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的建构与解构 ——兼论中国世界中世纪史理论与实践的困境 The Construction and Deconstruction ofMedium Aevum:The Dilemma of the Medieval History of the World in China 内容提要 “中世纪”是现代史学的一个重要概念。它萌芽于文艺复兴时期,在17世纪后期正式确立,是古代、中世纪、现代历史三分法的重要环节。在现代语境中,“中世纪”的含义不断变化,由最初的欧洲的局部历史现象变成欧洲的一般历史时代,进而等同于封建社会,最后成为人类社会的必经阶段。但是,“中世纪”等概念在历史学的实践中也存在很大弊端。20世纪中期以来,西方史学界对这些概念进行了广泛的质疑、批判乃至解构,并尝试新的历史分期法。中国史学界也逐渐校正了机械化的苏联模式,在理论和实践上有很大改变。但这些变化也带来一些问题,对中国的世界中世纪史学科形成了冲击和挑战。 期刊名称: 《世界史》 复印期号: 2013年02期 关 键 词: 中世纪/建构/解构/中国中世纪史/困境 世界中世纪史又称世界中古史,是世界史学科下的一个分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世界中世纪史教学和研究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对史学工作者而言,世界中世纪史作为一个独立的分支学科是毋庸置疑的,似乎无须证明,其存在的合理性也不成问题。不过,仔细分析却未必尽然。20世纪中期以来,国内外史学界在该领域的研究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在“中世纪”的概念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历史三分法等问题上有了与以往不同的认识。这些变化正不断冲击着学术界对世界史的传统认识。对中国史学界而言,这种冲击在世界中世纪史领域尤为明显,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动摇了其存在的基础乃至合理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史学界一直在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世界史体系。目前,新一轮的学科调整在进行中,在这种形势下,对与中世纪有关的一些问题进行思考不无裨益。中世纪的概念是如何形成的?在近现代的历程中它发生了哪些变化?当代西方史学界和中国史学界的理论与实践如何?这些变化对中国中世纪史教学和研究的影响如何?有关这些问题尚未引起中国史学界的关注。本文在借鉴中西史学界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历史分期问题,主要从宏观的角度尝试对这些问题进行梳理。不当之处,恳祈方家指正! 一、“中世纪”的建构 新中国的世界中世纪史是在借鉴西方的基础上仿照苏联的模式形成的;而苏联的概念又是在西方的基础上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而来的。因此,要充分了解中世纪史学科的现状及问题,就有必要从“中世纪”概念的学术史谈起。 中世纪又称中古,拉丁文一般作medium aevum,①本意为中间阶段,后来一般专指欧洲从西罗马帝国灭亡前后到15世纪末前后的这段历史。文艺复兴前,欧洲并没有统一的历史分期法,当时流行的一些分期理论大都是根据圣经的一些论断演绎出来的,如六个时代论、帝国更替理论及各种三时代论等。②现代意义上的“中世纪”概念萌发于文艺复兴时代,一般认为意大利早期著名人文主义者彼得拉克(1304-1374)是主要的奠基者。他把罗马皈依基督教之前的历史称为古代,将皈依后直到他那个时代称为近代,并把这段历史概括为野蛮与黑暗。他还认为,虽然自己所处的时代仍然延续了衰退,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有一个更好的时期。③这种对历史的新看法被后来的知识分子继承和发展,成为现代认识的基础。到16世纪,将历史分为古代、中世纪、现代的做法逐渐多起来,如布鲁尼(1369-1444)在其《佛罗伦萨人民史》中就采用了三分法;比翁多(1388-1463)则首次在《罗马帝国衰败以来的历史时代》中用中世纪这个词来表示410-1442年的历史,正式使用了这个术语。 17世纪后半期,现代意义上的中世纪概念正式确立。真正把这段历史概念化的是德国人克里斯托弗•凯勒(1638-1707)。他将欧洲历史分为古代、中世纪、现代三个阶段,并以此为编纂历史教科书的指导思想。从1675年到1690年,他先后编写了古代、中世纪、现代三部历史,还撰有《分为古代、中古、新时代的通史》一书,这可算作史学史意义上“中世纪”一词的正式概念化。