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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岩:从社会性质出发——历史研究的根本方法

http://www.newdu.com 2018-01-02 《中国史研究》2017年第 newdu 参加讨论

    摘要:史学方法的核心是思想方法、理论方法,而非技术方法、研究方法。近代以来,具有主导性、占据核心地位的根本性史学方法是从社会性质出发的方法。它理论层次最高,具有方法论意义。在这一方法主导下,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构建了完整的史学知识形态。从20世纪70年代起,背离或驱离这一方法在西方国家成为思想与学术主潮,但在实践层面往往出现漏洞,“新清史”与“中国中心观”便是典型样本,而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在这一方法指导下坚持从内外因素结合的全视角考察中国历史,不仅先期避免了西方汉学界以“要素”肢解“整体”的研究缺陷,而且预先包容和回应了西方汉学家内设的问题。真正科学地“在中国发现历史”的,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他们不属于历史决定论,而属于历史根据论。
    一、关于史学方法的一般性讨论
    在史学理论话语体系中,“历史理论”“史学理论”“历史哲学”处在理论框架的第一层次,“史学方法”与“史学方法论”则处在第二层次。这五个概念关系密切,但理论层次不同,具体指向也不同。
    谈到“史学方法”,首先要澄清是哪个层次的史学方法。评价史学史上的某个史学方法,则首先要回答这个方法在史学方法体系内,处于哪一层次。
    史家常说:“史无定法。”或者说:“你有你法,我有我法。”这预示了史学方法的多样性。但是,虽然多样,但功能、价值以及适用领域、思想意义毕竟不同。大体言之,可将史学方法划分为宏观方法、中观方法、微观方法三个层次或界域。
    宏观方法属于思想方法与理论方法,具有“方法论”的价值。微观方法属于实证方法与技术方法,具有“操作法”的价值。中观方法介于二者之间,具有“模式论”的价值。西方汉学家喜欢构建“模式”,其所采用的方法,大都属于中观方法。
    例如弗兰克(Gunder Frank)的《白银资本》(REORIENT:The Global Economy in the Asian Age)、彭慕兰(Kenneth Pomeranz)的《大分流》(The Great Divergence:Europe,China,and the Making of Modern World Economy),其所运用与蕴含的方法,以及所谓“冲击—回应”模式(impact-response model)、中国中心观(China-centered approach)等,即属于中观方法范畴。它们具有一定的思想启发性,但不具有方法论层面的普遍意义,达不到历史哲学的程度,但又高于微观方法。当然,“模式”概念同样适用于历史哲学层面的宏观方法,但在史学界,谈到模式,其所指与界线往往偏于“中观”层面,亦即适用于某个时段或区域,但并不指向或涵盖人类的普遍性与统一性。
    从中国近代史学的实践考察,具有理论自觉及在实践中实际运用过的史学方法,大体可以梳理出二十余种。近二十几年来,中国史学家比较喜欢讨论的一种方法,是所谓“二重证据法”。还有学者喜欢从方法论角度讨论顾颉刚先生所倡导的所谓“层累地造成的古史说”。胡适所倡导的史学方法,傅斯年的史料学主张,乃至乾嘉史学的考据方法等,也得到程度不等的探究与讨论。而在理论上探讨史学方法,则集中于比较史学方法、心态史学方法、计量史学方法、系统论方法、跨学科方法等。这些探讨,均有其价值与意义,但总体上思想与宏观理论层面的启发性不大,对具体研究也影响较少。
    对现代意义上的史学方法的自觉探讨,可以追溯到梁启超。其中1902年是一个具有标志性的年份。这一年除梁启超发表著名的《新史学》之外,还冒出一批新型史学理论文章,呈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革新气象。尔后几年,保持了这种势头。陈黻宸、马叙伦、邓实、汪荣宝等人,都有近代意义上的史学理论文章发表,被归入所谓“新史学”范畴。①这时期史学方法性著作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受某些日本著作的影响较深,②例如鸟居龙藏、重野安绎等人的著作。中国史学史研究者公认,这时候中国人的史学观念以及编制新式教科书的方法,“在形式或体裁方面,实受日本东洋史编著者的影响”③。
    进入民国之后,史学方法类论著数量不断增多。何炳松、杨鸿烈等人撰写的专门著作,搜集起来应该有近二十种。这些著作一般以“史学概论”的样式出现,非常广泛地论及不同层次和种类的史学方法。但是,由于缺乏思辨层次上的思想性,笔者以为总体上价值并不大。
    所以,无论从史学史上罗列,还是从理论上归纳,都可以概括出各种各样的史学方法。由于史学家们的研究对象、知识结构、情趣爱好等的不同,他们对史法的运用各有偏爱与偏重,但就史学的全体大用而言,各种方法可谓交互为用,并非相互排斥。
