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476年,统治西欧、北非的西罗马帝国灭亡了,从此世界上古史结束,开始了中古时代,西罗马帝国为什么会灭亡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 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奴隶制生产关系已经过时,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 帝政初期的头二百年间,罗马帝国奴隶制经济高度繁荣,生产工具有了很大改进,在希腊和意大利北部出现了带轮的犂,在高卢出现了割谷机和装有齿轮的打谷机,等等。农业生产技术也有明显的提高,北非和埃及一带改善了灌溉系统,扩大了耕地面积,每年以大量小麦供应罗马,成为帝国的谷仓。多瑙河沿岸的潘诺尼亚和米西亚省也成为新的谷物供给地。精耕细作的果木园艺,如葡萄、橄榄以及其它果树的栽培在帝国各地广为传播。工业方面,水磨在磨粉和矿业中逐步推广,复滑车和起重装置应用于建筑工程,矿山则利用了排水器械。与此同时,意大利和行省的手工业都有了显著发展。手工业门类增加,产品种类繁多。在已发掘的庞贝城(位于意大利南部海岸,公元79年8月24日维苏威火山爆发时被埋没)遗址中就有呢绒、珠宝、石工、香料、玻璃、铁器、磨粉、面包等作坊。罗马城的手工行业多达80余种。高卢南部和莱茵河沿岸各地也兴起了金属编织、制陶和玻璃行业。手工业分工十分细密、在制陶、冶金、制呢、染色等部门中出现了多种工序。传统手工业品,如意大利伊达拉里亚、坎巴尼亚的青铜和铁、玻璃吹制,阿列提乌姆的制陶业,穆提那制造的灯,小亚细亚的毛毯、毛皮,腓尼基的染料和玻璃器皿,埃及的化妆品与麻纱等都兴盛一时,国内外贸易也十分发达,对外贸易远达中亚、中国、印度、赤道非洲和波罗的海沿岸各地。 但奴隶是被迫劳动的,他们被奴隶主视为“会说话的工具”。奴隶主为了获得最大限度的剩余产品,对奴隶实行最大限度的剥削。加图在《农业志》中就说“管庄当使奴隶永不停歇地工作”,(1)并极力主张发给奴隶的饮食和衣服要尽量又坏又省。因此,在奴隶制下,受强迫劳动而人身又无保障的奴隶,对劳动丝毫没有兴趣。同时,奴隶既是受强迫劳动,就把劳动看成自己身上的枷锁,无时不想摆脱它,他们往往虐待牲畜、破坏工具、逃亡、甚至举行武装起义,这就使得在奴隶制生产关系下,只能使用最粗劣的工具。对奴隶占有制的这一经济原则,马克思曾作过明确的叙述。他说:“按照古人的恰当的说法,劳动者在这里只是会说话的工具,他们之间的区别只在于此。但劳动者本人都要让牲畜和劳动工具感觉到,他和它们不一样,他是人,他虐待它们,任意地毁坏它们,以表示自己与它们有所不同。因此这种生产方式的经济原则,就是使用粗糙、最笨重、因而很难损坏的劳动工具。”(2)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帝政初期虽然出现了一系列新工具,但并未能充分应用来提高生产率,反而由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一矛盾尖锐化,使罗马奴隶制从公元二世纪末开始出现了全面危机。 罗马奴隶制经济危机,首先表现为农业的衰落。早在一、二世纪,即罗马帝国奴隶制经济发展最繁荣的时期,帝国的经济中心意大利农业已开始发生衰退现象,安敦尼王朝(96-192年)以来的历代皇帝为了遏止意大利的衰落,曾采取多种措施,如涅尔瓦(96-98年)设置低利贷款基金,购买土地分给无地居民,图拉真规定元老必须以1/3以上的财产投资于农业等。但这类措施均归徒劳,到二世纪末仍呈现全面衰落之势。这一过程到三世纪扩展到非洲、高卢等地。 由于农业和工商业的发展互为影响,城市工商业的发展需要农村的原料和市场,农业危机必然危害到城市工商业。这方面也以意大利为突出。在共和国末期帝国初期,意大利手工业有所发展,形成了青铜、银器、铁器、聦器、砖瓦、灯、麻、榨油、酿酒、玻璃制造、羊毛纺织业等。但到三世纪,因奴隶劳动无利可图,加上不能与西班牙、高卢、多瑙河沿岸以及北非等地的手工业竞争,除他林敦的毛纺织业仍能维持外,其余均趋于衰落,商业也日益萧条,甚至滞销。