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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柏拉图对其理念的规定(下)(20051018)

http://www.newdu.com 2017-12-29 大樗树下 罗洪钊 参加讨论
如果我们觉得柏拉图的由善认识理念有些空的话,那么柏拉图本人就从善认识到了国家的理念。《理想国》一书共十卷,大致可分为三部分,从开头到第五卷末为第一部分,是演绎他的“国家”的理念;从第五卷末到第七卷是因为前面讲到国家的理念而引出的一般理念论的讨论;以后为第三部分,是关于对国家理念不同程度的分有的几种现存体制的讨论。我们看到他在第一部分规定他的国家理念时,并不是从第三部分所谈到的几种现存的政体即民主政制、寡头政制等归纳出来的,而是直接从城邦的公正中推演出来的,这个国家理念的规定,如共产主义、哲学家作王等,都是国家城邦要这样才善,即是从善演绎出来的,即我们要认识国家的理念和国家理念的存在,都是由于善。
    在这里就必然要涉及到通常所说的柏拉图关于认识就是“回忆”和认识的“心灵转向说”。由于限于篇幅,我在这里不能详尽地讨论这两个问题,我只能大概地说,柏拉图关于认识就是“回忆”和认识的“心灵转向说”,并不是他的认识理念的实质说明。“回忆”说无非就是说理念不是由经验在心灵这外去认识,而是在善的照耀下在心灵之中先验地认识到的。“心灵转向”说也不过是说我们不能由经验到心灵之外去认识理念,而是应该转回来到心灵之中去先验地认识理念,但我们如何才能认识到理念的具体规定而不使认识到的理念只是一个抽象的空洞的东西,比如如何认识到“国家”理念中的共产主义、哲学家作王这样的具体规定,这却是“回忆”和“心灵转向”所无法解决的。因此我们说“回忆”和“心灵转向”二者都是柏拉图先验主义认识论的一种形象比喻,并不是其认识论的实质,他的认识论的实质乃是由善的演绎,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能更好地理解《理想国》中三个比喻的先后排列顺序了。在那里我们可以看到,第一个比喻“日喻”的前面柏拉图讲的是我们如何认识理念的问题,他讲到我们应该由善来认识理念。顺势而来,就是“日喻”,他讲善在我们认识理念上的作用,即我们是在善的照耀下认识到理念的;接着“线喻”就讲世界划分为两个世界即现象界和理念界,讲理念界内部的划分,主要讲明世界划分为哪些部分和理念所处的位置;最后,就讲我们认识理念有何意义、有何价值,所以在第三个比喻“洞喻”里告诉我们可见世界(洞穴里的世界)的认识是昏暗的、不真实的、低级的,而可知世界(洞穴外的世界)的知识是明朗的、真实的、高尚的,所以我们不能老是呆在洞里,而应当走出来,这就自然进展到三个比喻后面的“心灵转向”的内容上去了。可见这三个比喻先后分别说明了:(1)我们凭什么(善)去认识理念。(2)理念在世界中的位置。 (3)关于理念的知识的价值如何。在这里既没有谈到“回忆”说,也没有谈到“心灵转向”说。
    三、柏拉图后期对其理念的规定
    以《巴门尼德篇》为界,柏拉图的理念论进入了一个与先前很不相同的一个新阶段,在这本书的第一部分,柏拉图批评了他的前期理念论。我们知道,柏拉图在他的前期著作中都以苏格接底作为自己观点的发言人,现在要批评他的前期理念论,当然仍以苏格拉底作为他前期理念论的发言人是最合适的,舍此而另找别人都不足以表明这人的观点,就是前期著作中从苏格拉底之口说出的观点,现在要批评他的前期理念论,批评他前期著作中和《巴门尼德篇》第一部分中从苏格拉底之口说出来的理念论,这要在书中讲明,因此他说:“苏格拉底啊!因为你还年轻,哲学尚未紧抓住你。”(注:柏拉图著、陈康译:《巴门尼德篇》,53~54、51、156、163、263页,上海三联书店,1998.)现在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谁为代表后期的柏拉图的观点出场发言,从苏格拉底之口说出的理念论在《巴门尼德篇》中已遭到批评,故在这篇中不能再让苏格拉底又代表后期的柏拉图出场发言,那么在其他的大哲学家中谁最合适代表后期的柏拉图出场发言呢?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柏拉图的理念是从南意大利学派的数和存在等理智存在体发展而来的,他的理念是抽象的一的观点来源于巴门尼德,现在要修正理念是抽象的一这种观点,当然最好莫过于让巴门尼德自己出场来修正,所以在《巴门尼德篇》中,代表后期柏拉图的观点出场发言的应是巴门尼德。
