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是不需要动员的;而工商业以及商品经济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物质利益,所以发展工商业以及商品经济,也是不需要动员的。只要有一个和平而宽松的环境,工商业以及商品经济就能自发地发展起来。而一旦它发展起来了,就会极大地改变社会结构和社会面貌。 在本书中我们一直说社会发展会经历两大阶段:农业文明和工商业文明,而欧洲的15、16世纪就是两种文明之间的蜕变期。欧洲人民开始走出中世纪,迈进近代社会的门槛;欧洲的社会结构,由所谓的封建主义,逐渐演变为所谓的资本主义。这是欧洲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深刻的社会革命。原本相互分离隔膜的人们,现在或主动或被动地进入了共同的生产生活的洪流中;原本强制性的人际关系,现在向着自觉自愿的分工协作关系转化。汤普逊说:“在15世纪后半叶,一切影响欧洲从中世纪转变为近代社会的因素和力量都在同时起作用,……旧欧洲是封建的、宗教的和以农业为主的欧洲。而新的年轻的欧洲是资产阶级的、商业化的、工业化的、资本主义化的欧洲。”1 蜕变之所以在那时发生,是因为蜕变的条件在那时已经成熟,新社会已经成形。今天的西方社会,是在稳定的社会规范、社会框架、社会体制里面运作的;但中世纪末期的欧洲,所有的社会规范、社会框架、社会体制,都具有新旧交替、新旧过渡的性质。经济体制是这样、政治体制是这样、宗教观念也是这样。那时的一切都是半生不熟的。 欧洲中世纪与近代之交,就是新社会临盆的时刻。下面就让我们走进那400年前欧洲的巨大产房,看看资本主义社会是如何出生的。 在这里我们会讲两个大问题:政治方面的、经济方面的。本文只讲第一个。 一、什么是欧洲的专制主义(absolutism)国家 “专制主义国家”在今天的汉语学术界是一个普遍性的指称,但在欧洲历史上,“专制主义国家”有着特定的所指,它特指中世纪末期欧洲的一系列国家,它是相对于“封建主义国家”而言的。在封建主义(狭义的)国家中,国王只能在很小的程度上能控制住各地的诸侯贵族,而到了专制主义国家,国王则能在很大的程度上控制住各地的诸侯贵族。在封建主义国家中,国家实际上是一些或多或少独立的领地的松散的组合体,而到了专制主义国家,则出现了中央集权,国王的中央政府拥有了绝对权威。在封建主义国家,欧洲国王们实际上是当不起“国王”这个称号的;而到了专制主义国家阶段,国王们就变得名副其实了,他们可以拍着胸脯说:“我就是一国之王”。当然,这些专制国家的疆域要比中国的历代王朝、比罗马帝国小很多。 单就上述意义而言,世界历史上存在过的许多国家都是专制主义国家,但欧洲中世纪末期的专制主义国家有着自己的特点。由于它们是在封建主义的基础上出现的,贵族和城市资产阶级仍然有着一定的势力(虽然比以前有所削弱),因此,相比于中国古代、沙俄、罗马帝国这些君王势力始终很强的大一统君主官僚国家,在欧洲中世纪末期的专制主义国家中,国王的权利相对要小一些。所以杰克森·斯皮尔维格在《西方文明》中指出:“如果认为欧洲专制主义国家的国王实际上控制了臣属们的生活,那就是一个错觉。······一大群特权者、有纳税豁免权的人、利益集团、用钱购买到官职的人、地方上的贵族,都限制了国王的权利。其中最突出的是土地贵族,他们的权利仍然是很大的。”2欧洲的专制主义国家只在欧洲存在了两百年左右,因为随着工商业及资产阶级势力的扩张,使得国家性质由君主专制演变为君主立宪,更由于以工人阶级为最主要代表的各阶层人民的争取自身权益的不懈斗争,使得欧洲国家向着民主国家转化。 专制主义国家在欧洲的出现,是在16世纪。法国、英国和西班牙率先出现专制主义国家,德意志、意大利等跟随其后。 在专制主义国家中,国王可以说在司法、行政和军事使用权上已经取得了垄断地位。贵族的、教会的法庭和行政管理,必须服从国王的统一权威;国王建立了属于国家也就是属于国王自己的常备军,即使有些贵族或教会还保有私人武装,也必须接受国王指挥。专制主义国家还建立了专属于国王的官僚系统;官员们由国王选拔、并只对国王负责。同时,还建立了全国性的税收系统,以统一维持司法、行政和军队的开支。国家的外交政策也由国王统一制定。 专制主义国家确立了“主权(sovereign)”的社会观念。从此以后,在欧洲,在一国范围内,只有国王才有权进行行政司法军事上的统一管理。单就这一点而言,是和今天的各个欧洲现代国家一样的,因此单从这个意义上说,那时的欧洲专制主义奠定了今天的欧洲现代国家的雏形。 