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国家民间文艺政策及实践中的”礼俗互动” 我没有做过这方面的专题研究,只能结合我的工作经历谈谈对礼俗互动中一些现象和问题的理解。从近代史上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文艺工作,从苏区到延安时代,主要的诉求,就是要用俗文化唤醒民众推翻三座大山,是为实现革命目的,在移风易俗的过程中,把经过遴选后的民间文艺定位于一种”礼”,或者改造为”礼”,就发动、组织、教育群众的功能需要来说,配合了当时民族国家的独立和社会变革过程,是相当成功的。从延安采风,到新秧歌、戏曲改造等文艺工作,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其后的建设过程,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都有类似群众诗歌、新民歌等群众文化工作概念下的许多实践,总体上是把民间文艺传统与国家政治需求放在一起操作,目的是为政治服务,主要表现为动员、组织、教育群众为主要政策导向的国家意志诉求。 自上世纪80年代起,文化领域和学术界,处于文革之后百废待兴的状态,钟敬文、周巍峙、吕冀、马学良、孙慎、李凌、吴晓邦、张庚、贾芝、罗杨等一批文化学者和老革命文艺工作者先后发动了对传统艺术表现形式的大规模收集和整理,其中包括:中国戏曲、曲艺、民间民歌、民间器乐、宗教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故事、谚语和民间歌谣,总称为”十大文艺集成志书”工程。包括中国社科院持续进行的三大”英雄史诗”等收集整理、编纂出版工作,可算是对民间口头传统最大规模的收集整理工程了,之后的30多年,赶上经济高速发展期,促使整个社会对于文化担当作更深刻的思考,特别是传统文化与未来的社会是一种什么关系,于是有了国家层面推动的”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有了与国际接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这里面依然有强烈的国家意识在内。准确地来说,这都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国家意识在国际文化竞争层面上的考虑。既有中华文化传统与革命文艺传统相互融合的时代特征,又有强烈的现代性意识。国家出面组织并提供保障条件,伴随改革开放、经济建设、融入全球化的进程,加强国家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追求和贯彻革命文艺路线的原则要求相融合,同时在国际文化和经济竞争的语境中,文化安全(凝聚力)和文化资源(经济价值)的价值日益得到国家和社会认同,丰富了”礼俗互动”的内涵,在延续组织、动员、教育群众的主要诉求之外,融入了抢救记录、研究保护的价值理念,总括起来,其实具有强烈的”采风”成”礼”的文化属性。 我说的这些都是所谓”礼”的脉络,尽管都是以民间文艺为对象,国家意识形态试图通过”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对之进行选择和升华,此时的”俗”完全是被动的。国家在做”集成”的时候,实际上是”俗”被搜集、选择、整理的过程。比如在1980年代,对收不收宗教音乐有非常大的争论,稍微泛”黄”的民间情歌也是收不进去的,这些其实在民间音乐生活中具有较大的比重。本来在按学术分类时,有一类是所谓的”青楼艺术”,艺术形式极其精彩,但因为在选择标准上有”优秀的传统文化”的限定语,便在”礼俗互动”的过程中被过滤了。这种倾向实际上一直延续到现在,延续到我们今天的非遗保护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的时候,为这事讨论了很久。比方说民间舞蹈,几乎所有民间舞蹈的起源都与祭祀仪式有关,牵扯到民间信仰观念。敬神,娱人,这是一个典型的礼俗之间的分立与互动的视角。