凯勒的历史分期法在西方学术界广为流传,并成为公认的标准。④随着西方殖民霸权在世界范围的确立,这种历史分期观念也逐渐流传开来。19世纪末以来,随着中国学习西方和日本,知识界逐渐熟悉了这种对西方历史的分期法,并加以使用。 在现代欧洲史学范畴内,“中世纪”是一个专有名词,指的是欧洲的历史,尤其是从西罗马帝国灭亡到文艺复兴期间的原罗马帝国地区的历史,在区域上则侧重于古典文化曾经比较发达的地区。不过,随着史学研究的深入和三分法的流传,中世纪一词的内涵发生了显著变化。首先,中世纪所涵盖的地域由西欧、南欧扩大为整个欧洲,中世纪史也变成欧洲历史的一个阶段,成为一个独特的有机整体。其次,中世纪逐渐与封建社会画上了等号。从18世纪起,西方学术界对东西方社会形态发展遵循共同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入。在很多学者看来,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的欧洲社会就是封建社会,从时间段上看,其历程大致与中世纪一致。因此,中世纪在欧洲又常被作为封建社会的代名词。这种做法随着唯物史观的发展逐渐扩大起来。 将中世纪与封建社会等同并普遍化,这种做法在苏联的历史理论和实践中达到了顶峰,并集中体现在苏联科学院组织编写的多卷本《世界通史》(第3—4卷为中世纪史)中,其主要特征就是社会的五种生产方式演进理论。《世界通史》认为,“历史过程是社会经济结构有规律的更替……所谓中世纪就是封建生产方式在亚洲和欧洲大多数国家和非洲许多国家占有统治地位的那个阶段。中世纪是全世界规模的生产方式和封建社会关系产生、发展和衰落的时期”;“从年代上来说,中世纪就是古代史和近代史之间,亦即由奴隶制社会的崩溃起到开始向资本主义过渡为止的一段时间”。⑤这个阶段的上限在3—7世纪,下限则在17世纪中叶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土地的封建主所有制是中世纪封建社会的基础。……土地的封建主所有制与独立的小农经济相结合,这是封建经济的特征。……农民对封建主的人身依附和由这种依附所产生的超经济的强制手段,就是封建制度的典型特征。”“封建生产方式所固有的对抗性矛盾使封建社会变成尖锐的阶级冲突和不断斗争。”⑥ 新中国成立以前,中国学术界更多地采用非马克思主义理论,把中世纪局限在欧洲范围内,开设的中古史课程也多冠以欧洲或西洋的限定词。20世纪50年代后期,史学领域全面引进苏联模式,这个时期编写的几种教材就反映了这种特点,如都冠以“世界中世纪史”或“世界中古史”的名称,同时将中世纪与封建社会等同。在具体的思路上,则强调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突出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间的矛盾对历史发展的推动作用等。为了与五种生产方式演进序列相一致,还将历史分为古代、中古、近代、现代四大块,作为历史教学和研究的基本单位,就连中国史领域也是如此。这样,中古的历史自然也就成了封建社会的发展史。 中国史学界这种认识的主要代表就是1962年出版的《世界通史》教材。该教材的中世纪部分的“导言”指出:“世界中古史(或中世纪史)讲述封建生产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占统治地位时期的历史,上自5世纪后期罗马奴隶制帝国崩溃起,下迄17世纪中叶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止。”⑦1972年的修订版改为:“世界中古史是封建生产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形成、发展和衰亡的历史,是封建社会中以农奴或农民阶级为主的各被统治阶级同统治阶级不断斗争、推动社会发展的历史。”⑧进一步突出了阶级斗争。作为新中国的第一套世界通史教材,其奠基性作用是巨大的。它成为20世纪90年代之前中国世界史的编纂范例,其影响至今犹存。 二、西方史学界对“中世纪”的质疑与解构 将中世纪普遍化并作为三大历史时期之一的做法虽然在现代成为主流,但也存在不同的意见。随着相关研究和对历史体系探索的深入,其合理性也渐受质疑。概而言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封建的中世纪是否成立。 史学界虽然将中世纪与封建社会等同,但这是有很大争议的问题。学术界对于封建制度的概念一直有不同看法,存在政治、军事、社会乃至经济形态等多元观点,⑨将中世纪与封建社会等同的观点也同样受到质疑。相关的研究表明,封建制作为西欧历史上的一种现象,如果确实存在过的话,它的出现与确立也至少是在10世纪以后的事。中世纪与封建社会在时间段上有几个世纪的差距,显然不能混为一谈。实际上,对于封建制是否普遍存在的问题,至今没有统一的意见。20世纪中期以来,越来越多的研究显示,拜占庭、阿拉伯、俄罗斯、中国、日本、印度、非洲等国家和地区曾经存在封建社会的证据并不充分,至少并非西欧传统意义上的封建制。