政府为了解脱财政危机,竟发行劣质货币公元三世纪以来,金币成色减少17%,银币含量也越来越少,到后来仅有5%。而劣质货币的发行又造成物价上涨,政府的开支也随之膨大,税收就更显不足,又得靠发行更为劣质的货币。这样恶性循环,致使商品货币经济陷于崩溃,最终退到物物交换的状态。人们从事买卖交换时以物易物,政府的税收改征实物,官吏、士兵的薪饷也在实物发付,城市经济普遍衰落,于是,“城市丧失了它从前对乡村的统治”(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152页)。现在的经济中心不在城市,而是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农村,最能说明城市没落的,莫过于城市市议员的破落。城市市议事会的议员,以前是城市的中等奴隶主阶层,人数较多,但经济危机之后,他们因难以完成为政府收取城市居民赋税的任务而纷纷逃亡,到公元四世纪,其人数已不足原来的十分之一。 总之,正如恩格斯所说服的“普遍的贫困化,商业、手工业和艺术的衰落,人口的减少,都市的衰败,农业退回到更低的水平——这就是罗马人的世界统治的最终结果。”(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146页)当然,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因素还很多,如官僚机构臃肿,人员众多,统治者腐朽,帝国军事的危机,奴隶来源减少以及奴隶价格昂贵,等等,但其根源在于奴隶制生产关系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这一事实是显而易见的,就连帝国时代著名的农业家科鲁麦拉也意识到了奴隶对生产的破坏作用。他说:农业的衰落,主要是使用了“最坏的奴隶”,“把土地交给最不适宜的奴隶耕种,就等于把土地交给刽子手去执刑一样。”(3) 帝国晚期因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严重矛盾所导致的奴隶制危机,还表现为隶农制的不断发展。由于奴隶劳动的生产率低下,使用奴隶劳动的大庄园越来越无利可图。在这种形势下,奴隶主开始把土地分成小块,交给奴隶或破产的农民耕种,然后收取地租,用这种给奴隶一定自由的办法,来刺激奴隶劳动的积极性,增加生产,提高经济效益。隶农虽然早在共和国末期就已出现,但当时主要是一些自由佃耕者,一般以五年为期租种土地,期满之后可以自由离开。到帝国初期(一、二世纪时),隶农制渐趋流行,三世纪以后,随着奴隶制的衰落,许多大庄园主纷纷采用这种剥削方式,隶农制广泛发展,破产的农民和一部分奴隶成为了隶农的主要来源。 不同地区不同来源的隶农,其经济和政治地位不尽相同,但一般说来,他们都从主人那里租种一块份地,缴纳地租,并担负一定的劳役。隶农要缴纳国税,通常也由主人代征,然后再由主人交给政府当局。从法律上来说,隶农是自由人,但由于债务等原因,实际被束缚在土地上,可以连同土地一起出卖或转让。隶农还有自己的家室和极微弱的独立经济,在缴纳一部分收获和服一定劳役后可以支配一小部分剩余产品。因此,隶农已不同于奴隶,而近似农奴。恩格斯称他们为“中世纪农奴的前辈”。而且,由于劳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也乐意采用某些先进的劳动工具和生产技术。那些剥削隶农和其他依附农民的大地产阶层势力也不断加强,独立性越来越大,他们的领地构成了中世纪封建领地的雏形。由此可以看出,在奴隶社会的母体已蕴育出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因素。这种新的生产关系的萌芽和成长,不仅是奴隶制危机的表现,而且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它说明奴隶制生产关系已经过时了,新的生产关系必将取而代之。 二 帝国末期政治分裂,内战频繁,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空前尖锐,这是促使它灭亡的另一个决定性因素。 