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是中华民国的创立者,在其成长与革命生涯中,曾长期驻留于西方,耳濡目染于西方民主制度,认为“民主主义为世界自觉国民信奉之正义,议院政治为近代国家共由之正轨”,故其毕生致力于在中国建立完善的共和民主制度,“纳举国之人于法轨,以自进于文明”。当段祺瑞决定废弃临时约法、另立政治架构之时,他毅然以“护法”为号召南下广东,重新踏上革命征程。 护法运动 以孙中山的政治地位、资历和影响,他本可以民国元老身份安享生活,但却不辞辛苦,奔走各地,孜孜于共和民主事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民国政治的进步,也确实以其显著的影响而有相当的号召力。但孙中山面对的民国政治,却是“官僚得志,武人专横,政客捣乱,民不聊生”的现实,他当时既无有力之组织,更无实力之武装,也没有提出可令广大民众为之努力奋斗的政策主张,只能周旋于实力派之间,借重他人之力,甚而其努力维护的旧国会,亦未必在政治上追随于其后,故其在政治上屡屡受挫实非意外。 此次,孙中山南下广东领导护法,为时不到一年,实际成效有限,最后仍为地方实力派排挤,确令其对政治现实颇为失望,有言“去粤日久,有同寄寓,军权吏治,失所挟持,所以直任而不辞者,既恃公理,亦恃大多数之后援耳。艰难支撑一年之久,孑然无助,徒为亲厚所痛,仇雠所快,终至于解职以去”;并责地方实力派“所谓护法,恒与文异,始不过徒饰护法之词,未尝以一纸书为国会谋恢复……迹彼用心,只欲分中央专制之权,俾彼得专制于二三行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