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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希圣及其中国史观

http://www.newdu.com 2017-11-12 近代中国网 佚名 参加讨论
陶希圣及其中国史观
    作者:李洪岩
    知名史家 何兹全 先生曾经这样说:“主编《食货》半月刊和在北京大学教书时代的陶希圣( 一八九九 ~ 一九八八 ),他的历史理论和方法论正是辩证唯物史观。使陶希圣高明超出他的同辈史学家的正是他的辩证唯物史观。”“ 他是个辩证唯物史观者。他的政治环境和身份,使左派不承认他是,他自己也不敢承认是辩证唯物史观者。” [1] 同时, 何 先生还在另一篇文章中,将社会性质论战中的新思潮派,称之为“干部派” [2] 。
    何先生的上述说法和提法,值得特别关注。其一, 何 先生是深受尊敬的史学前辈,又是社会史论战的亲历者,与陶希圣渊源甚深 [3] ,所言所述自有深意和暗示;其二,从学术史角度考察, 何 先生的提法实蕴含若干重大议题,于民国学术史关系綦重,而迄今之学界,对这些议题尚无圆满之研讨。
    这些议题是:陶希圣乃是国民党学者,何以会尊奉辩证唯物史观?而且,此人活跃于史坛,乃在大革命失败之后,亦即中共政治上遭受重大挫折之时。这个时候,何以辩证唯物史观尚能流走于国民党学者间?马克思主义何以能在大革命失败后成为潮流?国民党之一党统治与马克思主义思潮之间具有怎样的互动?此种互动又如何影响民国学术之走向?社会史论战在此一走向中具有怎样的地位,发挥了怎样的作用?诸如此类,可否在陶氏史学之定性中得以映现?笔者以为,上述议题,正可通过陶氏史学之研讨得以显现,因为陶氏史学乃是观察三十年代中国史学及理论思潮的关节点,牵一发动全身,具有典范的价值。
    一
    陶氏之以辩证唯物史观为理论指导,原是三十年代的常谈。不过,也正是从那时开始,社会史大论战即被干部派解说为“政治思想战线上马克思主义与反马克思主义之间的一场斗争” [4] ,陶氏则被视为马克思主义的“死敌”。或者说,唯物论在陶希圣那里“只是一种装饰品、假面具” [5] 。这种定性,随着历史的演进而强化,陶希圣之“反马克思主义”属 性随之长期成为“定论”,历史之真相亦相应晦暗。所以,前引 何兹全 先生的讲法,实为一种回归和澄清。
    从三十年代的原始文献看,在干部派之外的其他派别眼里,陶希圣的红色身份并不曾被否认。例如陶氏的论敌、托派分子王宜昌就曾说:“一九二七年以来,人们都利用着历史的唯物论研究所得的结论作为根本的指导原理。” [6] 他为此开列的几种代表性著作,即包括陶希圣的《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中国封建社会史》、《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中国问题之回顾与展望》,另有陶氏系统周谷城的《中国社会之结构》、《中国社会之变迁》。在王宜昌看来,陶氏正是一位历史唯物论的使用者。
    王宜昌的同党杜畏之则说,陶希圣等人“是第一批用社会学的眼光来研究古史的人,从一九二八到一九三 ○ 年的古史论坛差不多全部在他们手里”,可见当时陶氏史学之势力影响。所谓“社会学的眼光”,实为历史唯物论的别样讲法。但杜氏认为, 一九三○ 年后,陶希圣诸人即已失去历史生命 [7] ,却未免过甚其词。实则, 一九三○ 年后,社会史领域形成三分天下局面,陶氏一派固不能独占,却依旧是非常活跃的帮派。
    整体看,马克思主义乃是社会史论战各方共同的理论平台。这是首先应该确认的史实。所以,当时人或谓“关于中国现代经济分析,多半是在马克思主义旗帜之下进行,或至少是企图应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 [8] 或谓“在中国社会史的论战里,都是唯物的内部争斗,没有唯心论者插足的余地,各方都是以唯物的辨证法做武器。” [9] 如是论调,不一而足。陶氏作为论战中新生命派的代表,倘不以唯物史观为方法论,则无法进入论战之语境,无法取得参战之资格。
    这样一个判定,通过对当时自由派学者态度之考察,亦可印证。例如胡适就曾说,中国人还没有资格谈资本主义,因为中国根本就没有几个富人;封建阶级和封建势力也让人不知所云,因为热衷于此者不过是“抓住几个抽象名词在那里变戏法” [10] 。胡适的潜台词是说,社会史论战不过是胡扯,所谈所论皆为虚拟出来的假命题。这种论调和情绪,代表了胡适等所谓“新月”人士的共同思想状态、基本立场,最为当代的自由派学者所激赏,也确有其理据。胡适这种对社会史论战的轻蔑态度,源于双方史观之分野,又恰好反衬出陶希圣史学之属性,反映了陶氏一类史家在自由派学者心目中被轻蔑的位置。社会史论战或其前期的社会性质论战,有特定的语言,逻辑,圈子。它只是胡适一类人嘲讽的对象,陶希圣也只是他们嘲讽的对象之一 [11] 。
    但是,这样一个只配被自由派学者嘲讽的历史事件,这样一群只会遭胡适等人轻蔑的史家,却造成让自由派学者痛心疾首的严重后果。它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社会及历史的结合,使马克思主义成为解剖中国社会与历史的最引人瞩目的工具,对后来的学术发展发生很大的转向作用。当然,论战亦使某些原本信仰马克思主义主义的人走向反面,所以有人说“社会史论战有使论战者转到反马克思主义的功用。” [12] 但这毕竟不是主流和最终趋向,故可忽略不计。在构建马克思主义为中国学术方法论的过程中,中共学者固不遗余力,托派学者固争功不舍,然若干国民党学者之参与亦不可小视。国民党系统的学者不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话语参加了社会史大论战,而且整个论战就是在国民党统治的城市中进行的。在将马克思主义引入中国历史的事件中,在中共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形成的过程中,国民党系统的某些学者也发挥了作用。这在自由派学者看来,颇为不合“逻辑”,却是活生生的史实 [13] 。
    那么,陶希圣这类国民党系统的学者,为什么要以辩证唯物史观为方法论呢?这个问题,应在三十年代沸腾于中国社科界的马克思主义思潮 [14] 中求得答案。而马克思主义之所以在三十年代成为思潮,则需要专门的探讨 [15] 。这里,笔者依旧想提示一下自由派学者的看法,因为冷眼旁观的人往往最能看清热事。
    一九三○ 年,罗隆基深有感慨地说:“共产主义在目前的中国,俨然哄动一时,有许多人觉得他是万验灵丹。” [16] 为什么会这样?罗氏认为,这主要是由于汪精卫等人“当年代共产主义播撒的种子,如今都一粒一粒的生长发育起来了。”故国民党对“如今共产主义的发展”,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共产党在目前有今日的地位,共产主义在一般青年的头脑里,这样的时髦新鲜,谁亦不能否认这是 孙中山 先生、 汪精卫 先生以及许多国民党领袖们帮助的功劳。” [17] 同时,王造时对此亦有同感和具体剖析 [18] 。显然,他们的论述是片面的,因为马克思主义思潮之张扬,乃各种因素综合造成,非单一原因所致。但是,作为历史的亲历者,罗、王等人从国共合作的特定历史背景出发进行阐释,则可谓能得纲领。由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译出版的《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 [19] ,为此一维度的阐释提供了最切实的史料支持。陶希圣之史学,可以说无逃乎罗隆基的感叹。
    陶希圣之史学,反映了三十年代国民党的基本特性。国民党的三民主义,原本意义不明,可左可右 [20] 。而在三民主义前提下,国民党实行的是多元信仰。对这一点表述最清楚的是毛泽东。毛曾经对史沫特莱说:“ 孙 先生在世时曾经同意我们同时信仰共产主义,并且国民党员中有许多是信仰资本主义的,有许多还信仰无政府主义,有些人则信仰孔子主义、佛法主义、基督主义,无所不有,无所不包。” [21] 罗隆基甚至质问国民党:“如今一班领袖们在宗教上可以离开中国的孔老夫子,而去祈祷耶稣基督,小民在政治上何以不可离开 孙中山 先生去信仰别的政治思想家?” [22] 诚然,蒋介石可以是基督徒,陶希圣怎么就不能尊奉唯物史观呢?照莫斯科对国民党所下“几个(四个)阶级联盟”的定义看,辨证唯物论原本可以为国民党所包容(当然,阶级斗争学说除外)。
