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希腊是世界古代史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也是建国以来我国世界古代史学科研究的重点课题之一。本文拟对1978年以来我国古代希腊史研究成果作一简要介绍。 50年代,我国史学界就开始对古代希腊史的研究。1956年吴于廑先生在《略论亚历山大》〔1 〕一文中就对马其顿君王亚历山大及其东征进行了详细论证。随后又有何高济的《黑劳士问题的再探讨》〔2 〕陆满堂的《试论雅典民主政治》〔3〕等论文问世。然而, 由于资料缺乏和各种条件制约,此时的研究还大多限于一些介绍性的文章。三中全会以来,由于政治环境的改变和研究水平的提高,古代希腊史研究蓬勃展开。据不完全统计,十余年来,我国学者共发表论文500余篇, 就古代希腊史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现将论及的主要问题分述如下: 一、政治史 1、英雄时代与雅典国家的产生年代 过去一般认为荷马史诗反映的时代是希腊史的英雄时代。王敦书认为:“英雄时代”这个历史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英雄时代指荷马史诗所反映的那个时代;广义的英雄时代则泛指历史上相当于荷马时代的发展时代。希腊史上真正的英雄时代不是原始社会的末期,而是文明时代的初期和带有奴隶制特点的阶级社会。英雄时代属于公元前14—12世纪,荷马时代属于公元前11—9世纪, 荷马时代与英雄时代在时间上与地区上应区分开〔4〕。 关于雅典国家的产生年代,传统认为是公元前7世纪。对此, 日知、际陶进行了批驳。他们认为,马克思、恩格斯都对雅典国家的产生作过研究,他们在谈到雅典国家的产生时,都是从提修斯开始的,马克思是把提修斯看作雅典国家产生的开山始祖,而雅典国家又一直沿着提修斯开辟的道路走下去,直至氏族彻底崩溃、国家彻底形成。恩格斯在叙述雅典国家产生过程时,也是从提修斯始,而中间没有停滞。这样长的一个过程,所完成的主要任务,一直是提修斯发其端的对氏族组织的斗争。历史是一直发展下来的。考古材料也证实,在特洛伊战争时,雅典已是一个初步统一的国家。因此,提修斯的改革可以看作是向旧的氏族制度的第一次挑战,是新生的国家来到世界上的第一声啼哭。雅典国家产生于提修斯时代,而不是公元前7世纪〔5〕。持此观点的还有刘松涛等人。如刘松涛就明确提出,雅典国家产生于迈锡尼文明时代后期,即雅典的提修斯时代。在公元前13世纪中期,提修斯改革建立阿提卡统一的雅典国家后,至公元前7世纪, 其国家的“公共权力”机关是在部分地改造氏族制机关和部分地设置新机关的基础上逐渐增强起来的。看来,对雅典国家产生于公元前7世纪的流行观点,似乎需要重新考虑了〔6〕。陈伟桐的意见则完全不同,他认为,雅典的氏族解体时期,应从荷马时代至梭伦改革之前,而不仅仅是处于军事民主制阶段的荷马时代;因而把荷马时代当作雅典从氏族社会到阶级社会的一个完整的过渡时期是不合适的;只是到梭伦改革的前夕,雅典才进入国家的形成时期〔7〕。 2、梭伦及其改革 陈唯声认为,梭伦是古代奴隶主阶级的杰出政治家和改革家。他顺应历史发展的要求,进行广泛的改革,对雅典的发展起了重大的促进作用。梭伦改革使雅典调整了社会关系,建立了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上层建筑,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是梭伦毕竟是奴隶主阶级的代表人物,他又奉行中庸、温和的处世哲学,因此梭伦改革又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在摧毁贵族势力与氏族制度的残余方面还带有某些改良和妥协的色彩。这正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中间集团的阶级本质在政治形态上的反映〔8〕。 林敦明在详细论述梭伦及其改革之后,得出如下结论:只有恩格斯给梭伦的评价是正确的,是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梭伦改革既不是“中庸之道”也不是为了“缓和阶级矛盾”而是一次推动历史前进的一种“政治革命”。他打击了守旧的氏族贵族,扫除了许多不利于奴隶制进一步发展的氏族部落残余(只是清除得还不够彻底而已);他为雅典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发展开辟了新的发展阶段。据此,我们有充分理由说明,梭伦是世界古代史上一个有远见卓识的政治家,他观察到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进行了顺应历史潮流的改革,推动了雅典历史的发展〔9〕。