即便从欧洲内部来看,封建制度的普遍性也很成问题。与封建制度有关的一系列概念最早是由法国学术界提出的,其主要对象是加洛林帝国腹地的一些地区,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即便在这个问题上的集大成者马克•布洛赫也没有忽视其区域性特征,而仅仅认为这是一种理想类型。虽然封建主义被扩大为一个欧洲普遍存在的现象,成为一种解释历史的标准模式,但也遭到了一些史家的反对。如英国学者梅特兰曾经公开批判用所谓法国封建制度来衡量英国历史的做法;萨瑟恩在其代表作《中世纪的形成》⑩一书中,始终未用“封建”一词。20世纪中后期以来,随着学术界对封建制度研究的深入,欧洲内部在这方面的差异性也逐渐出现,以至于连法国内部也很难有一个普遍的模式,更遑论整个欧洲乃至全世界了。差异性和多样性问题的提出使得原先的观点逐渐受到怀疑和冲击。 对封建主义概念的最大冲击来自美国史学家伊丽莎白•布朗和英国史学家苏珊•雷诺兹。布朗认为,封建主义是“一个人为杜撰出来的标准”,没有任何可信度。不仅如此,用这个在欧洲历史内部都不成立的概念去衡量解释其他地区的历史,更是非常荒谬的。她进而认为“封建主义是一个17世纪的建构,那时以及后来的律师、学者、教师和论辩家用它来指代一般或多或少与中世纪密切相关的现象,但它始终并且不可避免的是一个被使用该术语的人选择的现象,并反映了该特殊评论者的偏见、价值和倾向。……封建主义这个僭主必须永远被废黜,其对中世纪研究者的影响最终结束”(11)。如果说布朗从宏观的角度解构了封建主义的大厦,雷诺兹则进一步从微观的角度动摇了封建主义的基石——封土和封臣。她认为,这两个概念的出现“尽管比封建主义早得多,也仍是后中世纪的建构”(12),12世纪之前,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所谓封土与封臣内涵。这些概念含义的获得源于意大利伦巴德的法学家,也就是在罗马法复兴时期,他们首创了后来意义上的封土和封臣。 第二,中世纪的普遍性是否成立。 在封建的中世纪被解构的同时,中世纪的概念及其合理性也面临着冲击。在传统的观念中,中世纪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是基督教一统欧洲的黑暗时代。它也成为野蛮、愚昧、迷信的代名词,与其前后的两个辉煌时代形成鲜明对比。这种观念在启蒙运动时期广为流传,成为大众的常识。但是从18世纪后半期起,这种价值评判先后遭到浪漫主义者和中世纪专业研究者的批判。(13)随着史学界对欧洲不同地区历史研究的深入,这种简单化的划分也带来了许多问题,难以适应史学的发展。首先,中世纪在欧洲内部的时间起止点定位上存在困难。从起点来说,传统上就有君士坦丁皈依基督教、410年、476年、500年等多种说法;终点则有文艺复兴、1453年、1492年、1500年、1517年、1640年等代表性的观点。(14)20世纪以来,史学研究的新变化使得对中世纪时间段的划分更加多样化。如比利时史学家皮雷纳提出中世纪的开端在8世纪中期;(15)西德尼•潘特则定在284年;(16)美籍爱尔兰裔史家彼得•布朗则将传统的中世纪初期划为晚期古代,并将中世纪的开端推到9世纪。(17)一些学者则根据历史发展的长时段理论,将中世纪的下限延长到18世纪末的法国大革命或工业革命,如法国年鉴派史学家勒高夫就提出中世纪一直延伸到工业革命的观点。(18)如果考虑到国家和地区的差异,学者们的分歧则更加显著。一则不同地区进入中世纪的时间并不相同(如果承认有一个统一的中世纪的话);一则不同国家对自己的中世纪史的断限不同,即便同一个国家也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其次,中世纪还要解决巨大的时间和地域差异问题。中世纪早期与晚期之间无论在政治、社会、经济、文化观念和信仰等方面都存在巨大的差异;各个地区之间在族群、语言、文化等方面也有很大的分别,无法统一在一个标准之中。就连罗马帝国故地内部也是东西不同、南北迥异。正是基于这些考虑,从20世纪中期开始,西方史学界就逐渐对一体性的中世纪概念提出质疑。英国著名史学家巴勒克拉夫认为,中世纪只是一个概念,是一个方便的思想范畴,并非现实。“从来就没有一个‘中世纪’”,“476年至1453年的千年史也并非一个真正的整体”,(19)也不可能当做一个故事来讲。美国著名中世纪史专家霍莱斯特提出,作为一体概念的中世纪欧洲或者基督教的中世纪的说法都不成立。“社会、经济、制度和思想史、艺术史、法律史、文学、哲学、心理学、考古学和人类学的证据表明古代—中世纪—现代的范式需要巨大的修正。”(20)英国中世纪史家鲁伊特甚至认为,中世纪与封建主义一样是另一个非合理的“建构”,既不符合欧洲的现实,更不适用于欧洲之外的国家和地区。(21) 第三,对三分法体系的批判及新体系的尝试。 如果说与中世纪有关的一些概念已经没有合理性,传统的历史三分法理论自然也面临危机。在很大程度上,中世纪概念是与历史三分法休戚相关的,它是线性进步史观链条上的关键一环。