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这是根据超星提供的《顾准文集》(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9月第1版)制作而成的。书中原来的脚注都将它们加括号移到了正文的相应位置,并且以小五号字体显示。 出版说明 当你读完《希腊城邦制度》以后,将会对作者及其研究成果感到敬佩。 顾准同志并非史学家,但在历史研究中却取得为人称道的成就。他生前带病写作,以图书馆为家,探索人类社会历史演变的轨迹。在看来已有定论的学术领域,他另辟蹊径,对古代希腊和古代中国作了比较研究,提出了引起史学界重视的见解。 希腊城邦制度的研究,是顾准同志世界史研究总计划中的一部分。本书手稿为读书笔记形式,分六章。作者原拟写就后再修订,但不幸未及完稿,便与世长辞。遗稿由他的知己吴敬琏同志保存,后由其弟陈敏之同志整理重抄。在出版过程中,编辑又依据手稿对照整理稿作了校订,将稿中的旁注、另页,也酌情编入正文或注释中;对稿中大量的外文人名、地名、专用名词和中文引文,尽我们所能进行了校核,无以查对的则保留了原文,以便读者研考。在编辑中,承蒙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世界古代史教研室的同志们大力赞助,在此特致谢意。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注:《希腊城邦制度》1982年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代序:多中心的希腊史 一位历史家在评论希罗多德的《历史》一书的时候说: “希腊文明的游牧形态,希腊生活的多中心,希腊殖民地之分布于东西南北,从法西斯(Phasis,今苏联高加索巴统附近)到赫拉克里斯石柱(今直布罗陀海峡),从敖德萨(odessa)到塞勒尼(Cyrene,今利比亚班加西附近),每一个独立的城邦的自给自足,这些希腊主义的强点同时又是它的弱点,使得文人们一直对希腊史感到绝望。就历史记载而言,文化上落后于希腊的古代文明——埃及和亚洲诸大王国,比之希腊世界那些小小共和国要幸运得多。代代相承的国王,统治着疆域广阔、人口众多的领土,为国家档案提供几乎是老一套的编年史;……又,王朝国家的疆域无论如何广阔,汉谟拉比(巴比伦王)或拉姆塞斯(埃及法老)的诏旨总是驰传于全国的:一个帝国为历史提供了描述和记忆的地理范围。但是,从亚该亚人的来到直到薛西斯(Xerxes,波斯大帝居鲁士之子)的进犯(希波战争)为止,在希腊历史和希腊文明领域内,并不存在什么能够有权要求管辖全希腊的,或甚至某个地区的最高政治权力。某种性质的团结是存在的,一种精神上的并且是愈来愈紧密的团结:宗教、语言、制度、风尚、观念、情绪,全都趋向于这种团结。不,还不止这些,围绕某个提佛(Thebes,旧译忒拜)某个雅典,和伯罗奔尼撒诸中心的周围,或在伊奥利亚(Ionia,今土耳其小亚细亚西海岸中部),在大希腊(今意大利半岛南部),在利比亚,甚至在黑海(Pontus)或者直到远西(以马萨利亚Masselia 即今法国马赛为中心的一群城市),有结成集团的,有合并的,有近邻同盟,有统一运动;但是你仍然不能通过推理从树木看到森林……”(梅根:《希罗多德和修昔底德》,第V 卷第19 章,Herodotus and Thucydides:by R.W.Macan,ch.19,vol.V,c.a.h.) 这位历史家说的是迈锡尼时代后期到希波战争以前约七百年间的希腊,那么希波战争以后怎样呢?是的,领导希腊人抵抗波斯进犯的是雅典和斯巴达,古典时代的希腊史基本上是以希腊本土的这两个强大国家为中心的历史,然而,一方面,这两个国家甚至谁也没有完全掌握过希腊本土及其密迩诸岛屿诸城邦的最高政治主权;另一方面,还有许多“边远”的即黑海、意大利南部和西西里、利比亚、远西希腊诸城邦,根本从未处于这两个中心国家支配之下,各自独立发展,虽然它们本身也不同程度地集团化了。甚至亚历山大征服以后,希腊化王国也还有好几个。希腊史,从头到尾是多中心的。 这种历史上少见,在我们中国人看来更觉难于理解的现象,首先可以用希腊的城邦制度来加以解释。 所谓城邦,就是一个城市连同其周围不大的一片乡村区域就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这些独立的主权国家疆域是很小的: “除斯巴达(Sparta)而外,阿提卡(雅典)是全希腊仅有的,领土相当广阔,却一直处在一个单一意志指导之下的国家,和阿提卡的1000平方哩(相当于中国纵横百里的一个大县——本书作者)的领土相比,任何其他希腊城邦的领土是很小的,彼奥提亚诸城邦,除提佛而外;领上面积平均为70平方哩(纵横25华里 ——本书作者),西息温(Sicyon)140,夫利阿斯(Phli-us)70,科林斯(Corlnth)350,优卑亚八城平均180,甚至只有一个城邦的海岛基俄斯(Chios)只略多于300,而此岛还是最大的。塞维阿•赛尔彼喜阿斯(ServiusSulpicius,公元前一世纪的罗马将军)写信给西塞罗说:‘当我从亚洲回来,从埃吉纳岛(Aegina)航行到麦加拉(Megara)去的时候,我开始观察我周围的地方。在我后面,我可以见到埃吉纳岛,前面看到麦加拉,右面庇里犹斯(pireaus,雅典的海港),左面科林斯。’”(阿德科克:《希腊城邦的兴起》,第Ⅳ卷第26章,The GrowthofGreek City-states,by,Adcock,ch. 26,vol. N,c.a.h.) 在古希腊史上留下了那么多史迹,并传下了那么多学术文化遗产的就是这些小城邦。这些小小的城邦不仅是独立的主权国家,而且直到亚历山大事实上把它们降为一个大帝国中的自治城市以前,它们各自顽强地坚持了它们的独立,那些握有霸权的“大国”,企图控制它们,往往也确实控制了它们,然而很少有吞并掉它们的。即使某个城邦被它的强大邻邦所真正毁灭了,不久,战胜了这个邻邦的另一个霸权城邦也会来“兴灭国,继绝世”,召集流亡在外的公民把它恢复起来。 “这些城邦显得具有某种个性,这种个性愈是高度发展,愈是强烈地被意识到,就愈不愿意哪怕是部分地牺牲它。……每个城邦向它的邻邦要求它的自由和自治,要求有权按照它自己的意愿处理它自己的事务。……城邦虽然不容忍它境界以内主权的分割,对它邻邦的独立却是容忍的。防卫的意志超过了攻击的意志。事实上,领土的扩张亦即东方诸帝国内占支配地位的帝国主义,在希腊诸城邦却出奇地微弱。希腊人缺乏疆域广阔的政治重要性的那种感觉。他们愈是清楚地意识到他们国家的和宗教的社会一致性,他们愈是不愿意扩张,因为扩张意味着他们密切的共同生活松懈下来了。他们打算要统治邻邦,却不打算吞并邻邦,更不愿意在一个较大的联盟内放弃他们的独立。”(同上) 城邦制度既是希腊的传统,也是希腊政治思想的不可违背的潮流,是希腊政治学的既存前提,离开了城邦制度就没有政治学。柏拉图(Plato)的《理想国》,无论他的“理想”内容如何,他所理想的国家是一个城市国家,即城邦。亚里士多德(Aristotle)的《政治学》把城邦规定为“至高而广涵的社会团体”,他的政治学,不折不扣是城邦政治学,离了城邦就没有什么政治学可言,东方式的专制主义大王国,在他看来是一种 “野蛮人”的制度,是摒除在他探讨范围之外的。 查考一下希腊语中关于城市、城邦、政治、政治学等名词的变化,也是很有趣味的。吴寿彭在《政治学》译注中说:(以下,希腊文词汇都用拉丁字母写出) “‘波里斯’(polis)这字在荷马上诗中都指堡垒(城堡)或卫城,同乡郊(Demos)相对。雅典的山巅卫城‘阿克罗波里斯’(Aoropolis),雅典人常常简称为‘波里斯’。堡垒周围的市区称为‘阿斯托’(Asty)。后世把卫城、市区、乡郊统称为一个‘波里斯’,综合土地、人民及其政治生活而赋有了 ‘邦’或‘国’的意义。 ……由‘波里斯’衍生出几个重要名词:(一)Polites(波里德斯),为属于城邦的人,即‘公民’。(二) Politela(波里德亚):(甲)公民和城邦间的关系;(乙)由这种关系形成全邦的‘政治生活’;(丙)把这种关系和生活厘定为全邦的政治制度,即 ‘宪法’;(丁)有时就径指该邦的‘政府’。(三)Politeoma(波里德俄马):(甲)公民团体;(乙)较狭隘的公务团体;(丙)有时就和波里德亚相同,或为政体或为政府。 从‘波里斯’孳生的词类还有形容词Politikos,作为名词……指‘治理城邦的人,现在还泛指各种国家的治理者即政治家。Politics,亚氏原指城邦政治的理论和技术,现在也通用为各种团体的政治学。”(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出版[下同] 第110页译注) 关于希腊城邦的“波里德亚’(Politeia),亚里士多德说: “这里,我还得陈述‘波里德亚’ (Politieia)和僭主政体两个类型……‘波里德亚’的通义就是混合(寡头和平民)这两种政体的制度;但在习用时,大家对混合政体的倾向平民主义者称为‘共和政体’,对混合政体的偏重寡头主义者则不称‘共和政体’而称贵族政体……”(同上书,第198页。) 我认为,希腊人习惯于把非王政的政制,不管是贵族还是共和,称做“波里德亚”(Politeia),这就是“城市国家的政制”的意思。贵族平民(或共和或民主)之分是后来的事,开头的时候无非是贵族制度——不过那是合议制,而且,最初说不定还是平民的哩——因为始建一个殖民城邦,人数有限得很…… 第一章 什么是城邦 城邦制度,是希腊文明一系列历史条件演变的结果。究竟是一些什么历史条件,演变出来这样一种制度,正是本文所要探讨的。在探讨这个历史过程以前,有必要先把城邦这个概念弄清楚一下。 城邦的自治 前面已经说过,城邦,是以一个城市为中心的独立主权国家。这里所说的“以一个城市为中心”,显然就排除了领土广阔,包含多个城市的国家。那种国家是“领土国家”,而不是城市国家了。领土国家因为疆域广阔,人民之间不可能有紧密的政治生活,或者换一句涉及到下面将要详加讨论的“政体”问题的话来说,领土国家设法实行主权在民的“直接民主”制度。所以,城邦首先是迥异于“领土国家”的“城市国家。” 城邦是“独立主权国家”,不过这里所说的“独立主权”的意义是相对的,因为按照希腊人的概念,甚至“参加”在某个“帝国”内的城邦,只要有自己的法律,有自己的议事会、执政官和法庭,它还是一个城邦。这里需要特别说明一下,我们中国人一说到帝国,总不免要把它等同于我们历史上秦汉以来的郡县制的大帝国。可是希腊人所称的“雅典帝国”、“斯巴达帝国”之类的帝国,其实不过是以雅典和斯巴达为盟主的“联盟”,有点像我国春秋时代齐桓、晋文的“霸业”。盟主向加盟国家征收贡赋,要他们出兵加入盟军,在不同程度上干涉加盟国家的内政等等。不过,第一、盟主没有周“天王”那样神授的最高王权(五霸时代的政治,至尊和至强不是集于一人的。至强的是霸主,至尊的是天子即周天王。“尊王室”是霸主的霸业所必不可少的政治口号。希腊历史上这样的王权是有过的,后面还要说到,不过,至少从公元前11世纪起,就样的全民族的“神授”的政治权威就已经不再存在了。);第二、至少在形式上和理论上盟主不能委派加盟城邦的执政者,虽然扶植加盟城邦内亲附自己的政派和人物总是少下了的。帝国既非郡县制的帝国,参加在某个帝国内的城邦起码还是一个自治共和国;另一方面,希波战争以后,亚历山大征服以前,一百四五十年间希腊的“帝国”亦即 “霸业”,变动实在频繁,“霸权”从雅典手里转移到斯巴达手里,又从斯巴达手里转到提佛手里等等,可是域邦还是这些城邦,灭亡了的是有的,例如米罗斯(Melos),但那是极少数。于是,城邦的意义也就大大超过了一个帝国内的自治共和国,以后亚历山大征服结束了城邦分立的状态,但是,城邦政治的流风余韵,在罗马时代和欧洲中世纪时代,一直流传不衰,还对近代西方历史产生了极其强烈的影响…… 所以,要理解希腊城邦制度,首先不要和我国春秋时代及其以前的小国林立相混淆。春秋以前诸小国,虽然政制各异,各专征伐,然而从有史时代开始,就有一个凌驾他们之上的神授的最高政治权威,在周代,是周“天王”;在殷代,是有时称为“帝”的殷王朝:在夏代,是称为“元后”(相对于称为“群后”的“诸侯”国家)的夏王朝。希腊远古时代有过这样的最高政治权威(亚该亚人的“万民之王”——迈锡尼诸王),然而从多里安人征服以后,这样的最高政治权威就已经不存在了。其次,春秋及春秋以前,诸小国一直处在相互兼并过程中,这种兼并过程,直到秦始皇的大一统的郡县制的大帝国才告结束。在此以前,虽有孔子的“兴灭国,继绝世”的绝望号叫,兼并一直被认为是伟大的王业。希腊有史时代,也有过这样的兼并,斯巴达征服美塞尼亚即其一例,然而兼并受到极其强烈的抵抗,以至例如斯巴达就不得不很早就从兼并转为“同盟”政策(见后第四章)。自此以后,希腊世界内部政治上的集团化,一般都采取“同盟”形态,甚至事实上结束了希腊城邦制度的亚历山大,他之对待希腊本土诸国,表面上也只能采用同盟的方式。 