钟嵩在《再说梭伦》一文中指出,梭伦从历史实际出发, 推行有限度的渐进改革措施,是有其历史功绩的,也是同他所代表的新兴工商业奴隶主阶级的政治要求相吻合的。正是梭伦采取了这种适度的改革措施,既打击了氏族贵族,让平民得到不同程度的实惠,又没有不顾雅典当时实际情况“冒进”“毕其功于一役”,才使得雅典奴隶主民主制的建立与奴隶制经济的发展,在公元前6 世纪以后走在希腊各邦前列。到公元前5世纪中期的伯里克利时代,奴隶制民主宪法最后完成, 奴隶经济高度发达,而为此奠基者,从现有资料看,当推梭伦〔10〕。 郭小凌指出,将梭伦改革视为以梭伦为代表的希腊城市工商业即奴隶主阶层同氏族贵族争夺政权的产物,实在是一个历史的误解。他认为“梭伦经商说”不是凭信古风时代乃至古典时代前期,不存在工商业奴隶主阶层,更不存在这么一般政治力量。梭伦改革体现了中庸精神,坚持不偏不倚的原则。其出发点超越了公民内部的阶级、阶层和小团体界限,而是放在公民集团的整体利益上,旨在挽救行将瓦解的公社制度。因而,梭伦既不代表氏族贵族利益,也不代表平民富人的利益〔11〕。 3、关于雅典城邦民主政治成因和历史地位 其一,一切奴隶制城邦既然都是从氏族制社会发展来的,就必然在不同程度上带有氏族制的残迹。事实上,上层建筑以氏族制末日军事民主制为传统的政治机关,在城邦或共和国里边,各地各邦都以不同的形式残存几百年之久。对城邦制度中程度不等的民主制成分,绝对不能离开它是直接从原始社会的氏族制度演化过来这一基本事实来考虑〔12〕。其二,古代雅典民主政治与原始社会的民主制之间确有关系,但必须注意这两者之间的区别。雅典古典时代的民主政治,无论在所处的社会发展的阶段、性质和作用等方面都不同于原始民主制。雅典的民主政治不是直接从原始民主制继承下来的,而是在长期复杂的斗争中建立起来的。从性质上看,雅典的民主政治不是作为旧制度的残余而存在的,它是在奴隶制高度发展,氏族部落制度的残余被彻底摧毁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与奴隶制高度发展这种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从阶级基础上看,雅典的民主政治主要代表了工商业奴隶主的利益,一般公民也多少分享到了这种民主政治带来的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因此,雅典的民主制不同于原始民主制,它是一种充分发展了的、先进的政治制度,是长期历史演变的结果,是由它自身的经济、政治、文化传统等因素决定的。雅典民主运动的成功,取决于阶级矛盾的深刻与尖锐程度,取决于已经形成的阶级力量的对比〔13〕。其三,古希腊城邦民主政治形成的原因不能用氏族民主的残余来解释。由于特定的历史条件,荷马时代的希腊人得以在较低的社会形态下达到较高的经济水平和文化程度。这种较高的经济水平加上独特的地里环境,推动希腊人在步入文明后迅速走上以工商立国的道路,而其富于氏族民主精神的雄厚文化传统,则为他们规定了一个实行民主政治生活的起步方向。大移民时代工商业货币经济,海外贸易殖民事业的巨大发展,加上有限的城邦规模,则从根本上确定了他们政治生活日益民主化的发展道路。首先,工商业经济为希腊社会提供了巨大的物质财富。这是古希腊城邦民主政制得以形成的基本物质前提。其次,荷马时代留下的军事民主制传统在新的商品经济营养下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再次,希腊人本来就拥有深厚的古老文化传统,又较早地形成了完善的文字。对这于开发民智、促进民主、自由、平等、竞争和营养精神的发扬,都起了积极的作用。希腊城邦的有限规模,也是其民主政制形成的必要条件。最后,这个时期雅典的提修斯、梭伦、克利斯梯尼等领导的改革,对打通历史发展关节点也起了作用〔14〕。其四,雅典政治上的民主化是伴随着平民和贵族的尖锐斗争,伴随着氏族制残余的逐步消灭而不断发展和完善的。那种把城邦实行民主制的原因全部归结为存在氏族制残迹的说法,是与历史事实不相符合的。所以我们把雅典的民主制看成是氏族制残迹消灭得最彻底的结果,是一点也不过份的。看看伯里克利时代雅典的民主政治,就看不到有多少氏族制残迹。它是全新的民主政治,即奴隶主的民主政治〔15〕。 此外,廖学盛认为,从公元前594年典梭伦改革到公元前461年埃菲阿尔特斯改革,是雅典民主政体的确立时期。这是人民集体利益的要求,在实行直接民主、公民大会的参加者同时又是军队主力的情况下,如果公民大会不能体现大多数参加者的意志,它就不能存在,无法工作。克里斯梯尼改革,雅典民主政治的发展,既受到国际范围内的阶级斗争的影响,又受到国内阶级斗争的影响,正是这两种阶级斗争推动下,雅典国家机器不断完善,显示出它维护国家独立、实行对外扩张、协调公民集体内部不同阶层利益,促进雅典奴隶占有制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巨大作用〔16〕。