    国民党是个缺乏统一性的思想混乱的党。此种混乱状态,由蒋介石的清共而加剧,由大革命之失败而达于极致 [23] 。其基本状况,恰如罗隆基所说:“三民主义是官家的五经四书,共产刊物是禁品的西厢红楼”,“青年思想的左倾,红色刊物的增加,学校做共产领袖的训练所,书店做共产思想的媒介物,这是政府的飞机炸弹手枪快炮所不能动摇其毫末的。” [24] 而在与桂系的争斗中,蒋介石打着统一中国、反对封建主义、反对帝国主义的旗号,与对方相互指责“促进共产主义的发展” [25] ,亦可见第三国际思想的流风所被。
    在政治、社会、经济以及思想的多重混乱状态下,一方面,蒋介石试图“在一定时期内,把共产党的一切理论方法和口号全数铲除” [26] ,要对不退出共产党不“皈依三民主义”的青年给以“最严厉的处分” [27] ,对宣传阶级斗争和共产主义的书籍予以查禁 [28] 。另一方面,一些共产党人在国民党监狱中学习马列 [29] 。相应地,不但陶希圣尊奉唯物史观,已经摇身成为新右派的戴季陶,也承继着大革命时期的惯性,对马克思主义予以部分肯定 [30] ,至于据说出身于 AB 团的国民党员王礼锡 [31] ,更是宣讲辩证唯物史观不遗余力。
    思想混乱是一种过渡性的状态。马克思主义与反马克思主义,二者在时间中互动,具有波段性。就三十年代前期来讲,大革命的遗传因素发挥着基本作用。所以李初黎说,一九二七年大革命失败直到华北事变前,新文化运动依然“承继着大革命的传统,使它继续向前发展。” [32] 陶希圣则说:“民国十七年,我们还常常说到中国国民党民十三的改组,还常常鼓吹革命。” [33] 同时,大革命失败造成理论反弹,进一步强化了来自马克思主义角度的省思,故李初黎又说,大革命失败后,知识分子中发生彷徨、动摇、颓废和幻灭,没有批判现实的武器,导致一部分人“提倡了辩证唯物论的新世界观”。这一点,所有论述社会史论战的文字,均异口同声。
    陶希圣处在这样一个特定的背景和环境中,可谓应时而发。他的改组派政治身份,更强化了他尊奉唯物史观的思想状态和学术样式。
    据陶自己讲,一九二八年十二月,他加入国民党改组同志会 [34] 。加入改组派对陶希圣所造成的影响,可 从何兹全 先生的改组派生涯中得到映现。 何 先生说:“我在改组派中虽然未参加过什么实际政治活动,但对我一生的生活甚至作学问的学术思想,都有很大的影响。” [35]
    反过来看,陶之所以加入改组派,而没有投身于蒋介石,又是其预设的思想感情及知识结构使然。我们知道,国共决裂前,改组派曾被视为国民党中的马克思主义派,其领袖汪精卫更曾经被共产国际某些人士认为是马克思主义者 [36] 。由于改组派与中共在大革命时期亲密交融,不仅前者受到后者很大影响,而且中共某些地方组织也曾受到改组派极大熏染。如温州就有过所谓“吃点心”主义,意即共产主义是吃大餐,改组派的主张是“吃点心”,二者不矛盾 [37] 。蒋汪合流后,汪精卫反共的同时,依旧主张“恢复一九二四年国民党改组精神”,没有把大革命时期的政治主张洗刷干净 [38] ,且始终处在与蒋介石的对立之中。在这一格局中,陶希圣客观上扮演了反蒋的改组派历史理论家的角色。
    作为改组派的政治外围,陶希圣当时没有发表过直接攻击中共的言论,但他显然不赞成中共的主张。他的思想状态和基本政治立场,同样可通过何兹全的自述想见之。 何 先生说,他当时是一个三民主义者,认为三民主义符合中国国情,但对国民党很失望,痛恨蒋介石,对共产党也没有好感,不同意中共的革命路线,不赞同农村暴动和阶级斗争,可是对中共党员却持同情态度 [39] 。这种自我表白确切地表达了整个《食货》派的特点。当时理论上区分中共与非中共的标准,主要看是否赞成阶级斗争,而陶希圣是反对阶级斗争的。
    一九二八年五月七日 ,改组派首领陈公博创办《革命评论》杂志 [40] 。 六月一日 ,顾孟馀(公孙愈之)再办《前进》。两个杂志在宣传政治主张的同时,也涉及社会史理论。他们的社会史观点,正来自陶希圣。如顾孟馀《国民党必须有阶级基础吗?》 [41] ,否认当时存在封建阶级和封建制度,认为“封建制度的经济的、社会的、思想的基础,现在已不存在。”“中国没有农奴,中国的农民没有守田的义务,没有强迫的力役,所以中国没有封建制度。”就完全取自陶,故当时即被归入新生命派。陶希圣扮演了改组派的历史理论家的角色,但是,不应夸大这一角色的自觉性及作用。
    陶希圣虽然是改组派成员,但他的历史理论却并非主动为改组派服务。他的理论,主要是被改组派所利用。
    由上可知,探讨陶希圣之史学,不能离开大革命的背景和国共合作的政治格局。陶希圣是在五四运动精神影响下登上史坛的。他的知识结构和兴趣爱好,主要出自第二国际的马克思主义,而赶上大革命的风云际会,倾心于三民主义的政治信仰,因而决定了其史学的形态和样式。这是他区别于民国其他史学流派和史家的分水岭。但是,必须指出的是,三十年代的陶希圣,处在一个变化的过程中。此种变化,由政治看,即由国民党左派而日益右倾;从学术看,则由尊奉唯物史观而日益走向史料派,由对唯物史观的悬搁而逐步走向放弃。形象地讲,他是处在“船”上,正在从辩证唯物史观的船上走下来。只有把他置于这种动态的过程中,才能识其面目。
    二
    在民国学术史上,陶希圣以新生命派首领著称,而新生命派,又因社会史大论战而著名。参加社会史论战的人物,主要有四派。以胡秋原、王礼锡为代表的读书杂志派,属于自由马克思主义者,相对比较中立、超脱,较少意识形态和党派背景。托派,即中共反对派,又被称为动力派。新思潮派,被称为中共干部派、斯大林派、共产国际派。新生命派大都是国民党人,后演变为“食货派”。这一派著作最多,人员构成最复杂,声势最大,风头最健。陶希圣甚至说,当时许多人把“凡注重商业资本的作用者都归于新生命派” [42] ,足见其人数之多以及成份之复杂。
    所谓“新生命”,照以往之解释,是指《新生命》 (The New Life) 杂志。有学者甚至认为,陶希圣与朋友周佛海共同创办了该刊物。其实,有两个“新生命”,一个是“新生命书局”,一个是《新生命》杂志。与社会史论战关系更为密切的,是书局。而陶希圣,则是这家书局的负责人。至于《新生命》杂志,乃是地道的国民党右派政治刊物,以赤裸裸地反苏反共反马列主义为特点,负责人是蒋介石钦定的陶氏朋友周佛海 [43] 。周佛海是个政客,早就投靠了蒋介石,反共不遗余力。他所谓“新生命”,即暗指蒋介石。陶希圣则主要是个学者,直到三十年代末才投奔蒋,比周佛海差不多晚了十年。与《新生命》杂志之反共反苏反马克思主义形成鲜明对照的是,陶希圣主持的新生命书局则大体承续着国民党左派的风格,出版了大量与马克思主义相关的书籍,如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山川均《辩证法与资本制度》,考茨基《社会革命论》,等等。有人甚至说,北伐以后,出版马克思主义最多的,就是新生命书局 [44] 。可以这样讲,“新生命杂志”是国民党右派刊物,“新生命书局”则是国民党改组派的出版机构。这是二者的基本区别。陶希圣虽然游走于二者之间,身份与立场却是改组派的。因为这种身份与立场,新生命书局出版的马克思主义书籍才比较驳杂,出自第二国际领袖的作品也就占有相当部分。
    新生命书局出版马克思主义著作有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与中国托派密切合作。有的托派成员甚至说,“新生命”书店是被“托派”所“利用了的” [45] 。此种与托派的密切关系,无论从中共的立场看,还是从《新生命》杂志的立场看,都是不能容忍的。因为,《新生命》杂志不仅反共,而且明确反对托派。例如署名悲天的《苏联共产党内之派争:正统派与反对派》就明确说:“斯大林一般人固然要拿中国当作空想主义的实验场,而托洛茨基的主张更偏于理想,他反对三民主义的程度及罪恶,不减于斯大林辈。” [46] 由此也可见,以往把《新生命》杂志说成是新生命派的阵地,是不确切的。不过,这种将“两个新生命”混为一谈的现象,当时就发生了。中共就曾因新生命书店出版托派书籍,而怀疑《新生命》杂志是托派的秘密出版物 [47] 。有人则因《新生命》杂志的官方身份而断言“新生命书局”不是一个普通书店,而是“一个负有某种重大使命而力图发展的文化机关或宣传机关。”“在今日党国正统思想界”所占据的地位、“在训政时期所负”的使命,都使它显得很不一般 [48] 。其实,二者并不是一回事。新生命书局出版大量马克思主义书籍,出版的书照样被查禁 [49] 。而《新生命》杂志与陶希圣的关系,毋宁说他只是一位若即若离的作者而已。
    一九三四年十二月,陶希圣创办《食货》半月刊这一“中国社会史专攻刊物”,由此而形成他治史思想转向的一个标志。这个时候,社会性质论战的高潮已经过去,社会史论战向更深层次展开,陶希圣的治史方法由尊奉唯物史观明显地向悬置马克思主义的路径转移。
    不过,总体看,由新生命书局到《食货》,陶希圣依旧是一位改组派系统的学者,而非政治人物。充其极,可称右派教授 [50] 。尔后,由抗战至六十年代,才成为垮入“政治天地”的御用学者,一九四二年秋并替蒋介石撰写《中国之命运》。还曾经担任过《中央日报》主编,国民党宣传部次长,蒋介石私人秘书。六十年代后,复归入书斋。
