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希罗多德的《历史》的时候,我们时常看到有关古希腊的奥林匹亚赛会的记载,比如七206、八26、八72。这给了我们一个机会来了解这个著名的古代运动会。 奥林匹亚赛会(Olympic Games,又译为奥林匹亚祭、奥林匹亚竞技会、奥林匹亚运动会),得名于伯罗奔尼撒半岛西部的一个叫奥林匹亚(Olympia)的小城。这个小城和希腊北部的奥林匹斯(Olympus)山没有联系。我曾经在电视上看到一位国内研究古希腊文化很有名的学者,在介绍古代奥运会时大讲特讲奥林匹斯山,还说这座山就是奥运会得名的原因,对此我十分诧异。 奥林匹斯山是希腊神话中的圣山,那里据说是以宙斯为首的12大神,以及大力神赫拉克勒斯、青春女神赫珀等神祉的居所。而奥林匹亚小城是专门崇拜宙斯的一个宗教中心。
奥林匹亚除了宙斯神庙里的神像之外,最著名的就是奥林匹亚赛会了。鲍桑尼阿斯的《希腊游记》是我们有关这项活动的主要资料来源,下面的讲述就主要依据了这本书(引用时简称为《希》)。 关于奥林匹亚赛会的起源,比较得到公认版本说是克里特的赫拉克勒斯(不是后来的那位大力神)从“极北人”那里学来的。赫拉克勒斯在奥林匹亚和他的4个弟弟一起比赛跑步,结果他得了冠军。于是他规定下这种比赛要每5年举行一次,以纪念他们5兄弟。不过这个规定并没有得到遵守(《希》五卷8章5节)。 (按现代人的算法,其实应该叫做“每4年举行一次”。出现这个问题是和古希腊人的计数方法有关的。比如2004年雅典举办了奥运会,2008年北京将举办下一届奥运会。按古希腊人的计数方法,他们会说:雅典奥运会之后“第5年”是北京奥运会,现代人则会说是“第4年”。我们说“第4年”的时候,其实是把04年本身不算在里面的。从05年开始算,05、06、07、08,这样才有了“第4年”的说法。04年在我们的意识里其实相当于数学上的“0”,是一个计算的起点。而古希腊人的数学里没有“0”这个概念,他们要算的话会把04年也算在里面,所以就有了“第5年”的说法。) 后来,一位叫配洛普斯(Pelops)[1]的神话英雄一度恢复了这项赛事。传说奥林匹亚附近有一座叫披萨(Pisa)的城市,这里有一个国王叫奥诺茂斯(Oenomaus),他有一个女儿叫希珀达密亚(Hippodamia)。奥诺茂斯本人非常善于驾马车,于是他规定:凡是来向他女儿求婚的人,必须在马车比赛中赢过自己才能得到她女儿,输了的都要被处死(《希》五卷14章6节、六卷21章9节)。前后有12位求婚者就这样丧了命。最后,远道而来的配洛普斯赢得了比赛。原因是希珀达密亚爱上了他,于是在比赛前给父亲的马车做了手脚,结果父亲不仅输了比赛,也丢了性命(《希》五卷13章7节)。赛后配洛普斯娶了希珀达密亚。婚宴当中,他在奥林匹亚举办了一次赛会,以感谢宙斯(《希》五卷8章2节)。 再后来,据说大力神赫拉克勒斯在完成了他的“十二大功绩”的第五项——清除埃利斯王的牛圈之后,由于埃利斯国王不愿意给他应得的报酬,于是他率军攻陷了埃利斯。战后赫拉克勒斯也在奥林匹亚举行了一次赛会,来感谢他的父亲宙斯[2]。 这些传说的真实性当然是很可疑的。但以赛会的方式来纪念一个英雄人物、来向神献祭,在古希腊倒是有着非常悠久的传统(《希》五卷8章3节)。上面三则传说里提到的赛会,都可以被看作古代奥运会的雏形。它们和后来真正的奥林匹亚赛会最大的不同在于:它们都是为了纪念某一件特殊的事而举办的,并没有形成制度,也就是说没有在接下来的岁月里连续举办。 奥林匹亚赛会正式成形,和另一个传说中的人物伊菲图斯(Iphitus)有关。据说他从德尔斐的配提亚那里得到一个神谕,要他恢复奥林匹亚赛会。