    但是,交互为用不等于价值上完全等同。历史学是在研究中展开的,但恰恰是运用于研究的具体方法,其思想理论价值反而更小,偏重于思想性的方法则理论价值更高。较具体的研究方法与相对抽象的思想方法,人们往往更欣赏后者。比如二重证据法,虽然一直很受推崇,但是它毕竟属于较具体的研究方法。对于任何一位史学家来说,如果条件许可,会自然而然地采用二重证据法。倘若不然,那他就不是一位合格的史学家。当然,这样讲并不抵消王国维提炼总结二重证据法的贡献。而是说,二重证据法毕竟是一种经验总结,很容易与历史学家的职业习惯相契合。即使王国维不提炼出二重证据法,有条件的历史学家也会自然而然地那样做。④所以,讨论二重证据法的文章虽然不少,但到底给人多少启发,有多少史学家是看了文章才自觉地采用二重证据法的,大可疑问。
    因此,讲到史学方法,最核心的应是思想方法、理论方法,而非技术方法、研究方法。历史学作为一种知识形态,由才、学、识、德四大系统建构而成。“学”的支柱为“功力”,“识”的支柱为“思想”。在“学”系统内,评判标准是对某种方法运用的娴熟程度、取得的成效,而不在其思想深度。王国维的“先公先王考”之所以受推崇,原因在此。但在个别史学家那里,却似乎发生了思想的错位。他们看到王国维将二重证据法运用得那么成功,便必欲抽绎出此法的重大方法论价值,结果却是对继续运用二重证据法的人没有什么帮助。显然,没有什么人会通过阐述二重证据法的方法论文章去运用此法。二重证据法再高明,也属于“学”的范畴,属于技术性方法。技术性方法的流行途径在于传授,不在于对其思想内涵的发掘。因此,讨论史学方法,虽然不能排除技术性的研究方法,但主干应放在思想方法与理论方法上。缺乏思想性的史学方法讨论,尽管很热闹,但价值有限,本质上恰恰是思想方法的错位。毕竟,史学知识形态的全体大用是四大系统,而不仅仅是“学”一个系统。
    二、从社会性质出发的主导性
    在史学方法丛林中,有没有一种最终成为具有主导性、占据了核心地位的根本性方法呢?从中国近代史学发展演变的过程考察,显然,“从社会性质出发”的方法,就是根本性的方法。
    这是一种最后胜出的史学方法。尽管它与其他方法并不矛盾,不排斥其他方法,但是,它的理论层次最高,可以包容、统摄或衍生出许多子系统或小方法(例如二重证据法)。在中国近代史学史上,它的地位非常特殊,以至于在演变过程中,不仅成为研究方法,而且还成为思想方法,上升为方法论,形成了非常完整而连贯的理论系统。
    这种“从社会性质出发”的方法,与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传统认识论观念息息相关。这种认识论观念,乃基于对“历史”与“现实”关系的省思与把握。它认为,要认识现实,就必须深入到历史中去。要干预现实,必须先找到历史根据,之后才能实施干预。历史不仅与现实具有关联,而且还是现实发生的奥妙所在。因此,讲到现实,中国人想到的往往不是现实本身,而是历史。
    这种将历史与现实贯通起来考察、通过历史干预现实、站在现实高度观察历史的认识方法,早在先秦时期便产生了。最著名的例证,便是所谓“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通过史书的书写,达到使现实向善的目的。二千多年里,中国人一直延续着这种最基本的思维模式。晚清民初的史学家夏曾佑说:“万国人之性情,即其祖宗所经历之事之见效,若欲使之为性情本无之事,则必不成就。”⑤他不仅用这一思维方式观察本国,而且以之去范型“万国”。他认为,今天之所以开花结果,无不缘于古人播撒的种子。所以,他在著名的历史教科书的《叙》中又说:“目前所食之果,非一一于古人证其因,即无以知前途之险夷。”⑥教科书第二册《读本期历史之要旨》则说:“至于今日,天下之人,环而相见,各挟持其固有之文化,以相为上下。其为胜为负,岂尽今人之责哉,各食其古人之报而已矣。”⑦这是典型的中华历史观念,亦即认为要看明白今天的事情,必须到民族历史中去找原因。
    这种历史观念,方向感无疑是正确的,但从今天的认识水平来说,还是不够深刻的。因为,尽管现实状况的原因存在于历史之中,但究竟存在于什么地方,是表层还是深层,是在某种关系之中,还是在地理条件之中,从孔子到夏曾佑都无法给出科学的解答。这一方向感正确的认识线路,无疑还需要深化。马克思说:“现代历史著述方面的一切真正进步,都是当历史学家从政治形式的外表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深处时才取得的。”⑧夏曾佑等人触摸到了“外表”,却没有“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深处”。所谓“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深处”,就是探明社会性质。
    众所周知,探明社会性质的工作,是由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来承担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没有像孔子、夏曾佑那样仅仅停留于对历史的高度重视,而是深入到了历史的“深处”。他们认为,仅仅将现实状况产生的原因归结于历史是不够的,而是要归结于“社会生活的深处”,然后在阐明“社会生活深处”的基础与前提下,才能建构历史的逻辑秩序。历史的逻辑秩序一旦建构起来,那呈现于人们面前的,就仿佛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