主权在民与直接民主 我国古代的小国林立,和希腊城邦究竟还有某些相同之点,可是,希腊城邦制度的另一个特点,亦即使得这些蕞尔小邦顽强坚持其独立的主权在民与直接民主制度,则是我国古代从来不知道的东西了。所谓直接民主制度,是指城邦的政治主权属于它的公民,公民们直接参予城邦的治理,而不是通过选举代表,组成议会或代表大会来治理国家(即所谓代议制度)的那种制度。在这种制度下: “凡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的多数决议,无论在寡头、贵族或平民政体中,总是最后的裁断具有最高的权威。”(亚里土多德:同上书,第199页。) 直接民主制度,可以以伯里克理斯时代的雅典(公元前443—429年)为例。雅典的全体公民都要出席“公民大会”,“公民大会”每月举行二至四次,解决城邦的一切重大事件:宣战与媾和问题,城邦粮食问题,听取负责人员的报告,握有国家的最高监督权,审查终审法庭的讼事等等。每个公民在公民大会中都有选举权,每个公民都有可能被选为“议事会”的成员,每个公民都要轮流参加陪审法庭。陪审法庭的成员多达六千人,而当时雅典的公民总数,最高的估计也不会超过六万人。当时的实际政权由“十将军委员会”掌握,将军任满离职要接受审查,有叛国行为或作战失败的要受到裁判,法庭和公民大会可以没收其财产,可以加以放逐或处死等等。 直接民主制度唯有在领土狭小的城市国家中才有可能。在这些国家中,乡居的公民进城参加公民大会可以朝出暮归,人们相互间比较熟悉,一国政务比较简单,易于在公民大会中讨论和表决。在领土广阔的国家,这些条件是全不具备的。所以,城邦制度和直接民主两者是互相依赖,互为条件的。 公民与公民权 那么,什么是“公民”呢?从字源上来说,“公民”(Polites)原意为属于城邦的人(参见前面谈到的“波里斯”(polis)衍生出的几个重要名词)。不过,在古代希腊的任何时代任何城邦,它决不是指全体成年居民而言。妇女不是公民,奴隶不是公民,农奴不是公民,边区居民不是公民,外邦人也不是公民。即使除去奴隶、农奴、边区居民和外邦人而外,祖籍本城的成年男子,能够取得公民权利的资格,在各邦的各个时期也宽严不一。比如说,古典时代的雅典,凡是自备甲胄武器和马匹,参加公民军当骑兵和重装步兵的富裕阶级或中等阶级的成年男子是公民,参加海军当桨手(希波战争前后,希腊战舰兼用风力和人力。当时比较旧式的战舰,每舰有五十个桨手,比较新锐的战舰称为三列桨战舰,桨手分布于高低三排坐位上,每舰备桨手一百五十人。)的贫民阶级,领取国家发给薪饷的,也是公民。但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三十僭主之治”的时期,僭主们规定雅典公民只能有五千人。“三十僭主之治”被希腊人看做政权被僭夺的时期,当时的五千人连名单也未公布,所以只能称是变态,不能算是常态。在通常状态下,希腊诸城邦的公民资格虽然有种种差异,凡是自备甲胄武器,不领薪饷地参加公民军的那部分成年希腊居民,包括已经退役的老年人在内,总是它的公民,或至于是它的公民中的主要成分。这并不是说,无公民权的外邦人、农奴如斯巴达的黑劳士(Helots)就没有从军义务了。他们也要从军,不过在军中参加辅助部队或任军中杂役。在战争的紧急时期,也有征召“买来的奴隶”当战舰的桨手这类事情发生,不过这终究是少数。 “公民”、“公民权”等等,不见于我国古代,也不见于埃及、两河流域等早于古希腊或与古希腊同时的“东方”各帝国。要详细考证这种政治法律概念在希腊起源于何时何地,怎样进一步演变到古典时代那样明确的程度,即使在直接继承了希腊文明的西方,那里的史学家拥有大量文献碑铭和地下文物资料,这个任务也许也不是容易的。看起来,这是在长期历史演变中不知不觉地形成的,正如Polis一词从城堡变成城市,变成城市国家一样,“组成城市国家的人”即“Polite”,也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中,一次又一次发展它的涵义,同时也加上一重又一重的限制,逐渐变成了亚里士多德下述定义中的公民和公民组成的城邦: “(一)凡有权参加议事或审判职能的人,我们就可以说他是那一城邦的公民;(二)城邦的一般涵义,就是为了要维持自给生活而具有足够人数的一个公民集团。”(亚里士多德:同上书,第113页。) 亚里士多德上述定义,是从公民权利方面来界说公民的涵义的。假如我们参照希腊城邦的兵制即公民军或“民兵”制度,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两方面一起来考虑,那么我们可以构成这样一个概念,即公民是城邦的主人,他们有“执于戈以卫社稷”的义务,同时有权参加城邦内议事或审判的职能,这一方面可以借此理解城邦的“主权在民”及直接民主制度的诠释,借此理解“公民是自己的主人”,“公民是轮流地统治或被统治”,或用吴寿彭的译语(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叫做“轮番为治”的意思,希腊有过以中小农公民为主的农业城邦,它们的基本人口是公民及其家属,在历史的某个时期发挥过很重要的作用,“轮番为治”的直接民主显示出来过强大的威力。然而,我们也应该把“主人”一词,理解为公民是城邦内一切非公民——农奴、奴隶、外邦人、边区居民,甚至他们自己家里的妇女与小孩子的“主人”。希腊的奴隶制(包括农奴制)固然有其自己的历史,后面我们还要专节介绍,不过城邦及其公民的涵义,本来也不可避免地要引导出来奴隶和奴隶制的概念来的。 兵制——公民军 前面已经指出,希腊诸城邦的军队是公民军,它是战时征集,平时离营的民兵,每个战士的甲胄、武器、马匹,都是由自己出资购办,而不是由国家供给。战时在营时期,给养通常也由战士自备。战时给养自备看起来是离奇的,但是只要想到,在著名的几次大战争以前,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希腊诸城邦所碰到的“战争”,多半是相邻的两个城邦或几个城邦之间的局部冲突,战争不过比一比胜负借以解决某项争端,通常不致发展到有关城邦存亡的地步。那就可以设想,这种制度完全是行得通的。希波战争以后,尤其是伯罗奔尼撒战时及战后,战争愈来愈频繁,这种公民军制度也愈来愈行不通。开始是公民军领薪饷,以后是雇佣军逐渐取代公民军,随之而僭主政治逐渐代替“主权在民”的政体,那时希腊的城邦制度也已经奄奄一息了。 公民军不是常备军,雇佣军才是常备军。一般说来,公民军的统帅是选举的,唯有斯巴达有常任的统帅——它的两个王。(参看塞尔格耶夫:《古希腊史》第162页。斯巴达的两个王产生于两个有势力的氏族,即阿基太族(Agidae)与欧里篷提泰族(Euripontiadae)。王——巴西琉斯——统率国军(征战时由二王之一统率),审判主要有关家族法的案件并执行某些祭礼的职权。——编者注)在古希腊史籍中我们常常读到,著名的统帅如彼奥提亚(Boeotia)的埃帕梅农达斯(Epaminondas)在他当过将军,任期已满而未被连选为将军的时候,就以普通战士的身份从军作战,顺便说说,古希腊的军队人数一般并不太多。亚历山大出征波斯,出发时全军不过三四万人。除此而外,战争双方各有三五千重装步兵的战役就是很大的战役了。一方面因为军队人数较少,一方面因为希腊人重视个人勇武和体育锻炼,所以战争中的统帅都列在军阵内参加战斗,而不仅仅是“指挥员”。 古希腊的公民军制和我国春秋战国时期的兵制显然大有区别,这里不打算作详细比较。军制不同,武器供应方式也随而不同。希腊公民军武器甲胄既由从军公民自备,所以武器制造作坊是一项重要的私人企业;我国则自殷代以来,武器制造就由王家垄断,所以有“食官’的“百工”…… 官制 “主权在民”的希腊城邦的“官制”,也具有它自己的特色。一般城邦所设行政官员,亚里士多德介绍为:(一)将军或统帅,(二)市场监理,(三)城市监护,(四)公共水源管理,(五)乡区监护,(六)司库,(七)登记民间契约或法庭判决的“注册司”,(八)执行法庭判决刑罚的“执罚员”及“典狱官”等等(均见《政治学》,第329—338 页)。这些行政官员都是义务职,不支薪金。其中,执罚员或典狱官有青年公民帮助他们执行职务。其他行政职务,在小邦无须常任吏员,在大邦如雅典,因为政务繁忙,常任吏员不可缺少的,这些吏员就由国家奴隶充当。尤其有趣的是,雅典有常备警察,他们是国家买来的奴隶,通常是斯基泰人(居于黑海北岸南俄草原的一个民族),称为“弓手”,或称“斯基泰人”。然而,这些奴隶的待遇倒还不错,每人每天领取的“给养”相当于出席公民大会或陪审法庭的公民所领的津贴,也可以自行觅取居住的地方等等…… 希腊城邦行政官制的另一个特色是,全部行政官员并不组成为某个行政首脑统一领导之下的“政府”。各种行政官员任期不一,全都由公民大会或其他相应机构直接选出,各自独立对公民大会或其相应机构直接负责。这样的做法,公民大会就要宜接处理许许多多具体行政事务,不免有轻重并列本末倒置的危险。为了补救这种缺点,于是由议事会(它由公民大会选任,或由城邦的每一个基层组织如村坊(Demos)各别推选定额人员组成)对应该提交公民大会的各项议案和报告先行预审,分别轻重缓急,也许还附加处理意见,然后提交大会。公民大会人数众多,无法进行详细讨论,通常只能就议事会提出议案加以批准或否决,所以议事会是一个实际掌握行政权的机构。 以上介绍,实际上已经超出我国传统的所谓“官制’,亦即行政机构(或者按照西方传统称之为“官僚机构”)的职掌、分工、品级、编制等问题,而涉及到整个政制问题了。确实,希腊城邦政制,不许有单个政府首脑统一领导下的无所不能的行政权力,使得公民大会或议事会只成为“陪衬”这个行政权的“清谈”的议会,这是直接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如此,法庭也是由公民大会选任的,法庭也得对公民大会及议事会负责,重大讼案的上诉和终审机构是公民大会本身。近代西方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制度,是古代希腊所不知道的。理解希腊城邦政制的这个方面,再来读马克思的《法兰西内战》和列宁的《国家与革命》,确实可以使我们对于马克思和列宁何以倡导直接民主制,何以猛烈抨击“议会清谈馆”,获得深一层的理解。 正如希腊的兵制一样,希腊的“官制”也和我国古代“官制”有原则上的区别。从远古时代起,我国专制君主下就已经有十分发达的行政机构(或 “官僚机构”)了。《周礼》列举的庞大的行政机构固然是战国和汉代官制的杂凑,西周初期周王廷下面的庞大政府机构,从郭沫若考释的西周金文也可窥见一二,这种传统大概还可以推溯到殷代…… 城邦的自给和闭关主义 现在再回过头来看看亚里士多德的定义。 亚里士多德的定义中有“自给生活”一语,这在理解希腊城邦制度时也是极端重要的。自给(Antarkeia,Antarky)是指经济上的自给自足。一个城市国家,除非像斯巴达那样禁止贵金属流通。严格禁止奢侈,当然谈不到现代所谓的经济自给,即没有原料与市场的对外依赖。上面所谓的自给,既指通过某种经济政策保障城邦的粮食供应(如在雅典)之类的经济问题,也指限制外邦人购买地产,借以保障公民的财产权的法权问题,恐怕也推及于城邦的一般的闭关主义:外邦人没有公民权,也不能入籍为公民,力谋使城邦成为它的“特权公民的特权公社”。变例是有的。从“放宽”一方面讲,梭伦立法允许外邦人入籍(见后),因为那时雅典力图发展它的手工业,借此吸收外国艺匠(其中有许多是埃及人)到雅典来。从“抓紧”一方面来说,斯巴达为了害怕外邦人带进来有碍于它的严峻的军营生活和军事纪律,实施排外条例,禁止外邦人无故入境。除此而外,希腊城邦如雅典允许外邦人入境,甚至允许希腊的或非希腊的蛮族外邦人世世代代在那里居住下去,然而不得入籍为公民,不得购买土地,与本国女子结婚不得视为合法婚姻,还要交纳雅典公民不交的人头税等等。我们只要想到希腊诸城邦实际上一般超不过我国一个县,其中有些城邦是全希腊的经济中心,是古代的大城市,它的经济中心的地位不可避免地要吸引大量人口到那里去,我们就可以想见,这种闭关主义和自给自足,造成了公民和外邦人间怎样的严格界限,又怎样不可避免地促成奴隶经济的形成和发展了。在并非经济中心的农村地区如斯巴达则有农奴制和边区居民制度,它们的存在,是这个“维持自给生活……的公民集团”性命攸关的前提条件,所以斯巴达要有十分严峻的制度来维持这种残酷的阶级统治。 然而,城邦的自给原则和闭关主义,在发达的海上贸易和频繁的邦际交往的状况下,确实还发展出来了一套国际惯例,这就是后代国际法的萌芽。这些国际惯例中,首先是“外侨招待制度”,即规定公民根据互惠原则招待外侨的一种制度。塞尔格耶夫(Cepreea)引公元二世纪希腊作者波吕克斯(Pollux)的话说:(Ceepreen) “招待外侨者乃是居于别邦(指本人的城邦)而对全邦(指外人的城邦)作一般性服务的人,例如,负责供给外来者的住宿,在必要时替他们找到公民大会的进程或者剧场的坐位。”(《古希腊史》,高等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下同),第227页。