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休闲,是“从文化环境和物质环境的外在压力下解脱出来的一种相对自由的生活,它使个体能够以自己所喜爱的、本能地感到有价值的方式,在内心之爱的驱动下行动,并为信仰提供一个基础”。[1]休闲是人存在过程的一部分,早在2 000多年前,孔子就道出了休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当他的学生子贡去观看腊祭活动却无法理解为什么“一国之人皆若狂”时,孔子意味深长地说道:“百日之劳,一日之乐,一日之泽,非尔所知也。张而不驰,文武弗能;驰而不张,文武弗为。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2] 中国有着漫长的休闲娱乐发展史,休闲活动普遍存在于士农工商各个阶层,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富有中国特色的休闲文化,并呈现出较大的时代性、地方性和阶层性。寺庙是宗教神职人员与信众用于祭祀、修行或举行各种宗教信仰活动的场所,在中国传统社会也是休闲活动的重要场所。在当前的休闲生活中,寺庙仍然发挥一定作用。 关于北京寺庙与居民生活的关系,已有一些重要的研究成果,如韩书瑞的《北京的寺庙与城市生活:1400—1900》,围绕以寺庙为中心的宗教信仰活动分析了500年的北京城市社会,对明清时期的寺庙与北京居民的休闲娱乐生活多有涉及;又如吴承忠、韩光辉、舒时光、宋军等关于元明清时期北京休闲文化景观与游览型寺庙的研究,以及习五一关于近代以来北京庙会的研究等。[3]本文集中对历史时期和当代社会寺庙与北京居民休闲生活的关系进行探讨,从休闲生活的角度观察寺庙存在的价值与意义。 一、北京寺庙的修建 北京地区宗教文化发达,早在北魏时期,幽州即是“佛教聚兴地区之一,幽州文化中带有较浓厚的佛教色彩”。[4]而东汉末期道教也已传入北京地区,辽金以来,北京成为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同时也成为国家的宗教信仰中心。所谓“僧居佛寺,冠于北方”。当时佛教寺院数量众多,至元年间《大都重修昭觉禅寺》碑记云:
信仰佛教的人上自皇帝贵族,下至平民百姓,在在有之。他们形成诸多会社组织,举办多种佛事活动。辽代所立《重修范阳白带山云居寺碑》文云:
这里所载人们不远百里,在四月八日共同到云居寺“共庆佛生”,足见参与佛事活动之热情。辽朝除了佛教兴盛,道教也有生存的空间。《辽史·地理志》载:南京(燕京)“坊市、廨舍、寺观,盖不胜书”。 这种情形到了金朝之后仍然延续,所谓“都城之内,招提兰若如棋布星列,无虑数百,其大者三十有六焉”[7]。金朝佛教道教同重,所以道教场所得到较大发展,天长观、玉虚观、玄真观、五华观等得以重修或新建。 元明清时期,北京成为大一统王朝的首都,历代皇帝都十分重视宗教的作用。元代几乎每个皇帝即位都要修建一座庙,明代建寺造庙更成风气,据《大明会典》记载,自太祖立国,至宪宗成化十七年(1481年),仅京城内外敕赐寺观已至639所。据何孝荣统计,明代北京有名可数的佛教寺庙为810所左右。[8]清朝的宗教场所也有所增建。清代道光年间以后,随着西方列强的相继入侵,国势日渐衰落,加上战争(尤其太平天国起义)、西方文化的冲击以及“庙产兴学”风潮等的影响,佛教、道教、民间信仰式微,尽管如此,截止1929年,北京城内有文献档案记载或建筑基址的宗教信仰活动场所仍然多达1 631所。[9] (责任编辑:admin) |