对中世纪与封建主义概念的批判与否定必然涉及欧洲史和世界史体系的建构问题。19世纪以来,这种带有明显的欧洲乃至西欧中心论色彩的世界史体系也遭到了诸多批判。在很多学者看来,除了价值定位的不准确之外,三分法的模式甚至连欧洲自身的历史都不能有效涵盖,更不用说将它扩大到世界范围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西方殖民势力在世界范围内的解体,带有浓厚欧洲中心论色彩的三分法遭到广泛的抨击。许多学者尝试着从新的角度重新勾勒欧洲或者世界历史的体系,修正甚至彻底否定中世纪及与其相联系的三分法。 从欧洲历史的角度来看,学者们或者重新界定中世纪的内涵,或者用新的体系彻底摈弃这个概念。如巴勒克拉夫提出欧洲民族的前历史阶段(罗马帝国衰亡800-900年)、欧洲社会的形成阶段(900-1300年)、欧洲“中世纪”(1300-1789年)、现代欧洲(1789年至今)的体系;(22)杰拉德提出1000年-1800年为旧欧洲,1800年以后为现代欧洲;(23)霍莱斯特则提出古典古代(至2世纪末)、晚期古代(至11世纪末)、传统欧洲(前工业化时代的欧洲,11世纪—18世纪晚期)、现代欧洲文明(18世纪末至20世纪中);(24)雷兹则提出将古代截止到1000年,1000年-1800年为中世纪,1800年后为现代。(25) 更多的学者将目光投射到欧洲之外,反对用三分法划分世界历史,抛弃了中世纪的概念,并提出新的尝试。如亚斯贝斯提出了轴心理论,并据此对世界史进行新的划分;(26)霍奇逊提出了两分法,以1800年为分界线,以前为农业时代,以后是技术时代;沃勒斯坦则提出了世界体系理论,以欧洲农业资本主义的形成为出发点,建构世界史;麦克尼尔则从文明的角度撰写历史,把文明作为历史变化的动力;(27)格林则提出四阶段的理论:公元前3000年-前1000年到800年、公元前1000年到800年-公元400年到600年、公元400年到600年-1492年、1492年至今;(28)本特利则从跨文化互动的角度将世界历史划分为6个阶段:早期复杂社会(公元前3500年-前2500年)、古代文明(公元前2000年-前500年)、古典文明阶段(公元前500年-公元500年)、后古典时代(500年-1000年)、跨区域游牧帝国(1000年-1500年)、现代阶段(1500年至今)。(29)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在现当代的学术视野中,中世纪的内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甚至被消解。它与封建社会的等同关系已被切断,其所涵盖的地域和覆盖的时间段在总体上也大大缩减。有些学者干脆取消了中世纪(包括封建主义)之类的概念,并尝试着代之以新的体系。即便那些主张保留这些概念的学者,也大多出于习惯和操作的方便不再固守传统的解释了。(30) 三、中国世界史学界的变化 在西方史学界对“中世纪”概念等问题进行批判的同时,中国世界史学界在实践上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种趋势随着20世纪末中国改革开放和史学界探索中国特色的世界史体系等活动而不断得到加强。 以苏联理论为标本建立起来的世界史体系在中国的历史学实践中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对历史发展的认识机械化,片面强调普遍性和规律,对于复杂性和多样性认识不足。 第二个问题是欧洲中心论色彩非常浓厚。 社会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是以欧洲的历史为标准来划分的。例如,虽然他们承认中国比西欧更早进入封建社会,但在实际的操作中,仍然把公元5世纪末(476年)作为封建社会的开端,而将1640年的英国革命作为下限,中世纪也被视为黑暗的时代。在中国史学界对中国和世界各地历史的研究不断深入的形势下,这种典型的欧洲中心论已经成为中国世界史学发展的一个障碍。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史学界以探索新的世界史体系为中心,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了较大的变化。从中世纪的角度来说,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世纪的独立性逐渐丧失。 这非常明显地体现在教材的编纂上,一方面,新出的教材大多不再严格区分古代和中古,而是用古代统称之,中古史不再单独出现;另一方面,认识上的重心也由生产关系转向生产力,不再强调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分别,而是强调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在定性上也多强调其技术水平低下的农本特点,冠名前资本主义、农业时代或前工业时代等。