    与陶希圣的观点大体一致或聚拢在他周围的人,既有同道,也有一些青年学生。其中陈邦国、朱伯康、梁园东均在社会史论战中有不俗表现。而据王宜昌《中国社会史论史》,周谷城 [51] 、王志瑞、戴行轺、黎际涛 [52] 、顾孟馀、熊子奇 [53] 也可划归此派,阵地除《前进》、《双十月刊》外,尚把持《东方杂志》、《教育杂志》、《妇女杂志》、《学生杂志》、《社会与教育》。据 何兹全 先生言,鞠清远、武仙卿、沈巨尘、曾謇是《食货》时期的骨干,不仅学术上同声相和,而且政治上也跟着陶希圣走 [54] 。不过,无论新生命时期,还是《食货》时期,这些人都不是铁板一块,而是成份复杂,未可一概而论。如熊子奇,就曾经参加中共组织的社联,甚至被视为新思潮派。
    陶希圣一生的著作,主要完成于新生命书局和《食货》时期。他不仅著作数量多,而且内容广泛,涉及中国法制史、经济史、社会史、思想史、政治制度史等。终其一生,先后结集出版过《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 [55] 、《中国封建社会史》 [56] 、《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 [57] 、《中国问题之回顾与展望》 [58] 、《中国社会现象拾零》 [59] 、《辩士与游侠》 [60] 、《西汉经济史》 [61] 、《中国政治思想史》 [62] 、《秦汉政治制度》 [63] 、《唐代经济史》 [64] 、《南北朝经济史》 [65] 、《中国民族战史》 [66] 。还曾出版《论道集:古代儒家》 [67] 、《论道集:宋明实用主义者》 [68] 、《中国社会史 ( 古代篇 ) 》 [69] 、《明清政治制度》 [70] 、《中国政治制度史》二册 [71] 、《潮流与点滴》 [72] 。晚年著有《八十自述》 [73] 。翻译作品则以德国学者奥本海末 (Franz Oppenheimer) 的《国家论》为代表 (Der Staat ,一九二九年二月 ) ,在“所作中国社会史论文中,颇有引用之点。” [74]
    陶氏著作所受到的批评乃至谩骂,可谓惨烈。骂他最厉害的,正是他大力帮助过的托派分子。干部派虽然也骂,而加大调门,恰恰不在新生命书局时期,而在《食货》时期。这很耐人寻味,因为,在强调“封建残余占优势”这一点上,干部派的主要对立面不是陶希圣,而是托派。但到《食货》时期,陶希圣要把干部派心目中的唯物史观悬搁起来,托派也已成为散兵游勇,干部 的观点由“封建残余占优势”而逐步过渡到“半殖民地半封建”,他们两家的对立也就不能不凸现出来。
    陶希圣所受到的批评,主要有三个方面。由这些批评,可看出陶氏史学的学术特点。
    首先,因袭外人的问题。新生命书局时期,托派曾经集中攻击陶希圣在观点上因袭外人。例如王宜昌在《中国社会史论史》中说,陶希圣的名著《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所标榜的归纳法、统计法、抽象分析法,“只是从波格丹诺夫《经济科学概论》和《社会主义社会学》 [75] 上抄来的所谓经验一元论(即经济批判论)的玄学方法论,《中国封建社会史》和《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则应用奥本海末的《国家论》。”李季更是毫不客气地说,陶希圣的“每一种主张并不是自己细心研究的结果,只是随时随地抄袭别人学说的结果,所以常是前后互相冲突,不能调和” [76] 。
    这种批评,基本符合事实。而且,陶氏之因袭外人,除显著之处外,还有难于发现的地方。笔者就曾发现,陶希圣的古代士大夫阶级论,很可能来自二十年代前半期的苏联学者。最明显的,苏联学者坎托罗维亚一九二六年在苏联《新东方》杂志曾经发表《前资本主义时代的中国社会关系体系》,提出:“中国是一个自由小农和农民土地占有制的国家,没有地主。扮演统治阶级角色的是‘士大夫’阶层(绅士),一种为中国所特有的知识分子阶层。”同时,在瓦尔加的文章中也能够找到同样的“绅士”(读书人)统治阶级 [77] 。不消说,“前资本主义”概念还是陶氏长期使用的。陶希圣在著作中没有提到坎托罗维亚和瓦尔加,但他应该了解这些观点。在《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中,陶希圣的士大夫定义来自考茨基的文章《知识阶级与社会民主党》 [78] 。 一九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斯特拉霍夫在共产国际六大上作关于殖民地国家的革命运动的补充报告,说到一段很奇怪的话:“如果以前能说,掌权的不是军人封建主,而是‘文人’封建主,那么,现在这些‘文人’已丧失了任何势力。这些文人封建主中过去势力最强大的,已开始转变为军阀。” [79] 所谓“文人封建主”,正是陶希圣笔下的“士大夫”,亦可见此论在共产国际内部曾经影响甚深甚广。
    但是,正因为因袭外人,才说明陶希圣的见解有理论渊源和依据。且不说,当时无人不因袭外人,此种批评不能对陶独发。要强调的是,陶所因袭的,远则考茨基,近则却是第三国际。换言之,他同样与共产国际具有思想渊源。如此考察,恰好与他改组派的政治身份相合。
    其次,含混不清、逻辑混乱的问题。李季就说,陶希圣提到的古代阶级竟达三十四个,其中有的是阀阅,有的是阀阅中的一部分,有的是阶级中的一部分 [80] 。还说:“他的习性中最显著的一点,就是对于自己从前所说的话总要推翻得干干净净。” [81] 杜畏之甚至叫骂:“陶希圣一派人所留下的成绩只是满书的混乱。” [82] 王宜昌则说,陶希圣不懂得封建制度的多样性,“只是本着混乱的思想,混淆地胡说不清。” [83]
    诚然,陶希圣著作确有表述不清、语言晦涩之弊。他的文字,或许是论战中最佶屈聱牙的。这一点,使他颇为吃亏。但是,仔细领会,他还是有其一以贯之的“道”的。例如,商业资本、士大夫阶级,就是他具有核心性的两个概念。再如强调中国的独特性,是他一贯的特点。静读其著作,往往受到启发和暗示。托派对他的批评,大都是在特定偏见和心浮气躁的前提下作出的。如“阶级”一词,陶氏有其特定意思。从一般普遍认同的意义上进行批评,他不会服气。
    对上述两项批评,陶希圣的态度颇有些像胡适,即从不恶声相向。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也并不回护,而是坦然暴露。一九三二年,他曾说,自己“四年来犯了冒失的毛病,先已自悔”,于是提出新主张,以便“把唯物史观的中国史在学术界打下一个强固的根基” [84] 。《中国社会现象拾零》自序甚至不无伤感:“各文除驳论别人的以外,有许多曾受到别人的驳论。同时拙著《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及《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正是在这时期中发生赞助及反对两方面的影响。所以这书中各论文有些是在著者紧张的情绪里写出来的。著者自感孤独,对于纷至沓来的评论,感谢或接受或驳复的工夫都不够。所以紧张的情绪之中饱含着无上的悲苦。”
    最后,史料主义问题。这项批评,集中在《食货》时期,除托派外,干部派的声音大大增强。他们一致认为,陶希圣转向了史料主义,是一股逆流。例如邓拓说,陶希圣高喊史料主义,是矫枉过正,“是历史的失迷者的病狂姿态,是受了历史酒精中毒的初期症候。” [85] 王宜昌则骂陶希圣是蚂蚁(材料主义),而空谈理论是蜘蛛,正确的态度应该是蜜蜂 [86] 。甚至与陶希圣关系较好的吕振羽,也对陶希圣提出批评 [87] 。
    但是,这些批评者并不否认论战中确有以论带史的偏颇,因而重视史料、扭转偏颇是必要的。他们所要批评的,是陶希圣走向了另一极端,即成为了史料主义者。对此,吕振羽有最为清晰的表述。他说,一些人在资料上不肯下功夫,而是“在方法论的应用和史料的搜集上,大抵都表现一种毫无素养的鲁莽灭裂的态度”,“只是搬运其陷于错误的一般社会学理论,来代替具体的历史研究”,或者搬用马恩等大师的“文句”,“完全不曾接触到历史的具体事实与其活现的面目”,“因而他们所写出的,并不是作为世界史之一部分的中国的历史,而完全是一种死的一般社会学的抽象的公式。”可是,陶希圣等虽然注重资料,但由于“那作为其出发点的认识论的先天的缺陷,所以并没有担负考证、选择、收集和应用史料之任务的能力。因之他们所搜集的史料,便不免是片面的,不可完全信赖的。” [88] 吕振羽的批评相当公允,所以,陶希圣依旧尊他是“穷搜苦读、方法与技术兼有修养的人”,吕对《食货》也给予相当的支持 [89] 。