    由此可以看出,中国传统的历史意识,只有经过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改造,才能得到提升和深化。将历史意识深化到社会性质的层面,使得“从社会性质出发”的方法的地位,迅速得到提升。它一方面与中国传统的历史意识相契合,另一方面表现为革命性的观念变革。同时,在理论建构上,它又内在地包涵了从具体上升到抽象、再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历史与逻辑相统一、考察对象的尽量广泛性与理论表述的抽样典型性之间的辩证关系以及本质一致。所谓社会形态理论,就是如此生发出来的。每一种社会形态,虽然在逻辑秩序上仿佛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但无一不源于对社会性质的深刻把握。
    民国以后,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始终沿着这一线路开展研究工作,始终将社会性质作为核心主题予以钻研,将其作为统领性的方法论予以展开,既是对中国传统历史意识的继承与发展,更是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的必然选择。
    阐明社会性质的目的,依然在于干预现实。但是,以“书写历史”来干预现实,不等于把书写者的主观意图强加给历史。恰恰相反,中国传统史学所推崇的“良史”,其最重要的学术与道德准则,就是“直书其事”,亦即兰克(Ranke)所谓如实而知(Wie es eigentlich gewesen)。中国史家相信,只要把历史原原本本地写出来,就是对现实最好的干预,也就是促使现实向善的方向发展。这是对历史的尊重,但不能概括为纯客观主义。正如罗素(Bertrand Arthur William Russell)所说,“甚至从最纯粹的艺术观点来看,除非历史学家尽最大努力来保持对事实的忠实,否则历史就不值得称赞”⑨。从先秦开始,中国史家就一直在尽最大努力来保持对事实的忠实书写。他们相信,只有忠实于历史的真实,才能达致现实世界真善美的统一。所以,尊重历史不是不要价值,尊重历史的追求本身,就是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在“从社会性质出发”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那里,全都得到了继承与弘扬。
    在“从社会性质出发”的方法主导下,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在寻求历史奥秘、揭示历史秩序与结构、阐明历史基因组合序列、对历史做社会学分析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百年来中国史学的顶级著作,无不循此而来。夏曾佑的中国历史教科书之所以受推崇,还仅仅是因为触及这一主题。由于对社会性质的揭示不同,因此在循此方法以求的历史学家之间,也会形成争论。正因为争论,更加深化了对中国历史的理解与认识。
    “从社会性质出发”方法扩展开来的过程,便是形成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完整知识形态的过程。他们既去探寻古代社会性质,又从古代社会性质出发来观察现实、解答现实问题、预测未来的历史走向。由于认定这一路径是最科学的路径,所以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人以及早期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几乎毫无例外地围绕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而展开其思想行程与著述历程。20世纪30年代发生的中国社会史大论战,既是这一路径拓展与深化的结果,也是下一步继续拓展与深化的肇因,是连接20年代与40年代的中间环节,也是最关键的高潮期。
    推动“从社会性质出发”方法成为主流的最强大与现实的力量,来自列宁所创建的共产国际。列宁非常关注中国社会性质。列宁对中国社会性质的关注,既指导也影响了世界范围内的一大批人。列宁认为近代中国属于半殖民地,但封建宗法关系占很大优势。列宁这种敏锐观察一方面成为理论指导,另一方面成为思想资源,引领了国际范围内对中国社会性质的深入探讨,从而形成大规模讨论。特别是在1924年至1927年国民革命运动失败的刺激下,先是对中国近代社会性质,然后延伸到中国古代史领域,形成一批前所未有的深刻著述。由列宁的论断,一方面形成“从社会性质出发”统领下的不同流派,一方面延展到对马克思东方社会乃至整个社会历史发展进程理论的钻研,合流为压倒性的学术风气。魏特夫(Karl A.Wittfogel)、梅洛蒂(Umberto Melotti)以及日本学者长野朗的《中国土地制度研究》、早川二郎的《古代社会史》,乃至森谷克己、伊藤藏平、佐野利一、羽仁五郎、伊豆公夫、平野义太郎、相川春喜、秋泽修二等人的论作,虽然出版年代有先后,却都是这一学术背景与风气下的产物。他们的观点当然不同,但采用的基本思路与方法,都是“从社会性质出发”。
    “近代社会性质”是“古代社会性质”研究的起点——先有对前者的研究,后有对后者的研究;先有社会性质论战,后有社会史论战。因此,从社会性质出发,贯穿了中国通史研究。中国社会性质论战以及由此引发的中国社会史大论战,是这一方法迅速上升的关键。民国时期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兴起,客观上呼应、支持了这一方法地位的提升。