在做”集成”的时候,就已经对民间文艺的社会语境做了切割,因为有不可碰触的东西,近年来做非遗保护工作时,又将艺术的一部分抽出来,很多社会语境都不要,只字不提,不可以提。显然,这样一种建构国家之”礼”的过程,注重的是符合政治的需要,因而必然带有历史的局限性。包括我们现在进入的”后集成时代””后非遗时代”,所做的一些民俗研究、民间文艺研究、非遗研究,也还是如此。 与此同时,伴随改革开放的思想解放进程和社会物质生活的丰富,国家也释放了更大的社会文化空间,民间信仰、包括祭祀在内的传统民俗活动处于一个民间自发恢复的过程中。尤其是各地区、各民族的传统节日,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降,在民间、知识分子(特别是地方精英)、地方政府、国家的多方参与下,传统节日的复兴(有些是重新建构)呈现出一种”礼俗互动”、快速发展的状态,从具有国家时间制度意义上的清明、中秋、端午的放假制度的确立,到地方性、民族性节日的恢复,从黄帝、炎帝、孔子、妈祖的公祭仪式,到民间的庙会、傩仪、转山等等民间信仰仪式,多方的参与呈现出多样性的”礼俗互动”方式。民间和知识界的能动性获得较大的发挥空间,国家在”礼俗互动”的价值取向上,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和加强社会建设的诉求逐渐凸显。应当引起注意的是,当国家提出了非遗保护,开始对民间,特别是经济欠发达而传统文化资源丰富的地区的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性的保护,随之而来的一种倾向就是文化遗产被各级地方政府甚至包括遗产传承人和社区自身当作一种可以直接利用的资源,文化的真实性和整体性价值被漠视或受到损害,传统的生存智慧体系被割裂,这使得文化发生了另一种脱离常态的转变。乡土社会的组织系统原本是传统社会运作的机制和保障,是民众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产生、传承的一种集体性智慧。比如在四川彝族的祭龙仪式、赛装节和贵州的侗族大歌活动中,民间自治组织将艺术、信仰和日常生活高度整合在一起,建构了一个完备的组织体系,并用各种符号来加以完善,具有主动性、公共性、低成本、高效能的特征,在解决社会问题方面很有优势,对于整个社区生活至关重要。表面化、碎片化的资源利用,使文化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受到制约。 礼俗互动,总是有利益诉求方的多元存在,这其实经常是一个博弈的过程,是关于文化权力的博弈过程。这里边,有民间的、政府的各种利益,也包括学术的、学者自身的,这也是一种常态。以民间歌曲为例,国家组织的集成工作历经30年,全国各地搜集了传统民歌40多万首,然后你突然发现,在30年之内,一个城市民歌的声音全都没有了,北京人彻底不会唱民歌,上海也没了,凡经济发达地区这些传统都所剩无几,只剩下一些老人会几声叫卖东西的吆喝调。知识界意识到我们面__临的是传统断裂的风险,应该有所作为,试图去建构一个文化传承与保护的合法性语境,所以想放到主流媒体上去做这个事。我们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坚持做了12年的全国原声民歌比赛,看重的是让民间声音登上大雅之堂,因为民歌是大众生活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载体。这是”原生态”唱法(民歌)进入央视青歌赛的文化背景,学术界力主把民歌引入央视平台的想法非常明确。但在这个过程中你会发现,一个民间生活文化传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多元的参与主体之间的利益诉求是非常不同的,”一厢情愿”和”众口难调”纠结在一起,很大程度上常常使事情的发展出人意料,就连学术界和主流媒体内部,也远未就此达成一致的文化认知和价值认同,艺术教育和研究领域内部还存在明显的分歧和激烈的争论,叠加在此事之上的现代社会的个人主义倾向十分明显,文化保护的公共利益最大化表现为多方参与、多方付出、多方博弈、多方获益的多元状况,博弈成为常态。 