    但是,说陶希圣是史料主义者,他不会接受。因为,他觉得这种指责完全似是而非。首先,正如吕振羽之所说,社会史论战确实存在用理论代替史实的问题,这就不能怪陶希圣以提倡史料来矫枉。其次,按陶希圣本人的讲法,他提倡史料,乃是给唯物史观奠定史料的支持。其次,他认为自己实在不能划归史料学派,而是史论结合。然而,体会陶希圣的真实意图,笔者却不能不说,他办《食货》,从史观上说,就是要悬置唯物史观,以便慢慢地从这个史观淡出。
    三十年代中期,大革命失败后的混乱局势大体稳定下来,国民党的统治也基本确立,对唯物史观的压制开始走向制度化。陶希圣看到了这种行情的变化,最好的办法,就是躲入史料,既符合自己的治学品味,也没有背叛先前的治学路数,还可以找到冠冕堂皇的理由,却又避免了政治上不合时宜的危险。这,应该是他创办《食货》的基本心态。
    《新生命》杂志所刊登的陶希圣在复旦大学文学科所作的《社会科学讲座》,可以看作是他这种变化的根苗。他说,“历史的唯物论”并不是马克思创立的,马克思不过是“综合”了黑格尔的辩证法、维科及其他唯物的历史观、法国的唯物论而已。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研究,“以资本主义典型国英国为对象”,所以并不具有普遍性。至于马克思的“古代社会论”,则“天然是不正确的”,因为马克思当时的原始社会研究很幼稚,只有摩尔根《古代社会》算得是有系统的民族学著作。“马克思当时的中国,对于欧洲人还是一个谜”,“在马克思本人的著作,如《资本论》,还算慎重,处处把亚细亚社会撇开,不列入欧洲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及市民社会的任何范畴,今日的所谓马克思主义者,这一点学者的态度都保持不住” [90] 。语气里带着几分轻蔑和不屑,并且站在批判的立场,这与他在其他场合(譬如《读书杂志》)的态度明显地矛盾,只能看作是他见风转舵的开始。
    采用“食货”这个名称本身就有躲入书斋的意思。陶希圣说,这个半月刊“并不像过去所谓中国社会史论战那样的激昂,那样的趋时” [91] ,不再“激昂”和“趋时”,就是转向的意思。而且,该刊“第一个热烈的发起人是 顾颉刚 先生”;“食货”名称便是顾颉刚提出的。顾认为社会的基础和历史的动力是经济,故还曾提名“史心” [92] 。可是,作为“古史辨”派的领袖,顾颉刚正是悬置唯物史观的。
    当然,陶希圣没有忘记为转向找出一些理由,而且,他也确实没有滑向纯粹的史料学派。他说:“中国社会史的理论争斗,总算热闹过了。但是如不经一番史料的搜求,特殊问题的提出和解决,局部历史的大修改、大改造,那进一步的理论争斗,断断是不能出现的。”这个理由最狡猾,也最难批驳。但是,我们又不能说他是在用正当的理由讲假话。因为,早在几年前,他就对“把方法当结论”、“外国社会史拿来代替中国社会史”的现象作过批评,说“公式主义者”“大有反对材料而重视公式的毛病” [93] 。在《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的《绪论》中,他提出“观察中国社会应取三个观点”,同时“必须诊治”四种“毛病”。后来甚至有些生气地说:“你既有了结论,又何必再研究呢?” [94] 这类指责,是新思潮派最反感,也最无可奈何的。而且,不能否认《食货》确实深化了中国社会史研究,为进一步开展社会形态的讨论作出了贡献。因为,围绕亚细亚生产方式、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商业资本、井田制等问题的讨论,《食货》均发表了数量可观的论文,推出一批新作者。
    三
    陶希圣乃至新生命派的中国史观,看上去颇为庞杂,其实不过在于认为中国是一个混和型的特殊社会。他们没有采用“特殊社会”这一概念,也没有概括出一个简单的结论或公式 , 但实际论述,却处处在说明中国的特殊性。甚至他们不拿出一个概括性的结论出来,也是为表明中国的特殊性。
    中国到底“特殊”在哪里呢?新生命派各有侧重,或曰“变化了的封建社会”,或曰“商业资本社会”,或曰“过渡社会”,等等。“封建社会”,却“变化了”;“社会”却处在“过渡”中,是为“特殊”。其中,“商业资本”是一个核心性的概念,在当时曾引起广泛的讨论和争议。
    这种特殊国情论、特殊国家论的复杂之处,就在于它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却不把中国完全纳入第三国际所设计和践行的世界统一性运动当中去。它与共产国际派史家的分歧,就在于一个强调世界模式的统一性,一个强调不同国家的特殊性。
    因为强调特殊性,所以在某些历史因素的认定上,反而与共产国际派史家一致。反过来讲,托派也从统一性普遍性的前提出发的,但因为它给这种统一性普遍性赋予另一种性质,所以与共产国际派史家对立得严重。在思想史上,对立模式间的争斗往往大于思想差异间的扭打,就像两个男人的打斗总是激烈于男女之间一样。
    把握了这个总特点,可以顺理成章地把看清陶希圣的史学系统。甚至可以说,他与共产国际派史家在任何观点上都有一致性,同时在任何观点上都不同。
    中国到底是什么社会?陶希圣认为,一方面,是封建制度、宗法制度、封建领主或地主已经消失;另一方面,是封建势力(封建要素、封建现象)、宗法势力、契约地主以及人身隶属关系还都存在。这么一个社会,叫它“含有封建要素的前资本主义”也行,叫它“转化中的民生主义社会”也行,叫它“金融商业资本之下的地主阶级支配的社会”也行,叫它“封建制度崩坏以后资本主义发达以前以士大夫身分及农民的劳力关系为社会主要构造的社会”也行。在强调封建性上,他接近中共;在强调商业资本上,他接近托派。在对商业资本的定位上,他又反对托派而接近中共。这就是所谓“混和特殊论”。
    这个模式中最值得关注的,也是当时争论最激烈因而成为焦点的,是如何给“封建”定性,以及如何给“封建”划定一个时段。我们知道,斯大林、布哈林的看法,在于认定中国是“封建残余占优势”。后来,这个观点经新思潮派之手而演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而陶希圣,既曾明确指出中国是半殖民地,也曾指出中国是半封建。前者,早有学者予以拈出 [95] 。后者,例如他一九二八年明确写道:“八十年来的中国社会是帝国主义侵略下的半封建社会。” [96] 他能指出前者,并不新鲜,因为那是国民党认可的为许多人公认的看法。他能指出后者,却价值不凡。因为,斯大林与托洛茨基在中国社会性质上的争执,就是争对中国现实存在的“封建”如何定性。而陶希圣居然说中国是半封建,会让人感觉他站在莫斯科一边。其实,他确实也与莫斯科具有契合点。所以,中国托派在其纲领中强烈指责说,中共主张中国是封建或半封建社会或封建社会占优势,“简直是和第三党改组派以至蒋介石都站在一条战线,因为他们都正在大喊反封建势力。” [97] 王宜昌还直接指责新思潮派乃是中国的“民粹派”或“新修正主义”,“是小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难分的小农民”,与陶希圣“实质上没有什么两样”。王并进一步说,新思潮派“实在是比新生命派还落后于封建之中,极力主张着封建之存在”,“不过是各人运用的模型不同,而其争论,也不过是模型上之争论而已”,反映的均是一种“小农民的意识” [98] 。
    然而,一旦看到陶希圣乃至新生命派或改组派与莫斯科乃至新思潮派的契合点,他们之间的分歧或对立点立刻就会显现出来。我们可以很自然地列举出一串陶希圣否认“封建”的证据。他说,中国“宗法制度”已不存在,“封建制度”已不存在 [99] 。他还曾经明确反对将中国概括为半封建社会,至少两次明确提到这一点:“第三种见解以为中国社会是半封建社会。中国社会既不是封建制度,又不是资本主义, ‘ 半封建社会 ’ 的名称是最适于自己辩护的,然而所谓 ‘ 半 ’ ,恍惚不定,可用于宣传,而不宜于研究。中国的农业经济不同于欧洲,所以中国社会,在根本上不同于中世的欧洲, ‘ 半 ’ 字不能够指出两者根本不同之点。 ” [100] 又说:“或谓中国社会是半封建社会,此所谓 ‘ 半 ’ ,只不过推论时一个便利的形容词。中国社会的封建成分,果否居十分之六七,实为一个问题,故所谓 ‘ 半 ’ 者,在研究社会构造时,殆不宜适用以启疑团,且至多亦不过予人以模糊不清的观念。 ” [101]
    上述言论,绝不能简单地以“矛盾”二字了断之。因为,他的“封建”概念具有另外的特点,不同于斯大林一系的内涵和解释。
    在陶希圣这里,“封建制度”和“封建势力”是两个脱离开的概念。这一观点,主要来自俄国经济学家波格丹诺夫。波格丹诺夫的《经济学简明教程》,曾经受到列宁称赞。后来该书多次修订出版,已与初版本不同。二十年代,该书新版传入中国,产生很大影响。廖划平著《社会进化史》、张伯简著《社会进化简史》及《社会经济结构元素表》,就是其著作的节译。施存统译《经济科学大纲》、周佛海译《经济科学概论》、萨孟武译《社会主义社会学》、陈望道译《社会意识学大纲》,是其著作的不同译本。在修订本中,波格丹诺夫依据交换的存在和形式,提出历史的发展模式是:第一阶段,自给自足的社会 ( 原始氏族共产主义-氏族宗法社会-封建社会 ) ;第二阶段,商业社会 ( 奴隶制或农奴制-商业资本主义-工业资本主义-金融资本主义 ) ;第三阶段,社会化的有组织的社会 ( 未来 ) ,被称为“波格丹诺夫主义”。