    只有解决好古代社会性质问题,近代中国社会性质的确定,才能既有历史根据,又在逻辑上讲得通。所以,围绕古代社会性质所展开的基本问题,也就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体系的基本框架所在。考察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演变过程与话语逻辑体系,只有从“社会性质”入手,才能顺理成章。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们热烈地讨论诸如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奴隶制问题、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问题、封建社会何以长期延续问题、井田制问题、郡县与分封问题、农民战争问题、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等,看似纷纭繁杂,实质只有一点,即确证中国古代的社会性质。“社会性质”在史学方法论体系中话语之源的地位,由此彰显。
    从社会性质出发,必然重视阐释历史上的生产关系。在考察历史的时候,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向来把生产关系作为考察的核心对象。因为他们认为,历史最深层的“质”,主要通过生产关系反映出来。
    当然,以“社会性质”为核心,不意味着非核心内容不重要,不意味着非核心的内容可以一劳永逸地得到彻底解决。本质不能代替现象,主流不能代替支流,不能以一种倾向去遮蔽另一种倾向。但是,从“社会性质”出发突出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思想的特质,这是毋庸置疑的。
    由于从社会性质出发,从而使得中国史学在整体样貌上得到系统性改观,在思想理论上得到前所未有的深化。历史学的范畴、概念、术语、词汇、修辞与思维方法、论证与表述方式全部改变了。诸如生产力、生产关系、生产方式等,成为历史学的基本术语。中国历史具有了逻辑秩序。
    由于“从社会性质出发”被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们采用为最核心的方法,因而占据了史学方法体系的最高位置。它的理论来源,是历史唯物论。但是,辛亥前的新史学家,已经具有这样的思考方向。辛亥后,这一思维路径与中国人祖先崇拜、敬畏先人的宗法传统、文化血脉、历史意识相契合,在社会运动、政治运动、思想潮流及信古、疑古、释古等方法的激荡下,扬弃而精进、开新,在方法论的意义上愈加强化、固化、系统化,最终成为主流。
    三、怎样在中国发现历史
    不过,从孔夫子到马克思主义史家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历史认识路径与方法,乃至“从社会性质出发”的根本方法,正在饱受质疑。2013年,美国学者夏伟(Orville Schell)和鲁乐汉(John Delury)在共同出版的《富强:中国通往21世纪的长征》(Wealth and Power:China's Long March to the Twenty-First Century)一书中,就表达了这种质疑。同年7月19日《纽约时报》发表的约瑟夫·卡恩(Joseph Kahn)的书评写道:“就算3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也没能愈合1842年的心理创伤;那年,中国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败给英国。这次冲突以后,中国四分五裂,先是被欧洲列强瓜分,然后是更具毁灭性的日本入侵。60多年前,中国军队赶走日本人,国家重新统一。但中国决心牢记这些伤害,不让它们被历史埋没。”⑩这段话隐含的意思是说,中国已经很富裕了,没有必要还念念不忘过去的悲惨历史。有些西方人认为,中国人不忘历史的“自虐”性,反映的是小国心态,而非大国心态。他们不理解,中国人为什么总是把历史与现实紧紧地联系起来。
    这种来自现实社会的疑惑与质疑,其实具有广阔的思想与学术背景。大体说来,进入20世纪以后,西方思想界一改其“构建体系”的传统,转而进入所谓“分析的时代”,发生了所谓“语言学的转向”。语言学转向进一步演变的结果,便把“诗学”推到了思想领域的核心位置。在这一学术大潮主导下,用美国哲学家理查·罗蒂(Richard Rorty)的话讲,便是所谓系统的哲学不吃香了,转而吃香的是所谓教化(edification)的哲学。所谓系统的哲学,便包括19世纪的历史学。其基本特征,是以认识论为中心,追求客观性与合理性,一般被指称为基础主义认识论、实证主义、经验主义。而教化哲学却以怀疑认识论为出发点,怀疑进步和最新论断,怀疑系统哲学和普遍公度性,认为“全部真理”这个概念本身就荒谬。因此,他们大都赞赏尼采对康德和黑格尔的抨击,主张以文艺取代科学作为文化的中心,以诗人取代科学家、哲学家或政治家。诗人和文艺创造开始在“哲学”中得到本体论证,哲学乃至历史学著作被当作虚构的修词学构造物来对待。(11)
    受这种思想主潮影响最深的是文艺理论。其基本走向是在“文本分析”领域,先将社会历史因素乃至作者要素从“文本”中抽离出去,单纯对“文本”作内部要素考察,进而迅速地向文学消费与接受的维度发展,形成接受美学。这种抽离社会历史因素、抽离作者意图乃至驱离作者要素的文本分析,被中国学者称之为“强制阐释”(12)。“强制阐释”的立场与主张,与中国“知人论世”(孟子)的学术传统严重分离并对立。