    《巴门尼德篇》是由篇幅比较短的第一部分(126A—135D)和比较长的第二部分(136A—166C)构成的。在第一部分中柏拉图批评了自己前期的理念论;在第二部分中柏拉图提出了一套不同于他的前期理念论的新的理念论,它新就新在放弃了前期理念论中主张理念是抽象的一这一最根本的规定,改而主张理念是矛盾的统一体,而在第一部分批评自己的前期理念论时,就是针对着理念是抽象的一这一根本规定及由这一规定派生出来的理念和个别事物的对立、分离和个别事物对理念的分有。因此,我们若要简略地概括这两部分的关系,那就是第一部分批评了柏拉图前期理念论中主张理念是抽象的一的观点。第二部分阐明柏拉图后期所主张的理念是矛盾的统一体的观点。
    在本书的第一部分,着先是齐诺提出事物是抽象的一的观点,这正是历史上爱利亚学派的观点;其后苏格拉底提出他的理念论,认为个别事物是矛盾的统一体,而理念则是抽象的一,这是柏拉图前期理念论的根本观点,也是他调和对立的爱奥尼亚学派和南意大利学派的结果。我们在前面就已经说明,理念是抽象的一,这是柏拉图前期理念论对理念所作出的最根本的规定;再后是巴门尼德批评苏格拉底的理念论,责难由理念是抽象的一所引起的个别事物分有理念、理念与个别事物对立、理念与个别事物分离的困难;最后还是承认理念论,认为不能没有理念论,这就表明了任务是改造前面苏格拉底提出的以理念是抽象的一为根本特征的理念论。
    这个改造的任务就由本书第二部分的八组推论来完成。首先的问题是推论从何处开始,书中的巴门尼德提议就以他自己的假设即“一”开始,这看起来好象是很随便地举出一点作开始,其实不然,因为柏拉图在这里正是要修正其“理念是一”的规定,而这一规定又是从巴门尼德的“存在是一”这一规定而来的,所以他才特意让巴门尼德出场在里作为他的发言人来修正这一点,所以现在推论自然就应当就“一”本身来进行,检查抽象的“一”有什么结果,具体的包含矛盾的“一”有什么结果,从而看他前期理念论的“理念是一”能否成立,理念论要成立理念应是什么样子。
    八组推论的第一组推论假设一是一,一不是多。这里假设的一就是抽象的一,它不包含其相对立的成分多于其中,没有矛盾,这正是历史上的巴门尼德的一和柏拉图前期理念论中的一,这个一相应于黑格尔“逻辑学”的“纯有”,它最抽象也最贫乏,它内部就没有任何规定性,它实际上就是“无”,所以推论的结果是:“那么一在无一样式里分有是, 那么一在无一样式里是。 ”(注:柏拉图著、陈康译:《巴门尼德篇》,53~54、51、156、163、26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第二组推论的假设是:一是。一不为无,推论的结果是这样的一是具体的,内部包含了相对立的性质多于其中,即是包含了矛盾的一,比如这样的一有首端、中间、末端,它还有数等等。尤其是柏拉图在第二组推论中第二个推论从一是中推出数甚为重要,它不仅说明一若分有是,它其中便包含有与其相对立的性质多即数于其中,而且这个推论还为黑格尔的“逻辑学”从“自为之有”推进到“量”提供了榜样,再者,这一推论也表明数是从纯理念产生的,纯理念是数的原理,这进一步证明了《理想国》中“线喻”将数理对象从纯理念中区别出来并放置于较低等级上之正确。总之,第二组推论的一是相当于黑格尔《逻辑学》中的“实有”和“自为之有”,因此,这一组的假设是与第一组假设不同的。第一组假设的是抽象的,不包含矛盾的一,其结论是这样的一为无;第二组假设的是分有是的一,其结论是这样的一是具体的,包括了矛盾的一,因此这两组推论的结果是抽象的,不包含矛盾的一为无,而分有是的一却是具体的,包括了矛盾的。后面的六组推论我们也可以按照同一的思路对它们进行分析理解。