    陶希圣认为,没有“宗法制度”做依托的“宗法势力”,不以“封建制度”做基础的“封建势力”,是中国资本主义不能进一步发达的枷锁 , 也是中国农民痛苦的源泉,然而帝国主义侵略引起中国社会构造的改变,使中国完全成为商业金融资本的天下。中国就是上述因素相互搀和成的一个东西。所谓“半封建”,乃是“半殖民地”下面的半封建。而且,所谓半封建,更是没有了封建制度却依然归属于封建势力的由资本主义支配着的“封建”。
    在《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中,陶希圣论述了封建制度毁坏的原因,即“土地私有和此制所促起的商业资本的发生”,也论述了封建势力继续存在的根源,即农业和手工业经济的结合,以及交通的滞阻、货币的缺烂、地主和高利贷的剥削、军队割据等。封建制度崩坏的时间在春秋,故从那时起中国已不是封建国家,不过对外藩的统治仍然采取封建的形式。
    在稍后的《中国封建社会史》中,他又说,中国封建要素的分解,开始于公元前四百年,一直维持到纪元后 一五○○ 年之际。此后,货币经济显著抬头,到当代已深入到荒僻的农村,以至中国的破碎穷苦社会,已成金融资本的领域。可是,二千四百年以前封建制度所遗留的封建要素,还存续着。很显然,就强调“金融资本”而言,他这是托派言论。就强调封建要素的存续看,他与布哈林具有契合点。在第八章《综结》中,他进一步综合论述了“中国封建制度早已崩坏”的原因,以及“中国封建势力还存在着”的涵义,结论是:“中国社会是含有封建要素的前资本主义社会,现正在外国资本统治之下,由资本主义化尤其是金融资本与商人资本结合剥削之中,转化为依国民革命而实现的民生主义社会。”
    在《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中,陶希圣继续阐述上述观点,既否认中国还存在封建制度,也不认为中国是资本主义社会,尽管表述得比较拗口,但要点很清楚,就是说明中国社会是各种特质的混和体。对此观点,陶希圣颇感得意,曾在《中国之商人资本及地主与农民》一文中说:“我一年来发表的文字,认定中国的封建制度早已分解。其分解的原因在商人资本的发达使土地私有制逐渐完成。同时我认定中国生产不是资本主义生产制。所以中国社会之支配的势力还是直接剥削中国直接生产者农民阶级的地主阶级。”
    很明显,陶希圣的观点由相互对应的两组概念组成。一方面,是封建制度、宗法制度、封建领主或地主,已经消失了;另一方面,是封建势力(封建要素、封建现象)、宗法势力、契约地主以及人身隶属关系,依然现实地存在着。“消失”的原因,是生产力、商业资本(货币经济、金融资本、商人资本)的发展以及相伴随的土地私有。但是,商业资本能够让它们“亡”,却不能造就新的东西“生”。商业资本之所以具有能“消灭”却不能“催生”的原因,在于原有社会内部构造的坚固。职是之故,它只能做成一个不伦不类的社会。其特点就是:封建制度已经崩坏,资本主义尚未发达;含有封建要素,又处在外国资本统治之下;金融资本与商人资本结合,地主阶级支配;士大夫身分的地主与农民构成社会的主要劳动关系,金融商业复统领一切。
    与陶希圣这种非常奇特的论点同声相和的,是朱伯康。透过后者的论述,可以更清晰地凸现陶希圣的思想要点。朱说,中国经济是半殖民地经济,或者说是“半殖民地下之半封建的经济” [102] 。将“半封建”归于“半殖民地”之下,是一种统领的关系。主导性的,是“半殖民地”。朱又说:“中国社会的特质是:自然经济、商品经济、金融资本杂然并存的经济;武力割据而含有封建意味的政治;官僚主义的士大夫身分与教育;宗法势力支配下之家族制度。中国社会是殖民地化过程中之前期资本社会。”“中国社会里有两个基本的特色,即残余封建势力的挣扎和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猛进。” [103] 这正是以“杂然”为特征的混和特殊论。
    四
    陶希圣的混合特殊论有一个基于阶级分析的历史主体论支持,即对所谓士大夫身分的分析。他说,《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有一个重要象征”,“便是士大夫身分的指出”。什么是士大夫,社会属性怎样,起了怎样的历史作用,是他要回答的问题。
    这个“士大夫阶级”,可以说是个不伦不类却决定着国家命运的群体。这个群体,主宰着中国的上层建筑,下至农户,中到地主,上至军阀,都不能和它相比,因为它集政治力量、土地所有权以及思想文化信仰于一身。中国资本主义之所以不发展,就是受它桎梏。而这个群体或集团,自秦汉到现代,都决定着中国的历史发展,因而成为探究中国历史奥秘的主体性的原因所在。
    陶希圣说:“秦汉以后,中国已由封建制度进入官僚政治时期。政治的力量由贵族阶级移到了士大夫阶级。此后中国一治一乱,莫不由于这个阶级的内哄,而以这个阶级为背景的官僚政治,也发生了极大的弊害。” “士大夫阶级实为中国治乱之原” [104] 。
    士大夫阶级不是封建领主,不是贵族,而是没有封建制度的变种封建社会的历史主体,是知识阶级当中的一个特殊集团。它拥有土地所有权和历史地位,在没有封建领主的封建社会里执行封建领主对农民的剥削关系。这样一群人,实在很特殊,也只有“特殊”,才能与特殊的中国社会相配套。
    这个“士大夫阶级”,与马克思主义所说的“阶级”显然不是一回事,因而也就隐含了与阶级分析方法、阶级斗争理论的对抗。反对阶级斗争学说,认为中国不存在阶级斗争的条件,即使在大革命时期,也是国民党始终坚守的堡垒。这样,陶希圣的历史分析就有了非常明确的现实指向,即中国社会的阶级构成很特别,与马克思所说的那种界限分明的阶级不一样。因为特殊,所以中国革命无所谓“无产阶级的领导地位”,更无所谓农人、学生为某时代的联盟军的问题 [105] 。而国民党,恰好符合中国的特性,因为它是“农民、工人、商人及革命的知识分子的革命党,为各阶级革命民众联合的革命党,不局限于某一个特定的阶级”,“具有更广泛的社会基础与代表性,更能反映全国人民的呼声。”陶希圣甚至明确说:“共产主义者常以欧洲资本主义社会解剖所得的论断来应用于中国社会,所得的结论是中国已有尖锐的阶级对立,又或因中国没有广大的无产阶级而主张制造无产阶级以求适合于社会革命的实行。” [106] 这就可看出他的士大夫阶级论乃至特殊国情论的底蕴了。
    陶希圣还由分析氏族、种族、民族关系而推导出士大夫的属性。他认为,中国的氏族制度,主要表现为宗法关系。宗法便是父系、父权、父治的氏族制度。他讲了一大通宗法,但认为中国古代社会没有实行过宗法制度。不过,宗法制度不存在,宗法势力却存在。同时,尽管中国没有实行过《周礼》所严格规定的那种狭义的宗法制度,但中国社会的宗法性又特别强。到春秋,种族意识已经发生和发达,却受宗族意识点染,种族以内又杂有宗族意识。由种族关系,逐渐产生民族意识。然而不幸,担当中国民族意识的阶级,便是士大夫阶级。而这个阶级,“实不适于作民族意识的支持者”。因为,“在中国民族压服或同化异族的时候,他们以宗族传说隐蔽并消灭了民族意识。在中国民族受异族压服的时候,他们第一只能够藉门第即宗族意识来保持血统;第二却又因政治地位的争夺,虽引进外力或屈服外力而不以为耻。” [107] 以此论衡之于陶氏多年追随的汪精卫,可谓“虽不中,亦不远”。
    陶希圣认为,由于中国没有发达的资本主义,所以资产阶级很幼稚,没有能力组织和领导民族。而农民粘着于土地,并在山川阻隔的各个地域中结成许多种族。地方经济只能使各地农民自封于一定的畛域。地主士大夫阶级则在民族斗争中,保持门第而不支持民族,而且还“造作宗族传说以毁灭民族主义”,可谓完全不顾民族大义。他举例说,六朝北宋南宋乃至盛清,这些人要么因争夺政治地位而勾结屈服并引进外力,要么在禅学化的唯心哲学内求安身立命的道理,以回避革命。所以,贵族士大夫阶级完全不适于做民族代表。为了民族利益,农民及工人只能自发地起来反抗,造成一次次的运动。农民发起的民族运动,有毁灭元朝及太平军和义和团的运动,辛亥革命也依农工秘密会党为主干。这个时候,士大夫官僚及买办资本阶级恰恰不是表现为运动的领导者,而是表现为反革命,即反民族主义 [108] 。这就是说,作为民族利益代表的士大夫阶级,从来不把民族利益摆在首位,因为他们的利益不在民族,而在宗族和门第上。当民族利益和宗族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他们宁愿牺牲民族利益以维护宗族,甚至不惜与外族势力相勾结。陶希圣的论断让我们感到恐惧。假如真的像他所说,那中华民族实在也就没有什么希望了。
