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哥马利巴士抵制运动之所以会发生一个事件点燃的,事件的主角就是后来被称为“现代民权运动之母”的罗莎·帕克斯,而这一事件就发生在蒙哥马利的一辆巴士上。当时乘坐巴士的罗莎·帕克斯因为拒绝给白人让座直接被警察逮捕,这件事让很多民权斗士站了出来,企图为黑人争取权利。 蒙哥马利巴士抵制运动的导火线 1955年12月1日,在美国亚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罗莎·帕克斯,一名非裔女裁缝,登上了一座巴士。当她搭乘的巴士行驶过几个车站以后,巴士司机命令罗莎·帕克斯将她的座位让给白人乘客。罗莎·帕克斯认为她应该得到和白人同等的待遇,因而拒绝了让座。随后,帕克斯被警察逮捕,并被罚了一张10美元的罚单与4美元的法庭审判费。 罗莎·帕克斯的行为激起了一系列的民权运动事件。在她被逮捕的几天以后,一些在蒙哥马利的民权积极分子组织了一个持续了一天的公交抵制运动。民权斗士们号召蒙哥马利市内的非裔美国人拒绝搭乘公交,步行或者搭乘的士上下班,以表达对于帕克斯的逮捕以及种族隔离政策的反对。巴士抵制运动从此拉开帷幕。 蒙哥马利巴士抵制运动的过程和结果 过程 在巴士抵制运动的第一天夜晚,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发表了一次鼓舞人心的演讲。意识到美国社会种族隔离的严重性,马丁·路德·金说:“除了抵抗我们没有选择。”("...there was no alternative but to protest.")不过,马丁·路德·金着重指出非暴力运动的重要性。他告诫听众不要让他们的心灵被仇恨淹没,而要尊崇基督教的原则去爱那些歧视黑人的种族主义者。 在马丁·路德·金发表演讲后,他被选为蒙哥马利改善协会(Montgomery Improvement Association, MIA)的领袖,并积极领导这次巴士抵制运动。为此,马丁·路德·金的住宅被一名种族极端分子用炸弹袭击了一次,所幸没有人被炸弹杀伤。 蒙哥马利改善协会(MIA)在蒙哥马利巴士抵制运动中起到了领导性的作用。宣传,通讯以及房租等费用迅速增加了蒙哥马利改善协会的财政支出。幸运的是,来自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NAACP),一些教堂以及工会的捐款使得MIA得以正常运转。 在巴士抵制运动的过程中,非裔美国人集体拒绝了搭乘蒙哥马利的公交车。值得一提的是,蒙哥马利的非裔美国人是搭乘当地公交巴士的主要乘客。大约18,000名非裔乘客每天大约总共搭乘40,000次公交车上下班。非裔美国人的集体抵制巴士的行动使得蒙哥马利公交公司迅速陷入了亏损状态。巴士抵制运动开展后的一个月,蒙哥马利公交公司就向蒙哥马利市长申请紧急财政补助,以维持处于亏损状态的公交服务。 拒绝搭乘公交车的的非裔美国人主要采取步行的方式出行。不过,有些人也得到了别人的帮助。由18名黑人组成的的士队为步行的非裔美国人提供廉价的服务,一次只收10美分。不过,一条要求的士费用一次不得低于45美分的蒙哥马利法律阻止了黑人司机们的善行。拥有汽车的非裔美国人志愿为其他黑人提供帮助(car pools),但也面临着来自白人交警和保险公司的蓄意为难。面对被解雇甚至被KKK(3K党)暴力报复的威胁下,非裔美国人依然坚定地支持了蒙哥马利巴士抵制运动。一名被众人称为“妈妈波拉德”(Mother Pollard)的女性抵制者说道:“我的双脚十分疲倦,但我的心灵却十分安宁。” 蒙哥马利巴士抵制运动总共持续了381天的时间。在非裔美国人们的团结和不懈抵制下,美国最高法庭终于于1956年给予了他们一个较为满意的答复。 结果 1956年6月4日,蒙哥马利地区联邦法庭作出裁决,裁定亚拉巴马州的公交种族隔离法违宪。不过,地区联邦法庭的裁决并没有立即得到有效的实行。民权运动者们依旧坚持着巴士抵制运动。 在美国最高法庭于1954年的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做出改变历史的裁决以后,美国最高法庭于1956年再次作出了一项重大裁决。1956年11月13日,美国最高法院支持了联邦地区法庭的裁决,认定蒙哥马利市的公交种族隔离法违宪。最高法院的裁决随后成为了一条法令,规定非裔美国人有选择自己想要的座位的权利。 在得到了较为满意的答复以后,蒙哥马利巴士抵制运动的参与者于1956年12月20日正式结束了他们的抵制运动。 蒙哥马利巴士抵制运动展示了美国民权运动者们的决心与毅力。其意义不仅在于成功地促使当局撤销公交种族隔离法,更在于为美国民权运动注入了更多的活力与希望。同时,蒙哥马利巴士抵制运动展现了非暴力运动的力量。在蒙哥马利运动之后,非暴力主义在美国迅速发展,成为了美国民权运动中流砥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