——编者注) 招待者的服务是自愿的,也是荣誉的。这种招待者逐渐成为两邦政府的中间人,外交谈判通过他们进行,到城邦来的使节也先到本邦的招待所,这是后来的使馆和领事馆的萌芽形式,不过招待者不是外邦派遣的使节,而是本国公民为外国办理他们的事务,并且始终保持着私人待客的性质而已。频繁的国际交往又发展到两邦间订立等权协定,即许给一国公民在别国享有该国公民所享有的国家法和私法上的权利;它还发展成为商业条约,即规定不同城邦公民间有关商业、信贷业务、各种买卖契约的种种诉讼程序上的法规的条约;发展成为国际仲裁的惯例,仲裁者是争端双方同意的第三者等等。 同样的原因,在希腊诸邦之间也逐渐发展出来一套关于宣战媾和、同盟条约、和平条约、交换战俘、为发还对方阵亡者尸体而协议休战等等国际惯例。我们读古希腊作家留下来的史籍,比如说修昔底德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往往不免怀疑,那里所说的一套国际惯例是不是把古史现代化了。然而作者确实是生在希腊的古典时代,而且是伯罗奔尼撒战争中雅典的一个方面军的将军,因战败撤职而从事写作的。 “法治”的城邦 正如自给自足和闭关主义的城邦,在国际交往上要发展出一套国际惯例和国际法的萌芽来一样,城邦公民集团“轮番为治”的原则,也使得它必须发展出一套国家法和私法来。换句话说,城邦必定是“宪政国家”或“法治国家”。城邦既然是 “轮番为治”的公民团体,城邦当然高于它的每一个个别公民,也高于它的一切统治者,这是城邦的“民主集体主义”——一种以公民最高主权为基础的民主集体主义,所以,它必须有规章,要按规章治理。同时,城邦既然是自给的和闭关的,它也必须有各种法律来保障这种自给的和闭关的生活,这就是说,城邦要有关于公民资格、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要有行政机构、议事机构和法庭的选任、组织、权限、责任的法律,这些是国家法,即宪法。还要有关于财产、继承、契约等等的私法,以及把血族复仇的古代惯例,转化为国家负责惩处犯罪行为的刑法,于是政治和法律两者密切相关,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是同义语——柏拉图的主要政治著作之一题为《法律篇》,亚里士多德同样性质的著作题为《政治学》。“立法者’(Lawglver)是政治家,而不是法典的技术性的编纂者。 由此又派生出另外一种重要的后果。城邦的公民是分为阶级的,政治权力的分配,各种政策的制订和政务的执行,私法、刑法法典的制订,重大诉讼案件的判决,都与相互冲突的各阶级利益有关,一句话,城邦的法律反映统治城邦的阶级的意志。虽然如此,凡包括在公民团体内的各阶级,既然都有参预议事和审判的权力,这些阶级相互之间的阶级斗争,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在法律范围内进行,表现为公民大会内、议事机构内、陪审法庭内的合法斗争。唯有当阶级对抗不可能在法律范围内解决的时候,才会演变为政变或革命,亦即演变为法律以外的暴力斗争。至于公民团体以外的,亦即在法律上没有政治权利的那些阶级对公民团体或公民团体内某个阶级的斗争,那只有一开头就采取法律范围以外的激烈形态,这就是斯巴达的农奴暴动,雅典等城邦奴隶逃亡和奴隶暴动等等。这也就是说,城邦制度使得公民团体以内诸阶层组成为政治上的阶级,组成为各有自己政纲的政党或政派,使宪法范围内的政治斗争直接反映各阶级之间的斗争。阶级斗争的这种形态不见于专制主义的王政国家。在那里,相互对抗的各阶级利益不可能表现为各政党各政派的政治纲领,因为那里根本不可能存在什么政党,斗争也不可能在“宪政”范围内进行,它在平时采取曲折得多隐蔽得多的形式,到矛盾尖锐到极点的时候,就要爆发为武装起义和王朝更迭了。 城邦能够发展成为帝国吗? 本节一开始,我们申诉了城邦与领土国家的区别,然而必须指出,古代希腊并非没有领土国家类型的城邦。这里所说领土国家类型的城邦,并不是指若干城邦的联盟,因为联邦内诸邦是自治的,它们都具有相对的独立主权,这里指的是斯巴达,某种程度上特萨利亚(Thassaly)也是,拿斯巴达来说,它以万人左右的特权公民统治区域广阔的“边区居民”所住的区域和市邑,统治为数众多的农奴身分的黑劳士。“边区居民”究竟处在什么地位呢?修昔底德(Thucydies)告诉我们,斯巴达南边一个海岛锡西拉(Cythara),为边区居民所居住,有他们自己的城市,在这个城市范围内他们有某种程度的自治权,然而,斯巴达的军政大计他们无权参与,他们的城市还有斯巴达特派的“事务官”(总督),他们要交纳贡赋。(参看《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下同),第297页。 ——编者注)斯巴达的边区居民占地辽阔,锡西拉不过是一个例子而已。以锡西拉的例子来推论,由万人左右的公民组成的斯巴达国家分明是一个领土国家,锡西拉之类边区居民城市则是这个领土国家的一个自治市。 斯巴达不是严格意义下的城邦,西方历史家通常都赞同这种说法。它在古希腊史中是一个变例。有这样一个变例,不足以变更希腊史上城邦制度的特点,何况它的政制中自治、自给、主权在民、直接民主等等特点,大体上和一般希腊城邦还是一致的。在这里,我们是想提出一个问题;既然古希腊的城邦,有的事实上是领土国家,那么,一般说来,强大的城邦可以通过征服建立一个帝国吗? 古希腊的史实,对这个问题基本上作了否定的答复。斯巴达的“边区居民”诚然是通过征服而臣服于它的,但是当斯巴达想进一步征服更多的地方时就碰了壁,而且,正是为了保持已经臣服于它的边区居民和农奴,才使它不得不在它的公民集团中建立那么严峻的一套制度。变例是有的,今南俄克里米亚和塔曼两半岛上的潘提卡彭(Panticapaeum)和西西里的叙拉古(Syracuse)的希腊殖民城邦后来蜕变成了王国。上世纪英国希腊史家格罗脱(Grote)对此作了这样的解释:这两个地方的环境有利于僭主招募非希腊人为雇佣兵,王国是依靠雇佣兵建立起来的。我觉得这种解释是合理的,因为自治、自给、主权在民的城邦,邦与邦之间,本邦公民与非本邦公民之间的界线十分森严,这种制度本身和为建立一个帝国所必要的对被征服的民族采取兼收并蓄的政策是互不相容的。 当然,希腊史对这个问题的答复不是最后的,最后的答复是罗马史作的——罗马帝国分明是城邦罗马在大征服中建立起来的。不过罗马史同时也令人信服地证明了,城邦制度如果说还有不少长处,那么所有这些长处在它变成帝国的时侯,几乎全都转化成为反面的东西,成为丑恶不堪的东西了。 城邦制度是从氏族民主直接演变过来的吗? 我们把什么是城邦制度在概念上略加澄清以后,紧接着的一个问题是,这种制度是从哪里演变过来的,又怎样演变过来的?接下去,我们还要对它的发展和消亡过程,它的长处和弱点,它对后来历史的影响略加探讨。 许多著名的历史家对上述第一个问题有十分肯定的答复:城邦制度是从原始公社的氏族民主制度直接演变过来的。如果我们接受这个解释,我们就不能不问,一切民族都经历过原始公社阶段,氏族民主是原始公社的共同特征,我国当然也不例外,那么为什么我国古代史中找不到一点城邦制度的影子呢?如果我们再进一步涉猎一下中国以外几个历史悠久的古代文明——埃及、两河流域、以色列和叙利亚、印度、波斯等等的历史,我们发现在那里也同样找不到什么城邦制度的影子。我们就不能不怀疑,城邦制度的希腊在世界史上是例外而不是通例,而在古代东方史中,政制的演变倒是具有某种共同之处的。 共同之处是,它们都存在过“神授王权”——有一个身兼军事领袖和最高祭司,或者用我国史籍的语言来说,叫做“国之大事,唯祀与戎”——的最高统治者,即君主。他的权力是绝对的,人民是他的 “臣民”。这种王权起源于部落王。原始公社性质的部落的王,也许是氏族民主制度下的民选军事领袖,因为那在遥远的古代,不可能见于史籍。部落王通过兼并建立起来一个王国,他自己部落内与他一起从事征服的战士成为新王国的贵族,被征服部落的人民成为新王国的臣民。随后这种“杀人盈野、杀人盈城”的征服业绩被渲染为神的业绩,在征服中建立起来的王权也被渲染为神授的王权。王权所依靠的是军事力量,但唯有当“手执宝剑”的王同时又是“受命于天”的王,他才具有精神上的权威,王权才世袭得下去。王权是神授的,所以我国周代的王称为天王,他是“天子”——“天的儿子”。古代东方诸国各有不同的宗教,王权神授所用的说法五花八门,各尽其妙,实质上是完全一致的。这种“神授王权”历久不变,“神授王权”的“政体”,按黑格尔的说法叫做“东方专制主义”,其性质和城邦制度是截然不同的。 既然东方各国政制演变有其通例,希腊城邦制度则是例外,那么何以同样从原始公社的氏族民主出发,后者直接演变成为城邦制度,前者都几乎没有任何例外地走上“东方专制主义”的道路了呢?从亚里士多德起,许多西方史家对此作了几乎完全一致的斩钉截铁的解释,言词虽不尽一致,却可以亚里士多德下引几句话为其代表: “蛮族王制(是)僭主性质(按即东方专制主义式)的王制……因为野蛮民族比希腊民族为富于奴性;亚洲蛮族又比欧洲蛮族为富于奴性,所以他们常常忍受专制统治而不起来叛乱。”(《政治学》,第159页) 看起来,身为亚洲人的中国人的我们都没法“接受”亚里士多德和与他一致的一切西方史家的上述解释的。 “没法接受”,多少有点感情用事,就是我们在感情上接受不了这样侮辱性的解释。感情当然不能代替历史事实。如果历史事实确实如此,感情上接受不了又有什么办法?可是,历史研究确实证明了这样的史实:远古希腊一样存在过“神授王权”,城邦制度是“神授王权”在一种特殊环境下演变出来的东西,它并不是直接从氏族民主递嬗过来的。于是,我们东方人在比较我们古代的专制主义政体和希腊古代城邦制度的截然区别之后,理该进一步探索:是什么环境,通过什么方式使希腊的 “神授王权”演变成为城邦制度,还应该进一步探索,城邦制度怎样发展演变,它对后代历史留下了什么影响?这也就是本文的目的。 以下,我们就来逐步展开这一探索。 第二章 远古希腊存在过神授王权 希腊史上的所谓英雄时代 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在古代史研究上出现了一个“考古学”时代。在这个时代之前,比如说关于希腊史的研究吧,所根据的主要是古典时代及其后的希腊历史家留下来的史籍,加上长期来搜罗到的碑铭和文物。在古代希腊典籍中,最古的是荷马的史诗《伊利亚特》(Illiad)、《奥德赛》(Odyssey)和希西阿(Pesiod)的《神谱》及《劳动与时令》等诗作。其中荷马的史诗《伊利亚特》叙述了亚该亚人“万民之王”亚加米农(Agamamnon)远征特洛伊(Troy),也就是以木马计著名的那次战役的故事;《奥德赛》所说的则是特洛伊战斗中的英雄奥德修斯(Odyssus)战后回国——他是希腊西海岸今科孚岛附近的伊大卡(Ithaca)岛上的巴西琉斯(Basileus,即王)——航海历险的故事。这是些文学作品,古时的希腊人虽然很认真地把他们当作可靠的历史,有时并根据《伊利亚特》中的“船舶目录”来解决各邦之间领土上的争端(因为“船舶目录”历数了当时各邦所属的领土),在19世纪的疑古空气中,它们被看作并非信史的传说。真的,古代希腊类似荷马(Homer)史诗这样的英雄传说还有不少,其中有卡德摩斯(Cadmus)在提佛播种龙牙,长出许多战士,经过互相残杀的搏斗,剩下几个人建立了提佛城的故事;有伊阿宋(Iason)驾驶亚尔古(Argos)号船远航黑海觅取金羊毛的故事等等。古典时代的希腊悲剧作家取材这些英雄传说,写成许多艺术价值很高的悲剧留传于世,这些戏剧毫无疑问地也丰富了这些传说。又,希腊的神是一些神人同形的形象,他们有七情六欲,喜怒悲欢,神还与人结合,生下来的后裔就是英雄传说中的英雄们。这样,神话中的神和英雄传说中的人扭合在一起,史诗的历史价值显得更为可疑。十九世纪的英国希腊史家格罗脱干脆把希腊史的信史时代定在有碑铭可据的第一届奥林匹亚(Olympia)庆会(公元前776 年),在此以前,历史家几乎一致把它归入传说时代,并正式称之为“英雄时代”。 英雄传说中有王,希腊语称为巴西琉斯(Basileus)。有小地区上的王,例如伊大卡岛的巴西琉斯奥德修斯,有亚该亚人的“万民之王”亚加米农,他是有权统辖全希腊各地诸巴西琉斯的大王。按照传说,亚加米农属于彼罗普(Pelop)家系,他拥有全希腊的“王权”,王权的根据何在弄不清楚。在《伊利亚特》中,王权的象征是彼罗普斯(Pelops)传下来的王杖,这支王杖据说是赫菲斯塔司(Hephae-stus,希腊诸神中的工艺大匠)制作的,彼罗普斯把它给了阿特里阿斯(Atreus)一系,传到了亚加米农手里。希腊各邦各有自己的英雄传说,传说中无例外地都有王,例如雅典,就有传说中的西克罗普斯(Cycrops)、埃勾斯、提秀斯诸王,还有王制消亡以前最后一个王科特多斯(Codrus)。传说中有王,有许多史迹可凭,所以,希腊有王政时代,古代希腊作家全都承认,近代史家对此也毫不怀疑。然而,往上推溯,王政渊源于难以凭信的英雄传说。