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理解“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制度” 第一,“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制度”主要指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它萌芽于战国,至秦朝建立起一整套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西汉时得到巩固,隋唐时三省六部制和科举制的实行使其得到完善,北宋加强了中央集权,元朝实行的行省制度进一步发展了中央集权制度,明清时期逐渐强化并走向衰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中国存在两千余年,对中国历史发展产生深远而深刻的影响。 第二,中央集权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核心,是学习本单元的核心关键词,需要全面准确理解。 (1)理论基础:韩非总结春秋战国诸侯割据混战的历史教训,适应新型地主阶级建立中央集权制度的需要,提出了一套完整的中央集权的政治理论。秦始皇根据韩非的政治理论,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2)核心权力: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核心是皇权至高无上。中央设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等高级官吏直接对直接对皇帝负责,此外还有将军(掌征伐)、廷尉(掌刑罚)、治粟内史(掌财政)等官职。地方政府设郡、县,郡有郡守,县有县令。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都直接听命于皇帝,由皇帝任免。(3)中央集权制的职能:主要是镇压百姓,同时兼有抵御外部的侵扰、兴建大型工程、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利益冲突,维护国家统一等方面的职能。(4)中央集权制的经济基础:封建地主大土地私有制为主,同时存在着农民的个体小农土地所有制和封建的土地国有制。(5)中央集权制的调度在于皇帝对法(法令、法律)、术(权术)、势(权势)、度(限度)的驾驭能力。在“人治”为主导的封建社会中,如果皇帝能够驾驭权臣、控制地方、管辖好百姓,中央集权制就巩固和扩大,否则就相反。秦末,中央集权制运用失度,对农民的剥削压迫超过了农民的承受限度。引发农民战争,导致秦朝灭亡。(6)中央集权制的完善和发展:秦朝建立的中央集权制度,经过历代封建王朝的调整,日益完善,成为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中最主要的政治制度。 第三,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包括专制主义和中央集权制度两个概念,要注意二者之间的联系。 专制主义是指中央的决策方式,是与民主政体相对立的概念,指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独裁的政权组织形式,体现在帝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上,其主要特征是皇帝个人的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从决策到行使军政财政大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君主专制解决的是君主个人专权与大臣民主集中的矛盾,也是君主与大臣的权力分配问题。君主专制虽然有利于中央政权的稳定,但容易造成君主的独断专行,使国家的兴衰成败维系于君主个人品质的优劣。同时,权力的过度集中,更容易导致朝中百官、王公贵戚争权夺利。而民主制则以公共意志取代了个人意志,公众权利通过宪法限制君主个人的意志对国家的不良影响,从而尽量地避免了频繁的政变与屠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人们对民主的要求越来越高,个人的意志凌驾于民主之上的现象越来越遭到人们的反对。因此,君主专制政体越来越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桎梏,它必然会被民主政治所取代。 中央集权是相对于地方分权而言的,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方面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一切受制于中央,地方完全由中央管理和控制。中央集权制度的内容包括至高无上的皇帝制、中央行政机构和地方行政机构。其特点是皇帝通过直接任免中央和地方官而掌握人事大权,这相对分封制来说,具有很大的进步性。核心是集一切权力于皇帝,实行君主专制独裁。中央集权制解决的是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的关系,它的不断加强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且它的加强,使地方的权力逐渐缩小,有利于国家的稳定,是社会发展进步的表现。中央集权制度,从秦朝的郡县制发展到汉朝的刺使制,再到宋朝的二府三司制,地方权力基本上被削弱;到元朝明清时期的行省制,中央集权制度最终定型。虽然,中途有些政权也试图实行分封制、郡国制,但结果都失败了。这说明中央集权的确立、发展和强化是历史发展的一种趋势,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中央集权制虽然容易形成集权,但它避免了频繁的地方叛乱或分裂活动,从而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所以,只有不断的完善与发展中央集权制,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与繁荣。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虽然实行不同的政体,如君主制、君主立宪制、总统制、共和制……但大多以中央集权制为主要的管理体制。 专制与集权二者之间的联系:地方和中央都必须服从皇帝一人;专制主义皇权加强时,往往是中央集权比较有效时,专制主义皇权削弱时,往往也是中央集权不力时。