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德里苏丹国的建立 最早进入印度的穆斯林是阿拉伯人。早在倭马亚王朝时期,伊拉克总督哈查只派遣部将穆罕默德·伊本·卡西姆率领阿拉伯战士进攻印度。卡西姆于711年从巴士拉出发,沿海路攻入印度河下游,占领信德地区。713 年,卡西姆率军占领尼伦(今海德拉巴),并挥师北上,直抵木尔坦,信德和旁遮普南部遂被纳入倭马亚王朝的版图。伊斯兰教从此开始传入印度,木尔坦成为穆斯林在印度的主要据点。9 世纪中叶以后,统一的阿拉伯帝国趋于解体,兴起于伊朗高原的萨法尔王朝逐渐向南扩展,控制了信德和旁遮普南部。900 年伊斯兰教的异端卡尔马特人被逐出阿拉伯半岛和伊拉克后,进入信德和旁遮普南部,建立了木尔坦和曼苏拉两个王国。据10世纪初阿拉伯地理学家麦斯欧德(亦译马苏迪)所著《黄金草原》的记载,属于古莱什部落的穆纳巴家族统治木尔坦王国,曼苏拉王国(今巴马纳巴德一带)的统治者阿布·曼达尔也出身于古莱什部落。然而,出现在信德和旁遮普南部的早期穆斯林政权始终局限于印度西北一隅,阿拉伯人尚无力控制印度内陆,其统治并没有对印度政治和经济的发展产生明显的影响。 到10世纪中叶,印度的政治分裂已经不可收拾,整个次大陆形同一盘散沙。印度教王公各自为政,相互征战。这时印度丧失了抵御外族入侵的能力,成为中亚突厥族穆斯林攻击的目标。 962 年,原属萨曼王朝的突厥将领阿尔普提金在加兹尼建立独立的国家,统治阿富汗东部,史称加兹尼王朝(962—1186 年)。加兹尼王朝苏丹马哈茂德在位时期(998—1030年),曾经17次远征印度,屡败称雄于印度北部的拉其普特王公。1014年,马哈茂德攻占印度教圣地萨奈沙,洗劫了著名的查克拉斯瓦明神庙。1019 年,马哈茂德攻占恒河平原的政治中心曲女城,历时400年之久的古都被洗劫一空、夷为平地。1025年,马哈茂德攻占印度西海岸卡提阿瓦半岛。卡提阿瓦西岸的索姆那特神庙是印度著名的朝拜圣地,供奉印度教三个主神之一的湿婆,神庙中藏有巨额财宝。马哈茂德将索姆那特神庙的财宝抢劫一空,运回加兹尼;据说,运送这些财宝的骆驼多达4万头。马哈茂德的胜利暴露了印度教王公的虚弱,打开了自中亚通往印度的大门。整个旁遮普并入加兹尼王朝的版图,拉合尔成为穆斯林在印度西北部的统治中心。 12世纪中叶,古尔王朝(1152—1206年)兴起于阿富汗西部。古尔王朝灭加兹尼王朝以后,定都赫拉特,成为阿富汗和西北印度的统治者。1192年,古尔王朝的苏丹穆伊兹·乌丁(即古尔的穆罕默德,1175—1206年)率军越过旁遮普,进攻印度内陆,在塔拉罗里战役中击败拉其普特王公联军,进而占领德里,征服了恒河与朱木拿河之间的广大地区。穆伊兹·乌丁的部将巴克提亚·卡尔其于1200年前后攻入印度东北部,占领比哈尔和孟加拉地区。至此,德干高原以北地区皆属古尔王朝。加兹尼王朝和古尔王朝在印度的征服,为德里苏丹国的建立铺平了道路。 1206年,穆伊兹·乌丁在达姆亚克遇害身亡,死后无嗣,古尔王朝于是发生分裂。穆伊兹·乌丁的部将、镇守德里总督库特卜·乌丁·艾巴克在德里自立为苏丹(1206—1210年),统治印度北部地区。库特卜·乌丁和其后的两位苏丹均为来自阿富汗的突厥奴隶,因此他们建立的政权史称奴隶王朝。德里苏丹国的统治从此开始。德里苏丹国是印度历史上第一个较为稳固的伊斯兰教政权,共存在320年,先后经历了5个王朝:奴隶王朝(1206—1290年)、卡尔基王朝(1290—1320年)、图格拉王朝(1320—1414年)、赛义德王朝(1414—1451年)和罗第王朝(1451—1526年)。德里苏丹国时期,印度大部分地区逐渐被纳入伊斯兰教政权的统治范围。奴隶王朝的第二任苏丹伊杜米斯(1211—1236年)先后平定了旁遮普和孟加拉的穆斯林贵族以及拉其普特王公的反叛,征服了文迪亚山北侧的瓜寥尔和马尔瓦地区,被誉为德里苏丹国的奠基人。