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近代中国国家资本企业的发展轨迹 1840年爆发的鸦片战争,扭转了中国历史原来的发展进程。外来的帝国主义用坚船利炮轰开了几千年自成一体独立发展的中国大门,由此,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中断了自身原有的轨道,被迫进入一个与此前完全不同的、变动剧烈的历史阶段。中国由一个独立的封建主权国家,开始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转型。 由于外国资本的入侵,中国几千年形成的封建社会经济结构在尚未做好准备和并非自愿的情况下,被迫开始进入近代大机器工业的创建时期。作为中国近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三种基本形态的外国资本、国家资本[1]和民间资本,也因此先后登上中国的历史舞台,并在中国社会经济结构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和发挥了不同的作用。 此后,在外来资本主义列强先进生产力的冲击和作用下,中国传统封建经济结构在历经“数千年未有之变局”的急剧变动后,社会经济领域中出现的最大变化,是机器大工业生产方式的诞生,以及在社会经济结构中逐步发展和演变为新兴的、具有导向性的生产方式。这段历史进程,就是此后学术界一般称呼的中国走向早期现代化(1860-1949年)的进程。 表4-1是中国早期现代化进程各个历史时期里,近代机器大工业产业结构中外国资本、国家资本和民间资本的构成情况统计表。 表4-1:中国近代机器大工业产业资本的估计和比较表(单位:万元)
说明:1、1914年栏“本国资本”中的国家资本数字是1911年的数字,民间资本数字是1913年的数字。 2、1936年的本国资本额中包括东北地区。 3、表中统计数字均为产业资本,金融资本、商业资本等数字未计入。 资料来源:据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055、1057、1065页;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746、747、748、761页资料制作,百分比为笔者计算。 从表4-1的数字中可以看出,在整个近代中国,外国资本一直是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重要部分。从1894年开始直到1936年为止,在近代机器产业的资本额中,外国资本占据了一半以上。且从1920年到1936年,资本总额在16年的时间里增加了7倍,在中国和外国机器产业的资本总额中,所占比例达到68%以上。可以说,这是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在经济领域中的体现。中国资本中,可以清楚地观察到国家资本企业在发展中呈现出的强势轨迹:中国近代机器大工业企业的发端是晚清政府兴办的官办和官督商办企业,1894年时其资本额在本国兴办的机器大工业的资本额中占据明显优势地位,超过民间资本一倍以上。此后历经中华民国北京政府和南京政府,国家资本企业不仅始终存在,而且资本数额始终超过民间资本企业。此后,随着机器大生产方式的发展和在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占比重的提升,1936年后呈现出进一步增强的趋势。据统计,1947年时,仅南京政府国家资本所属资源委员会一个单位,其工业产品所占全国产量的百分比即为:电力63%;煤33%;钢铁90%;钨锑100%;锡70%;水泥45%;糖90%。[2] 到二十世纪中叶的1948年时,南京政府国家资本更是达到外国在华资本的约3.8倍,达到本国民间资本的2.6倍左右,[3]在国家经济结构中占据了60%左右的绝对优势地位,特别是在体现经济现代化程度的重工业领域中,更是实力雄厚,并直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奠定了经济基础。 总体看,这段时期国家资本的这种强势表现并非偶然,而有着一定的必然性。首先,近代中国屡次面临强大的外敌入侵,亡国灭种的危机多次笼罩中华民族,国内战乱也连绵不绝。在面临外来强敌入侵和国内危机时,原有的国防力量和社会经济结构无法应对,依靠国家力量进行动员、组织和应付就必然成为首选。用一句制度经济学派的说法就是:“国家干预可以补救持续的制度供给不足。”