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阴山以南,历来是汉民族农耕文化的地盘。不幸的是,糟糕的气候总是给游牧民族带来无尽的灾难,特别的旱灾和白灾(雪灾),对马牛羊的生存构成巨大威胁。一旦遭灾,游牧民族只好南下到定居生活的邻居那里寻求救济。无际的草原、糟糕的气候造就出的粗犷的性格和安土重迁的农耕民族讲究温良恭俭的柔弱性格相遇时难免会发生误会和碰撞,加上一些草原统治者的私心杂念,草原政权和中原政权的冲突也就无法避免了。这也是游牧民族向来保持进攻姿态的原因。我们的汉族祖先也实在不争气,人家的第一次冲击就把美貌却不爱笑的冷美人褒姒小姐给虏了去。从此,来自北方的压力,成为中原汉族政权延续了两千多年挥之不去的噩梦。 一般来讲,有着骑射优势的草原民族总会在冲突中讨得便宜,可风水总归是轮流转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一旦中原政权强大起来,“扫北”就成了一个必须完成的任务。骑马的民族往往喜欢直来直去,打的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向东是浩瀚无际的太平洋,骑马是断然游不过去的。向北,是西伯利亚的猎猎寒风和漫无边际的原始森林,还不如待在原地。于是,向西成了唯一的选择。强盛时向南,衰落时向西因此成为高原民族的一条无法规避的历史规律。 但由此向西进入中亚却是另外一番景象。中亚是一片浩瀚无垠的沙漠和草原,它在地理上最显著的特征是几乎完全隔绝了来自海洋的影响,大部分地区异常干燥。沿锡尔河与天山一线,中亚北部地区虽然有部分地区比较干旱,但大部分地区还比较湿润,提供了广袤的牧扬供游牧民族生活。天山南部地区却非常干燥,塔克拉玛干沙漠占据了塔里木盆地的绝大部分地区。中亚地区另一显著特点是高山林立,一条东北——西南走向的山链将中亚劈为两半。独特的自然地理条件把中亚大地分割成一些独立的绿洲与谷地,相互间或有终年积雪的高山,或有干旱不毛的沙漠戈壁隔开,穿越非常困难。这里的居民只能在分散的小片绿洲上生活。在这些绿洲上建立的国家规模都很小,民族成分相对单一。一旦出现气候异常变化,等待他们的只能是国破家亡,不信你去看看楼兰,除了留在地面上的一点点遗迹,有价值的东西哪一个不是从沙子地下挖出来的。统治这些绿洲国家的王朝虽然长期内争不已,但王族却很少被替代。它们对外随时准备根据国际形势的变化归降某个大国做附庸,以保存王统,但也随时准备摆脱附庸地位而独立自主。 由于水利技术的熟练应用,这里从很古时候起就有了精耕细作的农业。除了一些富庶城市的诱惑之外,这里对于从蒙古高原败退下来的游牧民族没有什么吸引力。在这些“最尔小国”面前,西来的民族无疑是庞然大物。在他们处于低谷时,这里是他们谋求复兴的优良的后勤补给地,等他们重新强大后,这里狭小的空间就不够他们腾挪辗转了。 因为在中亚当时的经济条件下,根本无法构建统一的国内市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联系仅仅建立在军事征服基础上的政治隶属和赋税榨取,而各个基层政权之间则缺乏横向的联系。况且中亚的任何一块大绿洲也都没有能力供养一支足以长期威慑附庸国俯首听命的军队。因此,不论是匈奴、突厥、阿拉伯人还是蒙古人都不得不向这里严酷的地理和历史条件臣服。他们的唯一选择就是离开,另寻生存空间。 回到蒙古高原不太现实,因为总有后来者占据他们的“故土”。在西域零散的农耕文化熏陶下,他们的骑射技艺在不知不觉中被削弱了不少,回去只会自讨没趣。向南是青藏高原的雪山绝域,羌藏骑士的武功更是不得了,于是只好再向西拓展。 幸运的是,造物主在中亚的群山之间留了几条羊肠小道,穿过阿拉套山、穆扎特山口,呈现在骑士脚下的是广袤无边的吉尔吉斯草原和俄罗斯草原,向西一直延伸到中部欧洲。尽管这里的绿草和呼伦贝尔草原相比实在矮了点,可如此广阔的生存空间对于人口并不很多的西来游牧民族而言,绰绰有余。