还有必要明确的是,再往历史的稍远处看,礼俗互动,不能把礼永远置于理性和正确的位置,正所谓”礼失求诸于野”,就像我们的现代艺术教育体系,整个”礼”基本上是从西方模仿来的,所以把美声唱法、交响乐、钢琴、小提琴、油画、雕塑、芭蕾舞、现代舞置于艺术序列的顶端,谓之”高雅”,中国文化界为此事把自己折腾了一百年,最终也还是没有折腾明白艺术的最大价值是什么?不同地方的原生艺术有高下之分吗?能不能从本土艺术传统中发现价值,有效地运用于当今社会,使得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得以延续、优化?一直到现在,中国的艺术界还是处在向西方汇报学习成果而没法言说自己的状态。当我们把中国的民间传统,放进当下的主流文化,发现它也变俗了。为什么?当代中国的所谓主流文化,是知识分子和现代媒体合谋而建构起来的,拥有话语权的知识界和具有传播权威的现代媒体变俗了,很多时候并不是从文化传承的角度来开展工作,何况他们本身接受的也是西方的音乐体系,就为中国民间音乐传统创造了一个”中国民族唱法”的名称,以”土得掉渣”的”原生态”的名义将它矮化和边缘化了。于是,中国传统民歌进主流媒体,在很多代表”礼”的知识精英内心,就成了一件很俗的事,所谓主流知识界的言说又使它进一步俗化。此时的礼俗互动,实际上”礼”比”俗”还俗。当”俗”经过了”礼”的这番折腾,”俗”里面本有的民间智慧被过滤掉了,搞不好只剩下”媚俗(礼)”的空洞形式。 我以为,礼与俗的互动大致是三种方式:一种礼与俗之间渗透、糅合得好的,互动的比较好的,老百姓喜欢,官方认可,知识界也挑不出毛病来,呈现出一种政通人和、得大自在的社会文化生态,此状态谓之”和谐”。另一种是礼与俗双轨并行,各行其是,比如在西南苗族村落,村长管上工下工,但在”开田”的时候要找”阳族长”,死人了要找”阴族长”。族长们没有官位,但人们的生老病死都离不开,两个体制一直并行着,我觉得这是”观望”状态,也可说是相安无事的平衡状态。第三种就是冲突的,俗话说是”找别扭”,多以强制、被迫、无奈、言不由衷、形式主义的方式存在,这是应该竭力避免的。例如我们现在强调还节于民,希望政府不要过多干预。不过,国家政治的干预在当代节日生活中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又在很大程度上与过度强调其产业价值有关,礼与俗之间就只能在寻求一种和谐中的互动,或者说是以互动求和谐。在这样的礼俗互动框架中,民俗学者的角色应该是更关注民生,更有人文关怀,更关注大众生活改善的合理性,这是其功德所在。最重要的是,要真正了解民众的切实需求,要站在以人为本的立场上与政府、资本相协调。许多问题本质上就是文化的问题,对于村落文化了解得不够透彻、不够深入,容易导致认知的误区和许多无用功的出现。 最后想说的是,如何使”俗”动起来。这一点,我在从事与非遗相关的文化资源整理与数字化建档保护工作中深有感触。比如近十年来国家开展的《中国节日志》项目,有着明确的国家文化保护意识。在项目启动之初我们就意识到,以中国全地域、多民族的节日活动为目标的这项工作,涉及到节日所连带的社区生活,如果不能广泛调动国内多学科的学术力量参与,无法确保该项目高质量的完成。在这项研究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以外的民俗文化,虽然也会受到政府与其他社会组织、产业开发集团的干预,但与成为”非遗”的民俗文化有所不同的是,它并不特别依赖外界的扶持,也较少受到经济利益的管控,政府可以引导却难以主导,可以渗透却难以控制,它是与民众生活密切相连的汪洋大海。民俗文化的各种表达形式和价值体系,都是民众结合自身的生活经验,熔铸了反复的身体实践和身体记忆,在长期的社会历史变迁中逐渐成形,这恰恰应该成为国家非遗保护工作进一步惠及民生、服务社会的扩展性工作,其中的关键问题是发现和运用民间运行文化事象的机制、方法和关联性因素及其风险,并掌握其生机勃勃、不断发展的规律,避免保护性、建设性破坏,尊重乡土社会的文化传统和创造性能力,这应当是避免进入现代性发展误区,为后现代社会发展奠定良好文化基础应该秉持的基本文化态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