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新的视角线索 北朝因施行“子贵母死”的立储制度,导致乳(保)母凭借与皇帝的亲密关系而独揽大权,形成了独特的保太后政治现象。唐代延续北朝遗风,乳(保)母在宫廷内部仍享受较高地位,武则天甚至撰有《保傅乳母传》一卷,推崇其养育之德。通过新近出土的肃宗保母王氏墓志等资料,为我们深入探究唐代乳(保)母群体提供相关信息。 依据唐制,太子乳母可封郡夫人,但诸帝乳(保)母所封未见明确制度。从墓志资料来看,皇帝、后妃、太子、公主的乳(保)母都会得到郡夫人乃至国夫人的封号。如高宗乳母卢氏封燕国夫人、保母姬氏封周国夫人,玄宗乳母蒋氏封吴国夫人、窦氏封燕国夫人,肃宗保母王氏封凉国夫人,宪宗保母卢氏封燕国夫人,懿宗乳母封楚国夫人等。虽然乳(保)母与所养子女无血缘关系,但“母以子贵”的逻辑仍然适用于乳(保)母的地位待遇。如权倾一时的太平公主,其乳母封奉国夫人,立志作武则天第二的中宗韦皇后,其乳母封莒国夫人,但中宗乳母于氏仅封平恩郡夫人;至于末代皇帝唐哀帝,其三位乳母仅得到安圣君、福圣君和康圣君的封爵。“拟母子”关系为乳(保)母们带来“母以子贵”,这种荣宠又通过“真母子”关系,传递到乳(保)母们的子孙后代,让他们“子以母荣”。如据刘慎言墓志反映,刘氏得官多赖其祖母——高宗保母齐国夫人的护荫。 如前所述,唐代宫人与国家政治关系密切,因此,作为宫人重要组成部分的乳(保)母群体,可以为相关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和线索。一般来说,乳(保)母出身低微,多出身于官宦婢女。如太宗乳母刘氏本为高祖李渊家婢,武德六年(623)得封陇西郡夫人;贞观十七年(643),徙封彭城郡夫人,卒后陪葬太宗昭陵,成为唯一陪葬帝陵的乳母。据墓志资料反映,还有一些乳(保)母出身显贵,因坐罪而被收没为奴,后机缘巧合而成为皇子乳母。如高宗保母姬氏,本为李孝常子媳,因受李氏父子谋反牵连被没入掖庭。后姬氏成为高宗保母,得封荥阳郡夫人;长孙皇后早死,姬氏悉心照拂高宗数年,因此备受尊崇,数次徙封至周国夫人。姬氏卒于显庆二年(657),葬礼极致铺张,乃至超出仪制。乳(保)母得到的恩待水平,也反映出当时的国力水平。肃宗保母王氏虽同样得封国夫人,其卒时正值安史之乱后的国力萧索,肃宗虽“思保姆之遗爱,怀鞠养之深慈”,但朝廷已无力为其举行豪华葬礼,一切皆草草了事,其志文也仅有寥寥数言。 有意思的是,唐代晚期出现了后妃与宫人名号混淆的现象,宣宗将册封外命妇和宫人的“夫人”名号用于后妃,懿宗、昭宗更是大行其道;至哀帝时,却又将后妃的“昭仪”名号用于册封乳母。造成这种“错位”现象的原因,究竟是政治混乱还是出于特殊意图的安排,值得思考。 使用墓志须参考多重史料 除极少数显赫人物外,宫人墓志多由营办丧事的部门统一书写,基本格式固定,几无体现个人生平细节的信息。因此在使用墓志进行研究时,需要认识其不足之处,避免失误。 首先,宫人群体成分复杂,我们不能以个别宫人的史事模式化其群体形象。如同样是保母,高宗保母所受的荣宠远高于肃宗保母,这是帝王情感和国力限制等综合因素决定的。同样是宫人参政,卫国夫人王氏和宋若莘就备受肯定,而贺娄尚宫、宋若昭等则身败名裂,这同样深受复杂政治因素的影响,而不是她们的行为本质有所不同。 其次,唐以前的宫人墓志多出现于晚清民国时期,考古信息缺失甚多。唐代宫人墓志虽多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但墓葬信息的公布也很不对称。除墓志以外,墓葬的规格、形制、葬具等,对判定墓志内容以及对宫人群体展开全面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使用墓志史料时,须尽可能获取和关注墓葬的整体考古信息。 虽然墓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补纠传统史料的疏漏,但墓志的主体毕竟是人物,志文也大多简略隐晦,它们无法取代传统史料的基础价值,只有将二者结合起来,分辨各自的优势,才能取得实质性推进。 最后,目前发现的唐代宫人墓志主要集中于高祖至玄宗期间以及懿宗、僖宗时期,史料分布存在缺环。研究唐前期的墓志,有传世文献可互为印证;研究中后期墓志,则面临缺少“纸上遗文”的问题,但这也对探究宫人制度变迁提供了研究空间。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