卡尔基王朝的苏丹阿拉·乌丁(1296—1316 年)消灭了古吉拉特和拉其普特地区印度教王公的割据势力,并出兵越过文迪亚山,征服了印度教政权德瓦吉里王国、瓦朗加尔王国、霍伊萨拉王国和潘地亚王国,德干高原成为德里苏丹国的辖地。图格拉王朝苏丹穆罕默德·图格拉(1325—1351年)在位时期,德里苏丹国的疆域达到了顶峰:西起印度河流域,东至孟加拉,北抵克什米尔,南达科佛里河。 德里苏丹国的兴起,正值蒙古人扩张之际。1221年,蒙古军队首次出现于印度西北边境。1224年,蒙古军队攻入印度西北部,掳掠信德和旁遮普地区;但是似乎由于气候炎热和水土不适的原因,蒙古军队未能深入印度内陆,全师退走。1279年和1285年,蒙古军队接连侵入印度西北部。卡尔基王朝苏丹卡尔吉·贾拉尔丁(1290—1296年)曾3次击退入侵印度的蒙古军队;一部分蒙古战士皈依伊斯兰教,在德里定居下来,成为印度最早的蒙古血统穆斯林。 德里苏丹国的政权形式和土地制 度德里苏丹国改变了印度传统的政权形式,采用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教神权政体。德里苏丹国统治的社会基础是由信奉伊斯兰教的突厥人、阿富汗人和波斯人组成的军事贵族集团。印度土著的王公贵族除皈依伊斯兰教者外,大都被排斥于国家要职以外,只能充任乡镇小吏。苏丹作为全国的最高统治者,集君权和教权于一身。他们往往在名义上与哈里发保持宗藩关系,接受哈里发的册封。阿拔斯王朝哈里发穆斯坦绥尔曾于1229年遣使德里,授予奴隶王朝苏丹伊杜米斯以“阿萨姆苏丹”的称号;阿拔斯王朝灭亡以后,德里苏丹国发行的钱币上仍刻有哈里发穆斯坦绥尔的名字。1343 年,法蒂玛王朝哈里发哈基姆二世自开罗遣使去德里,图格拉王朝苏丹穆罕默德·图格拉于是将哈基姆二世的名字铸刻在新发行的钱币上,表示承认法蒂玛王朝哈里发的宗主权。如同当时的其他伊斯兰教国家一样,德里苏丹没有明确和固定的继承原则。一般来说,为了方便起见,只在已故苏丹尚存的家族成员中加以挑选。出生的先后、能力的大小、已故苏丹的推荐等问题有时也得到一定的重视,但贵族的意见似乎是带决定性的,而他们通常只图个人便利,而不顾国家的利益。 德里苏丹国的中央政府由若干个部(即迪万)组成,分别掌管税收、司法、军事、驿政和文书等。德里苏丹国废除了印度传统的官吏世袭制度,各部长官由苏丹任命。税收部位居各部之首,维齐尔作为税收部长官往往节制其他各部。图格拉王朝时期,维齐尔获得了广泛的权力,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赛义德王朝和罗第王朝时期,维齐尔的权力明显削弱。 德里苏丹国统治的印度划分为若干省分。图格拉王朝时期,全国共有23个省。各省划分为若干称为“舍克”的行政区,“舍克”之下是“巴尔加那”,村社构成最小的行政单位。各省的长官称“瓦利”,直接隶属于德里苏丹。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随苏丹力量的强弱而经常变化。各省的税收首先用于地方的军政开支,余额上缴德里。除直接隶属于中央的省分外,边远地区分布着印度教王公统治的众多土邦。这些土邦在承认德里苏丹的宗主权和缴纳贡税的条件下,处于半独立的状态,印度教王公在土邦内拥有广泛的权力。 德里苏丹国拥有规模较大的常备军,兵源来自阿富汗突厥人以及印度血统的穆斯林。全部军队分为骑兵、步兵和象兵,装备简单的火器。印度教徒为德里苏丹国提供辅助兵源。 德里苏丹国实行国家土地所有制,对印度封建土地制度的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德里苏丹国时期国有土地的主要来源,是在征服的过程中没收印度教王公贵族的土地。苏丹在名义上拥有全国的土地,是全国土地的最高所有者。土地占有形式大体分为3种:“哈斯”是由苏丹直接支配的土地,由中央财政部门管理,收入供中央政府开支和宫廷消费。