在中世纪末期出现的专制主义国家,也奠定了从那时起直到今天的欧洲国家划分的格局,今天我们所熟悉的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意大利、奥地利等等,这些国家的划分,实际上都是从那时开始的。也是从那时起,才有了“英国人”“法国人”“普鲁士人”“西班牙人”“意大利人”“奥地利人”这样的民族概念,所以专制主义国家也被称为“民族国家”。 前面说过,在封建时代的所谓“英国”“法国”等内部,战争是不断地在各个贵族领主之间发生的;然而,从专制主义国家建立之后,一国之内的战争变得稀少了;即使有,也不是贵族之间争夺土地、财富的战争,而大多是国王和资产阶级、平民大众之间的战争,是为了究竟在一国之内确立什么样的政体进行争夺。从各个专制主义国家建立之后,战争主要发生在各个专制主义国家之间。 下面我们以英法为代表,简单说明一下专制主义国家的情况。 在法国,历代国王从没有放弃过树立自己统一权威的努力,到了16世纪,这一努力终于开始取得真正的成效。当时法国被卷入了一场与西班牙的战争,国内又发生了天主教徒和胡格诺派教徒之间的血腥斗争,各地诸侯趁机加强自己的权势。在一片混战中,那瓦尔的亨利(亨利四世)令各地贵族屈服,他成为波旁王朝的奠基者。其继任者路易十三继位时才9岁,由首相黎塞留执掌大权。 黎塞留全力打击贵族势力,他夷平了各地贵族的城堡,坚决镇压不服从国王的贵族。多纳德·卡根指出:“他毫不留情地进行着自己的事业。他对试图分权的各省长官和国会发起了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他指出只有一个法律,那就是国王,任何人都不要妄想不服从国王。如果有贵族不服从他的指令,他就会把他们投入监狱或者处死。” 3他最成功的地方是建立了总督制,他把全法国分为32个行政区,每个区都由国王派出的总督管理。总督只对国王负责,总管该区的司法、行政和财务事务。如何征集到足够的收入,以维持国家的行政司法体系和军队,是黎塞留必须解决的一大难题,但他为此设计的方案却是十分拙劣的:公开卖官,1624年该项收入占皇家收入的40%;销售纳税豁免权,有钱人——主要是资产阶级——只要一次拿出一笔钱购买以后,就再也不用交税了;拍卖征税权,王室把各个地区的收税权拿出来拍卖,由此获得收税权的征税官究竟对百姓征多少税、使用什么手段,国王不再过问;这几项措施给法国带来了长期的贪污和混乱。 国王的权威在路易十四时达到最高蜂。著名的“朕即国家”之语就是出自他的口中。他把皇家法庭变成固定机构。他要求各个贵族每年都必须在国王的凡尔赛宫住一段时间,就像日本的德川幕府和明治政府所做的那样(他们为了加强国王的权威,命令各地的贵族——大名——举家到首都居住),事实证明,这一做法对加强中央集权很有帮助。但路易十四在财务问题上同样十分失败,他不仅没有改变以前黎塞留的做法,而且,为了使贵族们不干涉国王对百姓征税,国王不对贵族征收任何税收,再加上资产阶级可以通过购买纳税豁免权不交税,结果国家的税收负担全落在了平民百姓身上,这为后来的法国大革命埋下了一个伏笔。 当时法国颂扬专制主义最出名的神学家是波苏特主教,他出版了一本名叫《从圣经词句中获得的政治》的书,主张:政府是神赐予人类的,从而使人类能在有组织的社会中生活。在所有的政府形式中,君主体制是最普遍、最古老、最自然和最好的形式,因为是上帝确定了国王,并由国王去统治人民。由于国王的权利是来自上帝的,因此国王的权利就是绝对的;除了上帝,国王不必向任何人负责4。 在英国,专制主义国家的创立者是都铎家族,这个家族的第一个国王亨利七世,是在平定了15世纪长期的贵族混战——玫瑰战争——之后,于1485年登上王位的。伯恩斯说:“人们如此厌恶战争的灾难,以至很多人欢迎建立专制君主政府来结束无政府状况;中产阶级尤其希望得到一个统一的政府的保护。这一因素比任何别的原因更能说明为什么都铎家族能够十分成功地取得民心,使全国服从他们的意志。”5这时,国王获得前所未有的权威,以至于到1603年詹姆士一世当政时,他对全体英国人民说:“既然对上帝能做什么事提出质疑,是无神论和亵渎的行为,臣民对国王能做什么事提出质疑也是胆大妄为和对上的大不敬。”1609年他在国会演说时宣称:“国王完全有理由被尊称为神,因为他们在人间行使类似神权那样的权利。”6他还说:“国王是神在人世间带着呼吸的翻版”7他坚持未经国会同意,征收赋税补充他的收入,他把专利权和不受节制的特权赐给了他所偏爱的公司。 