    “强制阐释”同样在历史研究领域表现出来,代表人物便是法国思想家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it)。由于他“排除了对起源、原因、出处、影响与目的等问题的关注”,“对历史过程的任何目的论或因果关系的观点持激烈的敌视态度”(13),因而被称为反历史的历史学家。
    “强制阐释”在历史理论上的典型代表,是波普尔(Karl R.Popper)。从波普尔的立场看,“从社会性质出发”无疑属于他所谓历史决定论(Historicism),而且应该是最典型的历史决定论,或者叫做历史基础论、历史本质论。对此,中国学者已经作了很有力的批评。(14)
    “强制阐释”对“从社会性质出发”这一历史研究根本方法的挑战,大体始于20世纪70年代。从这一时期开始,马克思主义方法在学术研究中不断受到排挤,乃至发生了转型性的变化。以日本为例,从1945年到1960年,马克思主义史学实际上是日本史学界的主导。“只有马克思主义才具有打破以天皇为中心的皇国史观的力量。古代史的藤间生大,中世史的石母田正,近代史的井上清、远山茂树等人,继承了战前的讲座派马克思主义,形成了战后历史学。”“战后历史学是革命的历史学,也是民主化的历史学。它通过批判侵略战争、天皇制、封建制,展望了建设近代的和民主的日本,最终将实现社会主义。”不过,从1956年到60年代,马克思主义在日本学界的影响力逐渐降低。(15)正如日本学者池田知久所说,日中两国有关中国古代史的研究,大体上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主要基于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方法论而展开,但是从20世纪70年代左右开始,日本对马克思主义的怀疑之风日益高涨,从而开始导入代替马克思主义的各式各样的方法论。其主要特征,是以法国年鉴学派著作为指标,结合新发现或出土的文书、档案、简帛、石刻等来推进实证性研究。(16)日本学者岸本美绪在谈到她个人的学术经历时则说,她求学时开始认识到,与其把“封建制”“资本制”这些外在的观点强加在中国史身上,不如具体考察一下历史上的中国人到底是怎么想、怎么做的。(17)池田知久描述了整体现象,岸本美绪提供了个体例证。
    同样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的思想史研究开始“经历一次意义深远的变化”。思想史家们开始面对“一个独特的问题”,即应该在什么程度上“接受当地人的风俗习惯”。这就是说,社会史对思想史提出了“最大挑战”,“社会和文化史方向的重新导向看来已经发生”(18)。这种向社会文化史的转向,不是转向马克思主义学派所主张的社会形态或经济结构史,尤其不是转向对社会生产关系的分析,而是转向对社会生活各种条件的描述。而且,在大的理论前提上,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具有“假定或暗示”原本“具有虚假的或令人反感的性质”。所以,所谓思想史研究领域的社会史挑战,实际上就是抛弃历史整体论,走向历史要素论,以“要素分析”代替“整体分析”。这样做的极致,当然是走向碎片化。其基本取向,与“新清史”所表现出来的取向完全一致。岸本美绪所表达的情绪,正是“历史要素”思想。
    在从“整体”向“要素”转向的过程中,一般认为,法国年鉴学派发挥了范式般的引领作用。据悉,在20世纪,年鉴学派“研究观念史的方法已经成为主流”。而第一代年鉴学派立场的基本特点,就是使“每个个人都必须回归他的时代”。这无疑是正确的。正因如此,一些学者很强调年鉴学派与马克思主义学派之间的一致性。但是,沃勒斯坦讲过这样一句话:“年鉴学派提供的世界观似乎表达了对盎格鲁—撒克逊思想霸权和僵化的官方马克思主义的双重抵制。”(19)这启发我们去认识,年鉴学派所谓回归时代,只是回归历史现场与要素,却不包含社会性质。马克思主义所主张回归的时代,实质是所有制关系,而年鉴派所强调的时代是指所谓生态—人口学模式,并以此作为历史研究的独创性所在。在年鉴学派大师费弗尔看来,“要把这种独创性先验地归纳成一个定义是不可能的”。因此,费弗尔必然反对所谓“从唯意志论观点推断出所有社会转化过程的整个思想史研究的传统”(20)。看到这里,人们自然会联想到波普尔关于历史决定论的那些话语。沃勒斯坦启发我们看到了年鉴学派与马克思主义史学之间的本质区别,而非一致性。不将这种本质区别揭示出来,就无法通解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对“从社会性质出发”方法的驱离,何以总是与年鉴学派挂钩。
    但是,对“从社会性质出发”的方法的驱离,在学术实践领域,往往会出现难于自圆的漏洞。“新清史”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正如我国一位学者所指出的:“‘新清史’的史学观念深深扎根于西方的哲学理论和史学思想,是西方史学理论发展的一种逻辑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西方的意识形态。”(21)在笔者看来,这种“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的西方意识形态,就方法而言,就是驱离“从社会性质出发”的方法。那么,它的结果怎么样呢?
