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近代英国政治领域的一系列制度变革促进了经济制度的变革,经济制度的变革又促进了技术变革和经济增长。因此,近代英国崛起的动力之一毋庸置疑是其各领域的制度变革。但是,制度变革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只有恰当、适宜、一定质量和规模的制度变革才能最终导致一个大国的崛起。同时,我们也不能认同绝对的“制度决定论”。 如果单从面积和人口来看,人们无法想像,这么一个“小小”的英国竟然在近代世界历史上叱咤风云,成为“日不落帝国”、18—19世纪的“世界霸主”。为什么小小的英国会崛起成为一个世界大国?换句话说,近代英国崛起的动力在哪里?很多学者认为,工业革命促进了近代英国的崛起,它是生产技术革新的直接结果。但是,有学者通过对近代英法两国的比较研究,认为制度对国家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英国正在走向自由主义、国会统治和进步;而法国则不断加强贵族政治,‘封建主义’以及浪费——简言之,加强旧制度”,“英国是宪法国家而且相对自由一些,而法国却是专制主义和独裁主义的国家”。随着新制度经济学的兴起,学者们对大国崛起的动力提出了新的解释,认为制度在国家兴衰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换句话说,制度变革是大国崛起的主要动力之一。本文试图从制度变革这个角度对近代英国的崛起进行论述和分析。 一、近代英国政治制度的变革 近代英国政治制度的变革对世界产生了巨大影响,“对其他国家政治思想和制度的影响来说,英国政府是世界上闻所未闻的最出色的一个”。近代英国制度变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现代议会制度的确立 英国现代议会制度的形成是在17世纪资产阶级革命之后开始的。英国资产阶级在17世纪革命初期就把议会的下院作为与国王斗争的阵地,议会与国王的权力之争成为这次革命爆发的直接动因之一。1628年,英国通过了《权利请愿书》,主要内容包括:国王不经议会同意不得征收捐税;不出示具体罪证不能任意逮捕任何人;和平时期不能随意实行军事法;不得任意在居民家里驻军;等等。1629年3月,查理一世解散议会,导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长期议会”(1640年11月—1653年4月)一度成为资产阶级革命的领导中心。1649年1月,查理一世被送上断头台。同时,议会通过决议:“在上帝之下,人民是一切正当权力的来源;在议会里集会的英国下议院是人民选出并代表人民的,在本国有最高的权力……”1649年5月19日,英国议会通过一个决议:“现在的议会以它的职责宣布并且规定:英国的人民和所有隶属于它的领地和地区上的人民,都是并且都由此构成、缔造、建立和团结成为一个共和国和自由邦。它将由这个民族的最高权力,即议会中的人民代表和他们所任命的为人民谋福利的官员所统治,而不需要任何国王和贵族院。”这两个决议体现了现代议会制度——主权在民的思想,说明英国的现代议会制度开始出现。1689年,英国议会通过了具有重大影响的《权利法案》,法案规定:“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税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皆为非法”。这样,《权利法案》以成文法的形式宣布英国现代议会制度的确立。在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现代议会制度形成了,可以看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与国王的斗争中,议会的权力不断扩大,最终超越国王,成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二是在议会中,下院的权力不断扩大。英国的议会制度被称为“议会之母”,它所确立的制度和形式成为其他国家纷纷仿效的样板。同时,一方面,现代议会制度的形成发展是近代英国国内社会发展变革的结果;另一方面,现代议会制度的确立又进一步促进了近代英国的社会变革。 2.