    不过,常识告诉我们,华夏民族顽强的大一统意识,很早就已形成。秦统一后,虽有分裂,但能基本维持统一,这与民族意识的强烈显然关系密切。民族意识的代表,首推作为最高统治者的皇帝。所以,当民族矛盾大于阶级矛盾的时候,一个坏皇帝,农民往往也去维护。因此,即便作为族长或绅士的士大夫不足以代表民族,恐怕也不能说由此就再没有代表者。而且,说士大夫阶层不代表民族意识,也还有商榷之处。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不正是士大夫的理念吗?此外,农民虽然附着于土地,但由于天灾人祸等原因,也还富于流动性。有学者甚至说中国古代存在一个庞大的游民社会 [109] 。这些,都还值得探讨。不过,陶希圣观点中所蕴涵的启发性,以及他细腻的分析过程,还是值得肯定的。
    五
    关于中国奴隶社会,陶希圣原本采取回避态度,所以何干之《中国社会史论战》及后来的一些学者曾把他列为否定论的代表人物之一。在《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中,陶希圣采用波格丹诺夫《经济科学大纲》的学说,把中国历史分为宗法、封建、资本主义三个阶段,说中国有史以前就是封建国家,迟至殷代才由氏族社会进入封建制度,还在别处说:“自有史以来,便是封建制度起源发达崩坏的记录,直到今日,尚未结算清楚。” [110] 完全不见奴隶社会的踪影。正是基于这一点,何干之等人才把他列为否定奴隶社会的代表之一。不过,他也没有明确反对过奴隶社会的存在,而且一九三二年发表《中国社会形式发达过程的新估定》 [111] ,已明确肯定奴隶社会。他说:“战国到后汉是奴隶经济占主要地位的社会。其中的主要阶级是奴主与奴隶。城市的工商业劳动都由奴隶负担。两汉的武功乃是奴隶狩取及商场开拓的运动。” “中国社会发达过程与欧洲大同小异。由氏族的生产到家长经济、奴隶经济、封建的生产、城市手工业即先资本主义。”但是,对上述“新”观点,陶希圣没有加以论证。尽管如此,他毕竟明确划出一个奴隶制度,所以在社会史论战中,他是被当作肯定奴隶社会的学者来对待的。
    到一九三五年初,陶希圣又说:“许多人都以为汉代的奴隶是家内奴隶,不是生产的奴隶。试问奴隶不在家内受家长的直接监督,怎能算作奴隶?奴隶与农奴的一种区别便是奴隶在主人家内,农奴在主人家外独立生产。不在家内的便不是奴隶。奴隶有两种:一是家事劳动的,一是生产劳动的。在奴隶生产的社会,有奴隶的家长之下,妻妾子女奴隶一样工作。没有奴隶的家族,便只有妻妾子女工作了。不研究古代罗马社会经济及法律,便没法了解这一点了。”显然,他认为家内奴隶可看作判定奴隶制度的依据。接着,他谈到其一贯坚持的商业资本问题,说:“氏族社会分解而转变为奴隶社会,中古社会分解而转变为资本主义社会。虽然所转变的社会是什么,决定于生产条件,商业资本却有助产的作用。秦汉的商业以奴隶的生产为基础。中唐以后的商业资本,以城市手工业作坊及定作制下的家庭手工业为基础。前者分解小农经济,准备庄园制度的到来。后者分解庄园的生产,破坏农村的自给经济。这是不大能够否认的事实。” [112] 就是说,汉代奴隶制与商业资本的作用密不可分。在此观点上,他与其论敌王宜昌一致。不过,他对是否将奴隶社会划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段,又显得无所谓,所以他说自己并不固执汉代社会到底是什么。
    秦汉奴隶制是陶希圣提出的,予以系统论述的是傅安华。傅说:“主张秦汉是奴隶社会的最早一人,是 陶希圣 先生。” [113]
    陶希圣又有战国以后中国是商业资本主义的讲法。他说,七雄争长时,已经是封建制度破坏时期。这个时期,商人在列国之间活动,地位很高,由此而进入商业资本主义。
    所谓“封建制度”,是一种“建立在土地制度上面、基础在农村”的制度,特征是“土地的领主和掌握治权的是封建贵族。没有都市集中的现象和发达的货币;没有官僚,只有贵族,贵族掌握治权,同时又掌握政权。”
    封建制度的下限既在战国,那上限呢?正如李季《中国社会史论战批判》所说,照陶希圣看来,中国有史以前就是封建社会。这一看法,并非陶希圣的独创。周谷城就曾说:“自邃古以至周初,为封建之成长期;自秦以后至于清末为封建之消灭期。自周初至秦初,可以算是一个封建时代。” [114] 与这种观点相映成趣的,是梅思平所谓“原始封建时期就是一般人所谓唐虞时代” [115] 。《尚书》记载中国传说中的历史,正追始于唐虞时代。
    这样,就形成了封建、商业资本、奴隶制的序列,非常奇特的序列,当然也恰好符合中国特殊论的需要。这个序列,笼统地讲,就叫做“前资本主义社会”。关于这个概念,陶希圣至少做过如下应用:
    秦汉以后的中国,还是在前资本主义时期 / 八十年前的中国社会是前资本主义的封建社会 / 此二千五百年的中国,由封建制度言,是后封建社会;由资本主义言,是前资本主义社会 / 宋以后确可以说是先资本主义时期。
    这些话,很容易给人造成混乱矛盾不知所云的印象。其实,他只是想说明中国的历史很特殊。特殊就在于,在“前资本主义社会”,有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有商人资本家和金融资本,但它既不是资本主义生产制,也不是封建制度,而是同时含有这两者的因素。毋宁说,这是一个杂种或怪胎。
    在论述中,陶希圣或者说“中国社会的支配势力还是地主阶级,但商人资本却成了中国经济的重心。”或者又说“商人资本不能转变中国的生产方法为资本主义生产方法”。两方因素,同时存在于一个社会,相互制约、相互平衡,构成一个叫做“前资本主义”或“后封建社会”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地主已经不同于封建社会的领主,故不属于封建制度范畴,而是与商人资本密切联系的“士大夫”。
    在一九三二年发表的《中国社会形式发达过程的新估定》 [116] 中,陶希圣又否定了自己先前的主张,明确说:“长期前资本主义社会说也一样的不妥当,我向来也是主张此说的,现在我觉得此说从根本上有应当改正之点。”
    “改正”后的新观点认为:西周是氏族社会末期。由春秋到战国,是私有财产对氏族身分抗争的时代。战国到后汉是奴隶经济占主要地位的社会。由三国到唐末五代,是一个发达的封建庄园时期。宋以后,庄园经济渐次分解。明代以后,继续宋代经济政治制度而更加发达。这是封建制度分解期,也就是城市手工业时期,可以说是先资本主义时期。自一八四 ○ 年以后,中国走上半殖民地的道路,已经不能依照通常的社会发达过程前进了。
    他把“前资本主义”由两千五百年斩为千年,提出西周氏族社会说、战国至东汉奴隶经济说、三国至五代的封建庄园说以及宋以后的“先资本主义说”,回避“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概念,而是用“奴隶经济”、“封建庄园时期”、“封建的生产”来代替。这就是陶希圣对中国历史的通盘看法。
    注释:
    [1] 何兹全:《我所经历的二十世纪中国社会史研究》,北京,《史学理论研究》二 ○○ 三年第二期。第三四~三五页。
    [2] 何兹全:《在融会贯通东西方历史研究的基础上探索史学理论的创新》,载瞿林东主编《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学刊二 ○○ 二年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二 ○○ 三年。第三页。
    [3] 详见何兹全:《爱国一书生:八十五自述》,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一九九七年。第五五~五八页。
    [4] 例如高军编:《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资料选辑)》,北京,人民出版社,一九八四年。《编辑说明》。
    [5] 张横:《评陶希圣的历史方法论》(一九三一年二月六日),《中国社会史的论战》第二辑,《读书杂志》第二卷第二 / 三期合刊,一九三二年三月再版。
    [6] 王宜昌:《中国社会史短论》,《中国社会史的论战》第一辑,《读书杂志》第一卷第四 / 五期合刊,一九三一年八月出版,十一月再版。
    [7] 杜畏之:《古代中国研究批判引论》,《中国社会史的论战》第二辑。
    [8] 余沈:《经验主义的、观念主义的和马克思主义的中国经济论》 ( 一九三三年二月十九日 ) ,《中国社会史的论战》第四辑,《读书杂志》第三卷第三 / 四期合刊,一九三三年四月版。
    [9] 王礼锡:《中国社会史论战序幕》,《中国社会史的论战》第一辑。