吴于廑先生指出,古代世界的不同地区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前资本主义的两个阶级社会,即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都很难以某一地区历史实例作为典型,也很难以某一实例所达到的发展阶段作为世界历史上划分两个社会形态的标准。……采取统一的、超越地区差别的划分界限,把早于此限的纳入奴隶制,晚于此限的纳入封建制,看来无助于问题的解决”(31)。从根本上来看,在前资本主义时期,无论奴隶制社会还是封建制社会,其基础都是农业。“既然两者在经济上都是以农为本,那么,虽然世界上各民族、各地区奴隶制社会形态和封建制社会形态还不能一一清楚地划分,也无妨就其具有共性的历史发展问题作贯通前资本主义时期的考察。”(32) 其次,封建社会的时间段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 20世纪90年代以前,中国史学界统一采用苏联官方的以476年到1640年作为封建社会的断限。在这之后,除了继续使用的旧教材外,新编教材基本不再沿用这个模式。在这个方面最早做出尝试的是吴于廑先生。他认为,在世界的发展中,物质生产是决定力量。人类社会发展表现为纵(社会生产方式)横(从分散到整体)两个层面。在世界历史形成的过程中,1500年前后是转折点。正是在这个时期,世界各个地区由分散而成为一个整体,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历史。基于这个考虑,他主编的6卷本《世界史》教材古代卷下就从公元五六世纪的民族大迁徙开始,一直写到新航路的开辟。文艺复兴、宗教改革等内容都划归近代史。有些教材则连新航路的开辟也放到了近代。 再次,封建社会的范围大大缩减。 中国的史学家们要么淡化或忽略封建社会的概念,要么在承认基本相同的前提下,只讲欧洲的封建制度,从而大大缩减了它在教材中的分量或篇幅。以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世界文明史》为例,从该书的目录中可以看出,冠以中古字样的内容只有两章(第八、九章),只占到农业文明编十章的1/5。封建制在伊斯兰文明中只是象征性地出现。西欧基督教文明中虽然辟有“封建制度”一节,并从一般的角度分析封建制,但在定位上把西欧的封建制定位为一种低级的不发达的制度,而将中国作为常态。在对封建制度的理解上也基本是布洛赫式的,强调的是军事、法权和政治关系而非经济基础和人身依附。(33) 最后,批判欧洲中心论,探索新的世界史体系。 其实,中国对欧洲中心论的批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就已经有所体现。雷海宗先生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就借鉴文明形态理论,创造出了独具特色的历史体系用来解释中外历史。(34)周谷城先生则用文化分区演进及交流的思路编纂《世界通史》,以反击欧洲中心论。(35)在他们的著作中,并不存在一个通用的中世纪概念。新中国成立后,史学界长期陷入苏联版的欧洲中心论中。(36)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史学界利用从分散到整体、技术进步、文明史、全球史等理论,尝试着构建中国自己的世界史体系,全面批判欧洲中心论。在这方面,《世界文明史》是主要代表之一。该书以文明为研究单位,把文明视为世界通史,用文明形态取代传统的社会形态;以生产力发展变化作为划分标准,以18世纪为界,将世界文明分为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两大类型,依次对不同地区的文明进行叙述,并注重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37) 四、中国世界中世纪史的困境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无论西方史学界还是中国史学界都对传统的“中世纪”概念表示了不满,并在理论和实践上作了批判性的建设,将研究推进到一个新高度。对西方史学界来说,对中世纪和封建主义等概念的批判或解构主要是在欧洲历史的范畴内展开的,其对于三分法的批判也主要着眼于欧洲的历史,基本是推倒重建。正因为如此,西方直接以中世纪或封建概念为对象的理论探讨较多,大多通过对概念的解构来实现瓦解历史三分法的目的。中国史学界不少学者则相反,研究大多是从体系构建的角度展开的,多以批判欧洲中心论的三分法或修正五种社会形态理论为切入点;并且对中世纪概念的调整是服从于整个体系建设的,大多在操作层面上进行,直接以中世纪概念为对象的理论思考极少(38)。这些调整虽然方便操作,但在客观上也造成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矛盾,给中国的世界中世纪史学科带来冲击和挑战。 