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第三人称代词序列的形成与“她”字位置之确定 1920年底以前,“她”字问题的争论,主要是在第三人称代词应否区别男女性别一点上展开的,其他如“中性”等第三人称词需不需要,需要的话又应采取何种形式等问题,则基本上未受重视或引起辩论,只是顺便涉及:或仅提出方案、或自己使用而已。如1920年4月,寒冰在《关于她字问题的申论》一文中,就曾明确表示,“我还主张将‘彼’字代表中间物,使‘他’、‘伊’、‘彼’三字各有专责,各代表一性”(这与1878年郭赞生在《文法初阶》中的实践完全相同)。又如刘半农,他在《“她”字问题》中也曾以括弧的形式表示:“我现在还觉得第三位代词,除‘她’字外,应当再取一个字,以代无生物。但这是题外的话,现在姑且不说”。有必要指出的是,1935年刘半农将此文收入《半农杂文》时,在“一个”与“字”之间,竟有意地加上了一个“它”字,闹得后来很多人都以为“它”字也和“她”字一样,都是他一个人最早的发明。这就是刘半农自己的不是了。或许,他私底下真曾这样主张过也说不定,但可以肯定的是,当时的他却的确并未将类似主张公开出来。 比较早地从语法角度通盘把握第三人称代词问题,将主张公之于众,志在迅速取得认同后推广开去,勇于实践并引起社会关注讨论的,当属陈望道等《民国日报》的几个撰稿者和编辑们。1920年5月3日,陈望道在《女子性第三身“身次代名词”》一文中,已经以图示的方式,明确地表达了对第三人称代词序列的整体性认识。他以为:单数应分为三种:(男性)他,(女性)伊(非她),(中性)他;复数则可共一种:他们。这种主张第三人称代词单数须分别而复数则无须分的观点,此前也有人顺便提出过,如赞同女性用“伊”字以区别男性“他”的大同其人,就反对女性复数词使用“伊们”,认为“文字上无论用男性的第三身复数代名词,或女性的第三身复数代名词时,必定将本身专名词某某指出,故可共用‘他们’二字。以英文作标准------也是这样”。[1]不过那时的大同,显然还缺乏对此问题的通盘考虑。 1920年6月27日,专注于通盘筹划汉语中第三人称代词建设问题的陈望道,又在《民国日报》副刊《觉悟》上发表《第三身次代词用法底讨论》一文,公布了他与沈玄庐和李汉俊商讨之后形成的新看法,其中,值得注意的一个重要变化是,他放弃了以前主张复数形式仅用“他们”的陈见,赞成分化,并首次给出了如下的第三人称代词之总体序列表: 身次代词第三身全表
在上表之中,陈望道等不仅创造出表示男女混合不清时的“通性”代词之新分类,使用了别出心裁的对应词——“渠”和“渠们”, 还在中性代词中,新造了复数形式“彼等”。他解释这种分化的理论依据时,指出:“承认文字、语言,分别得越清楚越好,越清楚越便利,所以主张改造。但又承认文字原义有意识的改革底可能,所以又不主张从新造字,由这两前提出发,结果便生出上列的结果”。正是基于此种“分别得越清楚越好”的意识,当李汉俊提出照法文用法,将“通性”的复数代词用男性词去代,主张凡有一个男性在内的就用“他们”时,陈望道仍感不妥,“以为既然要造,也不必定要根据法文,只要问怎样才得明白”,因此,他最终还是认同了沈玄庐使用“渠们”的建议。尽管一开始仍觉得很生涩,“但想到‘伊们’二字新用时候的生涩和现在的便利,也就不参异议了”。 1920年底,陈望道和叶楚伧、沈玄庐、邵力子、刘大白等七人又共同拟定了一种《用字新例》,由“民国日报馆”公开印行,以期加快全国的有关讨论和认同的进程。