于是他和斯巴达的著名立法者吕库古一起“复兴”了奥林匹亚赛会,也就是说他们俩重申了这项赛事必须每4年举行一次的规定。更重要的是,他们俩规定举行奥林匹亚赛会时,所有城邦要停止彼此之间的武装冲突,为的是让所有的选手可以安全来到奥林匹亚参赛。这就是所谓的“神圣休战/ekecheiria”[3]。可以说,真正意义上的古代奥运会,要从伊菲图斯和吕库古的“复兴”开始算。(看来,现代奥运会算是这项赛事的第二次“复兴”。) 自从伊菲图斯和吕库古“复兴”奥林匹亚赛会以来,有记载的第一个奥运冠军是来自埃利斯的科洛布斯(Coreobus of Elis),他的这次夺冠据推算是在776 BC。以后每届的奥林匹亚赛会的冠军就有连续的记载了(不过绝大部分没有保留到今天)。人们于是便以776 BC的这一届奥林匹亚赛会作为第1届古代奥运会。要注意,我们不能肯定776 BC以前就一定没有正式的古代奥运会,只是776 BC的这一届是记载中最早的罢了。 大概到了264 BC的时候,一位学者提迈欧斯(Timaeus of Sicily)开始用奥林匹亚赛会的举办时间来纪年。他把每两届奥运会之间的4年周期称为一个“奥林匹亚纪/Olympiad”,并用奥林匹亚纪的数目来确定一些历史事件的具体发生年代。比如苏格拉底被判死刑的年份,用他的写法就是“第95次奥林匹亚纪之第1年”(=400/399 BC)。在提迈欧斯提出这种方法之前,希腊诸城邦各有各的纪年方式,比如雅典是用名年执政官的名字,斯巴达是用首席监察官的名字,阿尔戈斯是用赫拉女祭司的名字等等[4]。他的这种做法后来被很多学者继承,成了一种通行的古希腊历史纪年方法。在提迈欧斯之前,比如修昔底德、色诺芬等人也曾偶尔用过这种方法,但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不过,用奥林匹亚纪来纪年,始终只在学术界比较流行,当时各地的官方纪年方式一直还是各管各的。我们在古希腊各城邦发行的货币上,从来没有见过奥林匹亚纪来纪年的。 另外,我们之所以知道第1届古代奥运会是何时举办的,是因为普鲁塔克在《平行列传·罗幕洛传》12节提到:罗马建城的那一年相当于“第6次奥林匹亚纪之第3年”。而罗马的建城在754 BC,于是我们就得到了第1届奥林匹亚赛会举办于776 BC。 776 BC的那位科洛布斯,他是一位赛跑冠军。实际上,最初几届古代奥运会只有“赛跑/dromos”这一个项目。这种赛跑的距离叫做1“斯塔迪昂/stadion”(英文“体育馆/stadium”的词源),约合今天的185米。据说这就是奥林匹亚赛会的创办者,那位克里特的赫拉克勒斯一口气能跑完的距离。 古代奥运会后来增设了不少运动项目。下表列出了一些主要项目加入奥运会的时间,以及这些项目的简介(参见《希》五卷8章)。
除了这些主要项目外,后来陆续加入的项目还有:“信使赛跑”(即越野长跑比赛)、“马驹驷车赛”(拉车的马都是1岁以下的马驹)、“骑马驹赛”等等,这里就不介绍了。 在成人的比赛之外,还有专门为男孩子举行的“少年奥运会”(《希》五卷8章9节),项目主要是赛跑、赛车、拳击等等,和正式的奥运会差不多。不过当时人似乎认为少年奥运会只不过是一种娱乐游戏,重要性远远不及正式的成人奥运会。