“伊克塔”是苏丹以服军役为条件分封给穆斯林战士的土地。这是德里苏丹国时期国有土地的主要占有形式。奴隶王朝时期,2000名穆斯林战士在恒河与朱木拿河之间的平原领有“伊克塔”。“伊克塔”最初仅供受封者本人享用,不得继承和转让,苏丹拥有更换和收回的权力,征税标准由国家规定。因此,“伊克塔”最初实际上是税收的分封而不是土地的分封。图格拉王朝建立后,穆斯林军事贵族不断扩大对于所占土地的权力,“伊克塔”逐渐演变为世袭领地。第三种形式是神庙土地,包括苏丹国家赏赐给伊斯兰教神职人员的土地“伊纳姆”和赏赐给清真寺的土地“瓦克夫”,占有者拥有世袭享用的权力。这种土地在国有土地中所占比重不大。国有土地的征税标准在不同时期变化很大。奴隶王朝时期,税率为农作物产量的1/5。卡尔基王朝苏丹阿拉·乌丁时期,税率增至农作物产量的1/2。图格拉王朝苏丹吉亚斯·乌丁(1320—1325年)曾经将税率恢复到奴隶王朝时期的水平。穆罕默德·图格拉即位后,税率再次提高到农作物产量的1/2。除国有土地外,尚有许多土地属于印度教王公贵族所有,这种土地的所有权在德里苏丹国时期没有发生明显变化,土地所有者“柴明达尔”对土地拥有广泛的权力。 德里苏丹国时期印度经济生活 德里苏丹国时期,政治统一,社会交往扩大,为印度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农业是印度传统的主要经济部门,受到了德里苏丹的重视。国家积极兴建水利工程,推广波斯式水车等新型灌溉工具。图格拉王朝苏丹菲罗兹(1351—1388年)在恒河与朱木拿河流域开凿了四条运河,使长期荒芜的不毛之地得到开垦。农业的进步还表现在经济作物的广泛种植上,棉花、甘蔗、靛蓝、水果、香料等构成了重要的农作物。手工业分为官营和私营两种类型。官营手工业主要生产质地昂贵的奢侈品,供应宫廷和王公贵族。官营手工业规模较大。卡尔基王朝苏丹阿拉·乌丁时期德里的官营作坊拥有17000名工匠,图格拉王朝苏丹穆罕默德·图格拉时期德里的官营作坊中仅丝工便有4000 人之多。私营手工业作坊或者自产自销,或者受商人控制,产品大都供应市场,满足民间的需求。主要的手工业部门是纺织业,孟加拉、古吉拉特、马拉巴尔沿海和恒河中上游地区分布着数量众多的纺织业作坊,产品不仅供应国内,而且畅销海外。制糖业、造纸业、金属加工业和砖石业也很发达。贸易范围的扩大体现了商业的进步。印度的产品沿陆路运往中亚和西亚的广大地区,通过海路远销欧洲、非洲、东南亚和中国。农产品和纺织品是印度主要的出口商品;西亚的战马、中国的瓷器和丝绸源源不断地流入印度市场。 伊斯兰教的传播与巴克提教派运动的兴起 伊斯兰教从8 世纪开始传入印度,印度西北边陲和西部沿海是最早接受伊斯兰教的地区。10 世纪以后,随着加兹尼王朝和古尔王朝的征服,伊斯兰教逐渐扩展到印度内陆。德里苏丹国时期,伊斯兰教作为国教在整个印度的范围内得到广泛的传播。伊斯兰教国家没收了大批印度教徒的财产,向印度教徒征收人丁税,禁止非穆斯林担任高级官职,同时提倡印度教徒改宗伊斯兰教。因此,在德里苏丹国时期,伊斯兰教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穆斯林人数剧增,印度的伊斯兰化程度明显加深。 德里苏丹国时期,印度的穆斯林大体分为三个来源:首先是8到10世纪进入印度西北边陲和西部沿海地区的阿拉伯人后裔;其次是11世纪起侵入印度的突厥穆斯林后裔;为数更多的穆斯林是来自改宗伊斯兰教的印度土著人。伊斯兰教不仅在印度北部广泛传播,而且深入德干高原。在伊斯兰教最为盛行的旁遮普、信德、克什米尔和孟加拉,穆斯林的人数远远超过了印度教徒。 印度是一个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印度古老的传统文化具有强大的同化力。