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1215年《自由大宪章》中规定:国王不能任意征税,个人财产不得侵犯,不能随意逮捕自由人,等等。这说明英国国王的权力虽然至高无上,但必须受到法律和惯例的约束。此后,随着议会的兴起,英国国王的权力受到三大原则的制约:“其一,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立法。其二,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征税。其三,他必须按国家法律掌管行政,如果他违背法律,其谋臣及代办官员应负责任。”如前所述,由于议会与国王的权力斗争,17世纪中期爆发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1689年,英国议会通过了具有重大影响的《权利法案》,对王权进行了种种限制,议会成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其后不久,议会通过《叛乱法》,规定平时必须经过议会同意才能征集和维持军队,而且这支军队只能维持一年。这个法案通过后,每年都要重申一次,以免国王破坏。这样,议会就剥夺了国王招募常备军的权力。1694年,议会制定了《三年法》,规定议会至少每三年召开一次;各届议会的任期也不得超过三年。1701年,议会通过了《王位继承法》,除了安排王位继承顺序外,还规定:“国王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随意做出决定了,他所有的决定只有经过枢密院成员的签署才能生效;为了避免国王的权利凌驾于法律权威之上,议会取代国王拥有了任命法官的权利;国王的赦免权也受到了挑战,遭议会谴责而定罪的人国王就不能随意赦免了。”这就确立了议会高于王权、司法独立于王权的原则,至此,君主立宪制在英国最终确立。在17世纪,英国是历史上第一个确立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欧洲大部分国家仍旧处于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下,这种政治制度上的创新无疑成为其他国家效仿的典范,也是英国最终成为“日不落帝国”的制度保障之一。英国的历史学家汤因比评价说:“英国所以能顺利地在旧瓶里装进了新酒,还不致于爆炸的原因”,“可以说是一种宪法方面的胜利,这种胜利应该被当作是一种惊人的技艺”。“英国人的议会政府这种政治发明,为英国人后来发明的工业制度提供了顺利的社会条件。” 3.现代政党形成和政党制度的发展 英国是政党和政党制度的发源地,这与其议会制度的发展是分不开的。在查理二世统治时期,1674年丹比伯爵成为国王的主要顾问之后,便在下院中建立起一个忠于国王的集团,称为“宫廷党”,代表没落封建地主阶级利益,极力主张扩大王权、限制议会的作用,在宗教信仰上主张天主教。同时,以沙夫茨伯爵为首,成立了“乡党”,其成分比较复杂,其中既有以圈占土地发迹、在革命时期站在革命方面的新贵族,又有精于谋财治业的商人、金融家和自由职业者,该派承认保存君主制的必要性,又坚持限制王权,增强议会权力,在宗教信仰上主张实行宗教宽容政策,反对天主教。在关于约克公爵詹姆斯王位继承权问题上,两派 产生了分歧,“乡党”一派的议员坚决反对詹姆斯继承王位,在1680年议会休会期间,他们递交请愿书表示自己的态度,并要求召开议会讨论“排斥法案”,这批人被称为“请愿者”。而以“宫廷党”为主的一派人对“请愿者”十分反感,他们被称为“憎恶者”。两派互相敌视,互相攻讦,并互为对方起了含有贬义的蔑称。“请愿者”被称为“辉格”,而“憎恶者”被称为“托利”。至此,辉格党和托利党这两个名称出现了。然而,这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因为它们仍然只是指一些不固定的议会派别,既没有政治纲领,也没有固定的组织,更没有权威的领袖。但是,这两个议会派别的出现为现代意义上的政党产生提供了必要的条件。1688年“光荣革命”后,议会成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增强,辉格党和托利党在议会的活动中逐渐向现代意义上的政党转变。1694年和1710年先后出现了辉格党和托利党一党内阁。1714—1760年,汉诺威王朝乔治一世、二世一直重用辉格党人,压制托利党,形成辉格党的寡头政治。1760年,乔治三世继位,他试图恢复君主专制,把辉格党人排除到内阁之外,而重用托利党人。