以英、法为代表的专制主义国家的国王们所主张的“君权神授”理论,它和我们在罗马帝国时讲到的罗马皇帝们的说法如出一辙,很多罗马皇帝把自己和罗马神话中的神(比如太阳神)合为一体,提倡臣民们对自己进行宗教崇拜;它和中国历代王朝的政治理论同样不谋而合。首先为中国君主专制的大一统国家建立理论根据,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是董仲舒;冯友兰论述董仲舒的思想时说:“他认为,新王建立新朝代,是由于他受命于天。……王者受命于天的学说并不是新学说。《书经》中已有此说,孟子则把它说得更清楚。但是董仲舒把它纳入他的总体的天人哲学中,使之更加明确了。8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说:“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故号为天子者,宜视天如父,事天以孝道也。号为诸侯者,宜谨视所候,奉之天子也。”9这种相似性的存在决不是偶然的,虽然这些国王都是通过强力而非百姓的同意取得统治权的,但他们必须给自己的统治一个“说法”,他们不能赤裸裸地说:“我能登上王位就是因为我把别人都打败了。”于是他们不约而同地把“天”或“神”抬出来,硬说自己的王位是“天”、“神”或“上帝”授予的、同意的,以此来威慑人民,使百姓们心服口服地接受自己的统治。 只要农业社会继续存在,百姓们就依然是一盘散沙,这样的国王就会继续通过组织性的军事力量统治百姓们的生活,这样的理论就会继续统治百姓们的思想。但是,欧洲中世纪的末期,就是欧洲农业文明的末期,也就是这些欧洲国王或者说欧洲坐寇们的末期。上述路易十四和詹姆士一世的不可一世,实际上是欧洲君主们专制快感的最后宣泄。 二、欧洲专制主义国家出现的原因 中世纪欧洲,从封建的政治状态演化到统一的专制主义的政治状态,首要原因就是“分久必和、和久必分”的规律在起作用。正如在今天的经济领域,每一个公司老板都想做比尔·盖茨,都想把其他竞争对手打败、自己一统天下(本行业)一样;中世纪的各个国王、贵族都想自己来统治更大的地盘和人民,他们为此一直做着不懈的努力:战争、联盟、联姻、忠诚、背叛。在某段时间,某位国王会在很大程度上统治很大的地域,但不久,其王国又被各个贵族所分裂。又过了一段时间,可能又会出现一位有较大权势的王,但不久又分裂。这种竞争是真正的自由竞争,因为不存在大家认可的固定的规则,决定竞争结果的最主要的因素,是各位竞争者的武装力量的大小。 如果只有这一个原因,那么欧洲就会仍然停留在封建状况。可是,到了15、16世纪,新出现的几个社会因素却使国王的至高权威稳定化、长期化成为可能。 第一,国王们对自己王国内那一大块疆域的控制能力提高了。自中世纪以来,国王们都在千方百计地竭力削弱贵族们的势力。比如法国国王们尽量让贵族们向自己纳贡,而且越来越用现金形式交纳,这样国王就可以去请雇佣军,有了常备的雇佣军,国王对贵族骑士在军事上的依赖就小多了;还努力限制封建法庭审理有关叛国和骚乱等案件的权利;还自己制定一些规则,强令贵族们执行。英国的国王们则要求封臣们不对他们的直属封主,而是直接对国王效忠;还尽力阻止贵族骑士之间的战争;而且在分封土地时,有意不把连成一大片的土地分给一个贵族;把铸造钱币的权力收归国王所有;把贵族骑士对国王服兵役改变为向国王交现金的方式;由国王派出巡回法庭到各地审理案件,巡回法庭审判的决定成为先例,这些先例逐渐取代了各地的习惯,成为后来英国的习惯法。国王们在几百年的这类实践中积累着经验,他们慢慢学会了,一旦取得了对某一较大地区的控制权,如何对属下的贵族骑士进行有效的控制,如何令自己的权威稳固。 第二,到了15、16世纪,欧洲已经有了一定的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在生产生活上的交往交流合作的范围有了一定的扩大;交通状况改善了;货币的使用比以前普及得多。这些使得国王们在英、法这样的地域范围内,在物质技术上能够建立起统一的官僚体系、司法行政体系。 如果仅仅是以上的所有原因,那么当时的各个欧洲专制国家和中国的历代王朝就十分相似,虽然在国土面积上比中国的小很多。但还有一个因素,造成了两者的差别——工商业者在社会上的势力不同。 前面说过,各个工商业城市在中世纪中有着一定的程度不同的自主性,这一点在中世纪末专制主义国家中依然存在,虽然在程度上要比以前小;同时,各国国王要让自己及自己的国家变得繁荣富强,要在当时的欧洲各国之间的竞争中取得优势,也需要本国工商业的发展。