由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引起了经济危机,政治危机自然不可避免。三世纪以来,帝国统治集团内部纷争激烈,帝位更迭频繁,中央政权削弱,地方势力称雄。早在192年,安敦尼王朝的最后一个皇帝康茂德被杀后,罗马就发生了争夺皇位的内战,仅几个月内就有两个皇帝被杀,各行省驻军自立皇帝,混战延续了四年之久。后来潘诺尼亚省的军团将领塞维鲁取胜,被军队拥为皇帝,建立塞维鲁王朝。235年塞维鲁王朝在统治了四十余年(193-235年)灭亡后,帝国的政局更加混乱。238年一年内有四个皇帝被杀。在此后的十五年中,前后更换了十个皇帝。从253-268年间,各地割据势力纷纷拥立自己的统治者,出现了所谓“三十僭主”的分裂局面,帝国政权已处于瘫痪状态/长期的内战,政治的分裂,使帝国人口锐减,财力、物力蒙受巨大的损失,395年帝国正式分裂为东西两部分。西罗马帝国在原来统一的罗马帝国中是奴隶制危机最深刻,阶级矛盾、民族矛盾最尖锐,统治力量最薄弱的地方。帝国肢解为二后,其力量就更显单薄。 尽管帝国实行的奴隶制过时,政治腐败透顶,但罗马帝国奴隶主阶级不甘心退出历史舞台,他们仍千方百计地维护奴隶制度。从君士坦丁(306-337年)起,法律规定隶农要同土地一起登记,出卖土地必须连同土地上的奴隶和隶农一起出卖。395年规定隶农无权转让他们耕种的土地,如无主人同意,不得出让自己的财产;不久又规定隶农的全部财产属于主人。 422年,法令规定隶农的全部财产属于主人。422年,法令甚至剥夺隶农签订财产方面的任何契约与合同的权力。这些事实说明,隶农已经丧失了土地的占有权、财产权以及人身自由和法律方面的权利,甚至与自由人结婚被视为不合法,其地位已同奴隶相似。这种倒行逆施严重阻碍了新的生产方式的发展,加剧了社会矛盾。 三世纪以来,罗马帝国的奴隶、隶农和各类劳动群众不断掀起波澜壮阔的反抗斗争,震撼帝国各地。三世纪初,在意大利,在布拉为首的一支逃亡奴隶组成的队伍,到处打杀富人,拯救贫困者。公元238年,北非阿尔及利亚一带爆发了奴隶、隶农起义。“三十僭主”期间,北非又爆发了以法拉克森为领袖的隶农起义,斗争矛头指向贵族地主和罗马统治者,起义的烽火燃遍了毛里塔尼亚和努米底亚许多地区。274年,在埃及爆发了费尔姆起义,大约是同是,在高卢爆发了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巴高达”(意为战士)运动,广大奴隶、隶农和贫民参加了起义,起义席卷了高卢的许多农村和城市。这一运动断断续续直到西罗马帝国灭亡,而且规模不断扩大,扩展到了西班牙、不列颠等地,使罗马在这些地区的统治遭到沉重打击。公元四世纪三十年代,北非又爆发了有奴隶、隶农和农民参加的“阿果尼斯特”(意为争取正义信仰的“战士”)运动,矛头指向大地主、高利贷者,焚烧奴隶名单和债券,使起义地区,“没有一个地主能够安居乐业,当时没有一个债主敢去收租,借据失效。……每个人都忙于取消最大宗的简史额,只要不受摧残,就算万幸了。”(4)这一运动一直延续到五世纪三十年代,历经一世纪。这些被压迫被剥削人民长期不断的反抗斗争,发生在西罗马帝国衰落之时,无疑给了帝国致命的打击。 三 日耳曼人的征服,给西罗马奴隶制帝国最后一击,加速了它的崩溃。 日耳曼人(自称德意志人)原住在罗马帝国北边,主要分布在莱茵河以东,维斯瓦河以西,多瑙河以北地区。其社会发展比较落后,公元二、三世纪时,还处在原始社会末期。此时由于人口不断增长,加上私有制、阶级已经开始产生,为了掠夺土地和财富,他们视战争为“荣耀”之事,经常到罗马帝国境内进行劫掠,同罗马之间不断发生小规模的军事冲突。但公元四世纪末以前,由于帝国力量较强,日耳曼人基本上被遏阻在帝国的边境地带。此时分布在莱茵河以东的日耳曼各族,主要包括:法兰克人、阿雷曼人、伦巴德人、盎格鲁人、撒克逊人、苏维汇人、汪达尔人、以及迁徙到多瑙河下游和黑海北岸的哥特人。他们虽然还不能征服帝国,但已通过各种渠道不断渗入帝国内部。有的以“同盟者”身份。取得罗马统治者同意,进入帝国边境,为帝国防守边疆,有的在罗马军队中充当雇佣兵,有的则成为罗马庄园的隶农。公元四世纪末叶以后,随着罗马帝国内部奴隶制危机的加深,国力日蹙,日耳曼人便向帝国境内掀起大规模的迁徙浪潮,以武力征服的方式,直接威胁帝国的存亡。 最先迁入帝国境内的是西哥特人。