当乔治三世继位时,辉格党分裂为四个派别:纽卡斯尔派、坦普尔派、格兰威尔派和布鲁兹伯里派。1762年,罗金厄姆侯爵在纽卡斯尔派基础上成立了宴会俱乐部,这标志着英国历史上第一个“有组织的反对派”——罗金厄姆派的发端。该派主要由一些对当时重大问题的看法比较一致的思想激进的青年议员组成,经常根据需要召开各类院外党务会议(大型、中型和小型会议),并首创新制,设立党派督导员,负责搜集情报、传达信息、督促本党议员出席议会会议,党的组织纪律明显增强。同时,通过党的理论家艾德蒙·伯克的理论宣传,宣扬政党的必要性,公开要求建立政党政府。1782年,罗金厄姆逝世后,查·詹·福克斯成为“有组织的反对派”的领袖,罗金厄姆派改名为福克斯派。该派在80年代开始设立了政党基金,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竞选宣传,并围绕基金掌管人,形成了中央党部的雏形。到1790年,该派已经控制了伦敦五家报纸,建立了党的舆论宣传阵地。1830年,奥尔索普在下院当选为辉格党的领导人,这是英国历史上公开选举产生政党负责人的最早事例。显然,这些发展为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制度的出现奠定了基础。受辉格党人的影响,托利党人也在各地建立了“皮特俱乐部”,设立督导员和党务活动基金,控制报纸,加强在地方上的活动。1832年议会第一次改革是英国政党制度发展的转折点,两大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出现了。一般把1833年作为托利党改称保守党,1839年作为辉格党改称自由党的标志性时间。第一次议会改革使两党的组织建设出现了变化:(1)督导员制度形成:督导员是党内纪律的督察者,他要求本党议员在议会表决时按照党的意志投票,同时充当验票员,负责核实投票结果。(2)党的常设机构出现:托利党在1832年设立“卡尔登”俱乐部,这是英国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中央党组织;1836年,自由党常设机构“改革俱乐部”也宣告成立。在中央组织之下,两党还建立地方性常设组织,负责党员的发展及其选民登记工作。(3)党务基金设立:议会改革前后,两党相继设立了竞选基金,据估计,在19世纪上半叶,保守党与自由党各自的竞选基金在三四万英镑。1867年第二次议会改革之后,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及其政党制度形成。保守党于1867年建立起“保守党协会和宪政协会全国联合会”,1868年又建立起“保守党中央委员会”,两年后定名为“保守党中央总部”;到1887年为止,保守党地方协会为1100个。自由党1877年设立“自由党全国总会”;到1888年为止,自由党拥有的地方协会为716个。到19世纪末,实际上已形成以下三个基本事实:在议会中已存在着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永久性集团;在议会外存在着与议会内的集团有着明确关系,并在同样的政治标签下密切结合在一起的永久性组织;议会内外的这些组织不断地影响着选民。这些,正是现代英国政党制度的特点,现代政党制度在英国形成了。一方面,议会制度导致了现代政党制度的出现和发展;另一方面,现代政党制度完善了近代英国的议会体系。 4.内阁制的确立 英国的内阁制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1066年诺曼征服后,设立了一个新的顾问机构——“小会议”,偏重于处理日常行政事务,这个“小会议”就包含着内阁的胚芽。12世纪亨利二世统治时期设立了枢密院。17世纪查理二世统治时期,认为枢密院人数太多,不利于保守政府秘密,于是只召集九名大臣和议员在密室议事(Cabinet),此后,这个会议被称为“内阁会议”。但是,内阁制的萌芽还是在1688年“光荣革命”之后真正产生的。“光荣革命”在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多次通过法律来限制国王权力,这在某种程度上为内阁制的形成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1689年,威廉三世和玛丽女王即位,威廉三世经常要带兵出国作战,而玛丽女王又厌恶政事,因此,国内事务通常由9—16个枢密大臣组成的内阁会议密商处理。