[4]历史已经多次证明,在面临危机时,国家权力是改革和动员社会资源、化解危机最迅捷有效的手段和力量。在近代中国这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和背景条件下,国家权力,也只有国家权力,能够最直接、最快速、最有效地改变资源配置和生产方式;有力地挖掘动员和组织社会各阶层各系统的潜力,排除历史和现实中的障碍,去进行改革和实现既定的目标,这是国家资本企业首先兴起并在此后时期中始终保持强势的根本原因。 其次,中国近代历史上国家资本的强势表现还与中国的历史传统有关。中国几千年中央集权的社会传统中,形成并保持强大的中央政府是一个突出的特点。这种特点不仅表现在政治领域,在经济和社会领域中同样如此。政府直接经营手工业和商业,[5]对“盐、铁”等重要物资实行专卖和官手工业对制造业控制的历史传统,都使得政府成为社会经济中最强大的控制力量。 历史上政府控制经济的传统与近代中国政府消解内外危机的主观目标相结合,使得中国早期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明显特点,是国家资本近代大机器工业企业首先突破传统封建经济框架得以兴起,此后历届政府只要稍有能力,都力图保持国家资本的强势地位,在抗日战争爆发后的社会经济形势下,国家资本经济结构进一步得以占据统治地位的重要原因和内在决定性因素。 下面,我们对近代中国各个时期和各个阶段国家资本企业发展的具体情况进行回顾,探讨总结其在各个时期各个阶段的特点,勾画其整体发展的轮廓和轨迹,并对国家资本经济在整个近代中国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分析并做出总结。 第四章 晚清时期的官办与官督商办企业 中国以机器大工业为标志的工业化进程,始于十九世纪中叶晚清政府自救的洋务运动。在这里,西方资本主义列强的冲击对中国近代工业化的启动有着关键性作用,但中国近代工业化的真正动力仍然来自于“求强”“求富”和“富国强兵”的内在追求。 洋务运动以购买西方机器设备,创办近代军用工业、制造轮船、机器采矿和兴办铁路为发端,进而扩展到近代民用工业,是以“机(机器)船(轮船)路(铁路)矿(机器采矿业)”为起步标志的近代工业产业结构。起步阶段形成的这种产业结构,一方面与此时的国家政治即需要紧急动员国家资源应对外敌入侵和镇压太平天国农民起义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此时晚清政府的国体和经济结构有关,因为这时的中国还是一个封闭落后的农业大国,不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国家,因此,兴办近代大机器工业属于突破原有封建经济格局,必须获得政府决策层的认可和批准,否则根本无法取得合法的社会存在。同时,在此过程中,还需突破长期形成的“中华礼仪文物事事领先”的思维惯势和打破“以夷变夏”的担忧。而兴办机船路矿等洋务企业的资金、技术和组织,也必需得到国家的扶助,这些因素都注定洋务运动时期无论是军用工业还是民用工业,无论这些企业采用官办还是官督商办形式,在近代中国机器大工业发端的这段时期,国家在其中都必然处于主导,国家资本也必然处于发端、主体和掌控的地位。 下面,我们按照国家资本企业出现的时间顺序,从官办军用工业开始入手进行分析,然后再分析官办民用工业: 第一节 官办企业(军用工业) 晚清时期中国机器工业企业的发展,是从国家资本的官办军用工业企业起步并逐步扩展至民用企业的,导致军用工业首先出现并扩展至民用企业的原因如下: 首先,两次鸦片战争中外国列强显示出来的坚船利炮威力,给中国朝野留下了深刻印象。还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魏源就提出应当“师夷之长技以制夷”。此后,在镇压太平天国农民起义中崛起的督抚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人,在接触西方各国事物的过程中,直接体验到轮船和洋炮的优越性能,并产生了购买及自己仿造的想法。 其中,比较典型和代表性的事例如1861年8月,两江总督曾国藩在奏文中声称,轮船之速,洋炮之远,在英法则夸其独有,在中华则罕于所见。若能陆续购买,据为己物,在中华则见惯而不惊,在英法亦渐失其所恃。他认为,若能购成之后,访募覃思之士,智巧之匠,始而演习,继而试造,如此,则“不过一二年,火轮船必为中外官民通行之物”。[6] 1863年李鸿章也说,俄罗斯、日本从前不知炮法,国日以弱,自其国之君臣卑礼下人,求得英法秘巧枪炮、轮船,渐能制用,遂与英法相为雄长。[7] 同年四月他又说,“中国但有开花大炮轮船两样,西人即可敛手”。