公元395年,由东亚西迁的匈奴人进攻黑海北岸的东哥特人,威胁到多瑙河下游的西哥特人。376年,西哥特人取得罗马皇帝同意,进入帝国境内的麦西亚(今保加利亚一带)。不久,他们因不堪忍受罗马统治者剥削和压迫,掀起了反罗马的暴动。并于 378年在阿得里亚堡粉碎了罗马军团,烧死了皇帝瓦伦斯。其后驰骋于巴尔干地区。五世纪初,西哥特人向西侵入意大利,于410年一度攻占罗马城,震动了整个欧洲。随后,他们进入高卢和西班牙半岛,在高卢西南部和西班牙北部建立西哥特王国(419-711年)。 五世纪初,在西哥特人转战帝国各地的同时,其他的日耳曼各族也纷纷冲破罗马的防御工事,涌入帝国境内。 居住在潘诺尼亚的汪达尔人,联合苏维汇人,从莱茵河与多瑙河上游地区攻入罗马帝国,沿阿尔卑斯山麓直插高卢和西班牙。后来因受西哥特人攻袭,汪达尔人越过直布罗陀海峡进入非洲,于439年在北非以迦太基为首都,建立了汪达尔王国。随后又占领了地中海的许多岛屿:西西里岛、科西嘉岛、撒丁岛以及巴利阿里群岛。455年攻陷罗马城,劫掠15天后退走。 原住在波罗的海南岸的勃艮第人也在五世纪初进入高卢,在高卢东南部建立了勃艮第王国(约建于457年)。 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裘特人则侵入不列颠岛,在不列颠岛上建立了许多“蛮族小王国”。 在蛮族的入侵和西罗马帝国境内奴隶、隶农起义的双重打击下,早已腐朽没落的西罗马帝国只剩下意大利一隅之地。476年,蛮族军队领袖奥多亚克废黜末帝罗慕洛·奥古斯都,西罗马帝国终于灭亡。 此后,在西罗马帝国的废墟上,日耳曼人又建立了一睦国家。法兰克人征服高卢大部分于486年建立起法兰克王国。东哥特人则征服意大利,于439年建起东哥特王国。该王国在554年被东罗马帝国灭亡后,伦巴德人又侵入意大利,在此建起伦巴德王国(建于568年)。到此,“民族大迁徙”结束,西欧的历史揭开了新的一页,进入封建制形成时期。 尽管西罗马帝国最终为蛮族王国所取代,但不能认为蛮族的入侵是西罗马帝国灭亡的决定因素。“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5)外因要通过内因才起作用。如果不是西罗马奴隶制经济的崩溃,引起政治危机、军事危机;如果没有奴隶、隶农的有力配合和支持,没有奴隶、隶农与广大劳动群众长期不断的起义和斗争,沉重打击了罗马奴隶主阶级的统治;日耳曼人是不可能顺利地侵入西罗马帝国,更不可能征服帝国。因此恩格斯巴达克说:“到五世纪末,罗马帝国已是那么衰弱,毫无生气和束手无策,因而为德意志人的入侵敞开了大门。”(6)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西罗马帝国的崩溃,根源于奴隶制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是奴隶制生产关系严重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奴隶和隶农的起义正是这一矛盾的深刻反映,它从根本上支持了罗马的奴隶制统治,给了西罗马帝国沉重打击;长达一百多年的蛮族入侵给了帝国沉重打击;长达一百多年的蛮族入侵给了帝国最后一击,加速了它的灭亡。 注释: (1)林志纯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上古部分,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377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22页。 (3)科鲁麦拉:《论农业》,第一章,序言3。 (4)12所高等院校《世界古代史》编写组:《世界古代史》(下册)。1979年,第420页。 (5)《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89-290页。 (6)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45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