由于托利党人的主张与威廉的意见相左,威廉三世逐渐把托利党人排挤到内阁之外,1694年组成辉格党内阁,这是英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一党内阁。安妮女王时期,内阁会议已经成为惯例,一般在周日召开会议。此时,英国卷入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1710年安妮女王听取了有强烈厌战情绪的托利党人的意见,罢免了辉格党人,组成了托利党一党内阁。不过,直到1714年以前,内阁还不是一个正式的法定组织,内阁制还处于萌芽状态。1714年,汉诺威王朝入主英国,乔治一世继承王位,由于他不懂英语,1718年后便不出席内阁会议,而是指定一名大臣(一般是财政大臣)来主持。这样,由国王参加并主持内阁会议的传统中断了。久而久之,国王不出席内阁会议变成了惯例。1721年,罗伯特·沃尔波尔任首席财政大臣后,实际成为内阁的首脑。沃尔波尔在1721—1742年一直是内阁的首脑,被认为是英国历史上的第一任首相。内阁和首相的出现,标志着英国内阁制的确立。 现代议会制度、君主立宪制、现代政党制度和内阁制的形成和发展促成了近代英国的“主权在议会”体制,正是这一体制引起政治领域其他方面的进一步变革,例如现代文官制度的出现、地方行政制度改革、司法制度的改革和选举制度的改革,等等。一系列的政治制度变革形成了对本国产权、经济活动、信仰自由以及个人自由的政治制度保护,进而推动了近代英国经济制度变革。 二、近代英国经济制度的变革 “政治制度决定着以产权和市场为核心的经济制度,而经济制度决定了制度的绩效。”随着近代英国政治制度的变革,英国现代经济制度逐渐确立起来,主要表现在金融、土地、贸易等方面。 1.公债制度和英格兰银行的建立 “从1688年到1720年,伦敦完成了金融革命,用一套有效的政府信用制度取代了粗制滥造并受王室随心所欲所制约的制度。”1671年和1683年,英国分别把关税和效法荷兰开征的消费税收归国家管理。1714年,英国设立财政署,该机构后又发展为财政委员会,负责监督向国库输送收入。可以说,如果不实行财政机构的国有化,英国就不可能发展有效的信贷系统。英国政府为应付当时对外战争的困难,进行了长期的借贷,推行公债制度。从17世纪90年代起,个人和商业团体可以通过伦敦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和债券。1698年起,所有政府发行的债券的价格每周发布两次,并在全欧发行。1697年,英国国债达2000万英镑;到18世纪中叶,国债已是1688年的80倍。而长期公债的基础是国家的信用和对公众的信任;公债的存在全靠国会开辟用于定期支付利息的新财源。1786年,英国首相皮特表示相信:“国家的强盛乃至独立取决于公债的成败”。1694年,英国成立英格兰银行,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协助销售战争期间的国债,以及通过贷出新发行的银行券获利。1807年,有23家私人银行取得英格兰银行的支持,到19世纪20年代,私人银行的数量增加到一百来家。同时,外省的“地方银行”(又称“乡村银行”)最晚在18世纪初已出现,1750年仅为十二三家,到1784年达到120家,1797年前后为290家,1800年为370家,1810年前后至少有650家。英国所建立的充满生机活力、行之有效的公私信贷体系使它成为18世纪欧洲金融最发达的国家。 2.“圈地运动” 中世纪,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都属于英国国王,国王把土地赐予他的臣属,在全国形成大小不同的封建领主,各领主再分给更小的领主,处于最下层的领主再出租给农民耕种.、12世纪,随着英国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圈地运动就已经出现,但是规模很有限。随着海外贸易的发展,从15世纪30年代开始,圈地运动越来越频繁。为了国防、国内治安和国家财政的原因,都铎王朝不得不先后颁布许多反圈地的法令。但是,圈地一直在扩展,1455—1607年,共圈占土地约516673英亩,其面积约为总面积的2.76%。1593年,英国政府废止了禁止圈地的法令,圈地规模扩大。由于人民的反对,1597年,英国政府颁布要求复垦牧场的耕地,但是没有得到认真的执行。圈地运动历经16、17世纪,一直延续到18世纪,甚至个别地方延续到19世纪初。