[2] “新例”中共列有四个“用字”表,第一表就是“‘他’底分化”。表中第三人称代词各项,与前面提到的《第三身次代词用法底讨论》一文中所列基本相同,只是“渠”与“渠们”,被改成了“佢” 和“佢们”。 这样改,除为了笔画简单之外,也是为了“人”字旁的统一之故。 《用字新例》发表后,这些共同拟定的同人们及其响应者,纷纷按照“往后无论写字、作文、著书、译述、编讲义,都照这例实地使用”的要求,在当时的各种报刊上大胆地进行创作试验。于是各种纷乱的使用,竞呈一时。1921年10月-11月间,《学灯》杂志上曾为此发表多篇专文,形成一个关于“‘他’字分化”问题讨论的小高潮。其中,率先表达疑义的陈斯白针对《用字新例》,提出了新的第三人称代词序列表,尤其引人注目。我们不妨先将该表引录如下:
陈斯白之所以要提出有别于陈望道等人的“序列”表,主要是基于对后者故意使其他第三人称词在发音上不同于“他”字感到不满。这一点,正好与刘半农对“她”字发音的遗憾和寒冰等攻击“她”字的理由背道而驰。在他看来,既然在口语中,全国的大多数地方都习惯于发第三人称单数词为“Ta”音,那么让“女性”、“中性”和“通性”的第三人称词各发不同的音,实在是既无必要,也很难在实际使用中被全国各地的大多数人所接受,因为它不符合“言文一致”、“文需与言合”的基本原则。何况,“伊”、“ 佢”,特别是“彼”及其复数形式“伊们”、“ 佢们”和“彼等”,文言味很浓,难免“以‘文言’搀入‘白话’的毛病”呢。在陈斯白看来,他生造的第三人称代词虽多,但由于都伴着“也”字旁,“因字音都与‘他’同,那就没有不合语言的地方”。[3] 不过,上述二陈的两种方案虽有不同,在精神上实有一致之处,那就是他们都过于信奉语言“分得越细密越精确越好”的法则。正因此,陈斯白十分钦佩陈望道等人超越英文创造出第三人称“通性”的分类,认为这是他们的“卓识”所在。只是他显然还嫌其分化得不够细,故而才又有“中性”词的继续两分。 这种过于太细的划分所造成的繁乱,不久便激起了许多人的反感。有的因此走向全盘拒绝“‘他’字分化”的极端(如前文曾提到的孙逊群);更多的人则倾向于主张对“‘他’字的分化”范围加以必要的限定。如当时在这一讨论中很活跃的龚登朝其人,就著文不仅反对“通性”代词单数的存在,也反对中性词中再细分“静物”和“动物”,以为徒增麻烦、多此一举。[4]钱玄同更是著文,对于整个“通性”的分类词全盘否定,以为其本为“莫须有”的。他举了许多具体的例子,以示其“实在太纷扰”,建议“大可取消”。在他看来:“不知男女性和兼有男女性的代名词,还是用‘他’和‘他们’为宜。分化本是应事势上的必要而发生的,故分化的新字,和原字所辖的意义,范围很有广狭的不同。凡原字所辖的意义,那未经分化的,仍为原字所辖:即以‘他’字而论,分化以后,除‘女性’和‘中性’两义以外,都可仍用‘他’字,如‘其他’,‘他种’,‘他人’,‘他日’等等都是,并不专限于男性的代名词一义。要是觉得通性用‘他’和‘他们’总有些疑于男性,则或可用中性的那个字”。若从今日实际使用的情形来看,我们实在不能不佩服钱玄同早在80余年前,就能有此过人的先见之明。 钱玄同的上述意见,是在一篇题为《“他”和“他们”两个词儿的分化之讨论》一文中阐发的。该文发表在1922年11月20日出版的《国语月刊》上。文中除了反对“通性”之外,还表达了许多其他深思熟虑的见解,显示了一个杰出的语言学家成熟的智慧。比如,关于中性词要不要和男性词加以分化和区别的问题,周作人等人认为,在实际的语气中因两者不难辨别,故可以按照习惯不加区分,即都可共用一个“他”字。