往下数去,到了有信史可凭的历史时代,希腊各邦的王都已被贵族阶级的专攻所取代,只剩下斯巴达的两个王一直继续到公元前三世纪,其余凡在说希腊语的人民中而有王的,都是一些落后的地方,于是,有些著名的历史家就把希腊的王解释为不同于“东方专制主义”中的王。他们认为,希腊的王不是东方那样“神授”的王,英雄传说中即使有神授王权的模糊的迹象,那也纯粹出于诗人的想象。希腊的王原来是氏族民主制度中的民选军事领袖,史诗中要赋予这些民选军事领袖以神话的色彩,在历史上,”并没有证明任何东西。” 考古发掘彻底更新了远古希腊史的面貌 但是,上世纪末开始的考古发掘,及其后长时期历史家和考古学家的辛勤研究,使得远古时代的希腊史的面貌彻底更新了。考古学有它自已的历史,这里不想来叙述这番历史。总之,考古发掘者们把英雄传说中特洛伊古城发掘出来了,把亚该亚人的“万民之王”亚加米农的都城迈锡尼发掘出来了,把传说中的克里特的克诺索斯王的宏伟的宫殿发掘出来了。这些考古发掘的经过,发掘出来的东西的图版,对于发掘结果所作的研究,以及目前史学界一致公认的结论,可以在一般希腊史的书籍中找到,塞尔格耶夫的《古希腊史》对此介绍较详,可以参看。这里只作一些十分简略的介绍。 在克里特岛,发掘了克诺索斯古城,找到了宏大的宫殿,其上有十分“现代化”的壁画,精美的陶器瓶和人像,刻有线形文字的粘土版。 在迈锡尼(《伊利亚特》中亚加米农的王都),找到了用长三公尺以上宽一公尺的巨石垒成的城墙和“狮子门”;找到了规模宏大的陵墓,有坑冢,还有圆冢,圆冢作蜂巢形,高十八公尺,直径也是十八公尺,还有宽阔的长达三十五公尺的墓中廊道;找到了精工装饰的武器,金质面具,金质的巨型精美酒杯等等。 在奥科美那斯(Orchomenus)、提佛等地,也找到了故宫的废墟。从这些出版文物的图版中,给我们提供了三四千年以前爱琴文明的栩栩如生的直观印象,使我们对于这些统治者们生前怎样生活和统治,死后又有怎样豪华的“陵寝”,获得一些概念。在这些地下证据面前,我们无论怎样也不能相信,这些巴西琉斯是氏族民主制度下的民选军事领袖,我们不能不肯定,他们和“东方专制主义”下诸王一样,是“受命于天”,统治剥削大批劳动人民的“王”。 历史研究当然不会停留在直观印象阶段上。通过这些发掘和研究,史学界发现,希腊文明开始于克里特,从克里特传布到大陆希腊,其中心是迈锡尼。克里特文明一直可以推溯到公元前3000年,其极盛时期在公元前1600年,还在特洛伊战役前四百年,特洛伊战役是实有其事的,战争的一方亚加米农,迈锡尼的王,和亚该亚人的“万民之王”,大概也是实有其人的。史诗固然不是信史,然而有确凿的史实为其核心。 面貌彻底更新了的远古希腊史,内容也在逐渐丰富中。下面我们摘录一些文字,以便略略了解它的内容。 克里特文明 克里特文明开始很早,公元前3000年,那里已进入铜器时代。 “大约在公元前2250—1200年之间,克里特岛是一个海上帝国的中心,它在政治上和文化上扩大它的影响及于爱琴海上诸岛,和大陆的海岸……它的自然主义的美术值得最高的赞美,它享受着在许多方面就其舒适而言比古代世界的其它任何地方更‘现代化’的文明。”(ch.IIIvol.I,C,a.h.) “克诺索斯的统治者领有当时最大的海军、迫使昔加拉第群岛(希腊半岛东南)称臣,并且建立了克诺索斯城在爱琴海上的霸权,……从公元前十七世纪起,(克里特岛)已经和希腊大陆有着频繁的往还。克里特航海者已经出现在迈锡尼、梯伦、科林斯地峡、彼奥提亚、阿提卡、特萨利亚等地…… “在公元前二千年克里特已经有如下的手工业者:武器匠、木匠、铁匠、皮革匠、制壶匠、青铜器匠、镂刻匠、象牙技师、画家、雕塑家等等。”(塞尔格耶夫•《古希腊史》,第三章) 关于克里特的政制,史学界根据各方面的证据,推定在公元前1600年的第二克诺索斯时代。 “社会政治制度在许多方面类似古代东方王国。……否则,便难以解释那些大建筑物,多种手工业,奢侈品以及稚致的玩艺从何而来。……照东方的例子可以类推,奴隶劳动可能跟土人劳动一起使用来建官殿,筑道路,开石矿,做各种工艺,以至充当海员。 “正如埃及法老王那样,克诺索斯宫的统治者一身兼任祭司和军事首领之职。有一幅米诺斯后期彩色浮雕,清楚地证明了这点。这浮雕绘着一个人,高约三公尺,头戴王冠,冠上饰以一束彩色长羽毛,冠下露出长发卷,散垂于肩际,颈上有几排金项链,腕上有粗重的手镯。”(同上) 克诺索斯王的装饰类似埃及法老王,有的学者还推测克里特文明干脆是从埃及迁移过去的。 “所谓的米诺斯文明,是在青铜时代同时开始的,它就在这个时代繁荣于克里特岛的东部和中部……埃及的影响开始于第一王朝时代(公元前3500年),……以后,在前米诺斯第二期(公元前2800—2400年),埃及成分变得如此强烈,甚至在克里特可能建立了埃及的殖民地,就我们所能知道的而言,那是在第六王朝以下的事情。也许,发生于第一王朝之初和第五王朝倾覆时期的(埃及的)动乱,赶走了相当数量的人民集团,使他们到克里特去找和平和碰运气。而克里特原是住着有血缘关系的种族的。或者我们可以想象,冒险的克里特水手向南航行,——也可能被一阵风暴刮得离开他们的航程,——发现了尼罗河谷的奇迹。就这样,或者出于偶然,或者由于冒险,走上克里特到此为止从未享受过的文明道路的冲击力量来到了”。(瓦斯:《早期爱琴文明》,第1卷第17章, EarlyAegeanCivilization,by J.B.Wace,ch.17,vol.l,c.a.h.) 克里特岛上的最初居民来自亚非草原,是有人种学上的证据的: “分析克里特岛上最早居民体型遗迹的结果证明,这个岛上最初居民的全部,或绝大部分,是‘长头颅’人(亚非草原最早居民),而‘宽头颅’人(安那托利亚和希腊的最早居民)虽然最后占了优势,可是在原来克里特的人口当中,他们却毫无代表性或仅仅占一个少数,这个人种学上的证据。肯定了这样一个结论,就是最早在爱琴群岛上任何一个岛屿上居住的人民,乃是由于亚非草原的‘干燥’而迁来的移民。”(Toynbee,ch.5,p.94-5) 人种与埃及相同,文化受到埃及的强烈的影响,克里特这个海上帝国类似东方王国,看来是合乎情理的结论。 迈锡尼和亚该亚人 迈锡尼在希腊大陆的伯罗奔尼撒半岛东北部,离科林斯不远的地方。它虽然并不滨海,但是它和科林斯湾、萨洛尼克湾、阿各斯湾三个海湾的距离几乎相等,是一个交通中心。考古发掘证明,那里的文明比希腊北部如特萨利亚等地兴起得早得多,也证明文明是从克里特岛传播过去的。文明究竟通过什么方式传布过去的,眼前只能加以猜测: “最终使得希腊后期(考古学分期公元前十六世纪)迈锡尼的大陆文明兴起的,是特别以米里雅(Miriyan)器物及其制造者为代表的,强烈的克里特因素对希腊或大陆成分的冲击。正当‘希腊中期11’结束之前,亦即公元前1600年前不久,一个强有力的王朝开始于迈锡尼,它的第一代君主,也许就埋在坑冢中,更像是在第四坑冢的第一批死者之中。 “……大约正好在公元前1600年,伯罗奔尼撒,希腊中部和其紧邻地区,出现了文明的第一次伟大进步……可能在迈锡尼(Mycenae)、梯伦斯、科林斯、奥科美那斯、提佛等地建立起来了克里特的殖民地;或者,我们可以相信,影响力量并不是通过殖民或征服,而是通过和平的进入,通过商业、移居、旅行之类而发生作用的。……不管怎样,公元前1600年左右,可以称为米诺斯-希腊的一种文明,在希腊大陆上,从奥塞里斯(Otbrys)山到萨洛尼克(Saronic)湾,在伯罗奔尼撒以及科林斯湾北岸一带,分明占有统治地位。也可能有不止一个王国,事实上更像包括着几个王国;不过它们必定是由于共同的文明,由于要在外国环境下站住脚跟——如果上面所说的道理是正确的话——的必要性而团结在一起的。”(瓦斯:《早期爱琴文明》,第1 卷第17章) 公元十六世纪和十五世纪时期,正是克里特文明的黄金时代,克诺索斯城雄霸全岛,其他诸城全部被毁。就在这个时候,大陆希腊的伯罗奔尼撒半岛上建立了强大的迈锡尼王朝国家。这是迈锡尼文明的第一时期,它来自克里特,似乎也处于克里特统治之下。 公元前十四世纪,上述情况发生了根本变化。克里特衰落了,迈锡尼兴盛起来了。前十四世纪初期,迈锡尼的王宫和卫城改建得规模宏大,城市不仅是王宫所在地,而且成了政治经济中心,聚居着王廷的文武人员、工匠和奴隶。王宫建筑宽广,有好几层楼。上文所提到的巨石城垣、狮子门和豪华圆冢,都是这个时代的建筑物。有的史学家还推测,迈锡尼诸王像埃及法老一样有生前营陵的传统。迈锡尼统治着整个伯罗奔尼撒半岛、阿提卡(雅典)、彼奥提亚、优卑亚岛、爱琴那岛,它扩大及于特萨利亚、爱奥尼亚诸岛屿、埃托利亚(中部希腊科林斯北侧)。克里特这时也许倒转来向迈锡尼纳贡了。这里是“非克里特”的王朝。是不是就是希腊人的王朝呢?是的。 “希腊土地上的发现……表明在公元前十四世纪和十二世纪,在南部和中部希腊存在着富有的强大的国家,拥有高度的文明。没有理由怀疑,这些国家的统治者属于希腊血统,起码也是说希腊语的。……我们可以大胆地说,第一,传统把皮拉斯基人(pelasgians)指为这个时期希腊许多地方的十分重要和强有力的人民,这是一般的证据;第二,很可能,就在这个时候,除少数边远地方而外,前希腊居民已经普遍地被希腊人降服了或赶走了;在这些早期居民中,也许我们可以较有信心地提到里利吉斯(Le1eg-eS),他们有许多向东移居到爱琴海上诸岛屿,移到小亚细亚去了,以后又出现于历史中。” (伯里:《亚该亚人和特洛伊战争》,第11卷第17章,T1ieA-chaeansand The Trojan War,by J.B.Bury,ch.17,vol.II.C.a.h.) 迈锡尼王朝的崛起和克里特的衰落,反映了希腊人对非希腊人的胜利。不过,公元前十三世纪中期以前的迈锡尼王朝的统治者,是不是就是皮拉斯基人,因为证据缺乏,并无定论。稍后,到公元前十三世纪中期, “另一批人即亚该亚人走上了前台,自此以后,传统开始向我们提供看来多少可信的消息,它提到了代表实在人物的姓名,记述了确凿的历史事件。“公元前1200 年,我们发现亚该亚人成了克里特的统治者,同时,在希腊那么多重要地方都有亚该亚统治者,以致‘亚该亚人’成了说希腊语的人的恰当的普通名词了。”(同上) 亚该亚人的扩张 亚该亚人从哪里来,又是怎样来的,其说不一,下面是一种说法: “亚该亚人总被看做希腊本地诸族人民的一支——犹如皮拉斯基人,希伦人,彼奥提亚人,德赖俄普人(Dryopiaus)和其他诸族人一样——原先住在北方兹帕尔克俄斯(Spercheus,彼奥提亚之北)河谷及其邻近诸地…… “关于十三世纪的希腊史,传统向我们提示出一幅无分南北的,恒常而活跃的民族移动的图画;统治家族的成员,有时因为犯了杀人大罪害怕被杀者血族的报复,或者出于自愿,或者被迫出走,然后通过婚姻或其他途径在他乡赢得了王侯之位。如果我们接受这样的传统观点,认为亚该亚人是希腊人,原来住在兹帕尔克俄斯和普纽斯(Peneus)河谷和马利亚湾(Ma1ian Guif)一带,他们之在南部希腊或克里特或在其他地方上升到掌权的杰出地位,那可能干脆就是这类民族移动的结果。北方希腊人比南方希腊人穷,他们生活在粗野得多的状况之下。伊塔(Oeta)山和马利亚湾以北地方的考察,没有显示出那里存在过什么可以和迈锡尼,太林斯(Tir-yns)或奥科美那斯哪怕略相比拟的城市和宫殿。我们容易理解,这个地区的冒险家们会出来想要夺到一个王国,出来碰碰运气,应该是到处皆是的。我们发现,大约在公元前1223年,亚该亚人攻打了埃及。在一个(埃及)的铭文中,记载着法老门利普达(Meneptah)打退了一次利比亚人的进犯,他们得到一帮海上人民的支援,这里出现了他们的名称(Ekwash,或Akaiwasha)! “和南向的冒险一样还有东向的冒险,见于伊阿宋的‘亚尔古’号的航行,从特萨利亚的爱奥尔西阿斯(Iolcius)港口出发到赫勒斯滂(Hellespo- nt)和普罗彭提斯(Propontis,今达达尼尔海峡和马尔马拉海),这次航行确实在雷姆诺斯(Lemnos)岛上建立了一个希腊殖民地。” (Bury,op.cit.) 上引文中的所谓的亚该亚人入侵埃及,据史家考证,其侵入范围也及于当时埃及统治下的巴勒斯坦。亚该亚的入侵被埃及打败了,但是侵入巴勒斯坦的那部分入侵者,一支亚该亚人、加里亚(Caria)人等等民族混合的队伍就地投降了。不久,埃及衰微,退出巴勒斯坦,这部分人又兴旺起来,组织自己的国家,这就是《旧约》上的“非利士人”(非利斯丁Philistine),“巴勒斯坦”是由他们得名的。非利斯丁诸国后来大概被以色列人和腓尼基消灭掉,人民被同化了。从此以后,叙利亚、巴勒斯坦沿海一带也是希腊殖民所进不去的禁区了。 亚该亚人海外扩张的势头十分猛烈。他们南进埃及、巴勒斯坦,北攻小亚细亚西北部的特洛伊,此次战役就是荷马史诗的主题。其实,向南侵犯还不止埃及巴勒斯坦一地。史料表明,塞浦路斯岛有非常古老的希腊殖民地,荷马《伊利亚特》的般舶目录,从军攻打特洛伊的有罗得岛、寇斯(Cos)岛(小亚细亚西南角上几个海岛)的船舶和战士,可见那里早已是希腊殖民占领的地方,不仅如此,还有史家根据同时期其他古代国家遗文的阐释,猜测亚该亚人还在小亚细亚大陆的西南部上建立过一个“独立的亚该亚王国”,这样,塞浦路斯、罗德诸岛的殖民,和入侵埃及、巴勒斯坦就都是和这个中心有关的了: “根据不久以前阐释的赫梯族的一部分遗文,某些学者(Forres,Glotz)提出了如下的猜测:迈锡尼的阿特鲁斯氏族;在其全盛时代,不但使希腊其余的巴西琉斯(王)称臣,而且在埃及,小亚细亚,昔加拉第群岛。