兴奋的草原骑士重新找到自己的乐土,他们长啸着冲向草原的怀抱。怀着重建幸福家园的梦想,他们一路杀去,无人能够阻挡,也由此在历史上掀起了一次又一次的巨大冲击波。 中亚高原的地理、气候特点,构成了它的优势。沿着这条横贯东西的绿色草原地带,向西可以打击欧洲,向东可以直指东北亚,向北可以越过白令海峡进入美洲,向南可以进攻伊朗、印度,东南则对黄河、长江流域构成巨大威胁。这里无疑是世界历史发展的核心动力区。崛起在这里的游牧民族往往速兴速亡,在崛起之后就向南或向西掀起黑色风暴,刮起一次次侵略的飓风。游牧民族的烧杀抢掠给其经过的地区带来了持续不断的灾难和恐惧。但也正是这种强迫性动力,不断的把人类推向更高的境界。 英国学者迈金德为此请求沉迷于“欧洲中心论”的人们“暂时的把欧洲和欧洲的历史看作隶属于亚洲和亚洲的历史,因为在非常现实的意义上说,欧洲文明是反对亚洲人入侵的长期斗争的结果”。美国学者麦高文说得更直接:“倾覆罗马帝国的动力,便来自中央亚细亚……侵入高卢和意大利的亚洲蛮族,虽携恐怖混乱俱来,但也未尝长期定居,他们所造成的政治变局,历时甚短。而直接倾覆罗马帝国旧制的,却是由于日耳曼诸族的入居帝国版图之内……(但这些日耳曼民族)不过是一班丧胆的逃难者。这些哥特部落并非不畏惧罗马的大军,可是他们更畏惧突然出现于他们面前的来自中亚而狂暴的乘马战士。因为这种恐惧,才驱使他们冲破罗马的防线,而普遍侵入罗马各省。”这里所说的亚洲蛮族,就是本书要呈现给大家的离开故土的华夏儿女——西迁的匈奴族。 二、速度与开放:游牧民族的先天优势 人类文明就像露天花园里的花草,既需要和煦的阳光和充足的水源,也需要狂风暴雨的摧残和考验。来自蒙古高原的黑色狂飙正是农业文明不可缺少的养分。匈奴人——马背上的王者,天生的骑射专家,在用他们无与伦比的速度向南冲击的同时,也在用海纳百川的博大胸怀接收着来自农业文明的营养。草原和耕地的互动,催使着人类文明的车轮不断向前。 马背上的民族:闪电战的专利持有人 对于游牧民族而言,马是不可或缺的劳动工具。为了追逐奔驰于无际草原上的黄羊、野鹿,为了驱赶逐水草生存的牛羊,为了追杀或逃避外来部落的侵扰,草原的孩子们从小就要学会在马背上生活,三四岁的小孩子就能在没有大人帮助的情况下自如的上下马,他们中的很多人甚至就是在马背上脱离母腹,来到这个世界。长年的骑马生活,使他们和马的结合异常和谐。当匈奴人第一次出现在欧洲骑士面前时,这些身着沉重铠甲自以为是的重装骑兵们目瞪口呆,他们无法理解匈奴人竟然能那样与马紧紧的连在一起,比希腊神话中的“人身马”还要神奇。 匈奴人的马是什么样子现在已经无法知道。不过从当时人们的描述中可以看出,他们的马和后来成吉思汗率领下的蒙古铁骑骑乘的蒙古马很接近。我们不妨拿蒙古马来参照一下。蒙古马头很宽,眼睛突出,腿腕很细,比欧洲马普遍矮一些。由于是在空旷的牧区牧放,漫长的严冬里没有避寒之地,没有干草或谷物作为补充饲科,蒙古马的体格不很高大,鬃毛很长,尾巴蓬松,显得非常单薄瘦弱。但却非常能吃苦,耐力、适应性很强。一匹蒙古马可以在不吃不喝的情况下一天连续奔跑100英里以上,而且特别擅长在山地上飞驰。换了欧洲马,早就累死了。不过第二天就不能再骑这么远了,得将它放牧几天才行。不过这对匈奴人来说不是什么问题,因为他们战时习惯带上好几匹战马,能按需要连续不断地换着骑。高素质的战马保证了他们可以随心所欲的控制推进速度。 马鞍是人、马完美结合的关键。匈奴人的马鞍号称“高桥马鞍”,即两头是很高的木制托架,这样可以保证骑手无论怎么跑都不会摔下来。相反,罗马人的马鞍不过是裹在马肚子上的一块皮革而已,士兵征战时不光要躲避敌人的砍杀,还要时时提防从马上摔下来。匈奴人另外带给欧洲人一项伟大的发明——马镫。他们的马镫一般用皮革或亚麻制成,直接绑附在马鞍上。一位罗马历史学家——阿米亚诺斯,形容匈奴人的马镫是“用山羊皮裹住他们多毛的腿”。有了马鞍、马镫,士兵就可以在必要的时候从马上站起来甚至1800转身。奇怪的是,向来自我感觉良好的欧洲人直到匈奴铁骑退出欧洲历史舞台时也没有学会这项技术。 