各种项目的冠军,所得的奖品是一顶橄榄冠——由埃利斯的一座爱神庙附近的一株野生橄榄树上的树枝编成(《希》五卷15章3节)——此外别无其它。这个习惯据说得自于奥林匹亚竞技会的创办者——那位克里特的赫拉克勒斯。当年他赢得1斯塔迪昂赛跑后就给自己戴上了一顶橄榄冠。《历史》八26提到当一个波斯人听说奥运会的奖品只不过是橄榄冠的时候,感叹到:“他们相互竞赛是为了荣誉,而不是为了金钱。”确实,荣誉是选手们最看重的东西,但金钱他们也不是不看重。由于奥运会在古希腊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力,当时甚至有“全希腊最著名的活动有两项:奥林匹亚赛会和埃琉西斯密仪”的说法,所以各个城邦为了鼓励自己的选手,往往也有物质的奖励。比如雅典官方的奖励是500德拉克玛。差不多可以让一个普通人什么都不干过4年的了,正好够他去参加下一届奥运会。还有的城邦让奥运冠军享受终身免税的生活,还可以终身免费进剧场看戏。
奥林匹亚赛会给冠军的奖品是橄榄冠,而亚军、季军等等则没有任何奖品,历史记载上也极少出现亚军、季军的名字。古代奥运会不是讲“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地方。来这里的选手们只有一个目的——赢。当时也有运动员宣誓的仪式(地点是奥林匹亚的一座宙斯小神庙,专门为宣誓而建)。和今天的宣誓仪式不一样的地方在于:除了宣誓公平竞赛、不作弊之外,选手们还要宣誓自己“已经严格按照规定训练了10个月”(《希》五卷24章9节)。也就是说,他们宣誓要向神展示出人体体能的极限。竞技的目的,在这里是用人体的极限表现来取悦神,同时也是取悦人。所以我们经常能看到比赛会以非常激烈的方式进行。比如混击比赛,由于除了不能抠对方的眼睛之外,几乎没有任何限制,而且只有对方认输才算你赢,所以这项比赛经常有很血腥的场面出现。经常有双方都被打得不成人形还在继续的。再比如有一位克里奥美迪(Cleomedes of Astypalaea,生活在前5世纪),他在拳击比赛中竟然把对方当场打死,结果被取消了比赛资格。他对这个判罚非常愤怒,回家后为了泄愤,他把一所学校的墙给推倒了,结果压死了很多孩子(《希》六卷9章6节)。这种对取胜的强烈渴望、这种超人的力量,以及由此引发的疯狂的行为,可以让我们对于古希腊人的体育观有一个比较极端的了解。 为了赢得比赛,现代运动员有时会采取一些“非体育道德”的方法,古代运动员也一样。对于在比赛中作弊的选手,当时的惩罚是他要在宙斯神庙外自己出钱树立一尊宙斯的青铜像。最早的作弊事件发生在第98届奥运会(388 BC)——看来古人的道德观还是比今人要好些,想想看现代奥运会才举办了28届就出了这么多事情。当时有一位帖撒利的拳击选手贿赂了他的几位对手,要他们在比赛中放水,结果他本人和收他钱的选手都被罚树立雕像。鲍桑尼阿斯还在雕像上看到了这样的铭文:奥林匹亚赛会的冠军,要通过“敏捷的双腿和强健的身体”来赢得,而不是通过金钱。后来,第112届奥运会(332 BC)的五项全能比赛也出现了类似的选手行贿事件,而这次的主角是一位雅典选手。骄傲的雅典官方拒绝树立雕像,并扬言要抵制奥运会。事情闹得越来越大,最后德尔斐的配提亚出来说:除非雅典人接受处罚树立雕像,否则她将拒绝对任何一个雅典人说神谕,雅典官方才最终让步(以上参见《希》五卷21章2节以下)。鲍桑尼阿斯描述了很多这样的“作弊雕像”,而考古者在奥林匹亚也发现了很多残像,证实了他的说法。看来古希腊人,和我们一样,也是有道德瑕疵的普通人。 古希腊人对于体育比赛近乎疯狂的热衷,当然和他们对自然力的崇拜、和他们的“人神同形同性”信仰有关。在他们心目中,完美的人体是神的杰作,而体育比赛是展示人体力量、速度、技巧的最佳方式。正如把竖琴弹得出神入化可以让文艺之神阿波罗高兴一样,在体育比赛中发挥出人体的最大潜力,当然也是取悦众神的最佳途径。一种类似于宗教献身般的虔诚,促使着他们想尽各种方法去赢得比赛。而获得了冠军的那些选手,当然会被认为是和赫拉克勒斯、阿基琉斯同样伟大的英雄人物。当然,不是所有古希腊人都对此表示赞同。