    从驱离“从社会性质出发”的立场看,这种方法实则是将一种外来的因素或模式强加给中国历史。他们认为,与其将一种外部的模式套在中国历史身上,不如深入到中国历史内部,看看中国历史到底是什么样子。这种观点的典型表述,就是柯文(Paul A.Cohen)所概括的“在中国发现历史”(Discovering History in China),或者叫“中国中心观”。这种学风,在欧美以及日本汉学界,已经具有主流性。
    它看上去似乎很不错!特别是它还高举着反西方中心论的旗帜。但是,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实际状况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美妙。
    “在中国发现历史”的前提,是不作任何理论预设,以一种清零的立场和状态走进中国历史本身。这样的前提,显然首先就是不成立的。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此。关键在于,当学者们这样去做时,必然会不断地关注中国历史的多样性与复杂性,不断地深入中国历史内部,因而不断地分解、分析中国历史的要素,将历史切片予以解剖,结果导致对中国历史整体性的消解。这与其说是“在中国发现历史”,毋宁说是淹没历史。当人们在中国所“发现”的不是历史整体,而只是一个个历史地域、时段、断片或要素的时候,或者竟然把这些历史要素或断片当作历史整体的时候,那么,历史的活体,就只能成为供解剖用的零碎构件了。这样的研究路径,与其说消解掉了“从社会性质出发”的方法,毋宁说由之而映照出波普尔所谓“零碎工程学”的肢解性。中国学者对“新清史”的一个重大批评,即在于他们以某种历史要素肢解与消解了整体历史。这不能说是“在中国发现历史”,只能说是“在中国肢解历史”。其实,中国历史从来都是内外要素的合体。所谓“没有外来因素的单纯中国史”的提法,不能成立。
    将外来要素或模式强加给中国,从来无人赞同。就此而言,对“冲击—回应”模式的批评有其合理性。但是,“冲击—回应”模式属于内外要素结合论,只是主导性方面在“外”而不在“内”而已。
    对“从社会性质出发”方法的驱离,是在坚守中国本位、反对外部强加的旗帜下展开的。所谓“外部强加”的顶层指向,即“五种生产方式”理论。他们认为,五种生产方式来自西欧,非人类社会所普遍经历,不适用于中国。其实,五种生产方式理论并非仅仅来自欧洲,原始社会理论即通过摩尔根来自墨西哥。而且,即使是西欧,在整体上也并非完整地经历过五阶段。奴隶制主要集中于雅典与罗马,封建制主要集中于法国部分地区,早期资本主义主要集中于英国。对此,马克思当然完全清晰。那么,他为什么还要概括出连西欧都不能彻底涵盖的五形态(发明权并非属于斯大林)呢?就因为五形态是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体,是将实际过程中的历史样本逻辑化的结果。借韦伯的概念讲,乃是“理想类型”。韦伯笔下的理想类型不具有普遍意义,而马克思的“理想类型”却具有普遍意义。所谓具有普遍意义,是指它具有尺度的典范性或典型性,并不表明各个地方的历史都实际如此,不然就不成其为“理想类型”了。源于历史的典型化序列一旦呈现出来,马克思说,那就仿佛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许多人不理解这一点,以历史的多样性、具体性去消解五形态,因而与马克思不在同一思维平台上。
    因此,单纯地“在中国发现历史”,抑或将外来因素套在中国历史身上,都不适当。正确的做法,是将“内”与“外”两个维度结合。“从社会性质出发”的方法,恰恰是内外因素的结合,而且是最科学的结合。因为结合得科学,所以很容易发现,无论是注重中国内部要素,还是注重中国外部要素,都可以从它那里发现学术渊源。
    改革开放后,中国学者了解到西方学者对中国历史的最新看法,其中最早了解到的看法,便是所谓“在中国发现历史”。1990年8月,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在北京举办以“近代中国与世界”为主题的研讨会。会上,刘大年以美国学者柯文所著《在中国发现历史——中国中心观在美国的兴起》为引线,点评了美国学者研究中国近代史的四派观点。其中点评到所谓“中国中心观”或中国主线论时,指明“他们强调中国是具有自身运动能力的实体,中国的近代是中国这个实体的内部结构产生的各种巨大势力不断发生作用,不断为自己选择方向、开辟前进的道路所形成的。也就是说,中国近代历史的演变和方向,最后是由中国内部力量所决定的。无疑地这符合于历史运动的本质”(22)。
    柯文的著作很自然地让人们想到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尚钺,因为尚钺是强调“中国内部力量”的一个代表。甚至可以这样说,尚钺是中国主线论的先驱。但是,尚钺又不是单纯的绝对的中国主线论者。他说:“我们不否认中国社会有自己的特殊性,但是特殊性最后必然要归结到普遍性,即归结到人类社会一般发展的法则,这是由客观事物本身的性质所规定的。”(23)归根到底,他是中外要素结合论者。他说:“我们研究中国近代史的起点,在考虑许多有关历史事变问题时,首先必须学习运用毛主席的两点论和外因与内因的相互作用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24)在坚守内外两点论的基本框架内,尚钺与其他马克思主义史家一样,牢牢把持着“从社会性质出发”的方法,亦即与五种社会形态的理论衔接、对历史发展普遍性的揭示。强调“普遍性”的结果,是容易被指责为以西方的历史阶段或模式套弄中国历史。对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的批评,即从此出。尚钺被批判为把中国历史机械地与西方历史相比附,也由此而来。其实,“教条”“比附”只是研究过程中的问题。作为“原则”,强调“普遍性”“历史的法则”,在马克思主义史学话语系统中,乃天经地义。强调普遍性,非但不妨碍“在中国发现历史”,反而恰恰是真正在中国发现历史的前提和保证。