光有人、马的和谐结合还不行,总不能再追上黄羊后扑过去徒手搏斗。于是,另一种令定居民族胆颤心寒的兵器——弓箭,应运而生。弓箭在人类历史上出现的很早,早在母系社会,负责打猎围捕的男性部落成员就开始使用弓箭。但草原民族的弓箭威力更盛一筹,自然的挑战要求他们的弓箭射程更远、穿透力更强、功能更全面。 匈奴人的弓箭恰恰满足了这个要求。他们的弓被称为“反背弓”,由弹性优良的木头和金属复合制成,弓的两端和中部另外用兽骨或毛皮加固,弓长接近1.3米,有效射程超过200米。他们的箭种类繁多,有用来猎杀鹿、羊的骨箭,有专门用来传令的响箭,更有射杀大型猎物的铁箭。至于专门用来作战的铁箭更是可怕:箭头呈三棱状,长度大约60厘米,穿透力大的惊人。匈奴骑兵一般随身带上30多枝箭,足够一次大战使用。即使用完了也不用担心,因为负责制造弓箭的能工巧匠就在大军尾部,随用随造!草原民族比较野蛮,但对工匠是异常尊重的,如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西征中的成吉思汗,大规模的屠城发生过十几次,唯独工匠一个不杀了。 回头再看看同时代罗马战士的武器就知道他们为什么对匈奴骑兵那么恐惧了。在古罗马,“远程”武器主要依靠投枪,和目前体育场上常见的标枪基本一样。为了增加杀伤力,投枪往往造的很重,以便增加其下落过程中的动能。但重投枪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即投射距离很有限。至于他们的弓箭更是不值一提,有效射程不超过30米!在他们还没有看清敌人的模样时,匈奴人的如蝗长箭已经从四面八方倾泻下来,穿透罗马士兵的鱼鳞甲就像穿透一张纸。 等匈奴骑士冲到面前,在箭雨下幸存的罗马士兵又将不得不面对另外几件魔鬼兵器——套索、弯刀和长剑。套索本来是牧民用来在奔跑过程中对付不听指挥的烈马的,对付人自然绰绰有余,不知道有多少罗马士兵在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的时候就成了蹄下冤魂。至于长剑,中国人并不陌生。我们的双刃剑可劈、可刺,和欧洲有尖无刃的重剑相比优势明显。而且匈奴人的剑把上部还装有金属护手,在近距离白刃格斗时不必担心被刺伤手背。 有了马有了弓箭,也就有了天生的骑射士兵。在冷兵器时代,骑兵具有十分明显的优势。有人甚至认为,一个训练有素的骑兵的战斗力能抵得上20个步兵的战斗力。如果以1∶20的比例计,10万匈奴骑兵的战斗力即可抵得上200万罗马步兵的战斗力。骑兵有两个巨大的优势:(1)它能以最大的速度和力量向敌人冲锋,如果让它冲到步兵阵营中,唯一的结果就是屠杀;(2)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机动灵活地从侧翼迂回包抄敌人。正是靠着这种无与伦比的优势,匈奴铁骑在不太长的时间即横扫了整个中、南欧洲。阿米亚诺斯说:“匈奴人就像从山里出来的旋风,他们的速度是如此之快,以至于还没等人发现他们,营地就已经被攻占了。”当代军事史家总是习惯于把“闪电战”的发明专利权送给成吉思汗,其实,蒙古草原帝国的开创者——匈奴人才是当之无愧的闪电战发明人。 匈奴人从小就开始随父兄围猎,从小就习惯了看不见的长期的埋伏和狩猎的种种诡计。他们不会和猛兽硬碰硬的搏斗,而是选择时机,出其不意的攻击它们,然后即刻逃走,让受到袭击的猛兽发怒追击。等它追累了,又突然回头发起猛攻。一而再,再而三,直到使其精疲力竭。这和中国古代兵法所讲究的“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是何其的相似。生活的经验很自然的会运用到战场上。匈奴人战术的核心是速度与突然性,其中最擅长的有两个。第一个就是诱敌深入。先派一支专门训练的骑兵部队向敌人发起猛烈的进攻,500-1000人为一组,做一种显然事先计划好的、十分复杂的曲线运动来迷惑并打乱对方的阵形,如同暴风骤雨班的射箭,当战斗呈胶着状态时,则佯装撤退,迅速消失在地平线上,吸引敌人不舍紧追。