和地中海的西部都巩固了自己的势力。大约于公元前十四世纪,在小亚细亚,在旁非利亚及其附近的岛屿,形成一个独立的亚该亚王国(古称阿客雅瓦Achiyawa)。亚该亚王国和赫梯王国的关系复杂,有时和平共处,有时彼此敌视。到了公元前十三世纪,自从在卡狄殊(Kadesh)败溃之后(公元前1290年),赫梯王国虽有个时期衰落了,它在地中海东南部的霸权,显然落入亚该亚人之手。公元前十三世纪至十二世纪期间,亚该亚人联合其他部落(加里亚人,西利西亚人Cilicians,条克理人Teucres等),摆脱了赫梯的桎梏,侵入埃及。关于这点,埃及的碑文亦有记载,虽提及侵入埃及的海洋民族中有达那俄斯人(Danaos)——亚该亚人的别称。但是,自从上述几个民族被埃及法老拉美斯四世(RamsesIV)打败以后,‘亚该亚同盟’就瓦解了,所有这些民族便分散在地中海诸岛和沿岸之间。(塞尔格耶夫:《古希腊史》,第104—105 页) 亚该亚人的迈锡尼王朝 无论亚该亚人的“来到”是采取了渗透的方法还是采取了武力征服的方法,还是兼用了两种方法。亚该亚人扩张的规模是巨大的,同时,在迈锡尼有一个亚该亚人的中心王朝也是无可怀疑的。还是根据荷马《伊利亚特》中的船舶目录,亚该亚人的“万民之王”,亚加米农直接统率的军队来自迈锡尼大城堡,富饶的科林斯和西息温等地,而斯巴达的黑劳士(Helos,注意这个地名和后来斯巴达所征服的Helots 名称的某种一致性)等地则是他的兄弟麦尼劳斯(Menslaus)的王国的领域。除此而外,还有二十几个国家来的船舶和军队,每个国家各有自己的王。和《伊利亚特》亚加米农这个迈锡尼的王一样。 “在希腊世界具有首要地位并行使着某种领导权,要说这是‘迈锡尼帝国’也许是过甚其辞。谁也不纳贡,谁都不对它负担什么军事服役的义务,除掉它自己的王国而外,没有任何证据足以证明它是一个正式的政治同盟的盟主。但是彼罗普斯(Pelopids,亚加米农所属的世系)具有一种其他君王所承认的优越地位,看起来这并不仅仅因为他家的财富和军事威力较大,也因为具有某种优越性——他拥有“王权”。然而理由何在,并不清楚。王权的象征是彼罗普斯传下来的王杖(据说是赫斐斯塔斯Hep-haestus 神制作的)。彼罗普斯把它给了阿特里阿斯(Atreus)一裔,然后传给了亚加米农。可能“万民之王”(Kreion)一词是用来指彼罗普斯家对寻常的王(巴西琉斯)的优越地位的。”(Bury,Op.cit.) 根据我们中国人所知中国古代王朝的状况,亚该亚人的这个迈锡尼王国,有点像周王朝的“王畿千里”,即一个对诸侯具有最高王权的中心王朝直接统辖的地区,其他王侯(根据郭沫若的金文考证,春秋时代及春秋以前周的诸侯,在其国内也可称为“王”)对它有某种程度的臣属义务。我在上面用“有点像”这几个字,用为我所知的史料十分贫乏,这只是推测。掌握了迄今为止已经发现的各种史料的西方史家对此也只能作某种推测,因为这个时期的希腊史,完全缺乏信史的记载,所能资为根据的,是考古发掘所得的文物,和同时代其他古代国家史料的间接证据,所以很不容易下什么肯定的判断。 不说迈锡尼王国和希腊其他诸邦的关系,迈锡尼王国这个“王畿”又是一种什么政制呢? 根据地下发掘出来的宫殿、城垣、陵墓等等,不征集巨额的人力物力决搞不起来这一点来说,迈锡尼王国的人民会有苛重的贡赋和徭役负担。人力物力也许来自海上贸易和海上掠夺,不过从这里得来的财富集中于王家,这个王家也决不可能是氏族民主制下的民选军事领袖。贡赋是否有一部分来自属国?我们不知道。中国的周天王确实也向诸侯征收贡赋,按我们所知的史料,例如齐桓公责备楚国不向周天王交纳应交的一份贡赋,这份贡赋是“苞茅”,是楚国的土产,供周王朝祭祀之用的,那是一种礼仪上的贡赋。如果允许做类推的话,这种贡赋即使有,大概也是微薄的,伊伦伯格(Ehrenberg)主要根据地下资料,对于迈锡尼王国的政制作如下的判断: “迈锡尼王国可能结合了东方的祭司——君王和印欧酋长遗风两者。国王之下似乎发展起来了一个上层阶级和一种贵族政治,比起克里特来,这个阶级也许更不像廷臣,而是独立的小统治者和独立的武士。人民又怎样呢?书版(按即考古发现的文字资料)指出了一批专职人员、各类工匠和商人,其中许多是王室的仆人,另外一些是神或王的奴隶……田制是一个未解决的问题,……也许是以我们可以称之为封建社会的结构为基础的。”(《希腊和罗马的社会和文明》,第5—6页) “迈锡尼的社会制度颇有些与克里特社会制度相同的地方。但是,在迈锡尼,贵族的氏族显然有更重要的地位。考古学上的材料,多少证实了荷马史诗中的某些资料。”(塞尔格耶夫:《古希腊史》,第102页) 总之,迈锡尼王国的东方特征,比克里特稀薄了一层。伊伦贝格所说的封建社会结构,是以欧洲中世纪王权及各级封建领主间的松弛的隶属关系作比喻的。如果我们考虑到,克里特的“集中化”,不过是在一个岛上的集中,迈锡尼王国统治的地区比克里特一个岛要广阔得不可比拟,还要加上海上文明的特征,它之向“多中心化” 迈进一大步是不足为怪的。 第三章 海外殖民城市是城邦制度的发源之地 爱琴文明是海上文明 史学界通常把克里特-迈锡尼文明称为爱琴文明,这不仅因为这两个地方同处爱琴海上,而且,这个文明确实具有海上文明的特征。克里特是一个海岛,迈锡尼虽在大陆上,“文明”是从克里特飘海过去的。希腊本土原是一个半岛,这个半岛被海湾地峡和高山分隔为彼此几乎隔绝的小区域,可是它的海岸线极长,港口多,又有爱琴海上和爱奥尼亚海上希腊两边诸岛屿,把希腊半岛和小亚细亚、意大利连接起来。在海船上航行的人,前后都有肉眼可以望得见的岛屿用来指示航程,这种条件几乎是世界上任何其他地区都不具备的。正因为如此,公元前二千多年的时候,克里特已经建立了第一个海上霸权,远古时候,希腊的冒险家们以海盗为生,他们劫掠海行中的船只,也劫掠岛屿上和大陆海滨的村镇,并以此为荣(见Thucy,)。在克里特-迈锡尼文明尚未发现以前,历史家曾经认为,腓尼基(今黎巴嫩西顿、推罗一带)是第一个海上霸权,腓尼基人建立了迦太基,希腊人航海是从腓尼基人那里学来的。克里特-迈锡尼文明发现以后,根据各种证据,史学界现在公认,是腓尼基人向希腊人学会了航海而不是相反。闪族文明渊源于大陆,西顿、推罗(古腓尼基两个主要的城市王国)是被大陆上亚述、巴比伦等帝国逼迫得向海上去谋生存和发展的,其时已在公元前十二、三世纪,当时的爱琴文明已经十分辉煌了。 海上劫掠和海外殖民距离并不太远。克里特文明伸向希腊本土和爱琴海上诸岛屿,也许就是海外移民的结果。亚该亚人来到希腊本土,曾经迫使原住希腊本土的克里特人、加里亚人、里利格(Lelege)人、皮拉斯基人等移居海外。他们之中有一部分留下来和亚该亚人混合了,所以他们与希腊人有血缘关系。他们的移居海外,历史上为希腊的海外移民起了打先锋的作用。亚该亚迈锡尼王国本身的海外扩张势头又很猛烈,远征特洛伊之役显然是为了开辟移民小亚细亚西北部以及进入黑海的道路,在这次战役中希腊人占领了雷姆诺斯(Lemnos)、伊姆罗兹(Imbros)、累斯博斯(LesbOs)等岛屿。战后,希腊人立即殖民于特内多斯(Tenedos)、安坦德拉斯(Antandras)、西拉(Cilla)、库梅(Cyme)、彼坦尼(Pltarie)等地,这个地区以后逐渐扩大,它实际上是一个“新亚该亚”。同样,小亚细亚西南角海外的罗陀斯(Rhodes)、寇斯(Cos)、塞米(Syme)诸岛,也许还有“塞浦路斯(Cyprus),特洛伊战役前后已经有希腊人移居。前面已经指出过,有的史学家甚至猜测小亚细亚南岸中部大陆上曾经建立过一个独立的亚该亚王国。这些都属于早期海外殖民,是爱琴文明的海上文明特征的必然结果。 多里安人来到以后的海外移民 多里安人的来到,大大促进了原来已有相当规模的海外移民。移民的第一个方向是小亚细亚西北角上,亦即特洛伊战后建立起来的“新亚该亚”地方。亚该亚诸王国先后倾覆的时候,迈锡尼、阿尔哥斯、斯巴达、派娄斯(Pylos)各地亚该亚王侯贵族纷纷移居此地,特洛伊战役中许多事迹是在这个地区保存下来,以后通过史诗传诵于世的。移民的第二个方向是小亚细亚西部中部,后来称为伊奥利亚诸城的地方。那里的移民的相当部分是从阿提卡(Attica,雅典)出发的。多里安人入侵的时候,阿提卡地区未受侵犯,修昔底德说: “希腊其他地方的人,因为战争或骚动而被驱逐的时候,其中最有势力的人逃入雅典,因为雅典是一个稳定的社会,他们变为公民,所以雅典的人口很快就比以前更多了。结果,阿提卡面积太小,不能容纳这么多的公民,所以派遣移民到伊奥利亚去了。”(《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第3页) 伊奥利亚最初移民从雅典出发是可信的,因为米利都(Miletus)四个族盟有三个和雅典的名称相同。在那个地区,希腊人建立的殖民城市有米利都、佛西亚(Phocaea)、埃弗塞斯(Ephesus)、科罗封(Colophon)、厄立特利亚(Erythrae)以及基俄斯(Chios)、塞莫斯(Samos)等岛屿。 移民海外的有利国际条件 多里安人入侵以后的移民,显然是分散的无计划的。这里我们要问,为什么他们竟然没有碰到当地人民的抵抗呢?殖民于海岛比较容易,因为海岛的“土著”人数少,文明程度又低于希腊人。可是,小亚细亚大陆上居住着文明极发达,组成为强大国家的人民,例如,亚该亚人费了那么大的力量打下来的特洛伊,考古发掘证明它有整整十二层的乡村和城市彼此相叠,亚该亚人打下来的特洛伊,在它的第七层,那已是文明极先进的城市了。特洛伊既然要“万民之王”亚加米农统率全希腊的军队去攻打它,其他地方的殖民又怎么能够分散进行的呢? 也许可以称为历史条件的偶合。小亚细亚内陆,远古时期有强大的赫梯王国,它的中心在今土耳其首都安卡拉附近克泽尔河(古称哈利斯Halys河)的东面。赫梯王国曾经南下与埃及争霸于腓尼基和巴勒斯坦地方,特洛伊王国大概就是和这个王国结盟的。特洛伊以外,也还有伊奥利亚地区的当地势力存在,阻碍希腊人的殖民。希腊人攻打特洛伊城的时候,赫梯衰落了,希腊人得以攻陷特洛伊城,也许还是以此为背景的。以后,赫梯王国被亚述帝国灭亡了,而和亚述争霸的对手有埃及和巴比伦,所以亚述注意中心在南面,并没有牢牢抓住小亚细亚。多里安人来到,希腊人广泛殖民于小亚细亚的时候,福里基亚(Phrygia)王国代赫梯王国兴起于小亚细亚,但势力不大,而且它的中心离海岸较远。海岸上散处着的是一些零星部落,其中有许多是克里特的遗民,以及前面提到过的和希腊人种语言接近的加里亚、里利格斯等族人。希腊人只要和这些小民族打交道,没有碰到一个强大王国统一领导下的有组织的抵抗。虽然如此,希腊人殖民于伊奥利亚地区,还是碰到了困难。伊奥利亚是一片富饶远胜于南北两端的地方,然而希腊人移民于此较晚,多里安人入侵以前,那里还无希腊人的踪迹。根据考古发掘所得证据,史家推测这是因为公元前十四、十三世纪那里存在着一个深受赫梯文明的影响,也许是依附于赫梯王国,以士麦拿(Smyrna)为中心的一个国家。赫梯衰亡了,它还撑持了一个时期,足以抵抗希腊人的殖民。不知道这个国家怎么消失掉了,希腊人也就移民到那里去了,不过时期略晚而已。 这种有利的国际条件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公元前七世纪小亚细亚西侧兴起了强大的吕底亚王国,王都萨第斯(Sardis)距海岸不过八十公里,从此希腊城市就碰到了麻烦,并逐渐演变成为规模壮阔的希波战争。不过从公元前十一世纪到七世纪有四五百年之久,这么长的时间足够孕育出一种新文明新政制的了。 多里安人的海外移民 移民并不限于迈锡尼遗民,入侵者的多里安人也大批向外移居。这大概是一些不满意他们所分得的掠夺品的人,或者因更富于冒险性而继续泛海前进的人。这些多里安人直下克里特岛,这还可算是入侵的继续,但并不以此为止。他们还进入小亚细亚西南角、希腊人早已移居其间的罗陀斯(Rhodes)等岛屿,还在大陆上建立了奈达斯(Cnldus)、哈利加纳苏(Hallcarnassus)等殖民城市。这样,希腊本土的爱奥里斯、伊奥利亚、多里斯三个集团就各各有了海外殖民地的对应部分。公元前八世纪,希腊所谓有史时期开始的时候,所谓的希腊,就已经不光是希腊本土,而是包括爱琴海上诸岛屿与小亚细亚两岸的海外殖民地在内的了。 筑城聚居的必要性 史家考证,认为最初希腊的海外殖民,多数是夺取当地人民原有的居民点住居其中,原有的居民成为移民团体的“依附民,常常是农奴”。然而移民团体人数不多,为了防卫当地人民的报复,或者为了防卫不时可以发生的海盗的劫掠,他们必须筑城聚居。移民团体也可能选择某个位置有利的空地,白手起家建设他们的家园,因为同样的理由,也必须聚居在一起,周围筑城以利防卫。这些初期移民,目的在于觅取新土地。他们到达新地方,总要夺取一片土地或是开辟一片土地分给各个成员,他们基本上是务农的人民。但是这片土地只能是城堡附近不大的一片,因为移民团体的所有成员,至少在最初时候只能不分贵贱聚居在城堡之内,即在城外,也只能在城垣附近。 