    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柏拉图前期理念论的理念最根本的一点就是理念是抽象的一,而理念是抽象的一已在《巴门尼德篇》第一部分受到责难,现在的推论又进一步指出抽象的一为无,这就从根本上指出了柏拉图的前期理念论站不住脚。在第一组推论结束时他说:“那么这是可能的么,关于一的这一切是如此?”“我想不”。(注:柏拉图著、陈康译:《巴门尼德篇》,53~54、51、156、163、263页,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因此抽象的一就被柏拉图否定了,但柏拉图又认为不能放弃理念论,既然第一组论的假设已被否定,那就自然只能接受第二组推论的假设,这样理念也就成为矛盾统一体了。从这里可看出,柏拉图在这里与黑格尔的不同。因为黑格尔对“纯有”和“无”并不是采取简单的否定的办法,而是把它们作为真理的一个阶段,“有”和“无”通过“变”而发展到“实有”,也就是说,具体的、高级的概念是从抽象的、低级的概念矛盾发展而来,“实有”从“纯有”矛盾发展来,它们是沟通的、联系的,而柏拉图对这两组的假设却不同,他并没有从第一组的假设发展到第二组的假设,并没有把这两组假设的一放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而是采取否认第一组推论假设的一,肯定第二组推论假设一。
    柏拉图在前期认为个别事物是感性的矛盾统一体,而理念则是抽象的一,而现在理念也是矛盾统一体,因此它就不必与感性个别事物分离,它们就在个别事物之中,因为在前期理念和个别事物分离正是为了保证理念是抽象的一,现在就无此必要了,由此柏拉图就不能指出理念和个别事物的分别何在,在这个别事物中有和它一模一样的理念存在,二者在存在形式上没有分别,这等于在一种事物中区分为完全相同的双重,并进而认为“凡属于其它的也属于一”。(注:柏拉图著、陈康译:《巴门尼德篇》,53~54、51、156、163、263页,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理念不仅是知识的对象,而且也是感觉的对象,即“也有以它为对象的知识、意见和感觉”(注:柏拉图著、陈康译:《巴门尼德篇》,53~54、51、156、163、26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这样,我们认识理念也就不仅可用“灵眼”,亦可用“肉眼”,柏拉图前期理念论中我们在前面所总结的关键的两点,现在都已不复存在了,柏拉图要离开感觉经验的对象,另行找到知识的对象,但是它却不能在感性物体的存在方式之外另行设想出理智存在体的存在方式,所以他找到的理智存在体,即知识的对象,却与感性存在体一模一样,没有分别,我们只在他的《巴门尼德篇》后部的八组推论中就可看出:他的推论是以理念具有空间性(如首端、中间、末端)和时间性(已是、正是、将是)为前提条件的。康德认为空间和时间是先验感性直观形式,只属于形而下的现象而不属于形而上的本体,要在于形而下的现象中去找绝对,必然要产生二律背反,而柏拉图所提到的另一些理念,如高、矮、黑、白等的理念,则更是经验的感性直观。由于柏拉图不能在感性个别事物的存在方式之外另行设想理智体的存在方式,所以他找到的理念仍然是与感性个别事物一模一样的东西,这就是说柏拉图要在在感性个别事物之外另行设定知识的对象的努力必将被扬弃,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必然要产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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