只有最精明和控制力极强的敌人才能抑制住追击的冲动。等敌人超出自己的后援所能顾及的范围或陷入包围圈后突然返回来,依靠自己弓箭射程远的特点,突然从上百米外用密集的箭雨攻击敌人。随后装备精良的铁骑会对陷入混乱和遭受严重伤亡的敌人发起最后一击。让我们来看看匈奴打败汉将李陵的战例。 公元前99年,依靠人海战术,在战略上已经确立优势的汉武帝派飞将军李广的孙子李陵率领5000步兵出居延海千余里寻找匈奴主力。以步兵迎战铁骑,是典型的以弱敌强,可以说从一开始就埋下了失败的伏笔。李陵北行30多天,深入匈奴腹地,可连敌人的影子也没见到。行至浚稽山,突然被3万匈奴骑兵包围。汉军就地扎营,四周围上大车,逼迫敌军进行攻坚作战。攻坚战根本发挥不出骑兵的优势,加之此前几次大战失利,匈奴士气较为低落,所以第一战即不胜,反而损失了几千人。单于又招来8万多骑兵围困汉军,以逸待劳,不时骚扰,逼的汉军只能且战且退,直到后退进一道山谷当中。匈奴居高山,巨石、长箭如雨下,汉军损失惨重。最后副将韩延年战死,主将李陵投降,5000士兵只有400多人回到塞内。 此战是匈奴诱敌深入的典型战法,30多天转战千里,待敌困顿,武力消耗殆尽后以优势兵力迫敌于大泽葭苇和狭窄山谷中,利用有利地形最终歼灭了敌人。不过需要说明的是,此时的汉军已经吸收了很多匈奴军的长处,5000兵士带箭150万枝,平均每人300枝,远超过匈奴骑兵,这才让匈奴费了太多的力气,否则早就全军覆没了。 战术之二是突然的大规模袭击,即闪电战。由于拥有优势的武器和强大的骑兵,匈奴人在欧洲军队面前一般不需要示弱,而是更多的主动出击,利用骑兵的冲击力直接打击敌人。 和他们交锋的欧洲军队都有一种经历暴风雨的感觉:先是看见在远方的地平线上升起了一片云彩,那是敌人高速行军时掀起的尘土;然后能听见闷雷般的轰鸣,那是马蹄铁踏击地面的响声;在连敌人的影子都还看不见的时候,突然间大雨倾盆:无数铁箭已经像非洲沙漠中的蝗虫那样,遮天蔽日地飞过来,下起瓢泼的“死亡之雨”。大部分曾与他们交战的欧洲将士们至死都不知道,杀死自己的敌手长得到底是什么样子。 更令敌人恐惧的是,匈奴人完全不遵守战争法则,凡是进行过武装抵抗的对手,一律格杀勿论,从来不抓战俘。只有在一开始就老老实实投降的人,才能保住自己的生存。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的打击敌人的士气,迫使大批潜在的敌人未战先怯,主动放下武器。 草原民族逐水草而居,看似毫无规律,缺乏组织纪律性,其实不然。每个部落,每个家庭都有相对稳定的活动区域,而且相互间保持者紧密的联系。游牧民族无一例外的实行全民皆兵的制度。平时,全体健康男子会提起套索,背上弓箭,外出放牧狩猎,既是生产劳动,又是最佳的战斗训练;战时跨马提枪,在本部首领的指挥下迅速组织起来,投入战斗。这样,游牧民族就具有了定居的农业民族所不具备的超强的动员能力。一般来说,全体战士以十为单位成百成千组成,随时准备应召。如果战争规模有限,不需要全体动员,则按一定比例抽兵参战。更为可怕的是,他们几乎不需要什么薪给,完全靠“以战养战”。就匈奴骑兵而言,他们只要随身带上饮用水和干肉就足够了,没有水的时候还可以暂时喝牛羊奶。至于其他的作战物资,就全靠敌人来“给我们造”了。在特殊的环境里,他们甚至可以一连十几天不食人间烟火。阿米亚诺斯曾经写道:“艰苦的生活方式磨练了他们,他们从来不把食物煮熟了吃,也不需要美味佳肴。他们吃野菜的根,任何一种动物的生肉。他们把肉放在自己的大腿和马背之间,以此来加温。”吃生肉是完全可能的,不过把生肉垫在马鞍下可不是为了加温,而是为了避免因为长期骑乘,磨伤了马背。马是骑士的命根子,保护好战马才有一切!这样的军人,这样的生活,造就了一支可以高速运转的军队,一个驮在马背上的帝国,一个庞大的游牧帝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