对此,钱玄同则从“习惯”与“明白”的关系角度,提出了较有说服力的反向意见,他指出: “分化本是对于固有的国语改良的一种办法,所以分化的词儿在固有的国语中都是没有习惯的。要造成这习惯,全靠今后的新文学。男性和中性同用‘他’字,虽在语气中不难辨别,但中性用‘他’,在国语中本没有这习惯(偶然有用在宾位的,从没有用在主位的)。既然用‘他’和用分化的新字同一不习惯,则分化了并不至于多受不习惯的痛苦,而在文义上到底要格外明白些,所以我不主张-------三性只用两个词儿”。 再如,关于三性的复数词问题,也有很多人主张当像英语一样不作区分,钱玄同则从国语的实际情况出发,同样坚持还是应该区别开来的好。他极有见地地说: “讲到复数,只用‘他们’一个词儿,似乎也可以;如英文只有一个they,-------但我觉得国语的语法和欧洲语系的语法大有疏密的不同,国语因为语法太疏,语义往往失之含糊,容易发生误解,将‘他们’这个词儿照单数分化为三 ,似乎格外明白些。所以我主张也将它分化”。 那么,将男、女、中三性区分开来,究竟各自都采用什么样的代词符号才妥当呢?钱玄同最终提出的意见,被他自己浓缩在如下一个序列表中:
在钱玄同看来,表中的甲乙二种选择都能用,“可以任各人的喜欢,随便用哪一种”。因为其符号都不过是“同字异体”,发音也可一样。为此,他还颇费周折地动用深厚的传统语言学知识,论证“她”字古代也可读“伊”音,以反驳那种盛行的“她字读伊音,理由不充分”的观点,并引语言学家赵元任为商务印书馆新制的“国语留声片”课本上 “她”字发“伊” 音为同道。赵元任是主张第三人称代词分化法为“他、她、牠”序列的,钱玄同也以为此种分化法为“适宜”,不过在女性和中性代词“字体”的选择上,他则相对更偏重“伊”和“它”字,这从前表中这两词均被他列为“首选”之词可以概知。 据笔者查考,率先明确主张以“它”和“它们”作为第三人称中性代词的,并非人们常说的刘半农,而应该是钱玄同。这也是钱氏《“他”和“他们”两个词儿的分化之讨论》一文的重要发明。对于“它”字,钱玄同早在1919年初与周作人开始探讨“she”字译词时,就已较早提到,陈独秀也曾非正式地建议将“它”作为女性代词来用。但在1922年11月以前,似乎尚未见有人正式主张以“它”字来代中性第三人称单数的。在钱玄同此文中,鉴于“它”字为“他”的古字,其音“tuo”也是“他”字的古音,再加上当时的官话区域里,“他”字也仍有读作“tuo”的遗留现象,故钱氏主张:“将今字今音的‘他’表男性,古字古音的‘它’ 表中性,-------中性单数作‘它’,复数即作‘它们’”,并认为“这样分化,不但比‘彼’和‘彼等’说起来较为顺口,而且在习惯上也略有根据”。为了论证使用“它”字的合理性,钱玄同还特别提醒说:“若再说一句取巧的话,表人类的用有人旁的‘他、伊’两字,表非人类的用没有人旁的‘它’字,看起来也有便利之处”。这句被他自己认为“无关弘旨的”话,其实也未尝没有道出“它”字作为中性代词的部分长处来。 对于陈望道等人以“彼”和“彼等”来代表中性词的主张,钱玄同的批评也别具见解。他认为“彼”字不甚好,因为其复数形式“若作‘彼们’,则太生硬了;若照《用字新例》作‘彼等’,又与‘我们’,‘他们’-------等用‘们’字作复数符号之例歧出。虽说文法总不免有例外,但这是指习惯的字而言:既不守习惯而特创新名,则总以遵守文法为适宜”。在创造新名的时候,还能尽量顾及文法习惯,这其实正是钱玄同的高明之处。 