早期入侵印度的希腊人、塞种人和白匈奴人等尽管在军事上取得胜利,在文化上却不得不屈服于土著文明。但是,进入印度的穆斯林征服者并没有如此。印度教与伊斯兰教之间无疑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多神崇拜和一神信仰的尖锐对立尤为突出。然而,土著的文化未能将外来的伊斯兰文明同化,伊斯兰教国家也无力消灭印度教的传统信仰。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都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们在印度的土地上同时存在下来。 德里苏丹国时期伊斯兰教的广泛发展,对印度社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一方面,伊斯兰教的传播加深了印度教与伊斯兰教之间的对立,导致了尖锐的宗教矛盾;另一方面,占人口大多数的土著居民信奉的印度教与统治集团大力提倡的伊斯兰教频繁接触,相互之间形成了广泛的影响。巴克提教派运动就是印度教与伊斯兰教之间既彼此对立又相互影响的产物。 巴克提教派运动又称虔信运动,12世纪兴起于印度南部,初期的代表人物是罗摩奴阇(死于1137年)。罗摩奴阇强调“梵天”在印度教诸神中的至高地位,认为“梵天”是天地万物的创造者、保护者和毁灭者,一切存在皆由“梵天”而来。13 世纪以后,巴克提教派运动由印度南部传入北方各地,主要流行于城市下层群众中,罗摩难陀和克比尔成为主要的代表人物。罗摩难陀(1360—1450年)不仅认为“梵天”是宇宙万物的主宰,而且强调众生平等的原则,所有虔信“梵天”的人不论身世高低贵贱,皆可获得解脱。克比尔(1440—1518年)的生母是属于婆罗门种姓的印度教徒,养父是穆斯林。克比尔吸取了印度教吠檀多派哲学和伊斯兰教苏非派教义,强调一神信仰,反对偶像崇拜和种姓制度,主张简化宗教仪式。克比尔认为,印度人和突厥人是用同一种粘土塑成的,罗摩(即梵天)与安拉只是名字不同而已。克比尔宣称: “能升入天堂, 不是靠斋戒和反复诵读祷词与教义; 如若真理已被领悟, 麦加寺庙的内室就在人的心里。 把精神当作圣堂, 把身体当作它周围的庙宇, 把良心当作它启蒙的教师; 抛却愤怒、疑惑与恶毒之心,让忍耐来表达‘五祷’(指伊斯兰教的拜功)的真意, 印度教徒与穆斯林有共同的上帝。” 克比尔的折衷主义观点旨在消除印度教与伊斯兰教的对立。 德里苏丹国的衰落 图格拉王朝苏丹穆罕默德·图格拉在位时期,是德里苏丹国由盛而衰的转折点。穆罕默德·图格拉在恒河与朱木拿河流域提高农业税率,横征暴敛。尽管历史文献关于新的税率记载不一,但是税率的提高显然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大量人口流落异地,武装起义屡有发生。穆罕默德·图格拉于1327年将首都从德里南迁到德瓦吉里,并将新都改名为道拉塔巴德,旨在加强对德干高原的控制。迁都引起了印度北部穆斯林贵族的强烈不满。当穆罕默德·图格拉将首都重新迁回德里以后,德干高原的穆斯林贵族和印度教王公接连反叛,脱离德里苏丹的控制。苏丹菲罗兹即位后,实行极端的宗教政策,扩大人丁税的征收范围,印度教徒和什叶派穆斯林均遭到迫害,原有的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剧。菲罗兹死后,统治集团发生争夺王位的内讧。地方势力趁机拥兵自立,形成割据状态。 1398年,帖木儿率领由蒙古人和突厥人组成的大军从中亚的撒马尔罕进入印度,在德里北部的巴尼帕特击败图格拉王朝的军队,进而将德里洗劫一空,图格拉王朝末代苏丹马哈茂德二世(1394—1413年)逃往古吉拉特。帖木儿的入侵摧毁了德里苏丹国的军事力量,加速了德里苏丹国的衰落。马哈茂德二世尽管在帖木儿军队撤走后返回德里,但其权力范围仅限于德里周围的狭长地带。 