比如西方医学的始祖、古希腊著名医生盖伦(Gelon of Pergamum,129-200 AD)就曾认为过分地重视体育锻炼会让人体超出自然许可的限度,从而变得不健康。 历届古代奥运会的主办国都是埃利斯(不像现代奥运会那样会有很多国家来申办),裁判都是埃利斯人。裁判的数目最初大约只有1-2人,因为当时的项目少,后来逐渐增加到10人左右,人数最多时有12人。裁判们都是从埃利斯的公民里抽签选定的(以上见《希》五卷9章4节以下)。和选手需要宣誓一样,裁判也要在宙斯神庙里宣誓不收受贿赂、不对外泄漏选手的个人隐私(《希》五卷24章10节)。 最初的时候,奥林匹亚赛会似乎只限于伯罗奔尼撒半岛上的人才参加(证据是早期的冠军总是伯罗奔尼撒人)。不过随着这项赛事的名气越来越响,很多其它地方的希腊人也来参加了。在整个古典时代,参加奥运会是有身份限制的:必须是男性,必须是希腊人(即“希伦人”,也可以认为是“说希腊语的人”),必须是自由人,必须没有犯过宗教方面的罪行。不过随着后来希腊文明的影响逐渐扩大,很多周边地区的人慢慢被允许参赛了,比如以前不被认为是希腊人的马其顿人(《历史》五22)。到最后,连罗马皇帝尼禄也参加过66 AD的那一届专门为他推迟举办的奥林匹亚竞技会[9]。 古代奥运会似乎没有人数的限制,符合条件又经过刻苦训练的人都可以来参加,所以可以想见选手是非常多的。我们不太能肯定选手人数到底有多少,几百到几千人都有可能。现场的观众肯定更多,估计达到数万。《历史》第五卷第12项札记提到息西昂的僭主克莱斯提尼在奥运会上当着所有选手和观众的面,邀请他们来息西昂参加“招婿比赛”,就是因为这里确实集中了希腊的精华。 和现代奥运会一样,古代奥运会历史上也出现了很多体育明星。最著名的有以下几位: 斯巴达人奇奥尼斯(Chionis of Sparta,生活在前7世纪上半叶),他曾经获得4次1斯塔迪昂赛跑的冠军、3次双程跑的冠军(《希》三卷14章3节)——在200米和400米项目上还没有一位现代运动员达到这样的统治地位。他后来还参与了巴托斯在北非的移民。 罗德岛人列奥尼达(Leonidas of Rhodes,生活年代不详),他比奇奥尼斯还要厉害,曾经在4次奥运会上包揽了短距离赛跑(指1斯塔迪昂赛跑、双程跑、重装步兵赛跑)的全部12项冠军(《希》六卷13章4节)。简直是超人哦! 克罗同人米洛(Milo of Croton,生活在前6世纪下半叶),此人是一个传奇。他在连续6届奥运会上(也就是20多年的时间内)都获得了摔跤冠军(其中第1 次是少年奥运会该项目冠军)。关于此人有很多传奇故事(参见《希》六卷14章5节以下),比如他站在一块铁饼上,叫别人来推他,结果没有人能把他从铁饼上推下来,比如他获得冠军后,别人给他雕了一尊像,然后他自己把这尊雕像搬到了宙斯神庙前面,再比如他用手握住一个石榴,别人休想把他的手掰开,而石榴仍然不会裂。据说他经常进行这种表演来显示自己的力量。 一般说来,古代奥运会的赛程安排是比较紧凑的。按《希》五卷9章3节的介绍,最早的时候全部比赛都是在1天之中结束的,后来由于项目的增加,赛期也慢慢变长。现代学者大多认为古典时代的一次奥林匹亚赛会的全部赛期是5天。