[8] 1864年8月,李鸿章在答复总理衙门查询各口商民雇用洋船情形的信中,采纳苏松太道丁日昌的建议,首先向清廷提出请求准许设厂造船与允许华商置买洋船的建议。李鸿章的回复中附入丁日昌的秘禀,以具体说明其建议的目的和施行原则与办法。丁日昌在秘禀中认为,船坚炮利,外国之长技在此,其挟制我国亦在此。彼既恃其所长以取我之利,我亦可取其所长以为利于我。他继而论述雇买洋船的利弊:雇买火轮夹板船只,其弊在于匪徒托名驶出外洋行劫。但若能设法稽查,由地方官编以字号,如沙船之类,置买时有富绅保结,出口时归监督稽查。其船上水手舵工,初用洋人指南,习久则中国人亦可自驶。船货过关,不准丝毫索费,浃以恩而示以信,无事则任彼经商,有事则归我调遣。若使各口有轮船二三十号,夹板百十号,不惟壮我声势,抑且夺彼利权。其原因在于:朝发夕至,彼能往我亦能往。而市价之高下,物产之精粗,洋商必不及华商之精,则取利必不及华商之易。是则彼之初以利厚而来者,继将以利薄而去。以矛刺盾,此中大有机权,又何惮乎不弃我之短,以就彼之长乎哉?因此他建议,一面“筹储经费,择一妥口,建设制造夹板火轮船厂,令中国巧匠随外国匠人专意学习”,一面“准中国富绅收买轮船夹板,以裕财源而资调遣”。[9] 1866年5月,左宗棠在论及与英人的冲突时亦说:“陆地之战,彼之所长皆我所长,有其过之,无弗及也。若纵横海上,彼有轮船,我尚无之,形无与格,势无与禁,将若之何?”[10] 为此,他向清廷秘陈奏折,请求准许他在福州设立船厂。在奏折中,他对轮船的看法与丁日昌颇为一致。他认为,东南大利在水而不在陆。自广东福建而浙江江南山东盛京以迄东北,大海环其三面,江河以外,万水朝宗。无事之时,以之筹转漕,则千里犹在户庭;以之筹懋迁,则百货萃诸廛肆,非独渔盐蒲蛤足以业贫民,舵梢水手足以安逰众也。有事之时,以之筹调发,则百粤之旅可集三韩,以之筹转输,则七省之储可通一水。他针对外国轮船在中国沿海内河载客运货带来的冲击指出,自洋船准载北货行销各口,北地货价腾贵,江浙大商以海船为业者,往北置货,价本愈增,比及回南,费重行迟,不能减价以敌洋商,日久消耗愈甚,不惟亏折资本,寖至歇其旧业。目前江浙海运即有无船之虑,而漕政益难措手,是非设局急造轮船不为功。他强调此事急迫而重要:“彼此同以大海为利,彼有所挟,我独无之。譬犹渡河,人操舟而我结筏,譬犹使马,人跨骏而我骑驴,可乎?”他进而总结道:“天下事始有所损者终必有益,轮船成则漕政兴,军政举,商民之困纾,海关之税旺,一时之费,数世之利也”。[11] 1864年9月,在复李鸿章的函中,总理衙门对丁日昌的秘禀甚为赞赏,称其建议“识议宏远,迥非覩之目前可比,足为洞见症结,实能宣本衙门未宣之隐”,[12] 即请李鸿章加以全盘筹划。此后左宗棠的奏请,也得到批准。由此,中国近代机器工业首先在制造洋船洋炮方面得以突破,也因此,以学习引进外国机器工业为代表性标志的洋务运动就此掀开了帷幕。但从上举事例也可看出,如无这些清廷重臣动之以理携之以情地奏折陈说,晚清政府不可能同意兴办近代机器工业,这是此时国家资本工业企业必然首先兴起的根本原因。 从这些洋务运动中坚人物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奏折的内容来看,他们创建洋务企业的出发点和长远目标,此时还是出于国防与民生并重,军备与商用兼顾的考虑,但因当时外患严重,设厂制造军工设备成为他们考虑的当务之急,因此,出于“求强”的动机,这又是国家资本工业企业兴起时必然以军事工业为先的根本原因。 到1894年为止,晚清中国国家资本近代军用工业企业创办的基本情况如表4-2所示: 表4-2:晚清中国近代军用机器工业企业创办基本情况表(1862—1894年)
说明:经费数金额栏内: ①系根据历年报销的实际数字计算出来,或系记录所载数字。 ②系根据记录所载每年经费定额推算出来。 ③系根据报销的实际数字(或一年,或几年的年平均数)推算出来。 资料来源:转引自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341-342页,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表4-3是晚清军用工业兴办的主要经费来源统计: 表4-3:晚清军用工业企业经费主要来源表(1863-1894年)
