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1年,英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君王之一的伊丽莎白一世颁布了一部法律,它就是《伊丽莎白济贫法》,简称《济贫法》。当时的英国正处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转变的时期,社会问题层出不穷,贫困问题更是急剧恶化,这部法律就是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来的。 历史背景 都铎王朝后期,英国是从封建时代转变为资本主义时代的过渡时期,由农业为主的封建社会向以工业为主的资本主义社会转变时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与发展是以农村经济关系的变革来展现的,农业革命、价格革命、宗教改革、商业扩张、对外战争、饥荒和歉收等问题错综复杂,相互交织,开始引发社会冲突,对社会秩序的稳定产生严重威胁,贫困问题急剧恶化,从而导致了整个社会的动荡与不安。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农业革命(圈地运动)——大批农民背井离乡,四处流动;工业处于萌芽阶段,吸收劳动力的能力有限——庞大的贫困失业大军,——流民问题、贫困问题、犯罪问题,威胁统治阶级的安全。 (2)价格革命(长时期的通货膨胀:农产品、食品、工业品价格上涨)——原因:农业歉收、圈地运动、人口增长——雇主减少雇工人数,压低雇佣价格,绝大多数的工人再次流落街头,持续贫困化。 (3)宗教改革——解散修道院——原来由教会承担的各种救济和社会福利等消失——加剧下层群体贫困化;引发社会动荡——原来由教会承担的救济责任向政府转移 (4)对外战争——英法战争(玫瑰战争)——经济衰败,民不聊生,加剧贫困社会对贫穷观念的转变:中世纪基督教提倡爱上帝、爱邻人,贫穷不是下等人,穷人才是圣徒——16世纪:受理性思潮的影响,社会普遍认为,贫穷是可耻的,贫穷的存在导致了大量的社会问题,是犯罪、疾病、痕疫的万恶之源,贫穷是由人们的懒惰造成的。 主要内容 伊丽莎白济贫法对前几个世纪流传下来的法令做了一个系统的整理,并以确定的形式颁布的法令。1601年伊丽莎白将前几个世纪的法令以法律烦人形式确定下来。《济贫法》并非是特指某一项法律,而是由一系列法律组成的一个体系,其中《伊丽莎白济贫法》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这不仅因为它是这一体系的发端而且更因为它所确定的法律原则长期延续下来。 这些原则包括: ①救济或赡养那些没有工作能力的人,如孤儿、无子女的老人和身体残疾者;设法使有劳动能力的人就业。 ②用法令的方式规定济贫税由社会共同负担,用以救济无力为生的贫民,救济经费主要源于济贫税和志愿捐款。教区负责济贫事务,包括济贫税的普遍征收。 ③由官方划出一条贫困救济线,同时努力为失业者提供工作,对贫困人家的小孩进行就业训练,对老年人、患病者和孤儿进行收容,对于因为懒惰不值得救助的穷人,用严酷的手段惩罚,对凡能工作而不工作者,一律处以严刑,包括死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