赛义德王朝时期,只有德里周围、恒河与朱木拿河流域以及旁遮普处于苏丹的控制下,其他地区皆属穆斯林贵族和印度教王公管辖,他们拥兵自立,仅在形式上隶属于德里苏丹。 德里苏丹国在罗第王朝时期继续衰落。印度北部分裂为德里、孟加拉、克什米尔、马尔瓦、江普尔和古吉拉特等众多独立的苏丹国;德里苏丹作为整个印度最高统治者的地位已不复存在。 1517年,帖木儿的后裔巴卑尔从阿富汗侵入印度。1526年,巴卑尔在巴尼帕特击败罗第王朝苏丹易卜拉欣率领的军队,随后攻占德里。德里苏丹国最终灭亡。 德里苏丹国是印度历史发展的重要阶段。德里苏丹国采取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并将军事采邑制度传入印度,深刻地影响了印度封建社会的发展。德里苏丹国时期,印度的穆斯林人数剧增,伊斯兰教上升为与印度教并列的主要宗教。两大宗教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对印度社会影响极大。另外,随着伊斯兰教的传播,阿拉伯、波斯、突厥的语言、文化、生活方式和社会习俗大量传进印度并且渗入土著的古老文化之中,奠定了现代南亚文化的基础。 德里苏丹国后期的南印度 德里苏丹国后期,德干高原北部是伊斯兰教的巴曼苏丹国(1347—1526年)。这里最初是德里苏丹国的辖地。1347年,图格拉王朝将领哈桑(1347—1358年)在道拉塔巴德(即德瓦吉里)举兵反叛,自称波斯王族后裔,建立独立的巴曼苏丹国,定都库尔巴加(即阿桑纳巴德)。苏丹艾哈迈德(1422—1435年)即位后,迁都比达尔。巴曼苏丹国占据文迪亚山以南、克里希纳河以北的广大地区,划分为库尔巴加、道拉塔巴德、比达尔和比拉尔四个称为“塔拉夫”的行政区。巴曼苏丹国作为伊斯兰教政权,与信奉印度教的维查耶那加尔王国进行了旷日持久的战争,旨在争夺德干高原的霸权。16世纪初,巴曼苏丹国发生分裂,形成五个独立的苏丹国:伊马德王朝统治的比拉尔、阿迪勒王朝统治的俾查浦尔、库特卜王朝统治的高康达、巴德里王朝统治的比达尔和尼查姆王朝统治的亚马那加。这五个苏丹国相互征战,削弱了伊斯兰教在印度南部扩展的力量。 维查耶那加尔王国是位于德干高原南部的印度教政权,兴起于图格拉王朝苏丹穆罕默德·图格拉在位时期,以维查耶那加尔城为首都,领有克里希纳河以南直至科佛里河的广大地区,先后经历了桑加马王朝、沙鲁瓦王朝、突鲁瓦王朝和阿拉维杜王朝。维查耶那加尔是一个富庶的国家,农业和手工业都很发达,国际贸易尤为兴盛。据说维查耶那加尔拥有300个海港,其中以西海岸的卡利库特和柯钦最为著名。这里与印度洋诸岛、马来群岛、缅甸、中国、阿拉伯半岛、波斯、非洲和葡萄牙均有贸易往来,主要的出口商品是大米、棉布、铁器、硝石、香料和糖;进口货物有马匹、珍珠、铜器、珊瑚、丝绸和汞等。据意大利旅行家尼科罗·孔蒂记载,维查耶那加尔城周达60英里,城里可以武装起来的居民约有9万人。波斯旅行家阿卜杜拉·拉扎克写道:“国内所有的居民,不论地位高低,甚至市场上的工匠,都在耳朵、脖子、胳膊、手腕和手指上佩戴珠宝和镀金的装饰品。”维查耶那加尔王国经济生活的突出特征是土地私有制发达和土地买卖盛行。 德里苏丹国时期,外来的伊斯兰教文化冲击着印度的大多数地区,唯有维查耶那加尔王国始终保持着印度古老的宗教和文化传统,印度教继续处于原有的统治地位,梵语以及泰卢固语、泰米尔语经久不衰,种姓制度和农村公社与古代相比变化甚微。1565 年,德干高原北部的伊斯兰教政权比达尔、高康达、亚马那加和俾查浦尔四个苏丹国组成的联军,在塔利科塔战役中击败维查耶那加尔王国的军队。维查耶那加尔王国遭到毁灭性的破坏,从此一蹶不振。维查耶那加尔王国的衰落,使印度教丧失了在南部复兴的机会,为后来的莫卧儿人征服德干高原敞开了大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