这是殖民地和本土间的一个巨大差别。本土居民世世代代居住在分散的乡村中、筑有城垣的城堡也是有的,那是巴西琉斯(王)宫室所在,也是人民遇警避难的地方。希腊人最初称之为“波里斯”(Polis,这就是后来转义为城市国家,即城邦那个词,参见本书前面的介绍)的就是这些城堡。城堡外面,城垣脚下,后来也聚居了一些普通人民,希腊人最初把这样的聚居之地称为“阿斯托” (Asty)即市邑,那和称为“波里斯”的城堡是有区别的——一种贵贱之间的区别。然而移民团体只好一开始就筑城聚居,从一种意义上来说,本土的“波里斯”和“阿斯托”之间的贵贱区分不再存在了;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说,城堡与普通人民原来也并非没有关系,那是躲避外敌或海盗的侵犯的避难之所。现在,他们身处异邦,他们只好一直住居在这个避难所内了。 城堡(Polis)和市邑(Asty)之间的区分,就是在这些殖民社会内也长期保留在记忆之中,产生于这些殖民社会中的荷马史诗,许多辉煌的辞句用来赞美城堡,市邑是算不了什么的。然而殖民城市的现实终究取代了古老的回忆,高贵的“Polis”一辞终于用来指这些城市。又因为这些筑城聚居的殖民城市,各自是一个独立社会,各自发展成为独立国家,“Polis”也就用来指城邦,即城市国家,甚至并非城邦的一般国家了。 自立门户与“分裂繁殖” 一个筑城聚居的殖民地是一个独立的社会,这是容易理解的。这些独立的社会各自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则有许多复杂的因素,简单的语源学的解释是不足以说明问题的。 我们还记得,就在多里安人入侵以前,小亚细亚西北角就已经有一个事实上的“新亚该亚”。有利于希腊人殖民扩张的国际环境是,小亚细亚腹地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国家足以阻止这种分散的无计划的殖民。使我们不得不反过来设想,假使希腊人能够把原来的“新亚该亚”和新到的移民的力量组织起来,集合起来,在强有力的领导之下,同样的条件岂不是也有利于希腊人作深入腹地的征服,也不难建立一个希腊人征服者高踞于本地人民之上的大王国吗?但是历史并没有按照这条路线发展。历史的实际是,这些殖民城市遵循一条“分裂繁殖”的路线,亦即殖民城市建立安顿下来二三代之后,自己又成为殖民母邦,派遣移民到邻近的甚至辽远的海岛和小亚细亚沿岸去建立新的殖民城市去了。 不结集起来作深入腹地的征服,各自独立并遵循“分裂繁殖”的路线,原因必定很复杂,其中大部分也许我们永远无法知道的了。下面,我们想从殖民动机所决定的各个殖民地的自立门户,不相统属的强烈愿望,和经济方面这些殖民城市向工商业发展这两个方面,对它作一些极不充分的解释。在古代技术条件下移居海外的人,总有些冒险家的气质。即使多里安人入侵时期出走的,显然也因为他们不愿屈居于被征服者的地位,去古未久的罗马人辛尼加对希腊人移居海外的动机作了下述评述,他列举了移民的各种原因,我们都可以在这些原因上附加一条冒险家气质的理由。 “有的是遭敌人侵略,城池被毁坏,物品被抢光,被迫流落出走的;有的是由于内战而被驱逐出境的;有的是由于人口过多,为了减轻负担出走的;有的是由于瘟疫、地震或不幸土地遭到难以克服的天灾而离乡的;另有一些人则是由于受到外方土地肥沃景物美妙等夸大传说的诱惑而出走的。”(杜丹:《古代世界经济生活》) 古典时期的希腊史家希罗多德(Herodotus)还给我们说了这样一个故事,那更加是“宁为鸡口,毋为牛后”的自立门户的强烈愿望促成了移民海外的典型例子: “拉凯戴孟(Lacedapmon)的铁拉司(Theras)是卡德谟斯(Cadmus)一族的人,他是攸利斯提阿斯(Eurystheus)和普罗克利(Procles)的舅父。当这些男孩子还是年幼的时候,他在斯巴达以摄政的身份执掌王权。但是当他的外甥长大并成了国王的时候,铁拉司既然尝过执掌最高政权味道,他便受不住再当一名臣民,于是他说他不愿再留居拉凯戴盂,而是渡海到他的亲族那里去。……铁拉司便带领着三艘三十挠船到(原来称为卡利斯诺)的岛上去……这个岛由于他的殖民者铁拉司的名字而被称为铁拉司岛……”(Hero.IV,p.147—148) 伯里的下述评论虽然是针对亚该亚人在特洛伊战争前后的移民而说的,对于多里安人入侵以后的移民,以及海外殖民城市建立起来以后,由那里出发移民新地方的所谓“二次移民”,大体上也是适合的: “当我们要找出和英雄时代的性格相称,并且确实以我们所知的那个时代的情景为基础的(移民的)动机的时候,我们一方面注意到,这次战争(特洛伊之战)的实际结果是对希腊人来说开辟了小亚细亚海岸永久居住的新土地,另一方面我们也注意到,在亚该亚贵族之中,早就感到有这样一个扩张范围的需要了。我们已经知道,富有冒险精神而又感到在故乡没有他的地位的希腊王侯们已经在靠近加里亚和吕底亚的罗陀斯和其他岛屿上定居了下来,另一些又怎样在北面的雷姆诺斯(Lemnos)已经取得了立足之地。事实上殖民早已开始,殖民不是由于在希腊发生了一般意义的人口过剩,而是由于贵族和王侯家族中发生了人口过剩。” (伯里:《亚该亚人和特洛伊战争》,第II卷第17章) 希腊人这种自立门户的强烈愿望,其实不仅决定了殖民城邦遵循“分裂繁殖”的扩张路线,也决定了这些殖民城邦老是相互竞争,相互敌对,不能团结起来对付全民族的共同敌人。古代希腊留下来的史料表明,这些城市之间经常发生武装冲突,重装步兵战术多半是在希腊城邦之间的战争中发展起来的,因为公元前七世纪吕底亚(Lydia)王国兴起以前,希腊人没有碰到过什么严重的外来敌人的进犯。而当国际形势变化到地中海和黑海上再也没有新的海岛和海滨可供他们殖民的时候,这些冒险家们宁愿去当“蛮邦”如埃及和波斯的雇佣兵。公元前7—6世纪,埃及的赛斯王朝的军队中有许多希腊人,公元前五世纪末,争夺波斯王位的波斯王子居鲁士(Cyrus)向巴比伦进军的军队以一支万人左右的希腊雇佣军为主力,当小居鲁士战败被杀的时候,这支雇佣军从巴比伦附近长征到达黑海的特拉布松。这个长征故事流传古代,历久不衰。马其顿的亚历山大征服波斯的时候,波斯大王的军队中,有二三万人的希腊雇佣军。公元前四世纪以后,武力、文化、经济、技术各方面都冠绝当时地中海世界的希腊人,一方面长期进行自相残杀的内战(这里用“内战”一辞,其实是不适当的“现代化”。每一个希腊城邦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所以,一个城邦内部民主党和寡头党之间的武装冲突才是严格意义的内战,两个城邦或两个城邦集团之间的战争,是国际战争而不是内战。现代国际法中的战争和平法,是从希腊城邦之间的战争的国际惯例中演化出来的。),一方面出去当“蛮邦”的雇佣兵,结果要由蛮邦的马其顿来结集希腊人的力量征服波斯。甚至这次征服还没有造成希腊人的民族统一,以致要由“蛮族”拉丁人的一个城邦罗马来统一地中海世界,统一地中海的“希腊社会”。不过这已经扯得太远了…… 经济发展和发展的方向 初期移民,目的是到海外去寻找可以安家落户的新土地,目的不在商业。但是聚居于一个城市中的独立社会势必要谋求经济上的“自给”,因而除农业以外必定要发展必要的手工业,要作对外的商品交换。一旦商业和手工业发展起来,交换范围的扩大简直是没有限制的。而古时小亚细亚这个地方的状况,又十分有利于希腊人城市的工商业的发展。小亚细亚东部是赫梯的旧壤,两河流域(美索不达米亚)文明传播到那里为时很早,冶铁技术大概首先发源于高加索(公元前1000年时,地中海世界已进入铁器时代),包括冶金技术在内的工业技术十分发达。希腊移民,通过民族混合和其他途径,在小亚细亚广泛吸收了先进的古代巴比伦文明,有助于它们的手工业的发展。 另一方面,海滨的殖民城市背后有广阔的腹地,可以取得手工业原料,可以用工业品交换粮食,而且还据有发展海上贸易最有利的地位。地中海的海上贸易,早在克里特时代已经开始,迈锡尼衰落之后,腓尼基人继起贩运其间。当希腊人在海外城市定居下来的时候,星罗棋布的希腊人海外殖民地事实上组成了一个希腊人的海上贸易商站网,这些条件,使多数希腊殖民城市走上农工商业兼营的道路。农业是他们最初得以取得生活资料的行业,工商业发展以后,他们当然不会放弃,因为无论哪个城市,某种程度的粮食自给总是十分必要的。不过,有些城邦。尤其是某些海岛,后来大种葡萄,酿酒出口了。工业,有钢铁制造业,陶器,纺织,制革,其中尤以米利都最为著名。商业的扩展尤为积极,因为开通新商路,寻求新的市场和新的原料来源,是市场经济获得新发展的首要条件。 这是推动希腊殖民城市遵循“分裂繁殖”路线的第二个因素。开辟新商业,需要在新地方建立商站,这些商站是财富集中之地,必需筑垒据守,以防劫掠。这些新商站是商业殖民城市有计划派人建立的,在当地人民软弱可欺的情况下,或在当地人民文化落后,希腊人的海上贸易帮助他们输出土产交换精巧工业品,交换葡萄酒,橄榄油等“珍贵物品”,得到他们欢迎的状况下,很快又形成为一个新的希腊殖民城市。派遣新移民出去的殖民母邦,并不缺乏热烈愿望出去碰碰运气的冒险家,这些人又是母邦统治阶级所不喜欢的“难领导”的顽梗不化分子,他们移居到新地方恰好可以消除母邦内的扰乱因素,“分裂繁殖”于是愈来愈成为希腊扩张的基本方式了。 “二次殖民” 这就是由希腊海外殖民城邦出发的“二次殖民”。荷格斯(Hogarth)结合当时地中海地区的国际状况,综述二次殖民的过程如下: “最初的希腊殖民地很早就在它们紧邻地区作二次殖民了。米利都建立了爱阿苏斯(Iasos),库梅(Cyme)和累斯博斯(Lesbos)移民于邻近的一切海岸和小岛。小亚细亚西边的爱琴海沿岸和前海(即今马尔马拉海)沿岸,加上黑海最西端的赫拉克里亚(Heracleia)、潘提卡(Pontica),在英雄时代(公元前九世纪)以前都已经被占领了。(小亚细亚)南岸……罗陀斯岛以西的地方直到西里西亚-西普里阿特(Cilician-Cypriote)集团诸城市出现以前,我们没有碰到最初的希腊殖民地,但是,看起来在旁非利亚(Pamphylia )诸城市中有过希腊人商站性质的居留地,诸如法国利斯(Phaselis)……帕加(Perga)阿斯盆都(Aspendus),按其名称来看,那里的居民还是当地人占居支配地位,西里西亚一些城市如塔尔苏斯(Tarsus)亦然。 建立在较远的腹地,距海比通常希腊城市与其港口间的距离为远的(如科罗封colophon 之距诺丁姆Notium)我们只听到梅安徒(Meander)河上和赦尔密斯(Hermus)河谷的一些。梅安徒河上的马格尼西亚(Magne-sia)的和特拉里斯(Tralles)两城自称和任何海滨殖民地同样古老,另一个西彼洛斯(Sipylus)山下的马格尼西亚(Magnesla)亦然。 下一步希腊人继续殖民,目标指向(小亚细亚)南岸。库梅据说是第一个成了“异域”上殖民地的母邦,它移植了一批移民到旁非利亚旁边,但是马上丧失给蛮族人了。罗陀斯在吕西亚(Lycian)海岸中部建立了两个小商站,并和某些不知来源的多里安人联合起来殖民于西里西亚的苏利(Soli),塞莫斯(Samos)占领了西部西里西亚的乃吉达斯(Negidos)和西伦德里斯(Celenderis)。人们对这些地区所抱希望似乎仅限于此,……亚述的萨尔贡(公元前八世纪后期)的一个记载,吹嘘他们的舰队在塞浦路斯海上,像鱼一样地驱逐和捕获了贾凡(Javan 按即伊奥利亚Ionia)人的船只,把和平给了西里西亚和推罗,也许这里透露出来了阻力是够大的。 叙利亚和埃及海岸对海外来的殖民者事实上是关门的;但是我们发现公元前720年有一个希腊人(Yawani)统治的阿西多德(Ashdod),又在诺克拉底(Nancratis)这个各地希腊人共有的殖民地建立(时间在公元前六世纪初)以前,有一个米利都的商站早已设立在康洛庇克尼尔(Cano-picNile)最靠近海边的某个地方了。 除掉持续不断地努力抓住埃及贸易而外,米利都这个亚洲诸殖民地最大的母邦,看来把它的注意力全都转向北面。……在那里,它预料碰不到任何认真的竞争对手,…… 所有的海岸都敞开着大门。……攸西布伊斯(Eusebuis)相信米利都拥有海上霸权达十八年之久,这必定用来标志它的令人惊愕的扩张努力的开始的,米利都在这次扩张中,最后(根据一个很可能是过甚其词的传统说法)在小亚细亚的北岸建立了70个以上的殖民点。这次海上霸权的时间,攸西布伊斯定为公元前八世纪后半,看起来没有充分理由把它转到别的时候去。”(荷格斯:《小亚细亚的希腊殖民地》,第II 卷第20 章,HellenicSettlementin Asia Minor,by D.G.garth,ch.XX,vol.II,c.a.h.) 总之,到公元前八世纪前半为止,希腊本土还处在从黑暗时代开始苏醒过来的时候,小亚细亚诸殖民城市,在其邻近地域,以及远涉重洋向南向北的积极的殖民扩张,已经有好几百年了。到公元前六世纪为止,小亚细亚西岸,包括原来北端的爱奥里斯,中部的伊奥利亚,南部的多里安三个区域,殖民城市“繁殖”得愈来愈多;小亚细亚南岸,迤南叙利亚海滨,希腊人多次的殖民努力被亚述帝国和其他势力阻挡住了,从此以后,那里一直是希腊人进不去的禁区。