他认为雅典民主政治的形成与发展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它与工商业的发展也有一定联系,但工商业的发展状况不是决定雅典民主政治兴衰的主要原因。雅典民主政治的高度发度,保障了工商业,并使之有巨大的发展〔17〕。张恒山、张进发指出雅典民主政治的形成,其根本原因是其不同于东方文明国家的工商业发达的特殊生产方式在雅典保存了大量的自由民小农、工商业者和自由的城市贫民〔18〕。 黄洋在考察了雅典社会与政治生活的实际情况之后认为,雅典民主政治代表了一套古代高度完善的民主政治制度。它同现代西方的代议制民主政治不同,是直接的民主政治,其根本原则是平等,反映在政治生活中就是抽签和轮流执政。从这个意义上说,雅典民主政治代表了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为民主的政治制度。然而,对雅典民主政治的考察表明,虽然民主制度给每个公民提供了平等的参政机会,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公民都参与了城邦的政治。同时,个人的财富极大地影响着公民在社会与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财产的私有制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贫富差别决定了实际生活中公民不平等。而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民主的雅典,绝大部分的政治领袖——无论是贵族派领袖还是平民领袖——都出自贵族阶层。 实际上在社会与政治生活中占统治地位的仍然是贵族阶层〔19〕。 二、社会经济史 1、斯巴达的土地制度与奴隶制度 目前,在国际史学界,关于斯巴达早期土地制度问题的看法不尽一致。王敦书在研究了大量古代史料的近代专著之后,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公元前10世纪多利亚人占领斯巴达地区的土地为氏族或农村公社的公地,在部落成员中进行了大致相等的土地分配,而军事首领和氏族贵族则占有较多的土地。公元9世纪其土地财产开始分化。自9世纪末起,斯巴达通过对外征服,领土迅速扩大。被征服的地区,一部分成为庇里阿西人城市;另一部分被斯巴达国家吞并为直属国土,多次在公民中进行分配。其国王在庇里阿西城市中占有一定数量的优质土地,贵族亦大概如此。这些城市的最终所有权和最高的统治权属于斯巴达国家。至于斯巴达直属国土,作者认为公地即城邦所有或公民们集体所有的土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说来,征服得来的直属国土都是公地;狭义说来,专指未分作份地的那部分直属国土,其性质系国有或公有。份地是由国家规定平分给公民的土地,它在本质上仍属公地,由国家所有,公民只是份地的占有者,但并非绝对不可转让,故斯巴达的土地公有制后来在不同程度上遭到破坏。土地私有制则通过种种途径在不同程度上发展起来,及至公元前4世纪,斯巴达的土地国有制急剧瓦解, 私有制迅速膨胀〔20〕。 早在50年代,我国学者就展开了对黑劳士制度的讨论。目前,讨论仍在继续,主要有如下两种意见:一种认为,黑劳士的地位是农奴,首先,黑劳士有自己的独立经济;再者,他们和主人的经济交往,表现为租佃、契约形式,这表明黑劳士的经济特征和农奴一致,和奴隶有着本质的差别。恩格斯正是根据这些情况来确定黑劳士的阶级地位的〔21〕。另一种认为,黑劳士是奴隶,而非中古的封建农奴。黑劳士是奴隶中的国有奴隶,是国有奴隶中的与城邦土地所有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城邦所有的奴隶。黑劳士制度是一种与城邦土地所有制相对应、与斯巴达城邦命运共始终的奴隶制度。黑劳士制度是城邦所有的奴隶制度。因此,黑劳士制度在兴起时可以抑制或代替私有奴隶,而在其衰落时又可以由私有奴隶之代起。不能把黑劳士等同于一般的国有奴隶,也不能将黑劳士制度比附为封建农业农奴制〔22〕。 2、希腊殖民运动的原因 李韵琴分析了公元前8—6世纪希腊殖民运动的主要原因。她指出,无论从希腊社会经济结构还是具体的殖民过程看,商业都不是殖民的主要原因,而是结果,土地和人口是殖民的两大动因。但古希腊的殖民运动之所以区别于其他殖民的关健还是要从当时具体的历史环境来理解,它更多地是早期国家在形成和发展阶段,生存空间和生存方式扩张的一种表现〔23〕。启良则对公元前8—6世纪希腊移民运动做了阶段性的分析,认为前8世纪的移民,主要目的是寻找土地, 以解决城邦人口过剩问题,随着殖民地的日益开拓和各地往来增多,移民的动机开始显得复杂化、多样化。商业在经济生活中逐渐显得重要,一些殖民母邦开始抱着商业目的移民。希腊的商业不是移民的目的,而是移民的结果,是大规模的海外移民带来了希腊商业的发展〔24〕。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