在奥林匹亚赛会举行的前几天,埃利斯人会派出信使,到希腊各地宣布奥运会开幕的具体时间,并宣布即日起开始“神圣休战”。对于奥林匹亚赛会举行期间的这个“神圣休战”,古希腊人是非常看重的。对于违反“神圣休战”的城邦,奥运会的主办者有权对他们予以惩罚。比如在修昔底德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五卷4章,中译本391、392页,记载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的420 BC,第90届奥林匹亚竞技会开始时,斯巴达曾经出动了1000重装步兵去攻打埃利斯的一个城堡。不要忘了埃利斯就是奥运会的主办国,所以他们对斯巴达人这次违反“神圣休战”是非常愤怒的。于是埃利斯对斯巴达开出了每个重装步兵2米那、总共2000米那(即20万德拉克玛)的超级罚单(我很怀疑斯巴达国库里有没有这么多钱)。斯巴达人争辩说他们出兵时宣布“神圣休战”的使者还没有到达斯巴达,而且他们一得知“神圣休战”已经开始就停止了攻城。关于罚款的问题,埃利斯人和斯巴达人争执了很久。虽然双方最后达成了妥协,但这一届奥运会是在一种紧张的气氛中进行的。埃利斯人甚至叫来了2000重装步兵在赛场外戒备,恐怕斯巴达人会发兵,特别是比赛中还发生了一位斯巴达选手抗议裁判不公的事件。 确实,政治因素时常会干扰奥林匹亚赛会的正常进行。比如埃利斯和临近的一个城市披萨之间经常爆发冲突,这种冲突有时就会影响古代奥运会。披萨是前面配洛普斯和希珀达密亚传说的发生地,似乎早先的那些雏形奥运会是由披萨人主办的。而埃利斯居住的是埃托利亚人,这个民族是前12世纪和多立斯人一起入侵伯罗奔尼撒的。“多立斯人入侵”可能导致埃利斯人从披萨人手里夺取了奥林匹亚,也夺取了奥林匹亚赛会的控制权。到了有正式记载的第1届古代奥运会的时候,埃利斯已经牢牢地控制了这项赛事。当然,披萨对此是不甘心的。据说阿尔戈斯的国王菲顿(Pheidon)曾经应披萨人之邀进攻埃利斯。他攻下了奥林匹亚之后,把这里交给了披萨人,然后披萨人自己组织了第8届奥运会(748 BC)。1年后埃利斯人重新夺回了奥林匹亚,并宣布披萨人举办的那一届为“非法”。这种现象在历史上一共出现了3次,分别是第8届(748 BC)、第34届(644 BC),第104届(364 BC),都是披萨人组织的(《希》六卷22章2、3节)。而埃利斯人也选择在第104届奥运会进行到第4天的时候向奥林匹亚发兵,趁披萨人不备,把军队开到了赛场(当时正在进行五项全能的决赛),企图夺回对奥林匹亚的控制权[11]。 埃利斯人利用“神圣休战”的例子还不止这一个。前面利用“神圣休战”罚斯巴达人巨款也算一个例子。另外,本来“神圣休战”只在奥运会举行期间才有效,但后来埃利斯人居然声称本城市处于“永远神圣休战”状态,即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可以进攻埃利斯[12]。这就太过分了。 另外,在66 AD为尼禄专门举办的第211届奥运会上,尼禄亲自参加了十匹马拉的马车比赛。结果他中途翻下了马车。其他选手见此情形马上拉住缰绳,等他重新爬上马车后才继续比赛。不用说,冠军是尼禄。毕竟皇帝在亲自驾车哦!政治在这里以最讽刺的面目出现了。当然,对于希腊人的好意,皇帝很感激。这顶橄榄冠给希腊人换来了整个行省的免税[13]。 政治牵扯到奥运会当中,确实是由来已久的。《平行列传·地米斯托克利传》25节记载,地米斯托克利有一次去看奥运会,看到赛场旁边有一个装饰豪华的小棚子,那是西西里的一位僭主希罗为他的驷车搭建的临时马房。地米斯托克利于是鼓动他周围的雅典人,大家一起把棚子拆了,不让这个僭主参加比赛。民主派人士反对独裁者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像这样似乎也过分了一点。 有一点要提醒一下,古代奥运会是没有火炬接力的活动的,比赛现场也没有一直燃烧的奥运圣火。这些都是1936年纳粹德国主办柏林奥运会时想出来的主意,以强调他们日耳曼人(即所谓“雅利安人”)是古希腊文明的正宗继承者。这种种族主义的意识形态固然是可鄙的。