公民权的扩大已经推进到如此的地步,再保留罗马人和外邦人之间的区别已经没有什么意义。现在,每一个人都被融入到帝国体系中去,“罗马”现在不再只意味着台伯河畔的那座城市(如今挤满了下层的群氓)。取而代之的是,罗马现在意味着地中海盆地周边地区受罗马皇帝支配的希腊-罗马文明世界。实际上,假如不算法律条文,人人都已经实际上成为罗马人了,再通过授予每个人公民权以确认新的形势,还是有道理的(虽然实际意义上并不象听起来那么多)。
    翻译整理自阿尔贝拉大学古代罗马史教案参考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