在笔者看来,这些冲击和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世纪作为一个独立学科分支的合法性在丧失。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在过去几十年里,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传统的中世纪的合法地盘都在不断萎缩,其存在的理由正在丧失。西方不但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上都有了质的突破,在很大程度上瓦解了其存在的合理性。中国史学界虽然没有在理论上对“中世纪”做出相应的探讨,但在实践上与西方是殊途同归的。中世纪不再独立,而是成为古代的一部分,其区域普遍性也随着五种生产方式模式的淡化逐渐被固定在有限的范围内,甚至完全被抛弃。这种趋势尤其体现在过去十多年新出版的一些世界通史教材中。这种来自中世纪从业者内部主动放弃阵地的做法表明,中国世界中世纪史学界正在直面合理性丧失的现实。 第二,中世纪研究领域实践上的混乱。 这一点也可从过去二十多年来出版的教材中看出来。由于缺乏系统的理论探讨,包括专业的中世纪史从业者在内的大多数史学工作者并不区分中古与封建。有些教材不用封建而用中古,有些教材用封建而弃中古,有些则二者并用;有些教材在理论上要改变,但在实际上鲜有变化,很难名实相符;即便是反对欧洲中心论的理论,在实际操作中也仍然使用中古的概念,并不彻底。此其一。对中国史学界而言,单一模式的破除为多样化编纂的发展提供了契机,但也带来了新问题。比如,在原来的单一模式下,世界各地区从古代到现代都要涉及,这至少在形式上能够确保连续性,便于教学与学习。而在多元化的模式下,这种处理方式基本被抛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历史根据各自发展的特点在不同时段出现,不一定整齐划一。但对在总体上仍然坚持五种生产方式模式而在局部上进行调整的教材来说,问题仍然存在。从理论上说,中古史纳入的应该是封建社会的历史,而现行的一些中古史教材则将那些没有经过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的地区也包括在内。对于那些传统上认为有封建社会而又在上古史中没有涉及的地区,在具体处理时则从史前讲起,如东亚和东欧一些地区的历史。这种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矛盾对教与学带来的不便也是显而易见的。此其二。 第三,局部与整体理论之间的脱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世界史学界在反对欧洲中心论方面做了较多的工作,但还没有真正形成自己的世界史体系。在笔者看来,其中的一个原因就在于论者往往以面盖点作整体的思考,而缺少对各部分的历史、尤其是中世纪史的理论探讨。要真正形成中国自己的世界史理论体系,就既要整体性的宏观通论,也需要局部的理论思考,只有将二者充分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实现目标。就中世纪而言,无论承认与否,都是需要史学界认真对待的。从一般意义上的中世纪涵盖的时段上看,这个阶段的一些现象对未来世界历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公元4世纪前后渐趋高涨的欧亚大陆的民族迁徙,民族和国家开始出现,并奠定了现代世界的基础。这不仅在欧洲地区,而且在亚洲一些地区、非洲和美洲也是如此。虽然各地的步伐不同,但总体趋势是一致的。宗教上,随着基督教在欧洲的发展,伊斯兰教的兴起及扩展,加上早先兴起的佛教,世界的宗教格局也基本确定了。到15世纪末,世界各地的均衡状态基本上被西方打破。如何在新的理论体系中重新评估这些事实,并形成系统的理论,在这一点上中国史学界显然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合法性丧失,实践上的混乱,局部理论的匮乏,应该说,这就是中国世界中世纪学科当下面临的一些问题。深入研究唯物史观,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不过,客观地说,这些问题似乎还没有引起中国世界中世纪史学界的注意,大家似乎认为这还不能算作一个问题,对实践变化与相关理论滞后造成的矛盾认识尤其不足。虽然如此,至少对中国中世纪史的从业者来说,无论承认与否,中西方史学界相关理论和实践的变化已经使我们不能无动于衷了。在这种形势下,如何通过发展唯物史观,探索出行之有效的新理论,以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这关系到中国世界史学科的整体发展,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