要注意的是实行中央集权制并不意味着只能实行君主专制,也可以不是君主专制政体,如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在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时,大都采用中央集权制。一般情况下,实行君主专制政体的国家,都实行中央集权制,在封建社会尤其明显;而实行中央集权制的国家,也以君主专制政体为主,在古代尤为如此。随着社会发展,君主专制逐渐淡出了历史的舞台,并逐渐演变成为其他政体,如君主立宪制。 第四,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特点和基本矛盾 其特点主要有:(1)皇权至上和不可分割原则;(2)帝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3)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一律由皇帝直接任免;(4)皇帝从决策到行使立法、司法、行政等独断性和随意性;(5)宣扬“君权神授”,皇权借助于神权来巩固和加强;(6)以文化思想专制来巩固政治专制;(7)中央和地方、君权和相权的矛盾伴随中央集权制度发展的始终。 基本矛盾:(1)中央政府与地方割据势力的矛盾。(2)皇权与相权矛盾(中央政府内部矛盾)。 第五,实行的原因: 张宏杰在《中国皇帝的五种命运》序(山西人民出版社)说,“在写《史记》专栏的同时,我把相当多的精力放到阅读秦始皇以前的历史,……通过爬梳剔抉,我发现,‘专制制度’的根源远比我们想象的要‘根深蒂固’。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家长制、祖先崇拜、集体主义取向的形成和巩固,都远在‘皇帝’二字出现前。‘皇帝制度’的出现,不是秦始皇个人的天才发明,而是中华文明演进的必然结果,秦始皇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 我们至少可以从这几个角度分析其“源远流长”的原因:(1)维护封建经济基础的需要。中国古代经济的特点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这种封建的个体的小农经济模式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政权,以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保证小农经济的生产和再生产,新兴的地主阶级也需要建立中央集权制度来巩固其统治地位,维护其政治、经济利益,保护其土地所有制度。这种封建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中央集权制的建立。(2)巩固、维护国家统一的需要。中国自古就是一个疆域辽阔的多民族国家,实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维护国家统一的需要。(3)法家思想奠定理论基础。百家争鸣中的法家思想代表韩非子总结诸子百家学说,创造了一套完整的中央集权的政治理论,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 第六,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作用及影响 张宏杰在《中国皇帝的五种命运》序(山西人民出版社)说,“受制于‘皇帝制度’两千年,是这个民族不能逃避的命运。中国现代化进程中遇到的许多问题,比如‘德先生’与‘赛先生’迟迟不能落脚,比如公民意识、规则意识、宽容意识的缺乏,比如‘熟人社会’,比如‘守旧症’、‘非我症’、‘不合作症’、‘麻痹症’,其根源都可以追溯到三千年前的夏商周时代或者更远的尧舜禹。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中国文化转型的艰难。” 从整个封建社会来看,在封建社会的早期和上升发展时期,该制度促了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稳定,适应了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极大的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有进步意义的。天津师范大学庞卓恒教授,在分析中华帝国之所以长存数千年而不衰,和世界六大古文明中心或“中断”或“中衰”不一样,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中华文明”有一个“那样巩固的大统一体”;到了封建社会的中晚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该制度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不再适应,它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开始变小,负面影响逐渐增大。例如该制度开始阻碍新的生产关系的产生和发展,并导致经济的停滞不前,不利于民主政治的建设和发展,导致思想上的禁锢和文化上的衰落,使整个民族开始裹足不前,开始落后与世界。 总体来说,该制度在我国两千年的历史上所起的积极作用是不可磨灭的。我国辉煌灿烂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建与该制度是分不开的。具体可以作如下概括: (1)积极作用:①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②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③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发展。 (2)消极作用:①皇权专制极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②在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箝制了思想。③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西方实行民主政体、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之时,中国还在加强即将灭亡的封建专制制度,反映出其反动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