而且,从推罗、西顿出发的腓尼基人的海上殖民,成为希腊人在地中海上殖民势力的激烈的竞争对手。在埃及,以米利都人为主建立了一个希腊人的商站城市诺克拉底,它的存在也和埃及人的希腊雇佣军有密切关系。这个时期希腊殖民扩张的最大成就是开辟了黑海航路,从此在达达尼尔、博斯福鲁两海峡的两岸,在马尔马拉海(Mar-mora,希腊人称之为Propontis,意为前海),在黑海的南北东三面海岸,逐渐布满了希腊人的殖民地。就中建立在今苏联的克里米亚和诺曼两半岛上,以旁提卡彭(Panticayaeum)为主的一群殖民城市,是把南俄草原上的粮食输出到希腊去的重要商业中心,对此后希腊的经济生活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个时期以后,希腊人也大规模向西、向南殖民,因为殖民母邦也包括希腊本土诸国,推动殖民的因素更为复杂。 殖民城市和其母邦的关系 殖民城市的“分裂繁殖”规模和速度是令人惊讶的。如果米利都确实如传统史料所称的建立了70多个殖民者,即使设想这是延续二三百年殖民活动的结果,包括它自己直接建立的“子邦”和“子邦”所建立的“孙邦”在内,这个数目也是十分可观的。米利都建立的殖民地上的移民当然不会全部来自米利都,其中必定包括四面八方来的希腊人,不过这种规模可惊的移民必定也抽干了米利都的人力。大规模的移民活动必定会使各城邦的人力感觉不足,它会促使各城邦加紧同化它们统治的非希腊血统的居民,使得殖民征服造成的依附民或农奴的社会地位逐渐上升,并使其间的界限逐渐混灭,这对新国家内酝酿出来的新政制必定会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我们虽然没有听到这个期间希腊本土诸邦有什么殖民活动,但是小亚细亚的殖民扩张必定也为希腊本土“过剩人口”开辟了出路。这一点,正如海外殖民地的迅猛经济发展一样,不断对希腊本土诸邦的经济和政治发生深刻的影响;下一节我们还要略加分析。 “分裂繁殖”式的扩张的重大后果之一,是无法在为数日趋众多的殖民城邦中形成一支政治军事经济的中心国家。新殖民地最初是多方面依赖母邦的,一旦它具有足够多的居民,建成一个自给的独立的社会,它就组成为一个独立于母邦之外的国家了。荷格斯说,古代希腊作家所称的米利都“握有海上霸权达十八年之久”是它的殖民活动最迅猛的时期的标志,看起来是恰当的解释。因为新殖民城市很快就成为无助于母邦的政治军事威力的独立国家,所谓米利都的海上霸权实际上是并不存在的东西。公元前七世纪开始米利都经常受到吕底亚王国的军事侵略,直到公元前五世纪初期米利都被波斯攻陷为止,没有听到它所建立的诸殖民城邦对它的抵抗外敌侵略作过什么帮助。 事情还不止于此。殖民地还会和它的母邦打起仗来。修昔底德记的伯罗奔尼撒战争的起因之一,是雅典干涉科林斯和它的殖民地科西拉(Korcyra)之间的战争。此事发生在公元前五世纪后期,时间已经很晚了,不过当时的“国际惯例”无疑是公元前十世纪以后小亚细亚诸邦之间的关系流传下来的,摘录修昔底德书中的片断材料,可以有助于我们了解殖民地及其母邦之间的关系。 科西拉的使节在雅典的公民大会上说: “如果一个殖民地受到良好待遇的话,它是尊重它的母邦的,只有它遭到虐待的时候,它才对母邦疏远。派到国外去的移民不是留在母国的人的奴隶,而是他们的平辈……”(《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第28页) 科林斯的使节在同一个会上说: “(科西拉人)说,他们被派遣出去的目的不是来受虐侍的。我们说,我们建立殖民地的目的也不是来受侮辱的,而是要保持我们的领导权,并且要他们表示适当的礼貌。”(同上书,第31页) “科林斯人……怨恨科西拉人……在公共节日赛会时(指在科林斯地峡举行的赛会)没有给予科林斯人以特权和荣誉(指殖民地向母国呈献的牺牲,派遣代表参加科林斯人的节日典礼等);在祭神的时候,也没有给予科林斯人应有的便利。他们轻视他们的母邦,自称他们的金融势力可以和希腊最富裕的国家匹敌,而他们的军力大于科林斯……”(同上书,第22页) 可见,所谓殖民地对于母邦的尊敬,不过是一些宗教礼仪上的细节,所谓母邦的领导权,也决不是政治军事上对殖民地的支配权。殖民地在一切方面是母邦的平辈,母邦和殖民地之间,从来没有也不可能结成什么政治集团。政治集团的分合,完全取决于各邦之间的实际利害关系,与母邦子邦关系是不相干的。母邦派遣殖民地当然不会没有实际利益可得,最大的好处是新殖民地会扩大母邦的商业,有助于母邦经济的发展。有些西方史家认为,公元前六世纪的埃弗塞斯(Ephesus)富裕到可以借钱给吕底亚王国的广植党羽谋求继位的一个王子。无论如何,小亚细亚诸城邦在几百年的经济发展中必定已经形成一批富豪世家,平民是贫穷的,有在豪富庄园中当短工的流浪汉(《奥德赛》卷十八),但是他们的生活水平大概还大大高于希腊本土的例如公元前 6世纪雅典的“六一农”(见本书第五章)。经济上繁荣富裕的一群工商业城市,好像密缝于“蛮邦”原野这大片织锦上的花边(罗马时代的作家西塞禄的描绘),然而没有结合成为军事上足以自卫的集团,也没有任何城邦足以成为团结的中心,这就是“分裂繁殖“的希腊城邦群的状况。 以契约为基础的政体 在以上的叙述中,盛行于希腊城邦的自治自给这两个要素,已经跃然可见了。这些自治与自给的城市国家的政体会摆脱血族基础,转而以契约为基础,似乎是顺理成章的。脱因比(Toynbee)说: “海上迁移有一个共同的简单的情况:在海上迁移中,移民的社会工具一定要打包上船然后才能离开家乡,到了航程终了的时候再打开行囊。所有各种工具——人与财产、技术、制度与观念——都不能违背这个规律。凡是不能经受这段海程的事物都必须留在家里,而许多东西——不仅是物质的——只要携带出走,就说不定必须拆散,而以后也许再也不能复原了。在航程终了打开包裹的时候,有许多东西会变成饱经沧桑的,另一种丰富的新奇的玩意了。…… “跨海迁移的第一个显著特点是不同种族体系的大混合,因为必须抛弃的第一个社会组织是原始社会里的血族关系。一艘船只能装一船人,而为了安全的缘故,如果有许多船同时出发到异乡去建立新的家乡,很可能包括许多不同地方的人——这一点和陆地上的迁移不同,在陆地上可能是整个血族的男女老幼家居杂物全装在牛车上一块儿出发,在大地上以蜗牛的速度缓缓前进。 “跨海迁移的另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原始社会制度的萎缩,这种制度大概是一种没有分化的社会生活的最高表现,它这时还没有由于明晰的社会意识而在经济、政治、宗教和艺术的不同方面受到反射,这是‘不朽的神’和他的‘那一群’的组织形式。……”(Toynbee,p,129) 脱因比在这里用“萎缩”一词是恰当的。因为我们知道,殖民城邦并不是没有“氏族”(Clan)和“族盟“(Phratries)这一类组织,而且大家知道它们的政制基本上是贵族政治。氏族、族盟、贵族,这一切好像都是部族国家原有的东西,但是稍稍考究它的内容,就知道相同的不过是名称,内容已经完全变了。 下引格尔顿乃尔(Gardener)阐释是说明雅典的氏族和族盟的。雅典位居希腊本土,格尔顿乃尔文中所说“大移民”是指古老的亚该亚人进入希腊而言,那次移民究竟是否已经把血族关系的族盟改变成为“战友关系”的族盟,不妨存疑,但是用来解释希腊人海外城邦中的族盟,似乎是十分恰当的。 “在历史时代,阿提卡按照一般希腊国家共同采用的方式,把它的公民居民分配于十二个族盟或“兄弟集团”(Brotherhoods)之间。这些族盟看来起源于自愿的结合,首先由于战争中的伙伴关系组成……在大移民以后比较安定的时代,它……长期保存了下来,它的成员,在保卫生命和财产中要互相合作…… “……可以肯定,氏族并不是族盟的组成部分。通例,每个氏族的成员并不全部属于同一个族盟,而是十分无规则地分布于多个族盟之中的…… “所以,氏族是私人性质的宗派组合…… “氏族的真正性质是不难找到的。在早期社会中,要把自己和平民分离开来去追逐宗派利益的上等人,是一些大地主。最初的贵族就是由此形成的。……大地产的所有主最终结合成为贵族阶级,于是氏族在根本上成了贵族的组织,……氏族的重要性在于他们维护名门和豪富的世裔……”(格尔顿乃尔:《早期雅典》,第111 卷第23 章,EarlyAthens,byGardeller,ch.23,vol. III c.a.h) “原始社会萎缩”必定会使新的殖民城邦采取不同于在血族基础上长成的部族王的制度。按脱因比的说法,新制度的原则,要“以契约为基础”。 “跨海迁移的苦难所产生的一个成果……是在政治方面。这种新的政治不是以血族为基础,而是以契约为基础的。……在希腊的这些海外殖民地上,……他们在海洋上的 ‘同舟共济’的合作关系,在他们登陆以后好不容易占据了一块地方要对付大陆上的敌人的时候,他们一定还和在船上的时候一样把那种关系保存下来,这时……同伙的感情会超过血族的感情,而选择一个可靠领袖的办法也会代替习惯传统。”(Toynbee,P.132) 说到“以契约为基础”,我们不免想到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而脱因比之采用“以契约为基础”这种说法,显然也是有卢梭存在心中的。然而我们决不可以把古史现代化。希腊殖民城邦政体虽势必不能不以契约为基础,初期,他们还不能不采用他们所熟悉的王政形式,从王政向前演变,第一步只走到贵族的“权门政治”,达到主权在民的直接民主制度,还有一段遥远的路程。 初期殖民城邦的王政及其贵族阶级 小亚细亚诸殖民城邦,开始时似乎都有国王。这是因为他们在新地方建立新国家所能效法的楷模,还只能是他们所熟习的旧制度。另一方面,也因为有些城邦开始时希腊人还居少数,要等到本土移民逐渐增加上来,和当地人民逐步同化的时候,这些城邦才彻底“希腊化”了。所以,伊奥利亚诸殖民城邦、国王或是雅典王科德洛斯后裔,或是吕西亚(Lycia)的格兰西都(G1ancldae)世系,后者也许是在希腊人成分最弱的地方取得了政治权力的。有许多城邦,因为没有旧王室的世裔,城邦的创立者的世裔成了世袭的王室,埃弗塞斯(Epheslis)和厄立特利亚(Erythrae)即其实例。但是一旦这些城邦希腊化了,王政就有名无实,实际上成了贵族阶级的阶级统治了。这一点,反映于荷马史诗《奥德赛》中。此书卷六,奥德赛飘流到斯客里亚(Scheria)岛,此岛由瑙西都斯带领一批被圆目巨人(Cecrops)侵扰的人民跨海移入,筑城聚居,建立了腓阿刻斯(Phaeakes)国家。瑙西都斯是该国的第一个国王,奥德赛到达时,已由他的儿子阿尔刻瑙斯继位了。但是“那里有一个由十二个贵人组成的议事会,做瑙西都斯的儿子阿尔客瑙斯王的顾问。那里有一个大会集会的公共场所,腓阿刻斯的人民集合于此,但不是来投票,而是来看远方来客奥德赛的”。 新国家的贵族是些什么人呢? ‘在王政下面,区别于人数更多的非希腊本地人的全体希腊人,构成贵族阶级。根据六世纪米利都的历史,可以推测他们之间的区别。在王政倾覆之后很久还继续存在,本地人的彻底希腊化并没有能够消除这种痕迹。 “不过当自然增殖和西面希腊人的连续移入,使得希腊人贵族很快变成城邦居民中的多数的时候,他们内部又出现了新的差别。有一些小小的集群获得了权力和特殊地位,并把它掌握在手来对抗其余的希腊人。伊奥利亚诸城邦的最初历史,记载着那里的希腊人阶级早已分化为拥有土地的一批寡头,和无特权而又心怀不平的潜在的民主主义者了。”(荷格斯:《小亚细亚的希腊殖民地》,第11 卷第20 章,Hellenic Settlement in AsiaMinor,by D. G. Hogarth,ch.20,vol.II,c.a.h.) 显然,在这样的新国家中,王权是毫无基础的,国王原来就没有任何神授的权威,他不过是贵族阶级中显要的一员,用不到什么革命和政变,王权会自然而然地消失掉。我们中国人熟悉我们几千年的皇朝政治,我们从西方近代史中也知道,盛行于中世纪欧洲的王权要经过怎样的暴力革命和社会震荡才最后消灭掉。当我们初读希腊史的时候,对于他们远古的王权怎么会“和平”消失感到很不容易理解。这种和平消失的过程,放在海外城邦的历史背景下来观察就不是什么怪事——希腊本土诸邦王权的和平消失,原来是起源于小亚细亚殖民城邦的一种时代风尚。小亚细亚是当时希腊世界最先进最文明的地方,处在逐渐“现代化”过程中的希腊本土诸邦要追随这种风尚当然是可以理解的。 贵族世裔的门阀政治 在这样的新国家中,政权掌握在组成为政治上的阶级的贵族手中。这种贵族政治不是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中所说的:“公民的多数决议……总是最后的裁断,具有最高的权威”,只不过因为选任执政人员的种种限制,使当权者是贵族阶级的那种贵族政治,这是希腊人称为权门政治(Dynasteia)的那种寡头政体。一批贵族门阀世世代代处在当权地位,最高政权机构是元老院或议事会,元老院或议事会成员是终身职,补缺选任并不通过什么公民大会或自由民大会选举,而是根据元老院或议事会自己的决议,从贵族门阀中挑选任命的。