据资料表明,1776—1815年间,英国圈占了数以百万英亩计的土地,圈地价格从最初的最多不过每英亩1英镑,最后提高到所有地方都达到5—25英镑。通过圈地运动,近代英国改变了原有土地所有制度,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有利于人员、资本、商品在英国境内的流通,促进了资本主义在近代英国的发展。 3.贸易公司与东印度公司等股份公司制度的出现和发展 英国早期的对外贸易一般是通过特许公司进行的。15世纪,伦敦商人就组成了冒险商人开拓公司,向北欧和西北欧国家出口呢绒。16世纪末,特许公司蓬勃发展。1579年,成立东地公司,与波罗的海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进行贸易;1581年,成立东方公司,与地中海东部国家进行贸易;1588年,成立非洲公司,专门从事奴隶贸易。这些贸易公司只是一个受共同规程约束的商人团体,公司成员根据章程独自进行贸易而非合伙经营。1600年,英国成立东印度公司。东印度公司由许多商人人股组成,最初股本只有3万英镑,由入股的商人产生1名总裁和24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董事会负责筹办东印度公司的远航船队,其盈利按人股多少进行分配。这是历史上第一个股份公司,此后的股份公司都按照它的标准成立。1698年,东印度公司按照法律调整成立一个新公司,这个机构称为“总社”,为保留在印度的贸易权,老公司于1707年加入新公司作为其中的一员。同时,一个名为“英吉利商人公司”的股份公司成立。1708,两家公司合并,称为“英商东印度贸易公司”。1708年,它的总资产达到320万英镑,有大约3000名股东。东印度公司一直持续到19世纪。正是这些贸易公司的出现,促进了英国海外贸易的稳步发展,据资料表明,1697—1802年,英国的出口增长速度为年均1.5%。在近代英国经济领域中,还包括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和行会改革等等,这些经济制度的变革进一步推动了近代英国技术变革和经济增长,导致了工业革命的发生,也促进了近代英国的崛起。 结语 历史已经证明,正是政治和经济领域的制度变革,最终导致了近代英国的崛起。1500年前后的英国还是一个没有强大海军和以农村人口为主的“落后”国家,财源只有两个:大量的羊毛生产和有力的呢绒工业……情形与文艺复兴前的意大利城市大体相同。然而,到19世纪中后期,英国成为“世界工厂”、“世界贸易垄断者”、“世界金融中心”、“海上霸王”和“世界最大殖民帝国”。美国学者托马斯·K.麦格劳指出:“总的来说,大英帝国在18世纪和19世纪初的发展是很惊人的,到1850年,大英帝国成为人类历史上最大的帝国之一。而且有人认为它可能是古罗马帝国以来势力最强的帝国。”政治制度的变革促进了经济制度的变革,经济制度的变革又促进了技术变革和经济增长。“这些新的安排产生了一个强国,它足以在一种前所未有程度上以有效的方式获取资源。并且,促进了英格兰在国际关系中的强势地位、一个世界性大帝国的产生以及最终形成无人匹敌的格局。”因此,近代英国崛起的动力之一毋庸置疑是其各领域的制度变革。同时,笔者要强调两点:其一,制度变革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一种制度秩序是一个极端复杂而灵活的系统,不是每种事物都可以将它完全颠倒过来的。只有一定质量和规模的变革才能转变生产模式并且启动一个自我持续的经济发展过程。”也就是说,只有恰当、适宜、一定质量和规模的制度变革,才能最终导致一个大国的崛起。其二,制度的作用不能绝对化,即不认同绝对的“制度决定论”。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也同时具有一定的能动作用。一方面,制度变革是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各种因素的综合产物;另一方面,制度变革一旦产生会进一步促进其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的良性发展。对于今日的中国崛起,我们是否应该从制度角度加以深刻反思?现今的中国拥有五千年优秀文化传统、社会主义的先进政治制度和改革开放20多年的经济成就,理应在制度方面对世界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