但传递圣火、点燃圣火这些活动本身,确实能够扩大奥运会的影响、激发人们参加奥运的热情,所以今天就一直保留了下来。 另外,和我们今天的理解不同,在最早的时候,参加奥林匹亚赛会的选手们并不是裸体比赛的。有记录的第一位裸体比赛的选手是美伽拉人奥西普斯(Orsippus of Megara,生活在前8、7世纪之交)。在第15届奥运会(720 BC)的1斯塔迪昂赛跑之前,他故意把自己衣服上的绳结都松开。这样一跑起来衣服都掉到了地上,于是他就比那些穿衣服、束腰带的选手更容易迈步,因此赢得了冠军(《希》一卷44章1节)。在他之后,裸体比赛才变成了一种惯例。不过在摔跤、混击等比赛中,选手有时会穿上一点护具,以保护“关键部位”。 正是因为选手们都是裸体比赛,所以古代奥运会绝对禁止女性观看(唯一的例外是奥林匹亚附近的一座德墨忒尔神庙的女祭司,她是可以来看比赛的,而且赛场边有为她专门保留的座位)。埃利斯法律甚至规定:在奥运会举行期间,任何女性都不能越过比赛场地附近的一条河,违者将被从附近的山崖上扔下去(《希》五卷6章7节)。不过,有史以来据说只有一位女性违反了这项法律。这是位叫卡丽帕忒拉(Callipateira)的妇女。她的儿子参加了奥运会,她就化装成教练员混进了赛场。后来她儿子在拳击比赛中获得冠军,她过于兴奋,喊出了声,以至暴露了自己的性别。然而卡丽帕忒拉并没有被扔下山崖,因为她的父亲、兄弟,现在又加上她的儿子,都是奥运会冠军,所以组织者放她走了。看来这位母亲的家庭熏陶是她一定要冒险来看儿子比赛的原因。为了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埃利斯人从此加了一条规定:所有的教练员也要裸体进赛场(《希》五卷6章8、9节) 所以,古代奥运会不允许女性观看,我认为更多地是考虑了道德方面的原因,而不是重男轻女的表现。女性其实是可以以间接的方式参加奥运会的。比如伯罗奔尼撒战争后期,斯巴达的主战派国王阿基斯(Agis),他有一个妹妹叫希妮斯卡(Cynisca)。这位斯巴达公主就非常喜欢运动,她自己养的马后来在奥运会的驷车赛中获得了冠军,所以她也就成了有史以来第一个获得奥运橄榄冠的女子(《希》三卷8章1节)。别忘了,马车比赛冠军的荣誉是由马主获得的。所以即使希妮斯卡没有现场参赛,她的名字也留在了奥运会的官方记录之中。在她之后,还有一些斯巴达女子通过这种方式参加了奥运会,并获得了冠军(这些都和斯巴达对女性的特殊培养方式有关,可参见《历史》第六卷第5项札记)。 古希腊女性还能以更直接的方式参加运动。这就是今天已经不太有人知道的“赫拉伊亚赛会/Heraea Games”。这是一项专门给女孩子举办的比赛,地点也在奥林匹亚。奥林匹亚赛会是奉献给宙斯的,相应地,这项“女子奥运会”是奉献给宙斯的妻子赫拉/Hera的,所以有了“Heraea”这样的名字(以下见《希》五卷26章)。 赫拉伊亚赛会的起源,据说是当年配洛普斯靠马车赛赢得了希珀达密亚之后,希珀达密亚在婚宴上举办了一次有16位女孩参加的比赛,以感谢赫拉。也就是说,这项赛会的起源差不多和奥林匹亚赛会一样古老。 和最初的奥运会一样,赫拉伊亚赛会只有一个项目:赛跑。但距离不是1斯塔迪昂,而是5/6斯塔迪昂(约合154米)。因为古希腊人认为女性和男性在身高、腿长、步幅上的比例就是5:6。另外,赫拉伊亚赛会始终就只有这一个项目,没有加入五项全能、拳击、赛马等等其它项目。