    尚钺既是中外要素结合论者又被指为强调“中国内部力量”的代表,二者并不矛盾。前者乃是基于对其整体历史观的观察,后者则立足于对其关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研究而得出的结论。
    从柯文的逻辑出发,不能不说,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对于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研究,就是“在中国发现历史”。尚钺等马克思主义史学家通过研究资本主义萌芽来突出“中国内部力量”,不是“在中国发现历史”,又是什么呢?对此,柯文显然非常敏锐地注意到了。他说:“资本主义萌芽作为中国历史的内部因素,即使在70年代前的西方汉学界,也被注意到了。”但是,柯文的敏锐与其说给自己帮了忙,毋宁说给自己添了麻烦。因为,他要点评美国的中国中心观,却悄然发现这个“中心观”原本在中国就存在着,这显然是一个起干扰作用的因素。因此,他显然有意避开了这一起干扰作用的因素,只选取对自己有利的学者(包括中国学者)的观点,认为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并不能确切说明发生了内部变化,原因有二,首先,未能断定这种变化完全是内部的;其次,至少有些中国经济史家认为实际上产生的变化不大(他指的是傅筑夫)。这样,中国学者关于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讨论,是否属于“在中国发现历史”的学术范畴,柯文在游移和含糊中,便回避掉了,但他的倾向又是明显的,即暗示由于资本主义萌芽至少在中国并不具有决定性的价值和意义,所以他可以不涉及。(25)但是,柯文却忘记了,即使他的两条理由与倾向性是成立的,那也不可否认,对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追问本身,乃归属在“在中国发现历史”的学术逻辑之内,是无法剔除的。
    马克思主义史家本来就始终致力于“在中国发现历史”,这一事实本身就说明,以后者去抵消“从社会性质出发”的根本方法,完全不能成立。
    关于以所谓“中国中心观”去抵消“从社会性质出发”的方法,在柯文批评所谓“帝国主义取向”时,有最典型的反映。他认为,帝国主义取向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假设中国历史本来有一种自然的或正常的发展道路,可是这种道路受到西方(后来是日本)帝国主义的干扰”(26)。这句话首先是针对毛泽东的,因为毛泽东说过,中国在1840年以前,早已孕育着资本主义萌芽,即使没有外国资本主义影响,中国也能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柯文认为,这属于极端目的论的历史观。但他又说:“只有清楚地认识到中国不是殖民地,而是半殖民地,我们才有可能开始正确理解帝国主义问题。”(27)显然,这又借用了“从社会性质出发”的思路。
    总之,真正科学地“在中国发现历史”的,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他们之所以能够“在中国发现历史”,不是由于抛弃了从社会性质出发的方法,恰恰在于他们运用了这一方法。而抛弃从社会性质出发的方法的西方汉学家们,他们虽然标榜在中国发现历史,其实只是在中国肢解历史。很显然,只要是“人”的历史,无论地域、民族、人种,一定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倘若不然,人类的交往就无从谈起,目前时兴的所谓“全球史”,也就无从写起。对此,不能理解为是把西方的模式硬套在中国历史身上,而应理解为是从人类全体的统一性与普遍性出发,看一看中国历史到底是什么样子,亦即所谓普遍性与多样性的统一。这样的研究方法,不是历史决定论,而是历史根据论。
    注释:
    ①详见俞旦初《二十世纪初年中国的新史学》,《爱国主义与中国近代史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
    ②参看胡逢祥《二十世纪初日本近代史学在中国的传播和影响》,《学术月刊》1984年第9期。
    ③朱维铮编:《周予同经学史论著选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534-535页。
    ④提出二重证据法的《古史新证》,是一组考据成果的汇集,而非史学方法专论。王国维将《尚书》等纸上材料与得于地下的甲骨金文相互对证,表现出深厚的史学功底,但思想并不深奥。
    ⑤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374页。