    [10] 胡适:《我们走那条路?》,《新月》月刊第二卷第十期,一九二九年十二月。
    [11] 史家唐德刚就曾说,从三十年代开始,批判胡适最烈的,正是陶希圣所在的社会史学派。“胡适学派和他们曾是世仇。”陶自谓在北大执教时,“颇受校中当权派胡适那一伙的歧视”。 见陶恒生:《“高陶事件”始末》,湖北人民出版社,二 ○○ 三年。唐序第一四、一五页。
    [12] 郑学稼:《社会史论战简史》,台湾,黎明公司,一九七八年。第一二一页。
    [13] 钱锺书先生说:历史上很多――现在就也不少――这种不很合理的事例,更确切地说,很不合学者们理想和理论的事例。这些都显示休谟所指出的,“是这样”( is )和“应该怎样”( ought )两者老合不拢。颇可解读自由派学者对社会史论战之态度。见钱锺书:《七缀集》,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五年。第一五九页。
    [14] 参看唐宝林主编:《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一百年》,安徽人民出版社,一九九八年。第一五九页
    [15] 二 ○○ 三年十月,北京师范大学史学理论与史学史研究中心举办“二十世纪中国史学与中外史学交流国际研讨会”,笔者提交的论文即题为《大革命失败后马克思主义何以成为潮流》。该文所涉及的内容,兹不赘。
    [16] 罗隆基:《论共产主义:共产主义理论上的批评》,《新月》月刊第三卷第一期,一九三 ○ 年三月。
    [17] 罗隆基:《论中国的共产:为共产问题忠告国民党》,《新月》月刊第三卷第十期,一九三 ○ 年。
    [18] 王造时:《由“真命天子”到“流氓皇帝”》,《新月》月刊第三卷第十一期,一九三 ○ 年。
    [19] 共十二册,分别由北京图书馆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于一九九七、二 ○○ 二年出版。
    [20] 王造时语,同上。
    [21] 见董必武:《共产主义与三民主义》,《解放》第一卷第六期,一九三七年六月十四日。
    [22] 罗隆基:《对训政时期约法的批评》,《新月》月刊第三卷第八期,一九三 ○ 年。
    [23] 参看王奇生:《清党以后国民党的组织蜕变》,北京,《近代史研究》二 ○○ 三年第五期。第三八~七九页。
    [24] 罗隆基:《论中国的共产》。
    [25] 见《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苏维埃运动(一九二七~一九三一) 》,中央文献出版社,二 ○○ 二年。《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八册,第九七页。
    [26] 蒋中正:《革命和不革命》,《新生命》第二卷第三期,一九二九年三月。
    [27] 蒋中正:《中国国民党国民革命和俄国共产党共产革命的区别》,《新生命》第二卷第五期,一九二九年五月。
    [28] 参看君素:《一九二九年中国关于社会科学的翻译界》,丁珉:《记北方人民出版社》,《国民党反动派查禁六七六种社会科学书刊目录》,见张静庐辑注《中国现代出版史料》乙编,中华书局,一九五五年。第七~二一、一七三~一八九、二 ○ 五~二五四页。
    [29]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彭真在监狱读了不少马列书籍,而监狱当局禁止阅读《水浒》《三国》一类所谓鼓励造反的书籍。见《彭真年谱(一九 ○ 二~一九九七)》,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二 ○○ 二年。第五七页。
    [30] 戴季陶:《行易知难》,《新生命》第一卷第二号,一九二八年二月。
    [31] 王与 AB 团的关系,尚无详细揭示。兹据罗惠兰:《论 AB 团始末》,载唐宝林主编《昨天的革命(一九一九~一九四九) 》,香港,新苗出版社,一九九九年。第一五三~一六三页。又郑学稼:《社会史论战简史》,第六页。
    [32] 李初黎:《十年来新文化运动的检讨》,《解放》第一卷第二四期,一九三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33] 陶希圣:《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一九三五年本序。辽宁教育出版社,一九九八重排本。
    [34] 陶希圣:《八十自序》,台湾,《传记文学》第卅三卷第六期,一九七八年十二月。这一点,连何兹全先生似乎都不太清楚,故曾以疑似的口吻说:“陶先生可能也是改组派”,“揆诸三十年代国内政治情况,国民党内的派系斗争和陶先生的思想情况,那时他靠近汪就比靠近蒋的可能性大。不过,我只是据理推想,没有根据。”见陶恒生:《“高陶事件”始末》,何序第七页。
    [35] 何兹全:《爱国一书生:八十五自述》,第二七页。
    [36] 一九二六年八月十七日,维经斯基在广州对顾孟馀说:“最近一段时间国民党过于布尔什维克化了,过于迅速地布尔什维克了。”“就拿我们的汪精卫来说吧,他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论述一切,而马克思主义是共产党人的意识形态。他们把一切都建立在开展阶级斗争上。”见《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国民革命运动(一九二六~一九二七)》,北京图书馆出版社,一九九八年。第四 ○ 一页。
    [37] 见天生:《肃清对国民党与改组派的幻想》,《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文献资料选辑(一九二七~一九三一)》,中央文献出版社,二 ○○ 二年五月。下册,第一四九页。
    [38] 罗易一九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在给共产国际执委会和斯大林的报告中所说:“原先的左派思想家顾孟馀成了不折不扣的反革命分子。”意指孟在政治上已经反动,但思想上还有所保留。《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国民革命运动(一九二六~一九二七)》,下册,第二八 ○ 页。
    [39] 何兹全:《爱国一书生》,第六六、七八页。
    [40] 该刊因为宣传改组派主张而遭查禁。见张克明辑录:《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查禁书刊编目(一九二七 . 八~一九三七 . 六) 》,《出版史料》第三辑,上海,学林出版社,一九八四年十二月。
    [41] 《前进》第一卷第三号,一九二八年七月。顾孟馀的某些论著因为宣传改组派主张而遭查禁,见张静庐编:《中国现代出版史料》乙编,第一七五页。
    [42] 《中国社会形式发达过程的新估定》,《中国社会史论战专号》第三辑,《读书杂志》第二卷第七~八期合刊,一九三二年八月一日。
    [43] 据罗君强《对汪伪的回忆纪实》,周佛海、陶希圣、梅思平成为好友始于一九二六年的“孤军社”。 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华文史资料文库》,中国文史出版社,一九九六年。第四三~五九页。
    [44] 张漱菡:《直心巨笔一书生:胡秋原传》,台湾,皇冠出版社,一九八八年。上册,第三四六页。
    [45] 王凡西:《双山回忆录》,现代史料编刊社,一九八 ○ 年。第一七八页。
    [46] 《新生命》第一卷第二号,一九二八年二月。
    [47] 一九二九年八月十三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中共党内反对派问题》的第四四号通告,怀疑《新生命》是托派的秘密出版物,因为它“久已连篇累牍地登了托洛茨基的文章”。又周恩来《托洛茨基反对派在中国发生的原因及其前途》说,胡汉民、戴季陶、周佛海均宣传反对派,以便分离中共。“中国的政治环境的确容许反对派在中国活动”,是中国托派产生的第一原因。见《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文献资料选辑(一九二七~一九三一),下册,第一一九页,一三二页。
    [48] 见刘英士对熊得山著《社会主义之基础知识》的评论,载《新月》第二卷第三号,一九二九年五月。