和奥林匹亚赛会中的冠军一样,在赫拉伊亚赛会中获胜的女孩也能获得一顶橄榄冠,以及一份献祭给赫拉的牛肉。负责组织赫拉伊亚赛会的是16位已婚妇女,以纪念创立这项赛会的那16位女子。 和奥林匹亚赛会一样,赫拉伊亚赛会也是每4年举行一次。举行的时间大概比奥林匹亚赛会稍早。因为这样可以让那些陪着父亲、兄弟来奥林匹亚朝圣的女孩们,更方便地参加赫拉伊亚赛会。 最后要强调一点,奥林匹亚赛会固然是古希腊最重要的体育竞技比赛,但并不是唯一的。当时和奥林匹亚赛会同样在全希腊有着广泛影响的还有三项赛事:皮同赛会(Python Games)、地峡赛会(Isthmian Games)、内米亚赛会(Nemean Games)。它们和奥林匹亚赛会比较见下表:
泛希腊赛会的比赛项目都差不多。比较特别的是皮同赛会,由于它是在向阿波罗献祭,而阿波罗又是主管文学、艺术的神,所以皮同赛会上还有朗诵诗歌比赛和音乐比赛,这些都是皮同赛会特有的项目。 另外,正是在196 BC的地峡赛会上,罗马将领弗拉明努斯(Titus Quinctius Flamininus,230?-174? BC)宣布希腊获得了“自由”,即从马其顿人的占领中被罗马“解放”了出来。他在这个场合宣布这一消息,无疑是因为希腊各地都有人来看比赛,所以这个消息可以更快地传到希腊世界每个角落。 这四大泛希腊赛会,最重要的当然是奥林匹亚赛会。而所有这些赛会,都在崇信基督教的罗马皇帝迪奥多修一世(Theodosius I)对所谓“异教”的大镇压中,被勒令停止(约393 AD)。我们已知的最后一位古代奥运会的冠军是一位亚美尼亚的王子Varastades,他在第291届古代奥运会(385 AD)上获得了拳击冠军。 对于我们今天的时代,现代奥运会的意义自然不用说了。它代表了人类不断超越自身的努力,同时也是各个地方的人们放下彼此的争端,在一个和平、公正的环境里,为人类自身的完美而不断奋斗的一种象征。(所以我十分不齿台湾当局这次拒绝圣火的做法。)如果人类始终无法摆脱战争,那么我希望这世界上只有一种战争——体育场上的“战争”。毕竟赛跑是用不着大炮的,踢足球也用不上战斗机。
[1] 这位配洛普斯后来征服了全部伯罗奔尼撒半岛,于是这个半岛也因他的名字“Pelops”而得名“伯罗奔尼撒/Peloponnesos”。 [2] 参见品达《奥林匹亚赛会冠军颂》第10首24行以下。 [3] 参见《平行列传·吕库古传》23节。 [4] 现存最有名的实例在修昔底德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二卷1章(106页脚注)。他对于伯罗奔尼撒战争爆发的那一天,为了表示其重大的历史意义,就是用了上述3种纪年方法来记载的。 [5] 可见雅典重装步兵在马拉松主动跑8斯塔迪昂去进攻波斯人,确实是很罕见的情形,参见《历史》第六卷第7项札记。 [6] 参见《历史》第七卷第14项札记。 [7] 参见《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六卷2章,435页。 [8] 参见《平行列传·地米斯托克利传》17节。 [9] 即本来应该于65 AD举行的第211届古代奥运会被推迟到了66 AD,参见苏维托尼乌斯的《罗马十二帝王传·尼禄传》23节。 [10] 这个时间表引自《A Dictionary of Greek and Roman Antiquities》(William Smith编)563页。 [11] 参见色诺芬的《希腊史》三卷2节、23节。 [12] 参见斯特拉波的《地理志》八卷3章33节。 [13] 参见苏维托尼乌斯的《罗马十二帝王传·尼禄传》24节。 [14] 关于“叠裳”,可参见《历史》第五卷第13项札记。 [15] 关于“阿玛松人”,可参见《历史》第四卷第5项札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