关于第三人称中性代词,值得格外关注的还有那个“牠”字。1935年,鲁迅在《忆刘半农君》一文中曾将该字的发明权归功于刘半农,这恐怕很成问题。前文曾引述1921年陈斯白拟定过一个代词序列表,其中明确标注该字为郭沫若所发明,但也没有提供具体的证据。而钱玄同在此文中则又提出新说:“中性作‘牠’,不知最初主张的是谁,我所看见最早用‘牠’字的,好像是1919年清华学校出版的《修业杂志》,可是现在记不真切了”。笔者不曾细考“牠”字的由来,但却发现该字在民国活跃和延续的时间很久,至少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以前,它比“它”字似乎还要流行些。[5]钱玄同对于“牠”字显然比不上对“它”更衷情,但仍取一种积极认同的态度,他特别提醒人们注意:“‘牠’字用‘牛’作义符,这不是‘牛’字,乃是半个‘物’字”,旁边的音符“也”,“不是‘也’字,乃是半个‘他’字”。[6]不知这是否多少带有防范人们以“人也”、“女也”和“牛也”的判断,去对“他、她、牠”的序列代词之涵义作出相关联想的意图在? 如今通行的“他、她、它”代词序列格局,开始酝酿于1922年前后,大约在30年代中期以后才加速最终奠定。[7]总的说来,中性代词“牠” 和“它”的逐渐流行,无疑强化和巩固了男女性别区分词的合法存在。而“她”字对 “伊”字的最终超胜,除了其他的因素作用之外,也是在与“牠”、“它”的互动中,进行了彼此选择和相互定位的结果。这一点,后文还会有所探讨。 [1] 见前引大同《“第三身代名词”底研究》(1920年4月)。 [2] 《陈望道文集》文集曾予收录,但其注明1922年10月22日发表于《觉悟》,当有误。实际上,此《用字新例》约作于1920年10月-11月间。1921年,陈斯白等在讨论“他字分化”问题时曾提及它,均说其作于“去年”。陈望道1922年3月初版的那本被誉为“第一部系统的白话文作文法专书”的《作文法讲义》里,也将其作为“附录”收入。 [3] 见陈斯白:《“他”字分化他的意见》,《觉悟》1921年10月8日。 [4] 在龚看来,既然“通性”是男女合用,就等于在使用前已经知道有男有女,至少表明有两个人,那么它就应该只有复数而没有单数形式了。见龚登朝:《“他的分化”的讨论》,载1921年10月13日《学灯》。对此,陈望道代表同人解释说,“通性”的单数词仍然必要,它表示的是那种不知是男还是女的情况,可用“佢”。其复数形式“佢们”,则一指代 “两性并存的多数”,一指代“男女不明的多数”。见《答龚登朝先生对于<用字新例>“怀疑的所在”》,载1921年10月16日《觉悟》,署名“用字新例·同人”, 《陈望道文集》收录。 [5] 如马俊如、后觉合编的《国语普通词典》中关于“牠”字的专门词条就写道:“除了人类之外称的他,用作牠”。该词典甚至还以“牠”字来解释“它”。如“它”字的词条就写道:“它:牠”;“它们:牠们”。见中华书局1923年底版该书“甲”部第111页;“乙”部第91页。 [6] 以上所引钱玄同的看法,均见《“他”和“他们”两个词儿的分化之讨论》,载《国语月刊》第1卷,第10期(1922年11月20日)。 [7] 如1935年宋文翰编、中华书局出版的流行很广的《国文读本》(新课程标准师范适用),在谈到“第三身称”的语法内容时,就是使用“他、她、它”,“他们、她们、它们”系列。可见该书1935年版第266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