    ⑥夏曾佑:《最新中学教科书中国历史》第1册《叙》,杨琥编:《夏曾佑集》,下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789页。
    ⑦夏曾佑:《最新中学教科书中国历史》,杨琥编:《夏曾佑集》,第947-948页。
    ⑧马克思:《马志尼和拿破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450页。
    ⑨[英]罗素(Bertrand Arthur William Russell):《历史作为一种艺术》,见张文杰等编译《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第132页。
    ⑩《寻求国家复兴贯穿中国近现代史》,《参考消息》2013年7月22日,第12版。
    (11)[美]理查·罗蒂(Richard Rorty)著,李幼蒸译:《哲学和自然之镜》,北京,三联书店,1987年,第2、13、16、146、181注六、:340、370、376、378、400页。
    (12)这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张江教授提出的概念。张江:《强制阐释论》,《文学评论》2014年第6期。
    (13)[美]马丁·杰伊(Martin E.Jay):《思想史应该接受语言学转向吗?——对哈贝马斯与伽达默尔之争的反思》,载(美]拉卡普拉(Dominick LaCapra)、卡普兰(Steven L.Kaplan)主编,王加丰等译:《现代欧洲思想史——新评价和新视角》,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71页。
    (14)参看何兆武《评波普尔和他的〈贫困〉》,附录于波普尔(Karl R.Popper)《历史主义贫困论》中译本(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
    (15)[日]中村政则著,张英莉译:《日本战后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33页。
    (16)[日]池田知久:《主旨》,《第8回日中学者中国古代史论坛》论文集,东京,2016年5月,第1页。
    (17)[日]岸本美绪:《怎样的传统中国经济秩序模式化?》,《第8回日中学者中国古代史论坛》论文集,第164页。
    (18)[美]拉卡普拉(Dominick LaCapra)、卡普兰(Steven L.Kaplan)主编,王加丰等译:《现代欧洲思想史——新评价和新视角》,《前言》。
    (19)[美]伊曼纽尔·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著,刘琦岩、叶萌芽译:《反思社会科学——19世纪范式的局限》,北京,三联书店,2008年,第260页。
    (20)[美]拉卡普拉(Dominick LaCapra)、卡普兰(Steven L.Kaplan)主编,王加丰等译:《现代欧洲思想史——新评估和新视角》,第4、9页。
    (21)刘文鹏:《后记》,刘风云、刘文鹏编:《清朝的国家认同:“新清史”研究与争鸣》,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30页。
    (22)刘大年:《中国近代化的道路与世界的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科研组织处编:《走向近代世界的中国》,成都,成都出版社,1992年,第10-11页。
    (23)《历史研究》编辑部编:《尚钺批判》第1辑,1960年,第83页。
    (24)尚钺:《有关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二三事》,《尚钺批判》第1辑,第154页。美国的中国中心观的信奉者往往否定鸦片战争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端,而尚钺在这一问题上曾经饱受质疑。参看童力《尚钺怎样看中国近代史的开端》,《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7月7日,第1版。
    (25)[美]柯文(Paul A.Cohen)著,林同奇译:《在中国发现历史——中国中心观在美国的兴起》,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94、200页注释25、190页注释34。
    (26)[美]柯文(Paul A.Cohen)著,林同奇译:《在中国发现历史——中国中心观在美国的兴起》,第4页。
    (27)[美]柯文(Paul A.Cohen)著,林同奇译:《在中国发现历史——中国中心观在美国的兴起》,第116页。
    作者介绍:李红岩,1963年生,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研究员。
    信息来源:《中国史研究》,2017年第3期,第5-17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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