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约有2040万人荷兰语为第一语言。除了荷兰以外,比利时、苏里南和荷属安的列斯群岛也以荷兰语为官方语言。此外南非和曾经被荷兰统治了四个世纪的印度尼西亚也有日常的使用。16世纪前的荷兰长期处于封建割据状态。16世纪初受西班牙统治。1568年爆发延续80年的反抗西班牙统治的战争。1581年北部七省成立荷兰共和国(正式名称为尼德兰联合共和国)。1648年西班牙正式承认荷兰独立。17世纪曾为海上殖民强国。18世纪后,荷兰殖民体系逐渐瓦解。1795年法军入侵。1806年拿破仑之弟任国王,荷被封为王国。1810年并入法国。1814年脱离法国,翌年成立荷兰王国(1830年比利时脱离荷兰独立)。1848年成为君主立宪国。一战期间保持中立。二战初期宣布中立。1940年5月被德国军队侵占,王室和政府迁至英国,成立流亡政府。战后放弃中立政策,加入北约和欧共体及后来的欧盟。 荷兰人原本只有名字,而没有姓氏。荷兰的名字的历史大致可以分为四个主要阶段:1、采用日耳曼的名字;2、采用以日耳曼人名为基础的圣名;3、形成独立的命名系统;4、采用更加广泛的词汇作为人名。 荷兰语从语言角度看属于日耳曼语,所以荷兰使用日耳曼语名字的历史非常悠久。日耳曼语的名字具有丰富的多样性,既有但一词汇构成的名字,也有词汇组合以后形成的名字。“组合”型的日耳曼语名字是一般由两部分组成。其中一部分表示性别的名字,另一部分则是描摹人的特点。如阿德尔伯特(Adelbert)或艾伯特(Albert)就是由“爱迪尔”(adel,意为“高贵的”)和“伯特”(bert,意为“光明”)组合而成,组合以后的名字意味着“光明正大的行为”。 中世纪时(尤指12世纪以后),随着基督教的传入,使用基督教中圣人、圣徒名字的人越来越多,甚至超过了日耳曼语名字。如“马太伊斯”(Matthijs/Mathijs/Mattijs/Mattheus)这个名字就是源于《马太福音》的作者圣马太(Matthew)。 直到现代(尤指1945年以前),荷兰人的取名来源一直比较稳定。这一时期,孩子的名字大多还是来自以日耳曼语形式出现的基督教徒的名字,但大多数家长喜欢挑选那些对自己孩子今后生活有帮助或者是寄托自己希望的名字。如家长希望孩子长大以后成为屠夫,就会给孩子取名“圣乔治”(Sint Joris),“Joris”是“George”的荷兰语写法,而“圣乔治”(Sint George)因为屠龙而成为是刽子手的守护神。这一时期,还有一个类似东方转世灵童习俗的命名方法,即前辈的名字会被后辈重复使用。人们相信,这样做前辈人会以某种形式重新来到这个世界上。这是孩子的命名规则有以下一些规则:1、第一个孩子,儿子以祖父的名字(女儿以外祖母的名字)命名;2、第二个孩子的取名视第一个孩子而定,如第一个孩子是男孩,那就取母亲家的成员的名字,反之,则取父亲家的;3、第三和第四个孩子通常会用祖父或祖母的名字;4、如果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名字已经被用过了,那就可以在父亲或母亲的兄弟姐妹的名字中挑选一个名字(但必须是先从父亲家开始);5、如一个孩子死了,则后出生的孩子可以使用死去孩子的名字。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无神论和现代思潮的双重影响,个人的名字已与以前很有大的差别。一些非基督教圣徒的名字常常变换形式出现,如约翰内斯(Johannes),也可以被叫作“约翰”(Johan) “扬”(Jan)或“汉斯”(Hans)。一些时尚的词汇也常常被用来作为孩子的名字。如“斯托姆”(Storm,意为“风暴”)、“海默”(Hammer,意为“锤子”)、“芙罗瓦”(Flower,意为“花朵”),等等。 虽然荷兰语的人名用词比较随意,但是男女用名还是有一定的区别,且有比较明显的构词特征,男名以辅音结尾居多,如“阿尔曼德”(Armand)、“亨克”(Henk)等。女名最后一个字母一般则是a、e、i等元音,如“卡琳娜”(Carina)、“莫妮卡”(Monica)、“伊雷娜”(Irene)。 荷兰人原本没有姓氏。1806年,路易·波拿巴(Louis Bonaparte,1778~1846)担任荷兰国王期间,觉得荷兰人没有姓氏,重名的又多,在户籍管理上极为不便。于是颁布法律,要求所有荷兰人必须使用姓氏。由于很多人没有充分准备,就按报户口的情形由典籍官随意选定(这与日本人开始使用姓氏时的情形十分相似)。 荷兰姓氏首先是来自父名,在父名后面加上后缀“sen”(意为“儿子”)就可以变成姓氏。在基督教世界,“约翰”(John)是一个最常见的教名,约翰在荷兰写作“杨”(Jan),于是就出现了在荷兰排行第二的大姓——“杨森”(Jansen),如荷兰画家和赝品制造者吉尔特·杨·杨森(Geert Jan Jansen,1943~ 此外,荷兰的姓氏还可以来自职业、本人特征以及其他情形:
在荷兰语姓氏中,常常夹有定冠词或介词,这些冠词和介词与其他词汇构成了完整的形式,这些冠词和介词是姓氏不可分的组成部分,翻译时中间不用点分开。由介词构成的姓氏有几下几种形式:定冠词(de/den/der)+姓氏,如荷兰作家安妮·德弗里斯(Anne de Vries,1904~1964);介词(van)+姓氏,如荷兰芭蕾舞演员鲁迪·范丹斯(Rudi van Dantzig,1933~ 荷兰人有了姓氏以后,承袭了法国子承父姓、妻从夫姓的习俗。妇女结婚后要改姓夫姓,如首相鲁道夫斯·弗朗西斯·玛莉·吕贝尔斯(Rudolphus Franciscus Marie Lubbers,1939~ 荷兰三大姓氏:德夫力斯(De Vries)、德扬(De Jan)、波尔(Boer)。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