资料来源: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册上册,三联书店1957年版,上述各企业有关资料。转引自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2卷,第373页。 总起来看,从1860年代开始到1894年中日战争前为止,是近代中国机器大工业企业创办时期的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晚清政府创办的主要是军事工业,其基本情况如表4-2所示:数量将近20家,雇用产业工人一万余名,投入资金五千余万两。产品主要是各种枪械、各种炮、炮弹、弹药、轮船、各种机器等。在机器与动力上,大多数购自英、法、德、美等国。在人才技术方面,除设校训练、派人留学外,也雇佣外国技术人员,被雇佣者以英、法、德、美等国人员为多。[13]这些军工企业的创办,本身并没有一个通盘的规划,而是由地方有力的督抚分别请办,动机不同,管理上也各自为政。经费来源如表4-3所示,主要来自海关关税、户部拨款、地方政府拨款和捐款、军费、洋商借款等。这些军事工业生产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价值和利润,产品也不进入市场,本质上是封建政府直接经办商业手工业传统的延伸和扩大,但是针对外来侵略自救和平息太平天国等内外危机,维护和延续自身统治的功能和色彩却大大加强。 注释: [1]对于“国家资本经济”及“国家资本企业”,学术界过去一般习用的是“官僚资本”一词。但从现在的讨论来看,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 “国家资本”一词比“官僚资本”一词表述更加准确,因此本文将“官僚资本”改为“国家资本”,“官僚资本经济”改为 “国家资本经济”。至于原来“官僚资本”中包括的“豪门资本”部分,本文认为其与“国家资本”有区别,因此在下文中将单独进行论述。“国家资本经济”及“国家资本企业”在近代中国的表现形式较为复杂。本文认为,近代国家资本企业并不一定都在外表上严格表现为国家投资创办,关键和决定性的因素在于其是否受国家政权控制、企业的定位和发展方向是否为国家政权的目标服务等。 [2]《1947年资源委员会工业产品占国民党统治区工业产品的比重》,陈真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三辑,三联书店1961年版,第1 445页。 [3] 据表1数字计算。 [4]林毅夫:《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载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94页。 [5]中国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经济职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从事水利、交通、国防等公共工程的建设和管理;第二,通过赋税和各种经济政策干预社会的再生产;第三,直接经营手工业和商业。参见吴太昌《略论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对资本主义发展的影响》,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1期。 [6]《议复购买外洋船炮为今日救时第一要务》,《海防档》甲,《购买船炮》(一),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1957年版,第20页。(以下简称《海防档》) [7]李鸿章《李鸿章全集·朋僚函稿》卷3《上曾相》(同治二年三月十七日)。 [8]李鸿章《李鸿章全集》,朋僚函稿卷三,“上曾相”(同治二年四月初四日)。 [9]《海防档》丙,《机器局》,第4-5页(第一号文)。 [10]左宗棠《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18,《复陈筹议洋务事宜折》,第10页。转引自中国史学会主编《洋务运动》(第一册),第18、1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以下简称《洋务运动》) [11]左宗棠《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18,第1-5页。 [12]《海防档·机器局》,第6页(第二号文)。 [13]参见张玉法《清末民初的官办工业》,载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清季自强运动研讨会论文集》下册,1988年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