    [49] 如所出版的朱新繁著《中国农村经济关系及其特质》,即在查禁名单上,罪名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鼓吹中国农工参加阶级斗争诋毁本党与政府。”又如弗里曼著《苏俄底文学》,罪名为“普罗文艺理论”。见张静庐辑注《中国现代出版史料》乙编,第一八一页;丙编,第一五 ○ 页。
    [50] 《解放》周刊曾经刊登文章点名骂他。如凯丰《寄语北方青年》(第一卷第七期,一九三七年六月)即称他是“教育界的腐败份子”,“流氓教授”,是“教育界的最大耻辱”,“北方青年应不惜用一切努力,把这腐败份子从北方教育界中驱逐出去。”
    [51] 按周谷城自称在关于中国社会方面著有三本小书,即《中国社会之结构》、《中国社会之变化》、《中国社会之现状》,由新生命书局于一九三 ○ 、一九三一、一九三三年出版。写于一九三 ○ 年一月十日的《中国社会之结构·弁言》则说,该书“第一章第二节头一项政治制度,我因同陶希圣先生谈话,受了他的暗示,自己的见解变了,很想再写过或修改一下。”
    [52] 黎际涛发表《中国社会构造的史的观察》,赞同陶希圣的观点。见《新生命》第二卷第五期,一九二九年五月。
    [53] 即熊得山(一八九一~一九三九),字子奇。一九二九年,与邓初民、李达等人在上海创办“昆仑书店”,出版介绍新兴社会科学书籍。著有《中国革命的出路》(现代中国出版社,一九二八年)、《社会主义之基础知识》(新生命书局,一九二九年)、《中国社会史研究》(昆仑书店,一九二九年)等。
    [54] 《爱国一书生》,第五五、五九页。
    [55] 上海新生命书局一九二九年一月三十日出版,三月十五日再版。《新生命丛书》乙种。辽宁教育出版社一九九八年三月重刊一九三五年新一版。本文采用新生命一九二九年版。
    [56] 上海南强书局一九二九年六月十日初版。《新社会科学丛书》第十编。
    [57] 上海新生命书局一九二九年十 一月五日 出版。
    [58] 上海新生命书局一九三 ○ 年五月十五日出版。
    [59] 上海新生命书局一九三一年初版,一九三二年十一月二十日三版。
    [60] 商务印书馆,一九三一年。
    [61] 商务印书馆,一九三一年。
    [62] 上下册,上海新生命书局一九三二年、一九三五年。重庆南方印书馆,一九四二年。上海中华印刷出版公司,一九四八年。
    [63] 与沈巨尘合著,商务印书馆,一九三六年。
    [64] 商务印书馆,一九三六年。
    [65] 与武仙卿合著,商务印书馆,一九三七年。
    [66] 重庆青年书店,一九三九年。
    [67] 重庆南方印书馆,一九四二年。
    [68] 重庆南方印书馆,一九四三年。
    [69] 重庆文风书店,一九四四年。
    [70] 与沈任远合著,台湾商务印书馆,一九六七年。
    [71] 台北市启业书局,一九七四年。
    [72] 台湾传记文学丛刊,一九七九年版。
    [73] 台湾食货月刊社出版。
    [74] 译者序言。
    [75] 萨孟武译,陈望道等译为《社会意识学大纲》。
    [76] 李季:《中国社会史论战批判》,第二一二页。
    [77] 郝镇华编:《外国学者论亚细亚生产方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一九八一年。下册,第二九、三 ○ 页。
    [78] 《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第一九一页。
    [79] 《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文献资料选辑(一九二七~一九三一)》,中央文献出版社,二 ○○ 二年五月。上册,第三二 ○ 页。
    [80] 《中国社会史论战批判》,第二七八页。
    [81] 《中国社会史论战批判》,第二五六页。
    [82] 杜畏之:《古代中国研究批判引论》。
    [83] 王宜昌:《中国封建社会史》 ( 一九三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 。
    [84] 《中国社会形式发达过程的新估定》,《中国社会史的论战》第三辑。
    [85] 邓云特:《中国历史上手工业发展的特质》,《中山文化教育馆季刊》一九三六年夏季号,一九三六年四月出版。
    [86] 王宜昌:《论陶希圣最近的中国经济社会史论》,《中国经济》第三卷第一期,一九三五年一月
    [87] 吕振羽:《史学新论》(一九三六年),见蒋大椿主编:《史学探渊:中国近代史学理论文编》,吉林教育出版社,一九九一年。第七九一~七九二页。
    [88] 见蒋大椿主编:《史学探渊:中国近代史学理论文编》,第七八六、七八八页。
    [89] 陶希圣:《编辑的话》,《食货》第一卷第五期,一九三五年二月一日。参看吕振羽致陶希圣函(二月十七日),《食货》一卷八期,一九三五年三月十六日。
    [90] 《新生命》第二卷第五号,一九二九年五月。
    [91] 陶希圣:《编辑的话》,《食货》半月刊创刊号,一九三四年十二月。
    [92] 陶希圣:《搜集地方志的提议》,《食货》半月刊第一卷第二期,一九三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93] 陶希圣:《中国社会形式发达过程的新估定》,《中国社会史论战专号》第三辑。
    [94] 陶希圣:《编辑的话》,《食货》创刊号。
    [95] 见周子东、杨学芹、季甄馥、齐卫平编著:《三十年代中国社会性质论战》,知识出版社,一九八七年。第五七~五八页。
    [96] 陶希圣:《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第二四八页。
    [97] 《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文献资料选辑(一九二六~一九二七)》。下册,第三七五页。
    [98] 王宜昌:《中国社会史论史》,《中国社会史的论战》第二辑。
    [99] 陶希圣:《中国社会到底是什么社会》,《新生命》第一卷第十期,一九二八年十月一日。
    [100] 陶希圣:《中国封建社会史》,第四页。
    [101] 陶希圣:《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第一九四页。
    [102] 朱伯康:《现代中国经济的剖析》,《中国社会史的论战》第一辑。
    [103] 朱伯康:《中国社会之分析》,《读书杂志》第一卷第二期,一九三一年五月一日。
    [104] 《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第五九页。
    [105] 《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第八一页。
    [106] 《中国社会到底是什么社会》,《新生命》第一卷第十期,一九二八年十月一日。
    [107] 《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第一六八页。
    [108] 《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第一七三~五页。
    [109] 参看李慎之为《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一书所作的序《发现另一个中国》,《开放时代》一九九八年第六期。
    [110] 陶希圣:《中国封建制度的消灭》上篇,《新生命》第二卷第三号,一九二九年三月。又见《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一书的《封建制度抑资本主义?》。
    [111] 《中国社会史的论战》第三辑。
    [112] 陶希圣:《编辑的话》,《食货》半月刊第一卷六期,一九三五年二月十六日。
    [113] 傅安华:《关于奴隶社会理论的几个问题》,《食货》五卷六期,一九三七年三月十六日。
    [114] 周谷城:《中国社会之结构》,新生命书局,一九三 ○ 年。《民国丛书》第一编第七七种,第四六页。
    [115] 梅思平:《中国社会变迁的概略》,陶希圣编《中国问题之回顾与展望》,上海新生命书局一九三 ○ 年五月十五日出版。
    [116] 《中国社会史的论战》第三辑。
    (文章来源:近代中国研究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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