自由民大会或者只召集来听传达,无权议事,或者名存实亡,久不召开。一切政务都由这个元老院或议事会决定,这是一种真正贵族阶级的贵族专政。阿德科克说: “城邦据以建立起来的宪法结构是贵族政治。当生活安定下来的时候,个人领导权让位给一个阶级的稳定的影响力量,在海外,这个阶级有时候是亲手掌握了最高政治权力的最初移民。……当王权日益缩小最后消灭的时候,古老的自由人大会也消失不见或不起什么作用了。国家是能够自由自在为之服务的人的财产。政府的主要机构是议事会,它或者是贵族的一个核心集团,或者是整个特权公民。取代了君主政体这个集团的团结一致予人以强烈的印象。凡是抱负非常,因而下愿屈从这种城邦生活体制的秩序的人,可以离开本城去建立新城邦。 “贵族们并不是闲住在狭小的生活圈子中的,他们要在议事厅内学会成为议事会内的同僚。执政官们通常是他们的下属,因为议事会成员一般是终身职务;而议事会的稳定的影响力量则控制着国家,同时,在一个依靠世代相传以智慧为生的时代中,经验是聚集在其中的各个侪辈身上的。在早期希腊史上杰出的人物并不多见,并不是因为历史记载的缺乏,而是因为,只要没有新的力量来扰乱它,城邦不要那些适合于它的有秩序生活体制的大人物也是过得去的,国家高于它的统治者…… “希腊国家的本质在于国家是一个阶级的国家,‘宪法就是统治阶级’,国家是围在一个小圈子里面的。这就是贵族政治的遗产……”(《希腊城邦的兴起》,TheGrowthofGreekCity-states) 梅因在论及王权之递嬗为贵族政治时说: “1. 英雄时代的王权,部分地依靠神所赋予的特权,部分地依靠拥有出类拔革的体力勇敢和智慧。逐渐把君主神圣不可侵犯的印象开始淡薄,当一系列的世袭国王中产生了柔弱无能的人,王家的权力就开始削弱,并且终于让位于贵族统治。如果我们可以正确地应用革命的术语,则我们可以说,王位是被荷马一再提到的和加以描写的领袖议会所篡夺了。无论如何,在欧洲各地,这时已从国王统治时代转变到一个寡头政治时代,即使在名义上君主职能还没有绝对消失,然而王权已经缩小到只剩下一个暗影。他成为只是一个世袭将军,像在拉凯戴孟,只是一个官吏,as King Archon at Athens:或仅仅是一个形式上的祭司,as Rex Sacrificulus at Rome。 2.在希腊,意大利和小亚细亚,统治阶级似乎一般都是包括着由一种假定的血缘关系结合在一起的许多家族,他们虽然在开始时似乎都主张有一种神圣的性质,但他们的力量在实际上并不在于他们所标榜的神圣性。除非他们过早地被平民所推翻,他们都会走向我们现在所理解的一种贵族政治。 在更远一些的亚洲国家,社会所遭遇的变革,在时间上,当然要比意大利和希腊所发生的这些革命早得多;这些革命在文化上的相对地位,则似乎是完全一样的,并且在一般性质上,它们也似乎是极端相似的。有些证据证明,后来结合在波斯王朝统治下的各个民族以及散居在印度半岛上的各个民族,都有其英雄时代和贵族政治地位;但是在他们那里,分别产生了军事的寡头政治和宗教的寡头政治,而国王的地位则一般没有被取而代之。同西方的事物发展过程相反,在东方,宗教因素有胜过军事因素和政治因素的倾向。在国王和僧侣阶级之间,军事的和民事的贵族政治消失了,灭绝了,或者微不足道;我们所看到的最后结果,是一个君主享有大权,但是受到了祭司阶级的特权的拘束。在东方,贵族政治成为宗教的;而在西方,贵族政治成为民事的,或政治的,虽然有着这些区别,在一个英雄国王历史时代的后面跟着来了一个贵族政治的历史时代,这样一个命题是可以被认为是正确的,纵然并不对于全人类都是如此,但无论如何,对于印度-欧罗巴(Indo-European)系各国是一概可以适用的。”(梅因:《古代法》中译本,第6—7页) 梅因所看到的是,希腊,罗马,吠陀时代的印度,埃及,巴比伦,以及日耳曼征服以后的欧洲。真的,中世纪欧洲的历史,对于西方史家来说,是最现成的根据,甚至日本也部分适用。就是对于中国完全不适用——不,对于春秋战国时代还是适用的。春秋战国时代真是中国史定型的关键时代。 必须注意,所谓希腊城邦的贵族政治,并不是杰出的一二个贵族的“人治”,它是合议制的,它会发展出一套贵族这个阶级内部的民主惯例,从而必须逐步建立起一套规章制度,这就是法律和法典的渊源,总之,这是“法治”。而且,既然“国家高于它的统治者”,必然就会体现为作为阶级意志的法律高于个人的意志,法律不可能像“前王所定者为法,后王所定者为令”一样,只体现个别统治者的意志的东西了。 那么,王又怎样呢? 当形式上的王政还继续存在的时候,王不过是贵族阶级中比较显要的一员,他没有实权,更没有特权,他的唯一代替不了的职务是主持祭祀大典,就是这种“政由宁氏,祭则寡人”的地位也没有维持多久。在海外城邦,库梅的王政至少继续到公元前八世纪之末。其他地方,王政都消失于此时之前。王政消失以后,王(巴西琉斯)的名义往往还保存着,它属于一个王室后裔,然而一切特殊地位全部取消,成了普通贵族中的一员。在米利都发现的,属于公元前六世纪的一个铭文,记载某次祭典,说到“王参加了这次奉献牺牲的祭典,但是他没有比歌队中的其他人员分到更多的‘胙肉’”。这种情形,以后也见于希腊本土的雅典。公元前八世纪后,希腊的执政官九人团中,次于首席执政官是巴西琉斯(王),他的职务是祭仪执政官,他担任祭司和处理宗教事务。 拿这种贵族政治和我国春秋诸国的“世卿政治”比较一下,也是饶有兴趣的。春秋时代的“世卿政治”当然是贵族政治,但不是组成为一个阶级的贵族用“法治”来行使的政治统治,它是几个贵族世裔,或贵族中杰出人物的“人治”,同时,“世卿政治”下,国君仍然保持着至尊的地位,至少理论上他可以随时亲掌政权。这种“世卿政治”,在中国史上是以“三家分晋”、“田氏代齐”,然后通过激烈的兼并和法家的政治改革成立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皇朝而最终结束了的。希腊的贵族政治性质与此不同,历史上说,它是王政和民主政治之间的过渡阶段。历史条件不同,发展的道路自然就不一样了。 官制与兵制 贵族专政下的“官制”如何,从古代文献碑铭中应能找到若干具体材料,可惜我的涉猎范围十分狭隘,无法举出什么直接史料。虽然如此,阿德科克文中“议事会成员一般是终身职务”,“执政官们通常是他们的下属”两语,还可以给我们某些启发。 这种“官制”,也见于共和罗马。共和罗马元老院成员都是终身职,执政官和其他高级行政官员由“百人团民会”选出,任期很短,通常是一年。他们虽是民选的,实际上“每一位前任的高级官员最终还是参加了元老院,而新的官员事实上又同样是从那些元老中选出来的”(科瓦略夫:《古代罗马史》,第131页)。共和罗马的官制也许可以帮助我们推测希腊殖民城邦的官制,而且说不定罗马这种官制还是从希腊人那里学来的。可以设想有一个贵族寡头组成的议事会,它掌握全部政权,其中成员全是终身职务。行政官员任职期限有定,无论他们的选任是否通过人民大会,事实上,这种职务由议事会中的成员轮流担任,并对议事会负责,这些贵族们的执掌政权是为了保卫本阶级的利益,这个阶级是富有的,所以他们的职务全是义务职,不向国家领取报酬。 关于兵制,亚里士多德告诉我们: “在古希腊,继君主政权之后发生的政体的早期形式中,公民团体实际上完全由战士组成。其始,都是骑士。军事实力和战阵的重心全部寄托在骑队身上……”(《政治学》:第213页) “在古代,擅长以骑兵制胜的城邦常常为寡头政体,就因为战马畜于富饶的著名家族。这些寡头城邦惯常用骑兵和邻邦作战,我们可举爱勒特里亚(Etetria)、(优卑亚岛上的)卡尔西斯(Chalcis)、梅安徒河上的马格尼西亚(Magnesiaad Meander)以及小亚细亚其他许多城邦为例。”(同上书,第181页) 城邦的自治和自给决定它的兵制一开始就必须是“公民军制”。贵族寡头政制时代,不论城邦居民多少,组成城邦的Polite(原意“城邦的人”,转意为“人民”)是贵族,所以它的军队主要由骑兵组成。 社会阶级关系的变化 殖民城邦从主要务农逐步变化为农工商业兼营,其中有一些还变成以工商业为主,并且还发生了规模壮阔的“二次殖民”,社会阶级关系自然也会发生剧烈的变化,前引阿德科克文中也简略提到了。大体说来,城邦建立之初所征服的本地居民,原来是依附民或农奴身分,在漫长的世代中,他们在语言风尚上希腊化了,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以及人力的缺乏,必定使他们上升到了自由民的地位。这些自由民,连同希腊本土来的新移民,构成城邦的非贵族的平民大众,照阿德科克的说法,他们是“心怀不满的潜在民主主义者”。在希腊本土,非贵族的平民大众,是僭主推翻贵族寡头政体所依靠的力量,他们以后也推倒僭主,建立了民主政体(参见本书第五章)。在小亚细亚,外敌的侵犯打断了事变的进程,僭主上台固然依靠他们,建立民主政体却在希波战争胜利之后,僭主的倾覆,外来的因素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豪富世家的形成,必定会发生购买奴隶的需要;贩卖贸易会成为海上贸易的组成部分,又是自然而然的事。“蛮族”诸部落间经常发生自相残杀的战争,“蛮族”的酋长很快就会懂得拿战争中的俘虏交换精巧的工艺品和葡萄酒、橄榄油之类的东西,希腊城邦中的豪富世家借此可以买到“家奴”,这是希腊奴隶制的开始。公元前八世纪以前小亚细亚诸城邦也许已经用买来的奴隶从事手工业生产,《奥德赛》中腓阿刻斯的巴西琉斯的家庭作坊有磨面的、打线的、织布的奴隶,但是,在农庄中“搬石头,起围墙,种大树”的苦工,是外来的流浪汉(也许是从希腊本土新来的贫苦移民)的雇工而不是买来的奴隶,从多种证据来说,我们可以有信心地判断,在那时候小亚细亚诸希腊城邦中奴隶制度还刚开始萌芽,还没有形成为一种占支配地位的“制度”。奴隶制盛行于希腊,已经是希波战争以后的事情了。 希腊文明的中心再次移回本土 到此为止,城邦制度基本上已经确立起来了。一个稳定的保守的贵族议事会统治下的城邦,距离“主权在民”还有一段距离,不过,促成“主权在民”的条件也已经近在手边了。 从贵族寡头政制转向民主政治这个伟大政治变革的舞台却不在小亚细亚诸殖民城邦,因为公元前七世纪吕底亚王国的兴起,以及它对小亚细亚诸城邦的军事侵略打断了那里的事变进程。这个政治变革的舞台是在希腊本土,其间有一个中间环节,即经济发展的浪潮从小亚细亚影响本土,使本土几个主要国家先是城邦化了并且集团化了,然后,同样的经济发展又引起了那里“主权在民”的政治变革。下面两节,我们将扼要介绍这个过程。 这就是说,从公元前7世纪起,希腊文明的中心又从小亚细亚移回希腊本土了,古典时期希腊史上几次著名的历史事变,如希波战争、伯罗奔尼撒战争等中心都在希腊本土——公元前7世纪,希腊本土的黑暗时代结束了,发源于小亚细亚的新文化新政制,开花结果都在希腊本土,小亚细亚诸城邦以后愈来愈退居次要地位了。 但是公元前七世纪以前小亚细亚这个中心,不仅发展出来了新政制——城邦制度,发展出来了兴盛的海上贸易和城市手工业,也发展出来了新的文化。(现在的希腊字母表创造于公元前8世纪。拉丁字母表是当时尚未统一的一种希腊字母表略加变化而成。俄文字母表也是以希借字母表为基础的。)据传说,荷马是基俄斯人,荷马的史诗写作于小亚细亚,最初也传诵于小亚细亚。早期的著名的希腊诗人阿基洛古(Archllochus)是佩洛斯(Paros)岛人,萨福(Sappho)和阿尔喀俄(Alcaeus)是累斯博斯岛上的米提利尼(Mytilene)人,摆脱氏族意识的传统,抒发个人自由和个人独立自主情绪的抒情诗,和史诗一样都发源于小亚细亚。这些诗作,和公元前八世纪希腊本土彼奥提亚诗人希西阿的《劳动与时令》一样,代表“希腊文艺创作的已经很高的发展阶段”(塞尔格耶夫:《古希腊史》,第201 页)。最早的希腊哲学是伊奥利亚自然哲学,有泰勒斯(Thales)为首的米利都学派,此外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生于萨摩斯,赫拉克利图(Heracleitus)是埃弗塞斯人,阿拉克萨哥拉斯(Anaxagoras)是克拉左美奈(Clazomenae)人,德漠克利特(Democritus)是阿布提拉(Abdera)人,西方医学鼻祖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是可斯(Kos)人。他们虽然都生于公元前6 世纪及其以后小亚细亚殖民城邦衰落的时代,然而学术上的创造发明总要有长期的积累,公元前6世纪以后小亚细亚诸城邦思想家和学者辈出,正证明了前一个时期小亚细亚这个文明中心在历史上所起的伟大作用。雅典成为希腊文明的中心,已经是公元前5世纪以后的事情了。 希腊的学术文化,包括它的宗教,都具有不同于东方的色彩,这显然和它的城邦制度一样,是它的独特历史环境的产物。而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两者,又是互相影响的。不过这是一个专门的问题,对此,下面还要略加探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