当时欧洲国王们最看重的是自己的军事力量,但那时的军队已不是由贵族骑士们组成了,因为那样组成的军队力量不强。由于货币经济的普及,国王们最需要的是钱,钱越多,能请到的雇佣军就越多,而且装备就越精良。哈灵顿(James Harrington)是17世纪的英国思想家,黄仁宇介绍说:“哈灵顿指出权利出诸刀枪,军事力量又要经济力量支持,因为‘军队是一只猛兽,它有硕大无朋的肠胃,经常需要喂养。’”10而工商业是最能带来钱的行业,所以国王需要工商业。 另一方面,工商业者们也支持国王建立起统一权威。如前所述,工商业的发展,要求着范围越来越大的统一的货币、法律、政府、行政司法机构,要求着国家来进行统一管理,所以那时的工商业者们是站在国王一边的。埃利亚斯说:“交换和货币流通连同其载体的社会形态的发展,在一定的地区之内,和政权独占的形态与发展有着持续不断的互动关系;两种发展系列总是相互绞合在一起,并呈螺旋式上升状态。政权独占的形态和发展趋向,受到社会分化、货币流通的进展和赚取货币与拥有货币阶层的形成等各个方面的影响。另一方面,分工自身的扩大,较大地区交通道路和市场的保障,保护生产免遭暴力的侵扰,以及许多其他协调的措施,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独占和中央机构的形成。换言之,社会联结中所有职能越是分化繁复,相互衔接的个人行动的环节越是长而繁复,中央机关愈是会凸显它的特殊品格:职能分工整体的最高协调机关的品格。”11这样,由于欧洲专制国家是由欧洲封建社会发展而来的,所以,它既有压迫压榨的一面,也就是“坐寇”的一面;但也有促进工商业生产发展的一面,它因此得到了有着一定社会力量的城市工商业者们的支持,同时它也支持城市工商业的发展。而在中国的历代王朝中,城市工商业者从来就没有获得一定的社会独立性,所以也谈不上对皇帝的支持,同时中国皇帝们也不怎么需要从而不怎么支持工商业的发展。 那时欧洲的工商业者们固然需要国王建立起统一的社会秩序,但却反对国王对自己横征暴敛,反对国王凭借强力,凌驾于自己之上,对自己诸多限制、诸多干预。国王固然需要资产阶级创造出巨大的物质财富,为此需要商品经济的社会关系在社会上得到更广泛、更深入的发展,但又希望资产阶级对自己俯首帖耳、任自己拿走很大比例的财富。因此,在那时的欧洲专制主义国家中,城市资产阶级与国王代表的坐寇性的力量,既相互需要,又相互斗争。最终,由于进入商品经济的社会关系的人越来越多,在这种关系中最有权势的那部分人——资产阶级——的力量越来越大,终于战胜了国王,然后他们就按照资产阶级的利益来改造国家机构: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政府机构,来保障商品经济关系的运转,保障资产阶级自己的财富不再受他人的侵犯;要让国家机构不再压迫压榨自己,从自己的财富中征税必须得到自己的同意,自己愿意纳税只是因为自己需要国家机器这种公共机构,就像需要牛奶公司供应牛奶一样;现在,国家就不再是“坐寇”了,而是发展商品生产的必不可少的社会机构,是社会化分工协作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职能部门。 国家的这一社会职能,在农业社会中是没有的,所以不论是在罗马帝国还是在中世纪欧洲农村,很多农民因为受不了国王贵族们的压迫压榨,就逃离原来的居住地,跑到那些国王贵族们的势力还控制不到的地方,开荒种地、盖屋养鸡,生活得不比原来在庄园中差。他们唯一怀念原来的国王贵族的日子,就是在他们又遭到了强盗或军队(比如蒙古人、马扎尔人、匈奴人等等)、或贵族国王的军队洗劫、而自己无力保护自己的时候。对“世外桃源”的憧憬向往,决不仅仅为中国人独有,欧洲中世纪流行的寺院制度,参与者们的一个重要动机,就是逃离战乱或沉重的压迫压榨,所以他们深入到人迹罕至的地方。汤普逊说:“在开垦荒地方面,寺院制度在中世纪比起任何别的力量有着更大的影响。僧侣们由于自动找寻离世绝俗的生活,乃深入森林的深处,而这些森林地逐渐被清除而变成为可耕种的田野。”12 但工商业者们可不想逃离,没有哪个资本家愿意离群索居、与世隔绝地搞生产;相反,他们希望把自己的生产和销售触角伸向更多的人群。所以,虽然他们不想要一个压迫压榨自己的国王,但他们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他们必须有国王——后来叫总统或首相,必须有国家机器来保持一个有利于商品生产运转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